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热土丹青
17138300000007

第7章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时期(1950~1954)(2)

至此,“协定”所引起的风波基本得到解决。虽然当时“协定”谈判艰难曲折,后来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但基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建设的需要,加上中苏两党两国关系正处于“蜜月”期,政治上强调“一边倒”,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向苏联老大哥学习”,因而整体上仍然促成了中苏石油合作在新疆的全面开展。

在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彭德怀、王震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直接运筹和关注下,中苏石油合作开发的大幕终于在新疆拉开。被称为新中国石油工业的摇篮,与陕西延长、甘肃玉门齐名的中国最早三大油田之一的独山子,无疑成为了这台大戏最耀眼的主角,历史性地担当起了叩开新生的共和国能源命脉之门的重任。

中苏石油公司总部设在独山子

中苏两国关于合股创办石油公司、有色金属公司的协定签署并经政务院正式批准后,双方即转入具体的实施准备。

1950年4月,新疆省工矿厅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召集流散于该市的独山子油矿工人和技术人员,共80人,开办油矿技术干部训练班,学习一个月后,分配到独山子油矿工作。

1950年5月17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致电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和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告知了苏联政府关于中苏石油公司苏方人员的安排,要求迅速拟定中方人员名单,并为即将召开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及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好准备。电文全文如下:

周恩来关于中苏金属、石油两公司苏方代表抵达迪化致彭德怀并转包尔汉电

(1950年5月17日)

西北军政委员会彭主席并转新疆省包尔汉主席:

中苏金属股份公司及石油股份公司之苏方代表日内即抵迪化,举行首次股东会议及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公司章程草案和有关公司活动之其他问题。请即准备,并请彭主席速提出两公司有关人选,俾经外交部通知苏方,至要。苏方指定辛诺夫为金属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潘克拉托夫及吉米诺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石希诺夫为总经理;阿卡耶夫为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葛洛捷洛夫及阿希柯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聂列亭为总经理。

周恩来

五月十七日

1950年7月,新疆省政府将草拟并修改后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组织条例》和《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章程》上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审批,包尔汉主席向周恩来总理发电文报告此项工作进展情况,电文影印件及内容如下:

(周总理:我于午元飞抵迪化,石油、有色金属公司章程组成条例已航呈总理审核批示。现苏专家等候签字进行工作。所呈章程及组成条例修改增删处,可否电示或候航寄来迪化。请示复。包尔汉手参)

注释:“午元”系干支纪年地支第七位,即1950年7月14日

1950年8月8日,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为加快中苏石油股份公司中方的准备工作,中共新疆分局书记、新疆军区代司令员、新疆省财经委员会主任王震,就独山子油矿资财清理并移交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的问题,致函省政府副主席赛福鼎·艾则孜并告列顿(列顿:指时任三区民族军改编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司令员列斯肯,政委顿星云。独山子油矿此前为三区革命政府管辖。),函文如下:

关于阿里木·阿洪领导独山子油矿清理移交问题致赛福鼎·艾则孜并告列顿函

(1950年8月8日)

赛福鼎同志并告列顿:

石油公司须迅速作准备,故由阿里木·阿洪率一部分人员去乌苏独山子油矿工作,并组织清理委员会,清理矿场资财,办理移交准备,移交中苏石油公司。此间,已由省政府下令,请独山子经理接受阿里木·阿洪清理委员会主任,领导办理一切。

王震

八月八日

1950年8月16日,新疆省人民政府组成以阿里木·阿洪为主任的油矿资产清理委员会,到独山子油矿进行资产清理,准备向即将成立的中苏石油公司移交。

1950年9月15日,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第一次创办人(股东)大会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召开,中苏两国政府各自委任股东代表,中方股东代表是中国燃料工业部委任的时任新疆军区后勤部政委张英明,苏方股东代表是全苏石油煤气产地探测托拉斯委任的阿盖耶夫。中共新疆分局书记、新疆军区代司令员王震、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包尔汉和苏联驻乌鲁木齐代理馆务总领事格列科夫、副领事巴拉诺夫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组织条例》,原准备同时通过的《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章程》因中方提议修改第25条内容,双方未达成协议,决定移交下次会议讨论。中苏双方各选3人组成了管理委员会。

当日,包尔汉、王震专电向周恩来和彭德怀汇报了会议情况。电文如下:北京周总理并中财委、西安彭主席并西财委:中苏两合股公司章程和工作条例均已于九月十五日及九月二十九日先后签字,宣告两公司正式成立。现该两公司管理委员会分别举行会议,按照章程及工作条例通过工作计划交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业务。除将签字章程及条例工作计划航呈外,谨电报告。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包尔汉、财委主任王震。九月二十九日。

1950年9月30日,中苏石油公司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召开,会议选举出了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主任张英明(中方),副主任阿盖耶夫(苏方);委员会委任了总经理部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总经理是聂列亭(苏方)、副总经理是阿里木·阿洪(中方)。总经理部设在独山子。会议宣布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正式成立,双方各占50%的股份。这是新中国石油工业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0月2日,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召开庆祝中苏石油公司成立大会。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后,毛泽东又委托周恩来就公司的经营方针、领导关系、中方投资、产品价格、产品销路、建筑物价格、干部配备、额外经费支出、警卫、职务轮换、专家待遇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及时作出安排,要求尽快落实,加快发展步伐。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1950年10月19日,新疆省工矿厅依法准予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注册。公司享受同中国国营企业同等条件的税收、关税等待遇。公司股本为9200股,每股5000卢布,共4600万卢布,中苏双方各占50%。中方以提供工作地段、建筑材料及前独山子油矿建筑物和设备作价为股本;苏方以提供装备、器材、运输工具等作为股本。以后双方政府陆续增加投资,但“平权合股”原则不变。

10月20日,就独山子油矿原油质量和产品升级问题以及南疆拟设小炼油厂等问题,中央财经委员会给王震发来指示电,电文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经委员会关于中苏石油公司问题致王震电

(1950年10月20日)

王震同志:

(一)所提喀什小油厂是否指疏勒附近之喀什?如须,该地恐距离太远,交通不便,迁移有无困难?应再周密考虑,或待探测后再决定。

(二)关于独山子油矿所产原油质量,据现有资料所知,该油质轻辛烷值高,宜于炼制航空汽油,请于研究时参考。

中财委

十月二十日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是新中国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也是新中国石油工业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的全部实体是独山子油矿。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后,恢复和发展了独山子油矿生产,在新疆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石油勘探,为我国石油工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术和管理人才,从这里走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建设者。此后,从新中国第一个大油田——克拉玛依油田的诞生,到全国最大的油田——大庆油田的雄起,以及后来又相继发现和建起的江汉油田、胜利油田、塔里木油田、克拉玛依石化、乌鲁木齐石化、青海格尔木石化以及援建国外的苏丹喀土穆炼油厂等等,都曾活跃着独山子人的身影,凝聚着独山子人的智慧与汗水。

解放后新疆石油工业的正式奠基

组建公司股东大会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管理机构,最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管理委员会,调整公司管理机构,审查上年度业务报告,批准下年度财务计划。

从1950年9月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成立并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组织条例》和《章程》,选举出了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到1954年公司结束,前后共召开8次股东会议。其中,例行(正常)股东会议5次;非常股东会议2次;由于决定1954年12月31日结束公司业务活动、移交公司全部财产而召开的特别股东会议1次。股东大会的中方股东代表先后由张英明和康世恩担任,苏方股东大会代表先后由阿盖耶夫、格勒德则洛夫、聂列亭和沃斯克列辛斯基4人担任。

成立公司管理委员会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即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委员6人,由中苏双方各3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业务;委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并监督其工作;审查总经理提出的业务报告;召集股东会议并提出议案;决定公司不动产的购置、让渡和抵押;签订获得借款的契约等。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从1950年成立到1954年结束,前后共召开9次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通过了历年的生产工作大纲;批准了公司标徽和图记;审查了总经理每年提出的业务报告;召集历次股东会议;决定了公司各时期不动产的购置、让渡和抵押等等。中方先后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的是张英明、辛兰亭;苏方先后担任副主任委员和主任委员的是阿盖耶夫、索斯诺夫和列维斯基。

设立公司总经理部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总经理部,也称中苏石油公司总部,1950年成立时设在独山子,1953年1月1日后迁到乌鲁木齐。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从中苏两国公民中推荐选出,由公司管理委员会委任。其主要职责一是领导公司全面开展对新疆境内的石油地质勘探,查明新疆石油资源情况;二是负责石油钻采、炼制,增加产量;三是为中国大力培养石油技术干部和人员。另外,管理公司日常一切事务以及资产和资金。

1950年9月30日,公司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委任苏方聂列亭为总经理,中方阿里木·阿洪为副总经理。1951年10月,由钱萍接任副总经理,中方瓦力斯江·吐尔地为商务副总经理。

1954年6月26日,根据公司“协定”关于双方领导人三年定期职务轮换的规定,经公司第六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委任中方马载为公司总经理,苏方聂列亭为副总经理。1954年10月,苏方波波文接任副总经理,中方钱萍接任商务副总经理,这届人员任职到1954年12月公司结束。

从1951年起,至1954年底,公司总经理部机关处室设置有:计划处、会计处、财务处、干部处、人事劳动工资处、地调处、生产技术处、机械动力总处、技术器材供应处、设计处、行政庶务处、基本建设处、翻译室、专务处、住宅科、卫生处等。

1951年,公司总经理部刚成立之初的下属单位有:独山子炼油厂、地质调查处、钻井处、油田处、总修理厂、器材供应处、科学研究化验室、运输处、建筑处、住宅服务处、食品供给处、医院等。公司人员有1041人。

1952年,随着勘探业务和工作范围的扩大,公司又增设了喀什钻井处,成立了公司公安局,原有的建筑处增扩为建筑托拉斯(即建筑集团)。公司人员增至2109人。

1953年,公司总经理部迁至乌鲁木齐,独山子成立了矿务局,由矿务局直接领导钻井处、油田处、机修厂、运输处、电器安装处、食品供给处、住宅服务处和医院。独山子炼油厂、器材供应处、建筑托拉斯3个单位仍由公司总经理部直接领导。地质调查处、科学研究化验室和公司公安局3个单位随总经理部分批迁往乌鲁木齐。新成立的独山子矿区公安分局,由独山子矿务局和公司公安局双重领导。这一年公司人员增至3842人。

1954年,由于南疆勘探结果进展不大,喀什钻井处随之撤销。已迁至乌鲁木齐的科学研究化验室,由于业务需要,其中一部分又回迁独山子。为保证公司总经理部在乌鲁木齐的发展,又将在独山子的建筑托拉斯一分为二,一部分调往乌鲁木齐,成立了乌鲁木齐建筑处。留下的部分成立了独山子建筑处。到这年年底,公司人员扩大到5522人,为公司成立之初的4倍。

油矿的春天

依靠贫苦工人,政治接收油矿

中苏石油股份公司筹备成立期间,在王震司令员的直接安排下,1950年8月16日以阿里木·阿洪为首的独山子油矿清理委员会(又称油矿工作组)成立,随即开始接收独山子油矿。油矿工作组组长为贾丕谟,成员有唐安禄、黎岚、章涛、高劲夫、徐文杰等。

新生的共和国开发独山子油矿的第一课是政治课:保持矿区稳定,提高工人觉悟,壮大工人队伍。

油矿工作组的任务,一是交接职工思想情况和动态,组织政治学习,发展组建党团、工会组织。二是清点接收生产设备,移交给中苏石油公司,作为中方投资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