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神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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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魏晋六朝的神话(上)(2)

虽是短短两三句,神话意味却很充足。雷公,传说是黄帝时的名医,和岐伯齐名。《抱朴子·极言篇》所谓“黄帝著体诊则受雷、岐”,说的就是雷公、岐伯。雷公的采药使奉雷公之命前往采药,大约在山林里迷失了归途,因而化为啄木鸟。啄木鸟啄木的形象略近于采药,故有这段虽简短却优美的神话产生。

二是《刘之遴神录》,梁刘之遴撰,原有五卷,今辑存的佚文仅三条,其中一条是:

由拳县,秦时长水县也。始皇时,县有童谣曰:“城门当有血,城陷没为湖。”有妪闻之忧惧,每旦往窥城门;门侍欲缚之,妪言其故。妪去后,门侍杀犬,以血涂门。妪又往,见血走去,不敢顾。忽有大水,长欲没县,主簿令干入白令。令见干曰:“何忽作鱼?”干又曰:“明府亦作鱼!”遂乃沦陷为谷。老母牵狗北走六十里,移至伊莱山得免。西南隅今乃有石室,名为神母庙;庙前石上,狗迹犹存。

此记虽也见于今本《搜神记》卷十三,但文较简略,无此丰润。关于陷湖的神话,汉时已有之。《淮南子·俶真篇》说:“历阳之都,一夕反而为湖。”高诱注:“历阳,淮南国之县名,今属江都。昔有老妪,常行仁义,有二诸生遇之,谓曰:‘此国当没为湖。’谓妪视东城门阃有血,便走上北山,勿顾也。自此妪便往视门阃,阍者问之,妪对曰如是。其暮门吏故杀鸡,血涂门阃,明旦,老妪早往视门,见血便上北山,国没为湖。与门吏言其事,适一宿耳。”高诱所述,当便是最早的有关陷湖的神话。其次是《搜神记》卷二十记的“古巢石龟”和“邛都老姥”,后面一个,又和龙母神话结合起来,使故事情节又有新的变化。其实第七章第一节所说伊尹生空桑的神话,就已经有了陷湖神话的影子了,它是感生神话和陷湖神话结合的唯一的例证,虽然二者都表现得并不十分显著。汉晋以后,陷湖故事还不断地在许多地方产生。见于各个时代地方志的,可说是“史不绝书”。大都以一老妪作为故事的枢纽,由于他人的戏弄,误认神示,弄假成真,而致城邑村镇,陷没为湖。这些都又略涉迷信,就不必去细说了。

三是原题班固撰实是六朝人(有人说是齐王俭)伪托的《汉武故事》,原有二卷,今只辑存了若干条。这书的内容性质大略同于第三章第四节提到过的《汉武帝内传》,主要部分仍是写汉武帝见西王母,也兼记其他杂事,文笔较《内传》雅洁,写作时期当在《内传》以前。试举“东方朔偷桃”一条如下:

东郡送一短人,长七寸,衣冠具足。上疑其山精,常令在案上行,召东方朔问。朔至,呼短人曰:“巨灵,汝何忽叛来?阿母还未?”短人不对,因指朔谓上曰:“王母种桃,三千年一作子,此儿不良,已三过偷之矣。遂失王母意,故被谪来此。”上大惊,始知朔非世中人。

这也是写得很有意趣的。它早已形诸文人的诗句,柳宗元《摘樱桃赠元居士》诗说“蓬莱羽客如相访,不是偷桃一小儿”即其例。《西游记》第五回写孙悟空偷食王母桃园中的蟠桃,或者也曾受到这段故事的影响。

《搜神记》与《搜神后记》

其次说说现在还比较完全保存下来的其他一些志怪小说。首先要着重讲述的,是干宝的《搜神记》。如果说《山海经》是保存中国神话材料最丰富的一部书,那么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其保存神话材料的丰富,就要算是第二了。干宝,字令升,新蔡(今河南省新蔡县)人,生卒年未详,晋元帝时为著作郎,曾修撰国史。《晋书》本传称他“性好阴阳术数”,由于目睹家庭的变怪二事,“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以示刘惔,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干宝为此书写了一篇序,《晋书》载其后半段,自说他作书的本旨,乃在“明神道之不诬”。干宝《搜神记》原书已佚,今所见本是后人的缀集。据考证,可能是明代胡元瑞(应麟)从《法苑珠林》、《太平广记》诸类书辑录而成的,原书三十卷,今止辑为二十卷。辑本多数条目大抵出于干宝原书,也偶有阙遗或滥收他书造成的错误。总之从今本仍可见到干宝原书面目的大概。

今本《搜神记》的内容,除了一部分涉及妖异、祥、迷信、诞妄毫无可取以外,大部分都或多或少能提供神话研究作参考,尤以所记录的民间神话传说部分最有价值。如卷十四的“盘瓠”、“蚕马”,卷十一的“三王墓”、“韩凭夫妇”,卷四的“如愿”、“灌坛令”,卷八的“陈仓祠”,卷十三的“河神巨灵”,卷一的“董永”,卷十六的“紫玉与韩重”,卷十八的“细腰”、“怒特祠”、“张华与斑狐”,卷十九的“寄女”、“何铜”、“孔子厄陈”,卷二十的“断蛇丘”、“古巢老姥”、“董昭之”,等等。此书最大的贡献,是记录了一段前此他书未见的蚕马神话:

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余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已。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与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蚕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卷十四)

这段神话《五朝小说》和《旧小说》也有辑录,题张俨撰,俨三国时吴人,恐不足据。这是推原神话之一。推原,就是推寻事物的本源。蚕桑的起源就用这段神话来做解释,自然是古人天真朴质的幻想。《山海经·海外北经》说:“欧丝之野,在大(支)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已略具蚕马神话的雏形。只是但有女子欧丝,而无马的形象。《荀子·蚕赋》说:“身女好而头马首。”女子和马结合起来了,又把神话的想象向前推进一步,只是还无故事情节。到此文所记,蚕马神话才完备起来。这应当是一个古老的神话,看得出来,记录此一神话时,是被烙上了时代的烙印的。父亲向女儿说的“勿言,恐辱家门”就是给烙上时代烙印的凭证。魏晋六朝的人,最重家世门第,故有此语。而文中所说则为“太古之时”,即使那时已经产生了人兽不可通婚的思想观念(更早的阶段是连这种观念也没有的),但也决不会想到有什么“家门”可“辱”。所以说这是无意中流露出来的时代的印痕。蚕马神话流传演变到后来,又有了新的变化,并且还经过一番仙话化。《太平广记》卷四七九引《原化传拾遗》说:

蚕女者,当高辛帝时,蜀地未立官长,无所统摄。其人聚族而居,递相侵噬。蚕女旧迹,今在广汉,不知其姓氏。其父为邻邦掠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马犹在。女念父隔绝,或废饮食,其母慰抚之。因告誓于众曰:“有得父还者,以此女嫁之。”……

这就是神话流传到某一地区发生的地方性的变异。这种变异是比较好的,它把原始社会末期部落战争掠夺的情况,更真实地反映了出来。以后情节发展大体同于旧记。但是到了女化为蚕,“父母悔恨,念之不已”的时候,又突然来了个大的转折:“忽见蚕女,乘流云,驾此马,侍卫数十人,自天而下,谓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义,授以九宫仙嫔之任,长生于天矣,无复忆念也。’”这就不但是仙话化,也是无聊的封建说教,未免有点大煞风景。因而在这篇经变异的神话中,是精华与糟粕并陈,分析时不可不予以注意。

《搜神记》另一处记了一段民间神话“如愿”,也很有意思:庐陵欧明,从贾客,道经彭泽湖。每以舟中所有,多少投湖中,云以为礼。积数年,后复过,忽见湖中有大道,上多风尘。有数吏,乘车马来候明,云:“是青洪君使要。”须臾达,见有府舍,门下吏卒,明甚怖。吏曰:“无可怖。青洪君感君前后有礼,故要君。必有重遗君者。君勿取,独求如愿耳。”明既见青洪君,乃求如愿。使逐明去。如愿者,青洪君婢也。明将归,所愿辄得。数年,大富。(卷四)

神话到这里为止,本来已经完足了,但是《古小说钩沉》所辑撰人不详的《录异传》,在这下面还记了一段,说欧明致富以后,“意渐骄盈,不复爱如愿。岁朝鸡一鸣,呼如愿,如愿不起。明大怒,欲捶之,如愿乃去,明逐之于粪上。粪上有昨日故岁扫除聚薪,如愿乃于此得去。明不知,谓逃在积薪粪中,乃以杖捶使出,久无出者,乃知不能。因曰:‘汝但使我富,不复捶汝。’今世人岁朝鸡鸣时,转往捶粪,云使人富也。”从文学审美的角度看,后面这一段记叙,自然是蛇足。但民间神话往往又和民间风习有关。后面的记叙就关系着民间风习,因而反倒成了不可少的。《荆楚岁时记》说的“正月一日……又以钱贯系杖脚,回以投粪扫上,云令如愿”就是这种风习的流传演变;杜公瞻注也引此故事以证之。

“韩凭夫妇”、“寄女”等,都是此书首见记录的民间神话传说,歌颂了妇女的坚贞和英勇无畏,前者对后来文学发展且有较大影响,但因篇幅较长,不及详细论述了。

《搜神记》除二十卷本的以外,还有《汉魏丛书》八卷本和唐代写本句道兴《搜神记》,后者编入在王重民等编的《敦煌变文集》中。八卷本《搜神记》有唐时州名,部分内容和句道兴《搜神记》相同,疑亦是唐人编撰,所以将此二书留待以后再论述。现在且大略说说《搜神记》的一部续作:《搜神后记》。《搜神后记》十卷旧题陶潜撰,后来有些人疑非潜作;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也说“潜性旷达,未必拳拳于鬼神,盖伪托也”。不过梁慧皎《高僧传序》已有“陶渊明《搜神录》”语,《隋志》又正式题作“陶潜撰”,其时去渊明未远,闻见较切,固不容因一些枝节琐细的问题(如书中有后人附益的记陶潜死后十多年的事之类)便遽定其为伪托。现在还是把它列在陶潜的名下略加论述。

这部书中最有名的是卷一的《桃花源记》,所记叙的正是一段神话因素浓厚的民间传说,同卷书中类似的记载不下四五则。除此记以外还有袁相、根硕入赤城山遇仙女的记叙,也是“桃花源”式的异境的展现。它们都曲折地反映了那个动乱时代的人们在释老思想影响下的避世心理。《幽明录》记叙的刘、阮入天台事,又是袁、根入赤城的异文,并且作了较大的艺术加工,前面已经说过了。

值得称为民间神话并对后来文学有较大影响的,有卷五的“白水素女”一则,原文较长,节述其梗概如下:

谢端少丧父母,夜卧早起,躬耕力作。后得一大螺,归贮瓮中。端每至野还,见有饭饮汤火,谓邻人为之,便往谢邻人。邻人曰:“卿已自娶妇,而言吾为之炊耶?”端心疑,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便入门,径至瓮所视螺,曰:“新妇从何所来?”女大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汉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使我权为炊烹。卿无故相窥掩,吾形已见,不宜复留。虽然,尔后自当少差,留此壳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

这段神话任昉《述异记》、宋洪迈《夷坚志》和《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五引《坡诗注》等均记之,文略同。唐代皇甫氏《原化记》也记述了这段神话,却是它的流传演变。略谓县吏吴堪少孤,得一白螺归,螺变为美女,助其炊爨。后与堪婚。县宰闻堪妻美,欲图其妻。乃向堪索虾蟆毛及鬼臂二物。堪得妻助,以二物纳县宰。县宰又向堪索祸斗,妻牵一形如犬之兽以致之。兽食火又粪火,“宰身及一家,皆为煨烬,乃失吴堪及妻”[2]。故事加入了祸斗等情节,更富意趣,丰富了神话的内容,满足了人民的意愿,并且使它从民间神话走向了民间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