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读书常使我囊空如洗。记得从汉源书店买来的最后一本书是《我的死了的生活的回忆》,其作者是生于1852年、死于1933年的英国唯美作家乔治·莫尔先生。有几天我曾企图像乔治·莫尔一样,专心写自己记忆中的事情,结果给房东一次次催讨房钱搅得心烦意乱,才写了半页纸就搁笔作罢。
像以往的求职经历一样,总是在找过第三个或第四个单位之后,才有人斜眼看我一下。这回斜眼看我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安徽人,他坐在办公桌上跟我说话,一边逗弄一头毛色杂乱的杂种狼狗。我发觉他听说我是本地人才仔细看我,然后指着沙发上的几件深蓝制服,用命令的口气对我说:“挑一身穿上,跟我走!”
这是我头一回穿别人穿过的衣服。这衣服不仅有难闻的酒味和汗气,而且有斑斑点点的油渍和血污,我见了恶心得差点要吐。事后我想,假如当时我不穿这身衣服,立刻从那个大车店一样龌龊的院子里逃之夭夭,底下的倒霉事就轮不到我。
回家后我把这身衣服洗了又洗,可原来的异味怎么也洗不掉。
不过很快在第二天晚上,我就明白这身衣服咋会有那些异味了。
当我顺利度过第二个工作日正要打道回屋时,我的队长,那个姓董的安徽人,要我晚上十点半来队部一趟。晚上是我的看书时间,那本《我的死了的生活的回忆》,已经看完它的第一章“伦敦的春天”。我喜欢作者那种气定神闲的从容笔调。显然一个已经退出人世纷争的文人,不会再汲汲于名利而故弄玄虚。我明白若说晚上我要看书的话,那么我的城管队生涯将就此结束,而且工钱一个子也拿不上。
夜幕中我们被装上一部白天装鱼的卡车前往香炉街,车上的鱼腥味扑鼻难闻。这时候,我才发觉我跟车上的其他人有诸多不同。他们个个五大三粗,相形之下我显得过于文弱,而且他们都讲安徽话我不会讲。上车后,我旁边的一个人给我一根烟叫我吃,我说我不会吃,结果惹他不快,以为嫌他的烟不好。
我们后面跟着一部电视采访车。坐在车头的那个女记者我觉得眼熟,现在想起来,才知道我曾多次在汉源书店见过她。那是一个白得像白虾一样透明的清秀女孩。
下了车我被队长叫到一边。他给我一张纸条,叫我在路灯下看纸条上有没有不认识的字。今晚我的任务是,背熟纸条上的那几句话,待会儿当着电视摄像机镜头,一字不落地说出来。
虽然我岁数已经不小,下个月就要过三十八岁生日了,可我生来记性好,即使周围声音嘈杂,有骂人的声音,有砸东西的声音,以及后来的警车声音,也丝毫不影响我把那段讲文明执法的讲话稿全背下来。在次日的早新闻中,我看到我在电视里的那种别扭样子心里不舒服。我像一个留学堂给老师背书的小学生一样面无表情。这是我头一回上电视。
事后卡车没拉我们回队部,而是拉到一家店主是安徽人的小饭店里。队长叫店主拿酒来拿菜来,一边抚摸那头身子比板凳还高的杂种狼狗。这只狼狗刚才从卡车驾驶室里跳出来,差点一头把我撞倒。
我不会喝白酒但不能不喝。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频频给我敬酒,一面敬一面叫我诸老师。这个年轻人在刚结束的这次夜间执法中,给人家拿砖头砸了一下流了不少血。现在脸上的血洗掉了,但制服上的却新旧杂陈,斑驳陆离。
我不知道我喝了多少白酒,也不知道这个姓郑的年轻人喝了多少。他说他看出我是读书人,问我能不能给他借一本书看。我问他,你想看啥书呢。他说啥书都行,只要是书。喝了酒谁都容易激动,所以当晚我就领他去我屋找他想看的书,一路听他连连叫我诸老师。
这个小郑看到我屋里有一屋子的书惊得目瞪口呆。次日是周末不用上班,我留小郑在我这里过夜,并叫他把制服脱下来,泡肥皂粉里用硬毛板刷来刷。第二天他在我屋里洗衣服时,我问他一个问题:“人家为啥下手这么重?”
“我们下手也不轻呀。”
他一面灿然微笑,一面使劲拿板刷刷他的制服,仿佛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他觉得幸运的是,他被打伤了,城管队会给他付医药费,而且可以带薪休假几天;休假的时候,可以帮卖衣服的嫂子去杭州进一趟货。而那些人呢,受了伤只能自认倒霉,摆地摊赚来的钱,不够去药店买药吃。
虽然他读过中学,看得懂曹雪芹的《红楼梦》,但对外国小说及外国小说的写作手法却一无所知,因此拿起乔治·莫尔的《我的死了的生活的回忆》时,便一脸认真地问我,是不是人死了还会写书?我说我还没看完,不知道作者为啥起这么古怪的一个书名。
这时我已经看到这本书的第五章“俄国王子的情妇”。
我看书的时候,会忘掉房东朝我讨房租时的沙哑声音,也会忘掉我的队长不满意我没砸人家货摊时的难看脸色。我想这活儿不是我能干得了的,待下个月一拿到工钱就辞工走路,情愿天不亮扫大街扫厕所去,也不穿这身制服管人家。
也许,我心想,那家广州杂志给我的那笔稿费这几天会寄过来。
有了钱,就不必朝人家低三下四。
几天后的另一次夜间执法中,我给一个摆夜排档的拿头盔砸了一下后背。不知是那人力气大,还是我身体虚弱,只挨了那么一下就扑嗵倒地,摔了个狗吃屎。那天晚上没有电视采访,所以没有讲话稿要我背。当时我穿了制服不能像围观者一样袖手旁观,所以不得不捡起一个生南瓜往地下砸,结果气得人家拿头盔砸我的后背。这时候,别的穿制服的已经把人家的锅碗瓢盆全扔到卡车上,连桌子板凳也扔上去了。
小郑见我挨了打,立刻操起板凳抡过去,当即把打我的那个人,打倒在我倒下的地方。另一个摆摊的操起一把菜刀要跟小郑拚命,若不是一个女人拖住他,手起刀落小郑又要受伤流血。
后来警车来了我们就走了。
我们队长总是跟他的狼狗待在卡车驾驶室里看我们大打出手。不过他还算体恤手下,当即给我两天假叫我待屋里好好养伤。到了第二天上午,我才觉得浑身不舒服,后背隐隐作痛。小郑下了班粗手大脚地给我烧面疙瘩吃,我要下床他不让我下。
他说他嫂子愿意跟他结婚了,满脸的欢喜怎么也藏不住。虽然他早就有这个意思了,但嫂子守寡满三年才松口答应他。三年前的昨天,小郑的大哥得病死了,小郑叫嫂子留在城里别回去。他劝嫂子道,城里再不好也比乡下强。
现在我还在看乔治·莫尔的回忆录。乔治·莫尔正在回忆他生前的那次“温柔的南方爱情之旅”,这是这本书的第九章。
我已经收到广州寄来的稿费,打算干到月底就不干了。我劝小郑也另找一个活儿,我说成天打打杀杀不会有好结果。他说他不干城管队的话,他嫂子的衣服摊也会挨城管队的砸,也会给城管队罚款,也会给城管队没收。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一个戴水晶墨镜穿黑绸汗衫的瘦脸老头在街上拦住我给我递香烟。这时我已经脱了制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下班回家。这老头说一口苏北话脸上堆起笑容,他知道我是城管队的,说是要跟我做笔交易问我做不做。
“啥事你说。”
“城管队给你五百块钱是不是,诸先生?”他眯眼问我。
“你有话直说好不好?”
“我们也给你五百。”
“给我钱叫我干啥?”我得问清楚。
“你们晚上出来的话,事先打声招呼。”
“给你报个信?”
“对。”
我说我不会做这种事情,再添五百也不会做。
我问他为啥看中我跟我谈,他说城管队就你不是安徽人。
在这个初夏的凉爽傍晚,我们蹲在马路牙子上唠起别的话头来。街上是一拨拨穿红着绿的都市女孩,对面隐约有音乐声音传过来。他说他们也知道非法摆摊不好,影响市容也影响卫生,可是让摆摊的地方摊位费很高,做小买卖的没那么多钱交摊位费,再说市口也不好,没什么人去。他又说,你们队长以前也是个摆摊的,也是成天给人家赶到东赶到西,后来认识了区里的一个什么人,才穿起制服进了城管队。
我抱歉帮不上忙,我说到月底就不干了。
月底发工钱的那天上午,我照旧身穿制服在大街上信步巡视。走到香炉街的时候,我看到马路对面有个摆西瓜摊的,就走过去叫他走。我一个人的时候,通常不拿罚款单罚人家。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不肯走还跟我吵,我说按规定这儿不能摆摊你知道不知道,他说我不摆摊吃什么。
我叫他走他硬不走,只好给队部打电话叫队长来。
只半分钟就把这人的西瓜及西瓜刀全扔到卡车上了,像风卷残云一样迅猛无情。
这个年轻人也说一口苏北话,嘴里不干不净。他要跳起来跟反剪他胳膊的小郑拚命,但力气不够被小郑死死顶在墙上一动不动。待卡车要走的时候,小郑才松手放了他。
后来的事情就非常意外。
谁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身上还有一把西瓜刀。
更没想到他一声不吭地捅了我。
不知道是我的肋骨不够坚硬,还是他用力过于凶猛,那刀尖从后背刺进来,刺断我的两根肋骨,刺到我的前心房。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的时候我还没死,直到进了电梯间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那天不出事的话,我会看完乔治·莫尔的那本回忆录。它的最后一章是“葬礼上的遐思”。现在我也可以像乔治·莫尔一样,气定神闲地写自己的回忆录了。我在我的葬礼上看到了我的儿子和我的前妻,他们从北京飞过来含泪与我告别。而且市长区长也给我送了花圈,并奉送我烈士称号表彰我忠于职守。甚至一位外地作曲家已经谱出一首曲子歌唱我,其曲调有点像《歌唱二小放牛郎》。
没想到的是,那个苏北老头也给我送来一只花圈,其挽联上的魏体字下笔遒劲。这时我才知道,刺我的那个年轻人是他的堂房侄子。那个年轻人看上去块头很大,其实年龄很小,差十八天才十八岁。因此,尽管他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法院没法给他判死刑。
一天那个苏北老头夜里做梦,我去他屋里看他。
他说看中我是看我身体单薄。
虽然早就知道民间藏龙卧虎的厉害,但切身体会到这一点,还是在认识这个戴水晶墨镜穿黑绸汗衫的瘦脸老头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