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
阿姆斯特丹,圣方济各沙勿略大教堂
埃米尔在一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里醒了过来。厚厚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窗帘后面,是高高的落地窗。他躺在一个皮沙发上,身上盖着一床毛毯。沙发的旁边,有一个小桌,桌上放着一杯水。在眼睛逐渐适应了房间的昏暗之后,他也慢慢可以看清楚房间里的其他陈设。沙发对面,是个敦实厚重的石砌壁炉,壁炉的上方,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画里是圣母玛利亚和幼时的耶稣基督。那幅画看起来很古老了,因为接近壁炉,多少被熏黑了些。房间的墙纸同样也被熏黑了不少,由此增添了些许岁月的痕迹。在壁炉的两边,各放着一把后背很高的皮质扶手椅,这两把扶手椅的扶手部分,都已经被摩擦得很光亮了,手指时常会去敲击抚摩的前端,皮已经裂开,里面填充的马毛从裂缝中多少漏了些出来。壁炉的中间位置,放了一套古董炉铁。落地窗正对的那面墙边,摆放着一个大书柜,书柜里放满了古籍。在房间大门的门框上,悬挂着一个造型古朴简单的木质耶稣受难像。在壁炉台上,摆放着一只黄铜座钟。正在埃米尔打算集中注意力,看清楚现在几点时,那座钟便报了四点的时。过了不多一会儿,房门打开了。埃米尔立即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钟表匠。”那位主教用很沉静的声音说道:“欢迎回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埃米尔完全震惊了,他绞尽脑汁,希望能够给自己听到的这番话语,找到一个合理的存在理由。“钟表匠?自从……那时候起,已经没有人再那样称呼我了。”
“确实,没人再那样称呼你了。不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不知道。我觉得我现在糟透了。”
“你晕倒了。本来,我们是打算叫一辆救护车过来的。但是,今天是星期天,要等救护车过来,不知道要等上多久。不过,我们长老会的辖区教堂倒是不远,所以,我找了些愿意帮忙的人来,让他们把你抬到这儿来了。你可是晕过去好一阵子了。我很担心你,正准备去叫一名医生来着。”
埃米尔深吸了一口气,鼻腔里涌进了一股陌生的气味;那是蜡光剂的味儿,还有愤怒的气息。“担心?你凭什么觉得担心?你又不是我的看护人。”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接着说道:“我现在要走了。”
主教拦住了他。“我可不这么想。你还应该再休息一会儿。让我帮帮你吧——你可是结结实实地受到了惊吓呢。”
听到这话,埃米尔不住地摇头。“这就是你想做的吗——想要帮助我?为什么?是不是你一旦这样做了,就会感到庆幸,因为你能像以前那样,再来救我一次?不必了。我不需要你的帮助,而且,我也不会再留在这里了。”
“我希望我们能够留点时间,好好坐下来聊一聊。”
埃米尔对此表示怀疑。“聊一聊?难道,你还能说出什么我很想听的话吗?我可不相信这点。”
麦斯纳向后退了一步,头低下来,显出懊恼的神情。
“我想,或许我应该先向你说声抱歉,以此为起始,再接着聊下去。”
“抱歉?”埃米尔不觉提高了声响,“你这个……”他说不下去了——完全找不到合适的词,能够形容他此刻的感受。“在过去了差不多二十年后,我们再度相遇。而你,竟然以为,区区一句道歉就可以把我们之间发生的那么多事情,一笔勾销,抹得一干二净吗?”
“不会,不会,我当然没有那么想。不过,至少抱歉,算得上是一个开始。”主教一边说着,一边站到一边,用手指了指房门。“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随时离开。”他语调柔和地对埃米尔说道。
埃米尔的愤恨几乎快要爆发了,但麦斯纳的反应,却令埃米尔感到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自己的愤怒,会比此刻积聚得要多得多,但实际上,情况却并非那样。他的狂怒,转瞬之间便已消失殆尽。在那些愤怒原本应该聚集的地方,埃米尔只找到一些几乎快要燃尽的煤块,就像他这已经差不多快要走完了的生命一样。
愤怒,并不总是值得人去信赖,但生命的煤块,却是不会说谎话的。
“瞧瞧。”他重新开口说话了,语调也变得冷静下来,“我跟你之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值得一说的话。至于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也不会再有什么变化。因此,我真的觉得,我们最好还是各走各的路,不要互相打扰为妙。”
麦斯纳注视着埃米尔。“当然,这一切都交给你来决定,不过,如果你愿意听我说上几句的话。我要告诉你,我并不同意你的看法,认为我们应该各走各的路。我觉得,我们有很多可以说给对方听的事情——那些事情,或许很难开口说起,不过实话实说,还是需要说出来,说出来才是最好的。”
埃米尔站在门边,一动不动,环视着这个房间。他一边看着这房间里那些各种各样的摆设,一边努力思考着离开的理由。相比之下,之前充满他脑海的愤恨之情,反而不那么重要了。
“如果你今晚愿意留下来和我共进晚餐的话,我会觉得很荣幸的。”麦斯纳的话语打破了沉默。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或许是出于习惯,主教用手指漫不经心地抚摸着胸前挂着的十字架。“你还记得你曾经在奥斯维辛对我说过的那番话吗?‘没有为什么。外面的世界和这里完全无关,我们已经被彻底隔离开了。’而现在,我能告诉你的就是,你刚刚提的那个‘为什么’,对于我而言,实在是个太过复杂、困难的问题,我无法弄明白。”他耸了耸肩膀,接着说道。“我花了很多年时间,甚至一直到现在,都试图回答这种发自内心的冲动。我也曾试着去抵抗它,不去想它。然而,我始终还是失败了。我曾经告诉我的内心,我并不值得挽救,永远都不可能值得,但它却并不在乎。在神学院里,他们告诉我,我心中所存在着的那种冲动——它正是上帝对我的‘感召’,然而,我自己却并不这么觉得。”主教此刻的说话声音,几乎化为一种绝望的哀鸣。“比感召还要更进一步——那是上帝的博爱之心,在这世间的运作方式。把曾经为邪魔服务过的某人或某物,转化为由他所使用的工具。出于神性的需要,对它们进行改造、转换。所以,如果一定要回答你那个‘为什么?’的话,或许答案其实十分简单——因为我是一柄被锤炼、击打成了犁耙的利剑。”
1947年
克拉科夫
保罗·麦斯纳待在自己的囚房里,等待自己的律师到来。麦斯纳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律师,他是个自大狂,把自己看得太过重要了。
律师那边,也对这位客户怀抱着冷酷无情的鄙视之心。毕竟,这德国人是个战犯——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国家派出律师去为这种人辩护,纯粹是浪费钱。
跟往常一样,律师又迟到了。“如果能够找到奥斯维辛曾经的囚犯,为你当时的行为清白作证,哪怕只找到一个人,情况都会大不一样。”他一边对麦斯纳面无表情地说道着,一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麦斯纳恼怒地反驳道:“我说的那些话,你是不是连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过?我跟囚犯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为什么要去找个囚犯?我是卫星营的管理者,直接向党卫军人事部负责。”麦斯纳愤怒极了,他抡起拳头,使劲捶在面前的桌子上。“我之前也跟你说过了,我真正实际处理过的,只有唯一一个囚犯。而那个囚犯,正是你应该去找的人。”
听到这话,律师开始往回查看起自己手头的卷宗来。“唔,是的,你说得没错,是那个‘钟表匠’。不过,你说你记不得他的名字,只有他的囚号。”
“这根本不是记得或者记不得的问题,每个人都管他叫钟表匠。不过,你肯定有办法通过囚号来找到他的。”
对此,律师多少感到有些怀疑。“前提是,营地里的档案都还在的话。而且,那个人还得幸存下来才行。”
“就是这样。”麦斯纳神情沮丧地认同了律师的话。“那个人还得幸存下来。”
然而,对于囚号163291所对应的那个犯人,始终没有办法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人;他没有被归入到任何一个营地居住者档案当中。不少幸存者最终在比如茅特豪森或者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的档案中被找到,但这些档案里面也没有他。
律师又打了个呵欠。目前看来,这宗案子已经是希望渺茫了。
军事法庭法官团主席对麦斯纳的律师陈述道:“在宣读最终判决结果并通过之前,辩方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律师站起身来,身体挺得笔直,他理了理自己身上穿着的法官长袍,并用右手抓住自己的长袍一角,那姿势不觉令人联想起正在古罗马法庭上发言的西塞罗。
“经过法庭方的许可,我的代理人希望能够当众发表一则声明。”
犯人席上,穿着没系皮带的西裤以及无领衬衣的前党卫军上尉保罗·麦斯纳站了起来。仅仅几周之前,他的前任军官上司,亚瑟·利勃亨舍尔,就在这同一个法庭间里被判处了绞刑。尽管这样,麦斯纳在发言时,声音仍旧响亮又坚定。
“我无意向法庭隐瞒自己在奥斯维辛所作所为的性质及其严重性。在奥斯维辛,发生过非常可怕的罪行——那些罪行是无从原谅的。我并不打算狡辩、抵赖、抹煞我在这些罪行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或者逃避我应承担的责任。我承认,自己所犯下的是死罪,但是,我必须要公开表明我的观点,那就是——我相信自己在战争期间,尽我所能,保持了我作为一名军人的荣誉感。在我去奥斯维辛之前,对于在彼尔肯瑙所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是在去了那里之后,才逐渐了解到那里的各种情况的。那里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跟我没有关系。我从未去过火车站的卸人匝道,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筛选。在整个奥斯维辛,没有任何一个囚犯,是直接因为我而死去的。在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奥斯维辛所发生的一切之后,我马上选择了自己认为是唯一能够维持军人荣誉的行动:向上面申请调回到战场上服役,尽管当时我的原部属部队正在东部前线打仗,我也义无反顾。上述所有内容,都原原本本地记载在我的个人档案里,法庭可以亲自求证,没有任何问题。或许,很多人都认为,我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只有作为大屠杀的共犯,判处死刑才算合适。当我选择自首时,是以一名党卫军军官的身份,来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的,不像其他某些人,还企图隐瞒自己的身份。关于自首这件事,同样也是我作为军人的荣誉感使然。我尽了自己该尽的义务。在此,我并不打算向法庭请求宽恕,并且,我已经准备好去接受任何我认为合适的宣判。”
法官团主席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已经做好了裁决和判刑安排:“种族灭绝罪名——不成立;种族灭绝共犯罪名——不成立。但是,从你自己的招供中,本庭认为,你犯下了严重的奴役他人罪。你管理着一整个由数以万计的人们运作的劳工系统,其中大部分是犹太人,他们被当成奴隶一般进行劳动。虽然他们并没有直接死在你的手上,或者在你的命令之下送命,在劳动过程中,还是有不少人死掉了。因此,这项罪名必须得施以惩戒性的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