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既要持久作战,又要不断取得阶段成果
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上指出:“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这个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都要反腐败,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1994年2月28日,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他指出:“反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去查处,一步一步地引向深入。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前功尽弃。一定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把工作推向前进,决不能让腐败行为有‘宽松的环境’,决不能让腐败分子为所欲为、逍遥法外。”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了反腐工作的长期性。他说:“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抓紧当前的工作。坚持标本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
(四)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
江泽民认为,廉政建设必须从党内领导干部做起。1991年4月,他在《加强党的理论建设》中指出:“贪污腐化、行贿受贿,必然为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战略打开缺口,他们正是想用这个办法搞垮我们的。‘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我们是执政党,己不正焉能正人?你一天到晚教育别人,你自己怎么样?我们必须记取中国的古训‘身教重于言教’。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发生腐败现象的可能增加了,但只要我们坚决抵制,就完全可以把它缩小到最低限度。反腐败问题不解决,我们党就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做组织工作、人事工作的同志,要注意一个问题,现在对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腐蚀,主要是在用人问题上下手。在用人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按党的原则办事。”
1992年10月12日,在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指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高中级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教育好子女,并且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2001年8月21日,他指出:“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不是小事。他们的生活作风如何,实质上是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体现……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党必须坚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这是党不断前进的强大精神支柱。党要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这一条就不能丢……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保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力量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要把人做好。人做不好,有再大的本事也没有用。中华民族历来强调个人的品德修养,孟子就曾经提出,要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是非之心’、‘人不可以无耻’,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灯红酒绿的侵蚀和影响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2002年1月25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世界观是基础,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我一直讲,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想清楚这三个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世界观和权力观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当年曾特别号召读《甲申三百年祭》,用意就是告诫全党同志要十分警惕和防止出现滥用手中权力而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
(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江泽民强调,反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他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在中国要走一条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反腐败斗争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抵御资产阶级和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的路子。
2001年12月26日,江泽民指出:“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对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主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对极少数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惩处。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位,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艰苦奋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989年11月9日,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发扬群众路线和恢复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近几年来,不少同志头脑中的群众观念明显地淡漠了,同群众的联系明显地削弱了,不倾听群众意见、不关心群众疾苦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现象,损害和侵犯群众利益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违法乱纪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了,有的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很不协调,有的搞得很紧张。这种状况,严重妨碍了党的正确路线的贯彻执行,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声誉,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重视……近几年来,党内纪律松弛的现象相当严重,助长了本位主义、分散主义,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突出的表现。”必须与这种现象作坚决斗争,“切实作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1994年12月18日,江泽民在对军队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和军队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也是靠艰苦奋斗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今天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要靠艰苦奋斗。因为搞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仍然是一个需要付出百倍努力的艰苦创业的历史过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军队,如果不提倡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只想在前人创造的物质文化成果上坐享其成,满脑子是金钱万能,成天贪图享乐,那末,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族、这样的军队,是毫无希望的,是没有不衰落和不垮台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大家都要深刻地理解这个真理。”2001年8月21日,他指出:“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骄奢淫逸,要作为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江泽民认为,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拒腐防变的制度。1991年7月,他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一定要从近年来国内外惊心动魄的严酷斗争中警醒,从严治党,建立健全一套拒腐防变的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毫不留情的斗争……对于那些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胡作非为的人,绝对不能姑息,必须严惩不贷。后来他又说:“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党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特别要在执法部门和直接掌握人、财、物的岗位,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约束机制。腐败分子危害党和人民,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依照党纪国法,坚决予以惩处。”
1993年8月21日,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一)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工作,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一齐抓,持续不断地抓,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党政同心同德,各方面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
(二)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级对下级要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上级要派人下去帮助处理。
(三)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切实支持他们的工作。”
1996年1月26日,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江泽民指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要把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对建设好领导班子负责。同时,要尽职尽责地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果一个领导班子的成员中接二连三地出问题,‘一把手’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也不能说是尽职尽责的。上级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查不纠、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大家都要坚持讲党性原则,坚决反对‘好人主义’,抵制‘关系网’、‘说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