语言修改目的是为了准确地表情达意,所以,推敲文字不能脱离内容的需要,孤立地雕琢文词,追求华丽。要特别注意修改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要以最精练的语言文字,给人以启发和思考。
拟稿修改的内容因人而异,因文而异,拟稿人文字功底越好,拟稿就越好,修改就越少,甚至不作修改即可成文,反之,就要修改,甚至要大改。
第三节 拟稿修改方式
修改文稿要讲求方式方法,方法对,修改自然会得心应手。常见的文稿修改主要有自我修改、请人修改和集体修改三种方式。
一、自我修改
初稿完成后,自己首先要进行反复修改,修改满意了再拿给别人看。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书中说:马克思“绝不出版一本没有经过他仔细加工和认真琢磨的作品。要把他没有做最后校正的手稿给别人看,对他是最痛苦的事情。”
自我修改是一种主动的修改方式,修改的质量和效率较高,容易贯通文脉,一气呵成。自我修改主要有以下方法。
1.速看法
速看法是指拟稿完成后,通过用眼睛快速扫描全文,一目十行,迅速扑捉拟稿时被忽略了的明显的错误。
一目十行不仅仅指阅读速度,而是指一个人在阅读文字时眼睛的运动停留间隙,表面上是在看,却是在寻找文稿中最引人注意的部分,并把目光最终停留在那里,目光停留的地方就是需要修改的地方。
实际上,我们常常在展开文稿时就有“一眼就看出来了”的惊奇发现,浏览文字时,使视觉准确地跟踪被忽略或被遗漏的地方,从而达到修改的目的。
2.朗读法
朗读法就是朗读文稿,在朗读中发现问题,然后修改。我国语言学家叶圣陶在《和教师谈写作》中认为:读,对于修改文章,是“最为方便而且有效的”。他说:“修改稿子不要光是 ‘看’,要 ‘念’,就是把全篇稿子放到口头说说看。也可以不出声念,只在心中默默地说。一路念下去,疏忽的地方自然会发现……”据说,他每次写好初稿后,总是先看几遍,然后一遍一遍地朗读给自己听,边读边寻找出最能表情达意的词句和最贴切的表达方法。
拟稿完成后,最好像读别人的文稿那样去读,别扭而不畅达的地方就会立即显露出来,甚至有时仅凭“语感”也能发现不妥之处。一般来说,读起来不上口,或者“别扭”,那一定有毛病。读能读出不通顺的地方,在读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修改问题,直到读得琅琅上口为止。
3.启示法
启示法就是针对文稿中涉及的内容先阅读一些同类资料,获得启示和灵感的修改方法。公文拟稿内容往往涉及到一些政策,必须认真对待,慎重处理。有些内容表述看似简单,修改起来却并不那么简单。比如,修改一份关于科研体制改革的文稿,需要修改的重点,主要是那些提法上与国家科研体制改革政策不太一致的地方。如果没有足够的政策水平,不去参阅同类性质的资料,修改是不可能有深度的。
公文具有同质性,阅读同类资料,可以激活僵化的思维定势,拓宽思路,开阔眼界,修改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对文稿涉及内容没有足够把握的或者有所怀疑的地方,一定要先阅读一些相关资料。
通过阅读上级文件,可掌握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和法律知识,触类旁通地悟出新的见解;通过阅读相关材料,可获取启示和灵感,修改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措施。
启示法,实际上就是站在时代的高度上全面审视文稿的主题内容,切不可自以为是,望文生义,不作深究,随意修改。
4.比较法
比较法就是联系背景对文稿的观点和材料作比较的修改方法。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修改一个观点或一个事实,必须联系背景,通过比较,发现问题。比如,修改一份职代会工作报告,科研生产经营成绩怎样总结?没有背景,成绩就无法得到客观鲜明的表达。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正面的意见要有反面的意见衬托,胡乔木《在写文件方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有时我们写文章话都说了,可是人家看不懂,为什么呢?常常就是因为没有背景,没有衬托,没有比较。”背景就是把现在和过去作比较,观点要有背景,事实也要有背景,哪个地方需要修改?拿到背景中一比较,就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修改自然就有了用武之地。
5.暂放法
暂放法就是在拟稿完成后,不立即修改,而是暂时放一放再修改。清代唐彪在《读书作文谱》中说:“文章初脱稿时,弊病多不自觉,过数月后,始能改窜,其故何也?凡人作文,心思一时多不能遍到,过数月后,遗漏之义始能见及,故易改也。”现代著名作家鲁迅常常把写完的稿子放上几天再拿出来修改,但公文拟稿不能像唐彪和鲁迅写文章一样,写好后放上几日,甚至放上数月再改。
公文拟稿大都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暂放的时间不能过长。如果时间允许,还是最好暂时放一放,在头脑冷静下来的时候再修改。
如果是急就文稿,拟完后不妨看看无关资料或听听音乐,转移一下兴奋的思绪,再看初稿,思想就会产生新的感受,新的认识,做出理智的判断,修改往往有点睛之笔。
6.抄写法
抄写法就是把草稿从头到尾再抄写一遍的修改方法。抄写是极为有效的修改方法,抄写的过程就是思路得到进一步启发,灵感得到激发的过程。列宁写作时习惯“把稿纸一分为二,一边打草稿,另一边抄写”。
现代办公大都使用电脑拟稿,重新抄写似乎意义不大,但是,在实践中电脑为抄写修改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手段。比如,将修改过的文稿重新存档,对照前文,就会有新的感悟。
二、请人修改
请人修改就是在拟稿完成后,请他人帮助修改。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文会友,文人之间互相点评文章、切磋写作技艺的风气。晋代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篇》中指出:“学为文章,先谋亲友;得其评裁,知可施行,然后出手。”拟稿完成后,请人修改,听听别人的意见,就能收到点石成金的效果。
1.请当事人修改
就是请文稿涉及的当事人修改。当事人是事实的亲历者,对把握事实真实性最有发言权。毛泽东写文章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事实的当事人,文稿是否符合实际,让当事人去审视,只有经过当事人修改的文稿,公文才能符合客观实际。
在俄国革命初期,列宁写一个传单也要和熟悉情况的同志商量,为了号召工人进行顽强不倦的工作,列宁常把自己拟好的计划交给工人修改。1902 年列宁“草拟出广泛的组织计划”,克鲁普斯卡娅回忆说,列宁“特别关心工人对《怎么办?》一书的态度。他写信给依·依·拉德琴柯说:‘你报道的同工人谈话的消息使我们非常高兴。我们很少收到这种能真正鼓舞群众情绪的信。请务必也亲自给我们写些东西,不只是为了报刊,也是为了交流思想,使彼此不失掉联系并做到相互了解。同时,我个人特别感兴趣的是,工人们对《怎么办?》一书的反映如何,因为我还没有听到工人的反映。”《怎么办?》的革命热情“吸引着大家”,在工人热烈的参与下,最终成为“广泛的革命工作的计划”。
2.请专家修改
就是请专业权威人士修改。要请了解情况的有识之士,尤其一些政策性强、业务难度大的公文文稿,如果把握不准时,应请熟悉政策或精通业务的专家来修改。
1959年毛泽东对在“大跃进”中“形成的高指标很不满意”,在中共八届七中全会上“针对他很不满意的几个会议文件”说:“凡是看不懂的文件禁止拿出来。你拿出来,我就要反对,立即顶回去。”脱离实际的文件,“一望之下,你这个东西不行,就要顶回去。”(《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第941页),由陈云同志约请国内经济专家对《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修改,使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得到纠正。
3.请领导修改
就是请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领导进行修改。主管领导可以是机关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某项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地说,制文可以不是主管领导,但主管领导代表着一定的意向,有着关键的决定权。
请主管领导修改,实际上就是请领导把关,对文稿负责。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起草重要文件,不要一切由秘书代劳的指示》要求:公文拟完稿“领导者再亲自精心斟酌文件的内容和文字,并最后亲自负责修改定稿。”拟稿难免失之偏颇,不可能完全符合实际。主管领导才是真正的组织实施公文的具体负责人,修改文稿时自然有着比较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实践证明,经过主管领导修改的公文稿,签发一般都比较顺利,而且实施起来切实可行。
三、集体修改
集体修改是指组织具有行政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修改。公文文稿的修改不仅仅是拟稿人的再认识,而是一级组织对文稿内容的再认识。文稿一旦定稿成文,代表的是企事业单位的意志。所以,集体修改是公文处理必不可少的程序。
1.审议修改
就是指针对一些内容复杂、事关重大的公文文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议修改。审议修改的形式有召开涉文人员座谈会;如果文稿比较成熟,也可以直接上领导办公会审议修改。审议的任务主要是对文稿的主题、观点、内容和形式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审议过程中,与会者常常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通常会有三种情况,需要妥善处理。一是审议意见不一致时,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具体修改时,要认真分析各种意见,认定那些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意见。如果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意见有道理,也应该把少数人的意见提请主要领导人考虑。
二是主要领导人同副职领导人的意见不一致时,应按照主要领导人的意见修改。这是行政公文的特性所决定的。一般地说,主要领导的制文意图,代表集体的意向,有着最后决定权。
三是意见有争议而没有结论时,修改要善于正确判断并吸收正确的意见,形成自己的主导思想。要善于通过自己的创见性思考,经过归纳分析,集中正确、合理的意见,提请主要领导考虑。
2.分级修改
就是把审议修改后的文稿,印发给各机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修改的方法。公文面向整个企业或单位,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文件只有和基层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只有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才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分级修改,就是让各主管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根据自己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比如,《研究院职代会工作报告》,就是经过了“三上两下”的修改,即:上领导办公会审议修改,下发各机关各基层单位修改;再上领导办公会修改,再下发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最后再上领导办公会修改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