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村里“老人”跟里长、粮长还不大一样。里长和粮长都是一种役,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当差,是由政府佥派的。“老人”不是差,是由地方乡里民众推举出来,再由上级官府认可的管理员,是一个有点儿荣誉感的岗位。而且如果你这个“老人”干得不好,或者以权谋私,下一次人们就不再愿意推举你了,你这个“老人”也就当不成了。所以明朝的村里“老人”以权谋私、干不法之事的相对比较少,“老人”比里长、粮长的名声要好得多。
不过有时候太过于重视“老人”了,也有些麻烦。朱元璋不是觉得这些“老人”在乡里管事他比较放心吗,于是他下了一道圣旨,让天下五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来京师,他都接见,发现有才能的,就提拔使用,没有能力不通治道的,也没关系,招待完毕再送回去。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要是运气好,被皇帝看中了,一下子就能当官;就算没被皇上看中,没有当上官,也可以公费到京城玩一趟,还有皇上亲自接见招待,吃饱喝足再回家去。有这样的好事,谁不想来呀?结果人越来越多,朱元璋一看受不了了,到了洪武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393年,赶紧让官吏们传达下去,这件事停止不再搞了。
看来什么事都不能太过,朱元璋重视乡里“老人”没错,可是太过了,就惹出麻烦了。不过在朱元璋的时代,绝对是乡里“老人”们最受重用的时代。
我们不妨想想当时农村的景象:农忙的时候,“老人”出来擂鼓催大家下地干活,他们平日里手拿木铎,走村串户,协调乡里,帮助地方官处理民间之事,宣讲朝廷的指示、官府的告示;平时谁家户口变动,添丁生子,有里长跑来登记入册;到了税收季节,有粮长忙着张罗收税的事情。
这些里长、粮长和村里“老人”是地方无事不管的角色,是朱元璋一手抓农村经济建设,一手抓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
三、乡饮酒礼
农村的事情都有人抓有人管了,可是朱元璋重视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又该怎么抓呢?
洪武五年,也就是公元1372年,朱元璋让中书省下了一个命令:从今以后,每年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这两天,地方上都要举行一种岁时燕会的活动,在活动中习礼读律,申明朝廷之法。这种活动就叫作“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分为官办和民办两种,官办就是由官府出资组织的活动,民办就是由老百姓自己出资组织的活动。
县级以上的乡饮酒礼活动都属于官办,地点就在学校里面。因为吃饭的酒菜由官府出钱,花钱属于正当财政支出,条件好些的地方,宴会还挺丰盛的,席间还有一些外来的果品。
就拿一个大一些的县做例子吧,乡饮酒礼活动要摆多少桌呢?
上席六桌,上中席五桌,中席二十六桌,下席八桌,一般食桌四十五桌,加起来一共有九十桌。上席一桌用银子二两,上中席每桌一两三钱,中席每桌六钱三分,下席每桌三钱三,食桌每桌四钱。菜品除了猪、牛、羊肉之外,还有鸡、鹅,有糖果、干果,有时候还有荔枝之类不易得到的水果。这样一来,乡饮酒礼活动就成了地方上的一件大事。
这是府、州、县举办的乡饮酒礼,很是排场。除了这些各级官府举办的乡饮酒礼活动之外,每年正月十五、十月初一,乡村里面也要举行乡饮酒礼的活动。乡里举行的乡饮酒礼活动,就没有官府财政支持了,因此也就不能像官办的活动那样大吃大喝。按照规定,活动以一百家为一个单位,所用的酒肴,也由这一百家共同承办。
朱元璋安排这种礼仪活动的目的是要正风气,移风化俗,宣谕朝廷的精神,比如在活动中宣讲《大诰》。所以这种活动,既是一次乡民的会餐,也是一次集体政治学习。正因为如此,朱元璋在这种乡饮酒礼活动上费了不少心思。除去要规定什么人有资格主持活动之外,更重要的是规定活动中吃饭要分桌分席,按照规定入座,这就有点导向性的意思了。
在这个活动中要分上、中、下席,什么人坐上席,什么人坐中席,什么人坐下席,都有规定:
“百家内,除乞丐外,其余但系年老者,虽至贫,亦须上坐,少者虽至富,必序齿下坐。不许搀越,违者以违制论。其有过犯之人,虽年长财富,须坐于众宾席末,听讲律,受戒谕。”
(《大明会典》卷七十九)
这个规定的意思很清楚,首先是“序齿”,就是按年龄排队,年长的坐上座,年轻的坐下座,不管有钱没钱。
这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因为一般来说,地方上,谁有钱,谁就有势力,有了势力,就有威信,在地方上说话就管用,到了这类活动的时候,就要出头露面,显示自己的身份地位。可是朱元璋这个规定,就把有没有钱跟你在地方上的地位区分开了。地方上有地位的人,都是些善良老人。怎么才叫善良老人呢?那就还得有其他条件,不能光是年岁长,同时还要看遵纪守法的情况:
“凡良民中,年高有德无公私过犯者,自为一席,坐于上等。有因户役差税迟误,及曾犯公杖私笞招犯在官者,又为一席,序坐中门之外。其曾犯奸盗诈伪,说事过钱,起灭词讼,蠹政害民,排陷官长,及一应私杖徒流重罪者,又为一席,序坐于东门之内。执壶供事,各用本等之家子弟,务要分别。三等坐次,善恶不许混淆。”
(同上)
把人分为三等,目的是要扬善惩恶。德高望重又没犯过任何错误的才能坐上席。犯过一些小错,比如逃税漏税,被官府抓起来过,但事情不大,坐中席。干过坏事,被判过刑,流放过的,只能坐下席。这些人家的子弟,也要跟着家人坐在同一等级的席位。这样一来,这些后生子弟就受刺激了。平时一起玩的朋友,人家怎么跟家里人坐上席,自己却跟家里人坐下席?这当然是因为自家人不争气,有不光彩的事情。回去以后,家里就有矛盾了。这些人家的子弟就想着要改变家庭在乡里的尴尬地位。怎么改变呢?那只有一个办法,遵纪守法,别干违法的事。
乡饮酒礼,本以序长幼、别贤否,乃厚风俗之良法。已令民间遵行。今在申明,务要依颁降法式行之。长幼序坐,贤否异席。如此日久,岂不皆向善避恶,风俗淳厚,各为太平之良民。
(《皇明制书·教民榜文》)
朱元璋是要通过这种乡里的活动,改变民风,打造良民。在乡里举行乡饮酒礼活动,形式上是大家一起吃顿饭,实质上是一种礼仪。礼这个东西很重要,它不仅是法律的另一种形式补充,而且是对人们行为的规范要求。
中国历史上的礼教,除去专门对妇女的什么“三从四德”要求之外,对于一般人,都是提倡忠孝仁义。可是大家发现没有,这回朱元璋规定的这种乡饮酒礼活动中,突出的却不是忠孝仁义了,而是遵纪守法。朱元璋明白,宣传遵纪守法,比宣传忠孝仁义更接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对管好老百姓和地方事务更有实效。
因此这种乡饮酒礼活动中有一个必要的程序,就是由专人讲读朱元璋的《大诰》。《大诰》里面都是朱元璋写的一些教育官员和老百姓的案例,他让全国官民都读《大诰》,就是要全国官民都知道应该遵纪守法。
但是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还是忠孝仁义,所以朱元璋在他亲自写成的另一个教民的格言——《圣谕六言》中就把忠孝仁义和守法都写了进去: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为非。”
(《皇明制书·教民榜文》)
这第一条就是要孝,孝顺父母。“其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论语》)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就是讲的孝悌不犯上,这是中国传统体制下做人的基本要求。在这个基础之上安分守己做事,不要惹是生非。一个个的家庭如果都能做到这样,这个国家就安稳平定了。
朱元璋的这个《圣谕六言》,集中体现了他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思想。平日里,乡里“老人”们,就要拿着木铎,每天不断向人们宣讲这《圣谕六言》,而且要求人们都背诵下来。地方政府也出面撰写宣讲《圣谕六言》的宣传文稿,派专人到处宣讲,形成一个人人讲孝悌、家家讲和谐的局面。而像乡饮酒礼之类的活动,也是围绕配合这六句话的核心精神的一个具体实施。
要我说,朱元璋这个人实在了不起,他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可是你看他管起国家来,事无巨细,没有他不管的,没有他想不到的,上自满朝文武、国家政策、典章制度,下至民间细事,一直管到最基层。而且他还是真的去管,每年接见地方官员,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还要接见粮长、村里“老人”,这些只能算是一般老百姓的角色居然也成了皇帝接见的对象,这恐怕是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过的事情。
在中国传统的帝制时代,皇帝把天下都当成是自己的东西,国家也就是他自己的家,所谓“家国天下”,所以开国皇帝就是在置家业,因此就特别用心。朱元璋这个开国皇帝因为起家于社会最底层,得天下最不容易,所以他格外在意国家的大大小小事情,唯恐哪件事没有做好,影响了他的天下的安危。
他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家,所以也特别强调治家。因为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研究朱元璋的学者认为:“朱元璋很重视这样的一个观点,即国和家在并行的等级原则上是类似的结构。”
(美国学者范德)
朱元璋在他的语录集《明太祖宝训》中就专门立了一章——《正家道》。朱元璋说:
“治天下者,修身为本,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
(朱元璋《明太祖宝训》卷二《正家道》)
这和我们平日常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叫“修齐治平”,是一致的,只不过朱元璋特别强调了“正家”。这就是他普及推广这种思想的最佳切入点。因为你要求老百姓修身,恐怕有点不大现实,再进而要求他们治国平天下,那就更距离一般老百姓远了点儿。只有齐家这一条,朱元璋把它称为“正家”,最贴近老百姓。朱元璋希望老百姓管好家人,让家人守孝悌之道,遵守国家法纪,不犯上作乱。家庭和睦,乡里和睦,社会也就和睦了。你看,朱元璋做事特别现实有效。
朱元璋在这里说了这样一句:“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就是说,一个家庭要好,夫妇的关系很重要,这甚至可以说是家庭有道的根本。这可是朱元璋的切身体会,他的成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他的家庭夫妇之道。
在他的身上最能体现那句老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朱元璋的背后就有一位了不起的女性——马皇后。
这位马皇后究竟怎么了不起,他们又是怎么谨夫妇之道的呢?我们下一讲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