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700页。
[19]巴布派亦称巴布教派运动。19世纪中叶,由伊朗设拉子商人出身的什叶派谢赫学派学者米尔扎·阿里·穆罕默德(1820-1850)创立。因他自称“巴布”(即信仰之门),故名。巴布派的思想先驱是18世纪初在伊朗产生的什叶派的谢赫学派。阿里·穆罕默德曾到伊拉克卡尔巴拉朝谒侯赛因陵墓,结识了谢赫学派领袖赛义德·卡兹姆·拉西提(?-1843),成为该学派忠实信徒。1843年被推举为谢赫学派首领。1844年,阿里·穆罕默德提出:“第十二伊玛目和他的信徒之间,存在着中介,这个中介的原型即四道相继的‘巴布’,通过这些门,第十二伊玛目在其隐遁期间保持与其信徒的联系”,并公开宣称自己就是“巴布”,人们通过这座“知识之门”,即可了解期待降临的“马赫迪”的旨意。1845年,他公开宣称自己为“马赫迪”,其使命是铲除人间不平,建立平等、公正与幸福的“正义王国”。他的传教遂吸引了大批下层毛拉和商人成为其追随者。该派18人的传教师到伊朗各省传布其教义,信众日增。阿里·穆罕默德企求通过道德感化的方式,使伊朗卡扎尔王朝统治者接受其关于社会和宗教改革的主张,但未成功,反遭压制。官方什叶派学者则视其教义为“异端”,予以抨击。伊朗国王慑于该派日益增长的势力,于1847年将阿里·穆罕默德逮捕囚禁。1847-1848年,阿里·穆罕默德在大不里士狱中,仿照《古兰经》用波斯文写成《默示录》(《白彦》,意为“宣言”)。该书系统阐述了巴布派的教义学说、律法、礼仪及宗教社会改革的主张,被该派信徒视为与《古兰经》同样神圣的经典。巴布在该书中宣称,伊斯兰教旧时代已结束,巴布教派开创的新纪元已经到来。认为人类社会各个时期依次按周期循环,当每个旧周期循环结束之时,取而代之的是新周期循环的开始。安拉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周期循环结束时,派遣一位新先知,引领世人毁灭旧世界,重建一个新世界。每个时代皆有特定的制度和律法,旧的制度和律法必将随着时代的结束而被废止,代之以新的制度和律法。但新的制度和律法不能由“凡人”制定,只能由真主派遣的“新先知”颁布。认为摩西及《旧约全书》、耶稣及《新约全书》、穆罕默德及《古兰经》都曾代表一个时代,但都以相继被取代而成为过去。巴布宣称他即是真主派遣而降世的新先知,《默示录》是高于一切而代替《古兰经》的新经典,现存的一切制度和律法都应按照《默示录》的精神加以修订。巴布教派认为,真主的本体是绝对存在的、超自然的,它有7种属性,即前定、注定、意定、意愿、允准、末日与启示。安拉利用这7种属性,创造自然界、人和现象世界。该派认为,数字“19”是表示神性和圣性的统一的数字,是安拉本体的数量表征。故将每年定为19个月,每月为19天,每天都用表(接上页注①)征安拉德性的19个名称命名,并组成19人为成员的宣教组织。该派否认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宗教功课及教律,主张简化教法中有关礼拜、斋戒、净礼等规定,主张不必要在规定的时间或在清真寺举行集体礼拜,各人可在其方便的时候就地礼拜,规定每年只需斋戒19天,净礼不属教法规定,仅属于嘉许行为,故可以简便。该派严禁信徒饮酒、赌博和乞讨,禁止向乞丐施舍,禁止随意伤害人命、破坏社会治安和违犯社会公德。允许男女均可离异及再婚,男女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废除妇女戴面纱。该派还提出了一系列有关社会改革的主张,如承认贸易和签订合同的绝对自由,允许对赊欠的货款收取一定利息;废除一切苛捐和劳役,主张消灭私有制,没收统治者财产分给贫民,统一币制等。——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73-74页。
巴哈伊派,是巴布教派中衍生出的世界性伊斯兰教新兴派别。“巴哈”系阿拉伯语,意为“光辉”、“荣耀”。19世纪中叶伊朗人米尔扎·侯赛因·阿里(1817-1892)所创。他自称“巴哈乌拉”(Baha‘ullah,意为“安拉的光辉”),故称为“巴哈派”。米尔扎是巴布的最早信徒,1852年巴布派起义失败被捕,次年被释放后流亡到巴格达,同年4月宣布他是巴布所预言的“新使者”。后因与其族弟争夺教权到达土耳其,旋被奥斯曼政府监禁于巴勒斯坦的阿克。1871-1874年写成阐述其教义的《克塔布·艾格代斯》(al-Kitab al-Aqdas)即《至圣书》,共472节,据称可取代《古兰经》和巴布的《默示录》(al-Bayan)。该派教义崇拜独一、全知、全能的安拉,认为“一切宗教基础相同”,故无论哪一宗教,信仰的都是安拉,只是其名称不同而已。因此,该派承认伊斯兰教、印度教、犹太教、琐罗亚斯德教、佛教、基督教的创始人和巴布、巴哈都是安拉的使者,一切人都是安拉的“儿女”,因之人类应该统一和谐,实现世界大同。该派也有天园、火狱、灵魂、神迹、永生等说,但阐释不同,如能顺从安拉赋予的法则行事从而获得幸福,便是“天园”,反之产生苦恼即是“火狱”。它也重视今世,其社会、伦理主张主要有:拥护政府的法律和政策,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发扬各民族文化,以丰富人类新的综合文化;实行男女平等,放弃一切偏见和争斗,提倡个人道德和友爱精神,以维护和平,实现人类大同,建立其“世界新秩序”和“正义王国”;认为宗教和科学并行不悖,主张寻求真理,普及教育。在教义方面,简化了伊斯兰教的礼仪,如“净礼”只洗手、脸、脚或清水浸浴;“念礼”可诵上述先知或该派的任何经典,礼拜每日只礼晨、晌、霄礼,旅途中甚至只叩一头等。该派将一年分为19个月,每月19天,另有闰日,每年最后一月为斋月,期满过元旦。此外不主张施舍,反对苦修,提倡生活享受,婚礼可不诵祷词,仅由“灵体会”派人证婚。《至圣书》还制定了遗产法,要求每人必须预立遗嘱,主张自由贸易、开银行、放高利贷、严惩盗窃等。该派还规定信徒必须履行9项宗教义务:每日祈祷;斋戒;勤奋工作;传播“安拉的事业”;禁烟禁毒;遵守该派婚姻制;服从政府;不参与政治,不得中伤他人。奉行该派“圣日”,即巴哈受命纪念日、巴布受命纪念日和巴布、巴哈的诞辰与忌日,均称为“灵宴节”。该派的主要经典有:《至圣书》、《默示录》、《意纲经》(al-Iqan)、《隐言经》(al-Kalimat al-Maknunah)和《哈夫·瓦迪》。——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73-74页。
[20]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3,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页。
[21]《宗教、学派与党派简明百科全书》,利雅得世界伊斯兰青年协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383-389页。
[22]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3,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页。
[23]同上书,第112页。
[24]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3,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10页。
[25]在伊斯兰教教义中,否定“历代先知奇迹”意味着否定《古兰经》。因为穆斯林相信,《古兰经》是真主赋予先知穆罕默德的首要奇迹。
[26]参见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3,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118页。
[27]《宗教、学派与党派简明百科全书》,利雅得世界伊斯兰青年协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387页。
[28]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3,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124页。
[29]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1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89-290页。
[30]宛耀宾总主编:《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722页。
[31]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古兰经注释与注释家》卷2,开罗知识出版社2001年版,第280页。
第三节哈瓦利吉派注释
一哈瓦利吉派概况
“哈瓦利吉”,系阿拉伯语复数名词“Al-khawārij”的音译,在语言学层面,意为“出走的人们”。在伊斯兰宗教术语层面,它是伊斯兰教早期出现的一个宗教政治派别。
哈瓦利吉派的诞生,本质上是因“哈里发”问题。公元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遇刺身亡后,阿里得到许多穆斯林的支持,尤其是自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后就致力于为阿里争取哈里发职位的人们更加活跃,纷纷效忠阿里。阿里在绝大多数穆斯林的支持下,宣誓就职哈里发。与此同时,穆阿维叶、泰拉赫·本·欧拜杜拉(alaha ben ‘ubayd Allah,?-656)、祖拜尔·本·安瓦姆(Al-zubayr ben al-‘awwām,?-656年)极力反对阿里。[1]手握重兵的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一方面拒绝效忠阿里并交出叙利亚总督的权力,另一方面认为阿里是杀害其堂兄奥斯曼的支持者,要求阿里惩办凶手。阿里为了争取叙利亚的支持,遂与657年春天亲往叙利亚边境幼发拉底河的隋芬,同穆阿维叶谈判。谈判无果而终后,双方军队于同年7月在隋芬平原展开激战。穆阿维叶在战事失败情况下,命令叙利亚士兵用枪尖挑起《古兰经》并高呼“让真主裁决”的口号,以停止战斗,举行和谈。阿里阵营也因此分为主站派与主和派。无奈中同意停战的阿里,遭到出身台米姆部族(Tamīm)的少数主战派的极力反对。于是,约有12000人从阿里阵营中分离出去,成为哈瓦利吉派形成的雏形。由于自发“出走的人们”皆出自军队,故哈瓦利吉派也被称为“军事民主派”。[2]
658年1月,僵持中的双方试图通过谈判解决内部争端。阿里选择艾布·穆萨·艾什尔里为谈判代表,穆阿维叶选择阿慕尔·本·阿斯为谈判代表,举行仲裁。仲裁结果是不仅免除了穆阿维叶担任的所有职务,尤其免除了阿里的哈里发职位,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然而,仲裁不仅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激发并促使阿里方原本不满仲裁但仍站在阿里方的人纷纷加入了哈瓦利吉的行列,哈瓦利吉派的势力随之壮大,阿里阵营遭到极大削弱。“出走的人们”高呼“仲裁只归真主”(Lāukm ’illālillah)的口号发难阿里,要求阿里或者承认错误并拒绝“古兰经仲裁”,或者接受“古兰经仲裁”并承认自己叛教。他们明确讲到,如果阿里承认“古兰经仲裁”,他们就与他战斗到底。“出走的人们”遭到阿里拒绝后,聚集在库法附近一个名为“海鲁拉伊”(arūrā’)的村庄,任命阿卜杜拉·本·瓦赫布·拉希卜(Abud Allah ben wahab al-rāsibi,?-658)为首领,并与阿里在位于库法与巴士拉之间的“奈赫鲁旺”(Al-nahrawān)发生激战,阿里方胜利,阿卜杜拉·本·瓦赫布·拉希卜战死。全面败北的哈瓦利吉派自此对接受仲裁的阿里更加恨之入骨,遂于661年预设机谋,派阿布杜·拉哈曼·穆尔哲姆(Abud al-ramān ben muljim)暗杀了阿里,同时刺伤了穆阿维叶。
阿里去世后,伍麦叶王朝建立。哈瓦利吉派“对于伍麦叶王朝的态度成为战争的、否认的态度。在他们看来,伍麦叶王朝的人是犯下重大的罪恶的,所以他们全部是异教徒,对待伍麦叶王朝的人,应如对待多神教徒一样,不应承认他们的哈里发政权,因为哈里发的第一个条件必须是‘信士’。哈瓦利吉派认为不但不应承认伍麦叶王朝,更应积极地同他们战争,一直到他们加入哈瓦利吉派”[3]。是故,哈瓦利吉派与伍麦叶人展开锲而不舍的斗争,在几次战役中几乎消灭了伍麦叶王朝。然而势均力敌,哈瓦利吉派终被强大的伍麦叶人镇压下去。到阿拔斯王朝时期,军事上早已受到重创的哈瓦利吉派,经过与阿拔斯政权的数次交战后渐次衰微,军事势力也被阿拔斯王朝彻底摧毁。自此,经过连绵不断战争创伤的哈瓦利吉派,除其分支派别艾巴德派外,逐渐销声匿迹,退出伊斯兰宗教和政治的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