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创办“华侨补校”,接收与分配归侨学生
新中国成立初期,每年都有数千名华侨学生回国升学,党和国家极为重视回国侨生的学习。为了更好地辅导归侨学生的学习,中央决定在北京、广东和福建创办了3所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给已回国准备升学的归侨学生提供良好的补习机会,以便通过补习能够考入正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中侨委规定了一些优待华侨学生的入学办法。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各地共接收了近4万多华侨学生进入各级学校学习,其中约有20%的侨生进入了高等院校。毕业后,他们大部分参加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7)制定华侨、侨眷出入境管理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很多华侨相继回国探亲、观光、求学、就业,国内的侨眷也出国与亲人团聚、探友、继承产业等。国家为了便利华侨、侨眷出入国境的方便,采取了尽量给予便利的方针。制定和公布了一些管理办法,给以方便和照顾。1951年8月2日,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公安部公布施行了《华侨出入国境暂行办法》。后来,为了进一步照顾华侨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方便,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在1956年2月20日,又发布了《海关对归国华侨携带行李物品优待办法》。1950年至1955年这几年,回国的人数大大超过了出国人数。
2.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国外侨务工作
新中国成立的同时,世界形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我国的近邻——东南亚国家都出现了新的情况,国家相继都脱离了殖民主义的枷锁而获得独立。为了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我国及时调整了国外侨务政策。
(1)国外侨务工作面临调整
在海外建立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分支机构,以及各类进步社团组织,是抗日战争时期建立最广泛的国际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做法。这种做法在抗日战争时期,为取得国际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外侨务工作再继续以前的做法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在侨居国取得了民族独立与解放之后,作为侨居国的外国公民是否还应当继续参加当地的政治运动。由于当时没有对这一问题有正确的、统一的认识,因此,导致了许多华侨仍然还像抗日战争时期那样,满怀豪情地投身于当地的政治运动之中,从而使自己卷入了当地复杂的社会矛盾的旋涡,使当时的海外侨务工作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中国侨务必须要做重大调整。
(2)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外侨务工作的内容
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共产党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以及刘少奇、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英明领导下,审时度势,根据这一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海外侨情的特点,及时、正确地制定了一系列国外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很快就扭转了这一时期国外侨务工作的被动局面。
这些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主要有:1951年8月,政务院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呈报的《关于华侨与东南亚革命运动关系呈毛主席和中央的报告》;1952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泰国侨党解散问题的批示》、《关于海外侨民工作的批示》和同年8月《国外华侨报刊的编辑方针》;1953年9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资本主义体系国家内华侨统一战线工作与社团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同年制定的《关于资本主义体系国家中华侨学校工作方针的意见》等。
这些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继续和发展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华侨政策,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国外侨务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我国外交工作的需要;加强海外华侨的大团结,形成广泛的华侨爱国统一战线,既要孤立帝国主义以及国民党反动派,又要保护华侨在当地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教育华侨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斗争和革命运动;办好华侨学校,开展华文教育;办好华侨报刊,规范宣传报导;撤销侨党,调整华侨社团。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国外侨务工作,是在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过程中进行的。侨务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工作中有一些教训,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一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国外侨务政策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从总体上说是完全正确的。它为开创新中国国外侨务工作的新局面,制定我国以后的国外侨务政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新中国建立初期侨务工作的成果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侨务部门正确地分析和认清了国内外形势,成功地实现了侨务工作内容和形式的重大转变。由于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执行了切合实际的侨务政策,使建国初期的侨务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华侨纷纷回国投资、参加建设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祖国建设事业的展开和我们实行了正确的政策,激发了海外华侨回国投资的热情。为了团结华侨、归侨和侨眷为祖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给予华侨回国投资提供便利和进行统一的管理,根据国家在建设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侨务工作的方针是:引导归国华侨资金参加生产建设,有计划地选择和培养典型,引导侨资向有利于国计民生及国家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向发展,提高归国华侨工商界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心和经营信心。
在政府的投资政策鼓励下,各地华侨投资公司相继成立。1951年12月15日,福建省率先成立了福建投资公司筹备处,1951年7月正式成立了公司。1952年10月以后,在广东、福建、北京、天津等地陆续成立了七个投资公司,吸纳华侨资金。同时创办了一批公私合营性质的华侨投资企业,如华侨工业建设公司、华侨企业公司等。当时华侨回国投资主要用于轻工、纺织、旅游、宾馆等建设。在建国之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国外华侨对新中国的工商业状况和投资环境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清楚,侨务工作引导华侨投资的工作也注重在宣传上。所以在建国的头几年华侨的投资量还比较少(据中国银行的统计,自1951年8月至1952年8月,华侨投资总数为1368万元人民币)。随着国内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特别是有关保护侨汇和鼓励华侨投资政策的颁布,国外华侨投资额逐年增长。1955年3月,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正式成立,并将1952年成立的华侨企业公司和华侨工业建设公司一并纳入,在汕头、梅县、广州、台山等28个市县成立了分公司,进行募股工作。1955年福建投资公司也改名为福建华侨投资公司,以更加便利吸收华侨资金[27]。
(2)形成留学生归国服务潮
新中国成立后,侨居国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和留学生,一方面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欣喜欢呼,另一方面也被即将展开的祖国建设事业所吸引。他们纷纷放弃国外优厚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冒着危险回国效力。
第一个回国的是彭醒武教授,当他从爱尔兰启程回国的时候说:“回国是不需要理由的,不回国倒需要理由。”后来他成为我国原子弹事业的奠基人之一。1950年6月,留美学生组成的“留美科协”在芝加哥附近召开的年会上发表了一封给全国科学工作者的信“我们一致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国,回到我们所来自的中国科学工作者兄弟的行列,投身于建设新中国的巨潮”。据统计,留美科协的成员中,有半数以上回到了新中国。
当时,空气动力学家钱学森的回国,遇到了极大的阻力。钱学森1935年赴美深造,获得博士学位。1949年,年仅37岁的钱学森已被公认为是力学界和应用数学界的权威,是现代航空科学与火箭技术的先驱。他得知即将解放的祖国希望他回国领导新中国航空工业建设时,便坚定了回国的决心。当他正要出发时,却被美国移民局非法拘捕,随后又被软禁达5年之久。在周恩来总理的过问和中国外交部的交涉下,1955年9月钱学森终于回到了祖国。后来他成为中国的“导弹之父”。此外,数学家华罗庚、地质学家李四光等都是放弃了国外的高薪,毅然回国参加祖国建设事业的。
20世纪50年代,不断有科学家从海外回到祖国的怀抱,投身新中国的建设。他们都成为了新中国重要学科领域的开拓者和研究工作的组织者。据统计,从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留学生回国人数就达2400人,约占解放初期中国在外留学生总人数的一半[28]。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侨务工作,从总体上说是很成功的。不论是国外侨务工作还是国内侨务工作,都为新中国侨务和外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在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犯有“左”的错误。虽然有些错误在当时就得到了及时的纠正,但“左”的影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纠正错误不彻底,致使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些问题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外侨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开始有些被动,在党中央对侨务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之后,情况才有了根本性的好转。
[1]《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4页。
[2]《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档案出版社,1988年,第16-17页。
[3]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64/4416026.html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51年。
[4]http://www.51labour.com/LawCenter/lawshow-40355.html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3)23号转发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党组《关于人民团体级别问题的几点意见》。
[5]《中国工人运动文献汇编:中国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人出版社,1955年,第216页。
[6]劳动部:《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7年,第109页。
[7]《中共中央关于失业救济问题的总结及指示》,《共和国走过的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49-1952》,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58页。
[8]《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纪念刊》,工人出版社,1954年,第53页。
[9]http://blog.gmw.cn/u/882/archives/2004/4919.html#汪洋:《论50年代对中国工会道路的探索》。
[10]《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49页。
[11]《蔡畅、邓颖超、康克清妇女解放问题文选》,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92页。
[12]中央1950年5月14日给西北局电。
[13]《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1290页。
[14]黄光学:《当代中国民族工作》上卷,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第107页。
[15]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115页。
[16]《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8页。
[17]《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63-168页。
[18]《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19]江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第121页。
[20]《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70页。
[21]《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大事记》,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70页。
[22]《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23]叶尚志:《四年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人民日报》,1953年10月14日。
[24]宋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黑龙江民族丛刊》第2期,2000年。
[25]符爱群:《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前线》第10期,2002年。
[26]http://www.sara.gov.cn/GB/zjzc/zjzs/a9e52592-39ed-11da-a2b8-93180af1bb1a.html《建国初期的中国宗教界》。
[27]http://gb.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cbspub/secDetail.jsp?bookid=4859&secid=4886《新中国建立初期党的侨务工作》。
[28]http://gb.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cbspub/secDetail.jsp?bookid=4859&secid=4886《新中国建立初期党的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