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国家基本法律形式,确保了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针对英国政府单方面制造的混乱,中国政府采取“以我为主,依靠港人,面向港人”的方针,另起炉灶,以确保香港平稳过渡,顺利交接,因而先后聘请了港事顾问,成立了预委会、筹委会、推委会,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董建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上冉冉升起,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江泽民主席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1997年7月1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历史将会记住提出‘一国两制’创造性构想的邓小平先生。我们正是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明的方向,通过外交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香港问题,终于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我相信有全国人民作坚强后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同胞一定能够管理和建设好香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创造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
香港回归十年来,“一国两制”经受住了考验,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与发展。
中央政府依据《基本法》处理香港事务,除了积极支持与配合香港政府及维护香港的自身利益外,未直接干预香港事务,保证了香港在“一国”下的“两制”的有效落实。香港特区政府在施政中,始终贯彻“一国两制”与“港人治港”的方针政策,维护了香港自由港地位与社会的相对稳定。
香港回归后,民众的抗议游行活动有所增加,甚至出现大规模的抗议游行,不论其动机如何,基本上均能依法行事,未引起严重的社会冲突,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并没有干预,这是香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成就,避免了在民主政治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动乱的出现。尽管在政改与新闻自由等方面不时出现较大争议,但总体上香港依然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左中右各种声音都有,特别是民主派的言论没有受到封杀,种种批评特区政府的言论没有受到限制。另外,香港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得到维护与发展。到2007年,香港连续十年被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也是香港第13次获此殊荣。该基金会认为香港仍为免税港、政府极低程度干预商业活动、对外投资障碍极低、金融与银行限制极少,这也是对香港政府与“一国两制”的一种高度肯定。
香港自由经济体制不仅没有受到影响,而且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维持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信息中心与商务服务中心地位。回归后,香港特区政府不断改革,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效率,使得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的地位更加巩固,世界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集中香港;香港成为亚洲乃至世界最大的证券市场之一。香港的集装箱装卸量继续维持世界前列,香港新机场自1998年营运以来,航空货运量一直高居世界第一。这一切充分显示,香港回归后经济依然具有活力与发展潜力。
香港回归十年来,内外经济环境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特别是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禽流感、SARS以及政治纷争等一次又一次的巨大冲击,香港经济发展出现了很大起伏。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香港经济出现50多年来少见的负增长。随后,在国际经济大环境及内地经济发展带动下,香港经济在2000年实现10.5%的高增长。然而,由于国际经济形势的再次逆转,东亚地区经济出现普遍衰退,香港经济也再次陷入低潮,2001年出现零增长。此后,香港经济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2002年增长2.2%;2003年增长3.2%。1997—2003年,香港经济平均增长为3.1%。2004年开始,香港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
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介绍,2007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GDP)增长,高于过去十年的趋势增长。以当时市价计算,香港人均GDP达23.28万港元,约2.98万美元。
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加上特区政府与人民的共同努力,香港战胜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维护了香港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2003年6月,中央政府回应特区政府的提议,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香港企业界对香港经济的信心,而且也促进了香港经济的迅速回升。CEPA签署后,香港经济开始明显复苏,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CEPA不仅成为香港与内地经济深度合作的重要平台,CEPA本身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06年底,港澳有1898家服务业机构按CEPA条件申请赴内地投资,港澳居民在内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到2746家;到2007年5月底,特区政府有关机构共签发了超过2.3万份符合CEPA规定的原产地证书,总值超过83亿港元的货物在进口内地时获免关税。CEPA还促进了港台经贸往来,从而加快了海峡两岸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
在香港回归七周年前夕,中央政府批准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建议,建立“9+2泛珠江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目前已建立了正式的合作框架,确立了八大合作领域,这对加强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又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对维持香港在亚太地区经济枢纽地位与国际商贸服务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改善香港经济,中央政府还采取了许多具体可行的政策。一是扩大开放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特别是推动“香港自由行”,赴港旅游的内地居民持续增加,大大刺激了香港的消费与旅游市场,成为带动香港经济回升的重要支持力量。二是内地与香港的金融合作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尤其是中央政府批准内地信用卡于2007年初可在香港使用,以及批准香港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存款、兑换与汇款等业务,为香港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三是为了支持香港政府发行政府债券及改善财政赤字状况,中央政府明确表示可动用外汇储备购买香港的债券,是对香港经济的又一有力支持。
香港与内地经济的联系不断增强,在香港企业加大内地投资与经贸合作的同时,内地企业纷纷赴港上市筹资,使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到2003年底,内地企业在香港主板与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有258家,占香港上市总数的25%;市值达16950亿港元,占香港证券市场总市值的三分之一。2007年以来,又有蒙牛乳业与平安保险等多家大型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目前,内地在港公司达2000多家,资产总额达到2200亿美元。这些内地企业与资本已成为香港经济繁荣的另一支撑力量[3]。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香港与内地经济合作不断深入。
“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实践,不仅洗刷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耻辱,而且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关系重大、影响深远,还具有世界性的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史上,精彩绝伦的浓笔重彩,丹青垂史。
2.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澳门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三部分组成,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才被葡萄牙逐步占领。1553年,葡人通过贿赂收买当地官员,以欺骗的手段获取了在澳门陆地的居住权。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国乘清政府战败之机,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当遭到拒绝后,便采取武装进犯,于1849年占领了澳门半岛。1851年和1864年又先后武装占领了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葡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葡和好通商条件(又称《中葡北京条约》),塞进了“中国允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与葡治理他处无异”的条文,僭越对澳门的管治权。但中国历届政府始终不予承认。
1974年,葡萄牙发生民主革命,推翻了萨拉查独裁统治。新政府奉行非殖民化政策,并于1976年2月颁布了《澳门组织章程》,确定澳门是葡萄牙管理下的特殊地区,而不再是殖民地,并撤走了派驻澳门的5000名守军。1979年2月8日中葡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双方达成谅解,确认澳门是中国领土。两国将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友好协商解决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
1984年中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后,澳门问题的解决即提上了日程。自1986年6月起,中葡双方历经八个多月的四轮谈判,于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宣布中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1988年1月15日,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在北京互换文本,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澳门正式进入过渡期。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的产生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等三个附件。以此为起点,澳门进入了后过渡期。1998年5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宣告成立,标志着澳门回归祖国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1999年12月20日,我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澳门回归以来,在博彩业经营权开放、内地开放个人游、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一系列重大经济政策、措施的拉动下,失业率由2000年的6.8%下降至2006年6月的3.8%,2002年至2004年经济增长率连续3年超过10%,2005年仍然达到6.7%的实质增长,澳门人均GDP已达到2.4万美元。与此同时,澳门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从1998年回归前的107亿澳门元,增加到2005年的230亿澳门元。
澳门回归后的发展成果,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2001年3月,世界贸易组织对澳门进行了每6年一次的贸易政策审议,认为澳门是“世界上贸易和投资政策最自由开放的地区之一”;2003年2月与10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投资服务公司两度调升澳门整体信贷等级;2004年7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的《澳门特别行政区:2003年年度报告》中,将澳门称为“中国与葡语国家贸易合作服务平台”。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2008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说,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澳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沿着“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道路继续向前迈进。何厚铧说,从1999年到2006年的7年间,澳门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增幅超过一倍;失业率由6.3%降至3.8%,最近更降至3.1%;平均月收入增幅达36.2%;居民存款总额增幅接近一倍。这充分反映出,澳门市民共同参与特区建设,以巨大的努力,为家庭、为自己创造出来之不易的成就。澳门2008年本地生产总值飙升27.3%,连带人均GDP增长25.9%至36357美元,跻身亚洲第一位。
推动海峡两岸的交往
在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告台湾同胞书》中就呼吁海峡两岸“尽快实现通航通邮”、“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提出了海峡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主张,从此实现两岸“三通”就成为大陆对台政策与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主张。
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谈话,建议两岸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等提供方便,“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1988年7月6日,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即“二十二条”)。这也是祖国大陆第一个较为系统的有关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投资与两岸经贸关系的行政法规,对台商投资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并给予较大的优惠和便利。1989年国务院公布给予台商优惠新措施,台商投资大陆始成规模。
1995年1月,江泽民同志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强调“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