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52年底,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胜利完成;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巩固,形成了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
1953年,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制定了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方针后,经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和统一战线工作,成功地完成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统一战线继续担负了对资产阶级人们的团结和教育工作,促使资产阶级分子中的绝大多数人逐步完成了由剥削者到劳动者的转变。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论十大关系》重要讲话后,对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民主党派,统一战线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统一战线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贯彻党和政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使宗教活动逐步走上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轨道。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明确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一 和平赎买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随着革命的发展,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敌对性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突显出来。“三反”“五反”斗争的出现,正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尖锐化的结果。然而,这场斗争,又是发生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的阶级斗争。因此,如何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就成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1952年6月6日至23日,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工作问题。
会议认为,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国内主要矛盾。在国内主要矛盾转变和民族资产阶级不再是中间阶级以后,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政策没有改变,仍然是又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统一战线政策。对资产阶级的改造,在当时主要是把违法改造成守法,而不是把资产阶级改造成工人阶级。对民主党派,是要他们确立“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的思想,而不是要求他们具有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对于他们成员中一部分从事文教、科技等方面工作的知识分子,应要求他们学习马列主义理论,逐步具备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应以其所联系阶级、阶层的中上层代表人物为主要对象,否定了过去提出的民建会以中小工商业者为基础的组织发展方针。
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从指导思想上明确了国内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的变化,把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会后,党的统战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来了。
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酝酿和提出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酝酿到形成有一个具体过程。毛泽东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就分析了当时存在的各种经济成分的状况,提出了要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七届二中全会还规定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必须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根据中共的政治主张,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但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办法,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造,使其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不明确的。
建国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得到基本好转,历史的发展也把两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推到了我党面前。这就是:第一,从生产力方面分析,国民经济恢复以后,工农业生产虽然达到或超过解放前最高水平,但是我国生产力还相当落后,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比当时苏联以及资本主义国家落后得多,而且许多重工业部门,也没有建立起来。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就要实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在我国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第二,从生产关系方面分析,在建国头三年,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限制政策,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十分尖锐,在斗争中也暴露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落后的一面。这样,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历史地提到着手解决的日程上来了。
随着民主改革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1952年底,毛泽东提出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设想。1953年6月15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李维汉关于国家资本主义问题向中央的报告时,毛泽东明确提出了这条总路线。后经财经工作会议和党内高级干部进一步讨论,1953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国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地实现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实行,标志着我国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始。同年12月,中央宣传部发布了由党中央批准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马列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列宁曾经指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存在一个从前者转入后者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的最基本的特征是,它既有资本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在过渡时期,要使多种经济成分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要建立大工业,实行工业化;同时,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小农经济,要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的制定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主要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对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的改造,可以用剥夺的办法把它转变为全民所有制。而剥夺的方法又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没收,像前苏联那样,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无偿地没收;另一种是赎买,采取有偿的形式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从本国具体情况出发,针对中国资产阶级的两重性,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赎买的办法,也就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春,中央统战部组织调查组,由李维汉部长率领到武汉、南京、上海等地进行调查。这次调查以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为中心,深入考察了建国后头三年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变化,总结了工业方面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经验。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我们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工业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来训练干部,并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也是我们同资产阶级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环节。”
李维汉的调查报告,受到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亲自打电话给李维汉,表示要提交政治局会议讨论。6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召开两次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有关负责人,还有十个大城市的中共市委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都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一致肯定了这个调查报告。这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成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会上,毛泽东指定李维汉为中央起草一个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具有政策性的报告。李维汉的报告起草出来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确定为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
这样,从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到1953年6月政治局会议明确为利用、限制、改造,使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明确起来了。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方针确定之后,摆在全党面前的就是要统一党内的思想认识,明确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方针政策。中央统战部于1953年6月25日至7月22日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和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研究和部署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李维汉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是整个过渡时期的根本问题之一,各级统战部门应当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把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结合起来,参加这一伟大的社会主义变革。
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1.毛泽东关于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思想
在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中,毛泽东坚持从实际出发,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在全国财经会议期间,毛泽东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平改造问题作了一些重要指示。1953年9月7日,毛泽东邀请李济深、陈叔通、黄炎培等民主人士座谈(参加座谈的还有周恩来、陈云、陈毅、李维汉等),发表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改造》的重要讲话[1],这些指示和讲话的基本内容是:
(1)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把不受限制的独立的资本主义变成受限制的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使国家资本主义转为社会主义。
(2)要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同时要承认资本家的企业所有权、用人权和经营管理权。要使资本家有利可图,企业的利润,按照“四马分肥”的原则。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而且于国于民都有利。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于资本家自愿,不能强迫,这和对地主不同。
(3)资产阶级是要被消灭的,但要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过来。总的政策是包下来。人员要安排使用,要合作下去。应以教育为主,斗争为辅;教育中以鼓励为主,批评为辅。
(4)需要继续在资本家中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有计划地培养一部分眼光远大、愿意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靠近的、先进的资本家,经过他们去说服大部分资本家。
(5)运用自上而下的和平的方法逐步地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并不是取消阶级斗争,而是一种比较巧妙,比较温和的、特殊形式的斗争。
(6)我们搞社会主义不是毫无根据的。我们是为了工人阶级自己的利益,而来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农民、手工业者等等。要用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不解放全人类就不能解放自己的战略思想教育共产党人。
毛泽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体现了我党战略上的坚定性和策略上的灵活性的紧密结合,为具体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指明了方向。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
新中国建立初期,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私营工业的产值曾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3.2%,商品销售额占全国商业机构批发额的76%,零售额的85%。到1952年,资本主义工业的户数增加了21.4%,产值增加了54.2%;私营商业也有所发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大体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1953年。把盲目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改变成为在国家管理、国营经济领导、工人群众监督之下的资本主义,即列宁所说:“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国家资本主义[2]。它基本上仍然是资本主义经济,但它已经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国家对资本主义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在企业外部,即在流通过程建立了联系。国家控制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原料购买和产品销售两个环节,因而造成了资本主义企业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依赖。
1953年5月27日李维汉向党中央呈送的《资本主义工业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中提出,6月15日获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同意,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实行“四马分肥”的“赎买”政策,即在企业利润分配时,国家税收占34.5%,职工福利费占15%,企业公积金占30%,资本家红利占20.5%。其中给资本家支付一定的利润是作为进行赎买的一种手段。这种国家资本主义主要不是为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具有了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