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层领导任职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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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决策执行(1)

决策和执行既是中层领导的两项重要职责,又是中层领导的最经常性工作。因此,了解决策和执行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于中层领导搞好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决策和执行的涵义和特点

对于中层领导来说,决策和执行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对于上级来说,中层领导的许多管理活动是执行上级的决策,而相对于下级来说,中层领导的管理活动便是决策。

一、决策的涵义和特点

决策活动古已有之,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事物,它的本意是指对各种大小事情的决定。任何人在社会生活中都可能碰到问题,得设法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可能有多种途径,就得在许多方案中进行选择,确定最佳的方案付诸行动。据此,有人把决策理解为包括个人处理生活上一些小事而做出决定的活动。这种理解显然过于宽泛了。现代管理学研究的是社会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而不是个人生活管理,现代管理科学上的决策只是指现代社会组织在管理中形成的决策。

因此,从管理学和决策学角度理解,决策应是指社会组织的管理者为解决面临的问题,达到一定的目的,从实际出发,制定与选择行动方案的活动。对“决策”这一概念的理解需注意两点:从动态上理解,这是首要的方面,决策是个动词,是一个分析问题、制定选择方案、解决问题的过程,它包括许多环节,决非一瞬间的活动。有人把决策狭义地理解为方案的最后选定活动,即拍板定案,这样理解是不全面、不完整的。从静态上理解,决策是个名词,指的是通过一定的程度作出的“决定”,即英文Decision 的意思。

无论哪一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都是由决策者、决策对象、决策信息、决策理论和方法、决策结果五个基本要素构成并相互发生作用的统一体,都有如下特点:针对性:都有提高到日程上需要解决的问题。预测性:都是对未来的实践所作的一种假想。目标性:决策总是为了达到一个既定的目标,没有目标就无从决策。选择性:决策总是在若干个有价值的方案中进行选择。一个方案无从选择;没有选择,无从优化。优化性:都是在确定的条件下,寻找优化的目标以及优化地达到目标的途径,不追求优化,决策是没有意义的。实施性:决策一经作出,就必须执行到底,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如果决策之后不准备实施,决策则是多余的。

在此,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行政决策的特征。行政决策属于管理决策的一种,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面临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制定与选择行动方案,作出决定的活动。行政决策具有一般管理决策的共性,同时还有不同于其他企事业管理决策的个性。其特征具体表现为:

1.行政决策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决策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使行政权的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其他没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和成员作出的决策,都不属于行政决策。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的。

2.行政决策的内容具有公共性行政决策的内容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行政决策是以国家的名义,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关系的立场出发,来处理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最广泛的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

3.行政决策具有权威性行政决策是以国家名义决定的,代表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以国家权力作为后盾。因此行政决定一经确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4.行政决策具有约束性行政决策的约束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行政决策影响深远,因而,政策规定性比较强,受到政治上、经济上等种种因素的制约;二是指行政决策一旦确定,它不仅对行政组织的内部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管辖范围一切有关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具有约束力,都必须按照决策规定的要求执行行政决策。

5.行政决策具有责任性行政决策具有一种法定的权力,这是其履行职责的根据和需要。行使权力就应对政府委托的工作任务负有责任,除了一般工作责任外还要负政治责任,既要正确理解和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执行国家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还要负法律责任,当行政决策者主观方面由于官僚主义、独断专行、家长作风等在决策活动中有违法行为造成了危害性的社会后果时,要依法追究与其失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后果相关的法律责任。

6.行政决策的非赢利性行政决策不像企业单位那样,以赢利为主要目标。它主要是行使政府职能,贯彻法律和政策,维护全社会的利益或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二、执行的涵义和特点执行是对决策的执行。决策执行是指相关的执行机构和人员将决策中枢系统所输出的决策指令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决策目标的一种行为,也就是把决策由设想变为现实的过程。这些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将决策转化成得以运作的努力;二是为实现决策所定的变迁而作的持续努力。如果说制定决策是决策者认识问题、分析对象的过程的话,那么,决策执行主要是一种付诸实施的过程;如果说决策的制定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那么,决策执行则是从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过程。

决策执行作为决策过程中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有其本身内在的规定性和特点。认识这些特点,对于我们有效地执行决策具有指导性的价值。具体而言,决策执行具有以下特点:

1.目标性执行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执行者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方式、方法,总是为实现决策目标而进行的,其目的便是实现决策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没有明确目标的执行活动,是一种盲目的执行。

2.灵活性在现实管理中,高层决策大多属于战略性的决策,它所提出的仅是指导现实实践的原则和基本准则,多属宏观性框架,并不涉及具体的细节,因此,在执行高层决策的过程中,下级执行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依据高层决策的要求,制定自己具体的行动计划。处在执行工作第一线的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需要制定具体的对策和处理办法。虽然,执行必须为实现决策目标服务这一点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容许机械地、僵化地去执行决策;相反,执行决策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并适应情况的变化,其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决策的目标。3.执行过程的时效性和连续性执行是一种具有时限要求的活动。每一工作程序和执行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或任务,不允许拖延和贻误。因此,执行必须做到快速、果断、高效、及时。同时执行是由计划、指挥、传递、控制、协调、监督等一系列前后密切衔接的环节构成的完整系统,既不可肢解,形成断链,也不允许发生冲突,相互掣肘。

4.经常性执行首先表现为执行机构和人员大量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每天不仅要贯彻执行某些特定的决策,还要执行大量的常规性、例行性的决定。实际上,执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日常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在执行决策和常规性决定。

第二节决策和执行的基本原则

一、决策的基本原则决策的原则是决策过程固有的客观规律的反映和概括,是决策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准则。这既是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也是决策正确性的保证,决策的原则主要有:

(一)信息原则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决策的每一步骤和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无论是目标的确定,还是备选方案的拟定和优选,以及方案实施过程的补充、修正或追踪决策,都必须建立在全面、准确的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在通常情况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是和信息成正比的,信息越及时、准确、全面,决策思维就越具有广度和深度,越能情况明、决心大、点子多。决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信息的收集、加工和转换的过程。

(二)预测原则

预测是决策的必要前提。因为任何决策都是对未来行动所作的一种设想,是在事情发生之前的一种预先分析和抉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代科技和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生活各方面急剧变化和激烈竞争,要求运用科学预测,高瞻远瞩,了解决策对象的发展趋势、时空条件、影响后果等等,只有从定性、定量、定时、概率各要素作综合预测,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预测是利用知识、经验和手段,对事物的未来或未知状况预先作出推测或判断,并不是随意的臆测。不管使用直观预测方法还是探索型或反馈型预测方法,都应建立在唯物的辩证的基础上,决策才可能有科学依据。

(三)客观原则

决策必须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们思维活动的规律来进行。决策目标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需要的迫切性和实施的可行性。首要的是必须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主观随意行事,必将导致决策的失败。与此相联系,要求决策必须符合各地区、各部门的客观实际情况,不顾国情、区情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主观盲目决策必然遭受挫折。

(四)系统原则决策对象本身具有系统性特点。所以,制定与实施决策,要求达到整体化、综合化,应注意决策对象所处的整个系统及其相关系统和构成各系统的环节,要对整体与局部、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及其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加以综合分析。

(五)可行原则决策是为了实施,要实施就得保证决策可行,具备相应的主客观条件。不能单凭美好愿望,作现实条件无法实施的决策,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实施决策的条件有人力、物力、财力、科技能力等主观、客观许多因素。决策者应从政治与经济效率、现实与未来、有利与不利、成功的机会或失败的风险等多方面加以权衡比较,作可行性论证。各方面都可以,或暂时不具备,经过努力能够创造出条件,才具有可行性,不然决策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六)择优原则决策要追求优化或满意。是优是劣,必须经过比较。为此,决策不仅要目标优化,而且更要有几个备选方案,从中比较选优,从若干个方案中筛选出或综合出满意的方案。如果只有一个方案,没有选择,无从优化,不追求优化,就难以作出最好的决策。

(七)动态原则一项决策的制定、执行、修改是一个很长的动态过程。决策时一个细节的疏忽,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影响。为此一开始决策就要富于远见,能够适应未来的发展,保持可调节的弹性,以辩证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留有余地,准备应变性措施。在决策实施中,注意信息反馈,随时检查验证,一旦发现决策与客观情况不相适应,就及时调整。

二、执行的基本原则决策执行本身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实施决策比制定决策更为复杂,其影响更为深刻。为了保证决策能够有效地贯彻和执行,防止歪曲和失误,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条理原则行政决策的执行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连续性,空间上的协调性和同步性的特点,这便决定了决策执行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决策的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因素很多,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对时间做适当安排,又要对调动的资源进行合理调配;既要顾及执行中的许多环节,认清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又要分清主次轻重,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影响全局的问题;既要着眼于未来,又要立足于现实。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详尽、确切、行之有效的计划。缺乏良好的执行计划,决策便不可能有秩序地进行,执行工作可能就会变得杂乱无章。

(二)准确原则决策执行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如果偏离了目标,执行便失去了意义,为此,决策执行一定要准确。这里讲的准确有三方面的意思:一是执行机关和人员要准确理解决策的基本精神,把握决策内容的实质,不能一知半解或随意曲解;二是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决策不能走样,不能歪曲,不能搞土政策,更不能随意加入自己的偏见、情绪和好恶;三是要准确地掌握反馈信息,不断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准确地解决问题。

(三)迅速原则执行决策要求如期完满地实施决策目标,解决问题,不能拖拉,不能积压,不能欠账,否则失去时机,就会贻误大事,决策就失去意义。坚持迅速原则,但又不可操之过急、简单图快,以致不能准确地实现决策目标。现代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很快,竞争激烈,执行更要雷厉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