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若不晚点,将于明天上午十点钟抵达终点站乌鲁木齐。天早就黑了。我发觉那圆圆的月亮一直跟着我们的车窗,射出清寒的冷光。那一望无际的茫茫戈壁在月光下显得朦朦胧胧。每当列车驶过那些只有两三幢矮房子的小站时,总能看见一位恪守职责的铁路工人对我们行注目礼。
那两个男孩已经老老实实地躺到自己的铺位上去了,大概怕带他们出来的白发祖母再啰嗦,只是关了声音玩游戏机。然而直到他俩都闭上眼睛睡着了,我们这厢硬席卧铺才真正安静下来。
我在喝浓茶。那个睡上铺的陌生人还坐在我的铺位上看书。他面容清癯,脸色稍黑,眉毛又粗又硬,下巴刮得光光的。他那高高突起的颧骨,使阴郁的眼窝显得很深。他穿着黑衣服,很少说话。跟那位即使睡着了也大声打呼噜的推销员截然相反的是,这个我猜不出有多大年纪的矮个男人只安静得像一块哑默的石头。
他正聚精会神地读我带出来的那本小说杂志。我们已经在列车上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我想跟他聊聊,可几次都话不投机,只开个头就说不下去。
“你觉得这篇小说好不好?”我趁他抬头沉思时问他。
“不好。”他摇摇头。
“为什么?”我又问。
“写小说的往往只写他本人不明白的事。”
我没敢告诉他我就是那篇小说的作者。我把它带出来,是想在火车上读一遍,看看编辑先生给我改了哪几处。
这时,陌生人继续对我说,“作家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自己能够把现实生活中的某个人或某件事如实写出来,可是除了偶尔能获得一些廉价的捧场外,往往白费心思。他们惯于把贫乏浮浅的,或是貌似深沉的各种想象代替现实生活,还自以为是,得意洋洋。”
“你大概只喜欢读哲学,或者历史?”
他瞪我一眼没回答。
我想他至少比我大五六岁。夜深人静了,只有滚滚车轮在冰凉的钢轨上发出单调的隆隆声响。
“当然,”我对眼前这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陌生旅伴说,“你没说错,但说得绝对了点。因为谁也无法像数学家叙述数学问题那样,用准确无误的专业术语表达现实。”
“不!”他说。“你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是说,那些人只道听途说,瞎写一通。他们不懂得生活是什么,却自以为是行家,并摆出诲人不倦的恶心样子。”
“那你说生活是什么?”
“是被铁蹄践踏的石头和践踏石头的铁蹄。”
看来我又碰上一个愤世嫉俗的厌世者了。我能理解这种人,因为十年前我也说过类似的话。
“你能否给我说件事,证明你的石头理论?”
他抬起头,盯着我的脸,眼睛里冒出凶狠的目光。如果此刻我们在一片黑暗的森林中对话,我肯定被吓得灵魂出窍。幸好只隔了片刻,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样。也许我不应该扰乱一个容易激动的陌生人正在努力平衡的内心世界。他决不会像那位年轻快乐的推销员那样常常跟我们笑话;说他妻子鼻子怎样塌,眼睛怎样细,出门总是忘了戴胸罩。即使面对那两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他也绷着脸。我想,若要从他这种人嘴里问出什么私事,那简直白日做梦。我喝了两口茶,准备上了厕所就睡觉。可是,等我从过道上走回来时,这位陌生人突然变得温和起来。他问我愿不愿意听一个小故事,他说那是他朋友的事情。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点点头。不过我很奇怪,他此刻说话的声音已变得很轻,很软,很柔和了。
现在我凭借我的记忆,尽量理顺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并把它写出来。我要申明的是,其中某些细节出自我本人的想象,但这些想象仅仅为了使读者看得顺眼些,而不是要突出什么,或贬抑什么。
有一天,一位只差两个星期就要过三十五岁生日的大龄男子终于跟他的女朋友吵翻了。她比他大十三岁,离过婚,身边有个儿子。
“你自己说过,你要等我写小说写出名堂再结婚。”她冷言道。“你说过这句话。”
“我想领了结婚证,我们就能弄到一套像样的房子。再说,要是我们马上结婚,这对你写小说有利无弊。我知道怎样伺候你。”
毛奇说这话时把唾沫咽到肚子里。他不明白今晚为什么对她如此苦求。屋里只亮着一盏罩了黄罩子的台灯。她坐在床沿上,看他的书。这间屋子很小。大概楼上人家已经睡了,好长时间没听到脚踏楼板的咚咚声响。
“你以为我没有你就写不出小说了?”
她抬头看看他的眼睛。她生气时面孔很丑,嘴角撇出不以为然的冷笑。她的上眼睑盖住吊上去的半个眼球,底下留出一大块平板的眼白。她还像少女时那样留着长头发,但不结粗辫子了。如今她那枯黄色的头发已可怜得没有一点光泽。此刻在灯光下看她,能看出她额头上显老的两道皱纹,不过她写小说写得很好。然而十多年来她从未给杂志社投过稿,因为她要把她的小说修改到尽善尽美的地步才肯拿出来。
“我们应该结婚,”毛奇对她说,“别再拖下去了。”
“我怎么拖你了?”她怒火填膺,“我没要你等我!”
“算了算了,你总是说这句话。你不想想,我们结了婚总比现在一星期见一面要好得多。”
“我不想结婚,”她高声叫起来,“我讨厌结婚,决不结婚!”
“都过了八年了,”毛奇说,“你怎么还没忘掉那个无赖?”
“我讨厌你们男人。”
“也讨厌我?”
“是的,也讨厌你!”
“为什么?”
“你们只想找女人睡觉,还美其名什么结婚之类的好词儿。”
“我和别人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她板着脸问,“结了婚也不碰我?”
“我能做到这一点。”
“算了吧。”
“你不相信我?”
“我今晚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你要我跟你做什么事,别忘了我结过婚。”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你们男人都一个德性。”
“别的男人也像我这样跟一个比自己大十三岁的女人交朋友?”
“你说过你喜欢我,可现在又反悔了。你以为你很高尚,其实是伪君子。一个卑鄙的伪君子。”
这时毛奇朝她大声怒吼:
“滚出去,你给我滚出去!”
他平生最恨别人说他伪君子。当他看到唐家瑞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三个字时,立刻火冒三丈。他把她从屋里撵出去,决心与她一刀两断。
她在黑暗的楼道里摸钥匙开门。她儿子还在看武打书。一扇旧红木屏风将两张单人床隔开,她睡在里面。其实她夜里很少睡觉,常常通宵达旦地写小说。此刻她从她儿子的床边走过时,那个读高中的男孩只瞥了她一眼,不跟她说话。她走进去开台灯。写字台上堆着乱七八糟的书籍和手稿。旁边立着一个高得快挨到天花板的大书架。她出去泡茶,准备再写个通宵。她若不喝茶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可是,家里的五个热水瓶都空空如也,她只得开煤气灶烧水。
换了衣服,走到儿子床前。“明年就考大学了,你怎么还天天看金庸小说?”她责问他。她总是在等炉子烧水的时候教训他几句。“你要是有本事让学校保送你读大学,我把金庸的书全买来给你看个够。”
“我不想读大学。”
“那你想干什么?”
“跟别人合伙开厂。”
“你是异想天开!”
她见儿子又低下头看书,不理她了,便上前一把夺下他手里的《射雕英雄传》,将它扔出房门。“今晚跟你说清楚,你要么好好复习功课考大学,要么给我滚出去。”
“是现在滚还是明天滚?”男孩平静地问母亲。
“现在就滚!”
儿子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踮着脚尖,从母亲和墙壁之间的空档中挤出去。他身上穿着廉价的广告衫,脚下拖着橐橐作响的塑料拖鞋。他跟她一样,也身材高大。
“你别发火,”儿子用手抹了抹脸,“我这就走。”
儿子真的走了。他把门钥匙放在餐桌上,拖着拖鞋走了。他临走前特地对她说了句“你多保重”,顿了顿又说,“你最好别那样玩命地写小说。我早就想跟你说这句话,可一直没说。真的,你别写小说了。你嘛,也就凑合着跟那个姓毛的结婚算了,老老实实过日子。”
没想到儿子说出这种混账话。等她反应过来正要臭骂他一顿时,他已经开门走了。他跟他父亲一样,也是个没教养的混账东西,唐家瑞在心里骂道。
这一夜她没上床睡觉,也没写小说,只是呆呆坐在桌前沉思。我怎么变来变去还是变得跟我妈一模一样,她正这么想。我妈生前对我也是不闻不问,冷若冰霜,好像我不是她的孩子。不过她对我爸很好。当她确信爸爸自杀后再也救不活了,自己也吃安眠药寻死。她吃两百粒苯巴比妥时根本没想到她还有个女儿。而我呢,只顾写小说。这几年我总是让儿子吃方便面,没给他做过一道像样的菜。他能忍受到今天也不容易。奇怪的是,他从不跟毛奇说话,似乎对他反感,可他仍劝告我跟毛奇结婚。看来明天得请个假,把他找回来。
这时窗外已曙色微茫,天要亮了。
这几天毛奇一直绷着脸。跟他一起管钢材仓库的那个胖女孩见他心情不好,便远远地坐到仓库门口,不敢跟他说话。她身上喷了法国香水,那种呛人喉咙的浓烈香味正毫不客气地钻进毛奇的鼻孔里。他现在没心思跟这个女孩介绍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否则他会罗哩啰嗦地解说爱斯基摩人与蒙古人之间的部族关系,并详细描述爱斯基摩狗的黑毛有多长,最后还要指出爱斯基摩人的蒙皮船和海豹皮船有什么区别。不论说什么话题,他都能连续不断地跟这位衣着俗丽的女同事讲半天。除非有人进来提货,或者下班铃响了,从不轻易搁下他感兴趣的话头闲着它。
他明知道唐家瑞是个怪女人,可还是喜欢跟她在一起。也许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看出这女人有写小说的天才。八年前当她滔滔不绝地议论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时,他还不清楚杜拉斯是哪国人,干什么的。尽管她从没跟他说过她喜欢他,可是她像一块磁性强大的磁铁,一开始就牢牢地吸住了他。现在回想起他跟那个与他青梅竹马的女友断然分手的情形,心里苦涩得要呕。有时候,他不得不提醒自己,说他爱唐家瑞,只爱她一个女人,并努力否认只看重她那回味无穷的小说笔调才每星期见她一面,直至今日。一个死了父母,又被丈夫离弃,而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从不表示母爱的女人,如果不是真正喜欢写小说,并且具有这方面的天才,那么她绝不可能写出那种使人荡气回肠的好小说。这种怪现象也只有毛奇一个人能理解。可是,这个从来都不肯让他吻一下的女人居然在他俩相识八年之后,突然骂他伪君子,这使他受不了。她以前笑话他时他也不高兴,甚至一连好几个星期都不理她。然而,当她打电话来,要他帮忙买洗衣机或电冰箱时,他又消释前嫌,欣然而往。他现在想,这回不一样了,既然要跟她一刀两断,就不能再心软。
“毛师傅。”这时胖女孩走过来,打断他的沉思。“你一封信。”
“谢谢。”
毛奇接过信,把它搁在铺着黑橡胶垫的大桌子上。他准备下了班,回到自己的那间小屋后,再拆开看它。胖女孩又坐到门口,朝浓荫密布的槐树林傻望。此刻离下班还有两个钟头呢。
那个信封是粉红色的,有点淡淡的桂花香。信封很薄,里面大约只有一张纸。她从不用红信封寄信,毛奇突然这么想道,她最恨红颜色,尤其是粉红色,于是立刻拿起信封看正面。寄信地址是本市红舞鞋乐队。从那几行既娟秀又老练的笔迹上看,像出自一位成熟女人之手。
毛奇用长长的小指指甲细心挑开信口。这是尚文娟寄来的。她请他周末下午五点钟到体育场门口等她,要跟他说件事。
真奇怪。还是在苏北下乡时分手的,都七八年没来往了,她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毛奇有点兴奋。他想尚文娟还在拉小提琴,可是不知道那家著名乐队在哪条街。
“你现在还写诗吗?”尚文娟问他。
“不写了。”他咬住嘴唇,注视着眼前这位衣着得体的漂亮女人。她跟他同岁。
“为什么不写了?”
“不为什么。”
“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一般吧。”
“你肯陪我一起去幼儿园接孩子吗?”
“当然可以。”
尚文娟终于松了一口气。她原以为这个以前就留着小胡子的矮个男人即使来了也不肯跟她多说话。他俩默默地骑车,穿过几条小巷子,来到清扬路幼儿园门口。她进去接孩子,毛奇扶着车把在外面等她。
“这是我的孩子。”尚文娟摸着她儿子的头对他说。“今年五岁了,叫冬冬。”
毛奇点点头。他看出那男孩面孔清爽秀气。
“你能不能跟我到我家去一趟,认认门?”她问他。
“我们就在这里谈谈,要不重约个时间?”他说。
“去吧,好吗?”她侧过脸问。“如果你进了门觉得不自在,可以马上走。”
“好吧。”
毛奇踏进那套三室一厅的大组房后,看见了尚文娟的阿公阿婆,但没看到她丈夫。也许他还没下班呢。她给他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然后叫儿子到爷爷奶奶那儿去。她把卧室门关好,也在写字台旁坐下。此刻她默默无语,不知该怎么跟以前的男朋友说她想说的事。
“你爱人还没回来?”毛奇问她。
“他不会回来了。”她说。
又是一个被离弃的女人,毛奇心想。不过他没料想那个男人抛下这母子俩,是得癌病死了。这是两年前的事情。
“你说说你现在碰到什么麻烦事。”毛奇面对这个眼睛发红的女主人说,“我将尽力帮助你。”
“我还是要你爱我。”她平静地问他,“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