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美丽晶亮的眼睛在恳求他。毛奇望着她那抹了浅咖啡色眼影的眼睑,觉得那微微翘起的眼睫毛很迷人。他小时候就知道她能长到多漂亮。如今她的腰身还是那么苗条,而且脖根也那么白净。毛奇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看见一把磨得锃亮的小提琴挂在床头,墙上有一幅描绘乡村小道的明调油画。他沉默良久,知道自己无法回避她问的问题。
“你要跟我谈一件事。”他冷静地反问她,“就是这件事?”
尚文娟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在小木桥看仓库?”他又问她。
“我问了许多人才知道你的下落。”
“你现在可能有些名气了,”他说,“没必要找我这样的人。”
“我爱你。”尚文娟看他没吭声,便接着说,“即使我跟我丈夫结婚时,我仍旧想着你。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你,一点都不知道。我以前对你说过许多刻薄话,伤了你的心,我一直很后悔。现在我向你道歉,并请你原谅我过去的任性。”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还没结婚?”毛奇问她。
“我丈夫死后我常常感到孤独。我知道你住在东河头巷,有时不由自主就走到那里,远远看你一眼。”
“谢谢你。”毛奇深受感动。“不过我不可能马上用可以或不可以来回答你。我想你会理解我的意思。这么多年了,大家变化都很大,也许我们再也无法找到彼此感兴趣的话题,像从前那样无拘无束地闲聊。”
“我不该要你马上回答我。”她说,“不过我希望你下个周末再来我家看我可以吗?”
“当然。”
“你想听我拉首歌吗?”
毛奇点点头。
尚文娟走到床边,摘下小提琴。她面对穿衣镜,含泪执弓。犹豫片刻后,她拉起一首名叫“多年以前”的英国老歌。想当年在苏北里下河畔做知青插队时,毛奇常常在她的小提琴伴奏下,唱他俩最喜欢的歌。
请给我讲那亲切的故事,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请给我唱我爱听的歌曲,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你已归来我忧愁全消散,
让我忘记你漂泊已多年。
让我深信你爱我仍如前,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听了这首曲子的优美旋律,毛奇也默默地掉下眼泪。也许尚文娟深知唯有这首歌才能打动他的心,因此不顾阿公阿婆怎么想,在这关了门的卧室里把它连拉三遍,直到毛奇起身要走。
下个周末,毛奇如约来找尚文娟。当他在她阿公阿婆那充满疑惑与惊惧的目光中走进客厅时,仿佛觉得自己像个为作案便当而装成斯文样子的小偷或强盗。他朝那位擅长修辞学的老教授点点头,然后抿紧嘴唇不说话。老人只是出于天生的善良习惯请他坐下,给他倒茶,并对这个留着小胡子的客人说:“小尚再过五分钟就到家。”
尚文娟搀着儿子开门进屋时,毛奇确实只等了五分钟。那男孩见他坐在屋里立刻拉下脸,尚文娟却笑容满面很高兴。她踩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里屋换衣服,请毛奇等她一会儿。
“我不喜欢你。”男孩走过来板着脸对毛奇说。
“为什么,”毛奇问他,“嫌我脸黑?”
“我不要你做我的野爸爸。”
毛奇当即红了脸,他不是那种善于随机应变自嘲脱身的人。他为自己无意中伤害了这个男孩感到羞愧和尴尬。后来,直到有一天,他当面给这孩子修好了电动火车时,这才稍稍自在起来。男孩接着拿出一只坏甲壳虫让他修。他给那个铁家伙换了一组新电池,立刻又能爬动了。男孩乐不可支。那天他很自然地叫了毛奇一声叔叔。
“你能不能给老人买点东西?”尚文娟问他。“他们一直待我很好。虽然他们平时也劝我改嫁,可是我真要嫁人时,他们却很难接受这件事。他们就一个儿子,可是他死了。两年来我们四口人一直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平静。现在我要离开他们了,他们很难过,但又不好阻止我。如果你能跟他们多接触些,让他们了解你,我想他们也会喜欢你。”
中秋节那天,毛奇果断地将留了十多年的小胡子刮掉,穿上挺括的西服,系好金利来领带,把皮鞋擦得锃亮,然后上街给那对老人买东西。当他拎着两盒咀香园高级月饼走进尚文娟家时,非常客气地并且非常明确地跟那对老人说:希望老人乐意尝尝这种号称“月饼王”的大月饼。老教授见他如此彬彬有礼,顿时尽释疑虑。后来他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从中秋节说到古训诂学。到尚文娟下班回来时,老教授与眼前这位要娶走他儿媳的矮个男子已谈得十分投机了。
“你读过文学专业?”老教授问毛奇。
“我初中一毕业就下乡了。”毛奇说,“此后再也没进过学校门。”
“哦不容易,很不容易。”老人又问,“那你现在做什么事?”
“在一家金属公司看仓库。”
“那就更不容易罗。”老人不禁感叹道,“如今喜欢读书的年轻人实在太少太少。”
自从父母到上海跟大哥大嫂住在一起后,毛奇还是头一回正正经经地过中秋节。饭后他搀着小冬冬到楼底下看月亮。他俩站在仍开着红花白花的夹竹桃旁随便闲聊。
“你为什么不戴眼镜?”男孩问他。
“我为什么要戴眼镜?”他反问道。
“我爸爸戴眼镜。”
“可我不是近视眼呀。”
“你最好是近视眼。”
隔了整整八年,毛奇在体育场边的那片小树林里又吻了她。
夜已深沉。秋凉的微风轻轻吹起她那纤细柔软的鬓发。像从前那样,他吻她的眼睛。他用嘴唇夹住她的眼睫毛,慢慢地拉。他们彼此拥抱。他感觉到她那丰满酥软的前胸下正藏着一颗激烈跳动的心。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他。
“下个月八号行不行?”
她吻他的脸。
“我要到上海去一趟,跟我爸我妈打个招呼。”
“什么时候去?”
“星期六上午。”他说,“在此之前我们先一起上街买衣服看家俱,然后请几个朋友帮我把那间小屋稍微装饰一下。”
“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也许你不爱听。”
“你说。”
“你愿意跟我阿公阿婆住在一起吗?”
“如果他们不反感我的话,”毛奇说,“我愿意。”
“你真好。”
买好火车票后,毛奇给唐家瑞写了一封信;告诉她,再过两个星期他就要结婚,他请她自珍自爱保重身体,并劝她不要老是修改那些早就写好的小说稿,要把它们统统投给杂志社,他还说他会来看她,仍愿意随时为她做任何她要他做的事情,一如既往。
毛奇在上海待了三天。他咬着他母亲给他烧的煮鸡蛋,看她怎样开心地笑。
“我早就知道尚姑娘是好孩子。”母亲说。
“是的,她确实不错。”
“你别怪我说你,当初你跟她分手时,我就觉得你太傻。哦我不说了,我不该再说这话。”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单看她的漂亮长相你也不配她。”
“是的。”
“真是好事多磨。”
“那边的事办完后,我和她一起来上海看你。”
“预先打个电话来,我得准备准备。”
唐家瑞一直等毛奇打电话来,可是最终等来的是一封与她拉开感情距离的墨笔信。当她得知毛奇要跟另一个女人结婚时,立刻百感交集不能自持。她深知自己无法与那个已经在本市音乐界脱颖而出的小提琴手公开竞争。那女人面孔漂亮,身材又好。尽管她现在做了寡妇,可是凭她的相貌和地位,即使找个未婚男子也便当。而我呢?只是个丑得让人恶心的老女人。我住在这间乱糟糟的房子里,动不动就生病,连儿子都不肯跟我住在一起。
她越想越难受,心里闷得要跳楼,可是她连爬上窗台的力气也没有,只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闹钟也停下不走了。
第二天早上,她没去邮电局上班。吃完一包方便面,又躺到床上去。她眼睛看着结了蜘蛛网的房角茫然失神。到了中午,她爬起来想写小说,可是身子摇摇晃晃,坐都坐不稳。
她本以为只要写得出小说,有没有毛奇无所谓,有时甚至瞧不起这个好施予的矮个男人。但是,现在她得知他被另一个女人夺走后,才觉得自己怎么也离不开他。八年前她并没要求他甩掉那个当时还是个纯情姑娘的漂亮女子,是他自己自作多情而见异思迁。
哦,我离婚后应该马上跟他结婚,唐家瑞想。我不该把他拖得这么久。他是个正常男人,即使熟读了柏拉图的书,也不能完全消除他身体内的那种本能的欲望。可是,如果跟他结婚的话,我能满足他吗?我已经使一个男人失望了,失望后去外面找女人,难道还要重蹈覆辙,让另一个男人也那样。我自己写小说确实写得很好了,可是不敢投给杂志社。我怕稿子一登出来就不得不跟他结婚。
唉,女人为什么结了婚非得做那种事不可呢,想到这里,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毛奇在读信。他坐夜车回来刚到家。那封信是邮递员从门缝底下塞进来的,是唐家瑞写的字。
“当你正陶醉在筹办婚事的忙碌与喜悦中,我躺在病床上已躺了整整五天。你不来看我,我儿子也走了。我一个人孤独地看着墙角的蜘蛛网,无可奈何。我自知年老体衰,无法与你以前的女友直立抗衡。如果我跟她一样年轻,一样漂亮,我怎能心甘情愿地退出角逐场将你白送给她?我坦率地跟你说,我无法不恨她,因为我无法不爱你。
“在个人生活中,我是个惨遭失败的老女人。我不该对你再要求什么了。如果我不写小说的话,也许我们早就结婚了,不过也许就因为我写小说,你才陪伴我,给我鼓励,帮我做事情。那天晚上我骂了你,那是我的错。我现在才明白我最大的过错,就是当时没答应你领结婚证。我又丑又笨。我不可能不失败。
“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办完婚事来看我,请你看看一个可怜的老女人。也许当你再次走到我家门口时,我已衰竭得听不清门铃声音了。
“衷心祝愿你永远幸福永远快乐。你的唐。”
“她好些了吗?”尚文娟问。
“比前两天好多了。”毛奇答道。
“她听到她儿子的消息后说什么?”
“没说什么。”
“她还是不放过你。”
“不要这么说她。”毛奇道,“反正我们只推迟一个月,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就没事了。”
尚文娟掉过脸,瞅着马路旁边的一堆人不吭声了。那些人在剥奖券。正要掏钱去剥的人大都看着铁架子上的摩托车和录像机跃跃欲试;而剥过的人要么愁眉苦脸尴尬无奈,要么随口骂一句粗话诅咒幸运者。以前尚文娟看到这种乱哄哄的场面总是远远地绕过去,从没像此刻看得这么仔细。曾经有人跟她说人生就是赌博,就像剥奖券,可她不喜欢听这种话。
尽管对唐家瑞没有任何好感,可她还是自告奋勇跟毛奇一起帮这个女人找儿子。那个小伙子已经到郊区一家新近开办的私营工厂做推销员了。眼下正在北京跑生意。那个穿红裤子的私人老板向他们再三申明是小伙子自己找上门来的,生怕他们告他蒙骗中学生。
“你在想什么?”毛奇一边走一边问她。
“我想如果你现在还写诗,或者写小说的话,肯定写得很出色。”
“我即使再用心写,也不会比唐家瑞写得好。”
“你为什么把她看得这么神?”
“老实告诉你,我认为如果十年内我们中国有谁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人肯定是唐家瑞。”
“你还像从前那样,喜欢说耸人听闻的话。”
“不要用普通人的眼光看待她。”
“你是不是还想说,”她侧脸问他,“也不要用普通人的眼光看待你?”
“我算什么东西。”
“你这人虽说平时很傲气,可是遇见自认为比你强的人就自卑得像个长不大的男孩。”
“也许有这种毛病。”
“你十年前就写出过不少好诗。”
“你在奉承我。”
“如果你写得不好,我不会现在还背得出来。”
“你骗我。”
“你是不是写过一首名叫‘黑色的石’?”尚文娟笑问。
“你还记得它?”毛奇受宠若惊,“我不相信。”
“我背给你听。保证一字不拉。”
尚文娟很自信地笑着。
这首十四行诗是这样写的:
假如你要憎恨,还是早点把我丢弃
冰冷的色质那么令人战栗
没有光彩,也没有渴望美德的焦虑
那是黑色,是点缀月儿的黑斑,是太阳
太阳在晨雾里拂逆人意的黑子
然而,日月无愧
你,享有你的权力
我却留下了少年的爱和忠诚
留给将会收容我的大地,悄悄远去
尽管你的悲悯,那表达善意的悲悯与我寸步不离
我沉默,怕我的狂笑惊吓你柔弱的灵魂
但在天地之间,生命与时光交织着永恒的疯狂
这疯狂是黑色的飓风,你去天堂,还是地狱
我唯一的使命,便是为你的选择预铺道路
毛奇呆呆瞅着眼前这个即将做他妻子的漂亮女人,没想到她果真背得出自己平生最得意的这首诗。而更没想到的是,从这个柔弱女子的口中,居然能发出那种刚劲有力且充满激情的声音,这声音仿佛正出自他本人的热血胸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