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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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注释《古兰经》的派别(5)

综上,十二伊玛目派为使伊玛目成为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者,以及促使历代穆斯林忠实效忠伊玛目,遂采取《古兰经》隐义说来阐释经文,并成为该派注释的重要手段和主要内容。换言之,该派主张的《古兰经》隐义说为宗教权威伊玛目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注释空间,使该派在任何时空和情况下,都能使《古兰经》为其所用,合其教义,适其意图,顺其思想,利其政治,而不因《古兰经》不符合该派的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就被其所困。

作为什叶派注释《古兰经》的主体和主流派别,十二伊玛目派留下了丰硕的注释成果,有完成的注释典籍,也有未竟的注释典籍;既有古代的注释典籍,也有现代的注释典籍;既有流传至今的注释典籍,也有早已散逸的注释典籍。这些注释典籍的核心思想,大体都无一例外地以他们的信仰教义为中心展开注释。

该派注释典籍的代表作主要是:哈桑·阿斯凯里(Al-asan al-‘askariyy,伊历231-260)的《阿斯凯里经注》(Tafsir Al-asan al-‘askariyy),全一册,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伊历3世纪学者穆罕默德·本·麦斯欧德·本·穆罕默德·本·安雅欣(Muhammad ben mas‘ūd ben Muhammad ben ‘ayyāshī)的《安雅欣经注》(Tafsir ‘ayyāshī),系什叶派注释《古兰经》的重要著作,是该派很多注释家的蓝本。伊历4世纪初期学者阿里·本·易卜拉欣·古米(Ali ben ‘ibrāhīm al-qumiyy)的《阿里·本·易卜拉欣·古米经注》(Tafsir Ali ben ‘ibrāhīm al-qumiyy),该书是一部简明注释本,是什叶派很多学者赖以溯源的注释典籍,全一册,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艾布·贾法尔·穆罕默德·本·哈桑·阿里·图西(Abu ja‘far Muhmmad ben al-asan ben Ali al-ūsiyy,伊历?-460)的《经注详解》(Al-tibyān),该书共20册,已在伊朗纳杰夫出版。注释家艾布·阿里·法德里·泰伯尔西以该书为蓝本,著作了《经义汇解》(Majma‘al-bayān)。艾布·阿里·法德里·泰伯尔西的《经义汇解》,该书2大卷,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和爱资哈尔大学图书馆分别藏有该书。穆拉·穆赫辛·卡欣(Mulāmusin al-kāshiyy,?-1090)的《古兰经真注》(Al-āfīfi tafsir al-qur’ān al-karīm),全一册,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穆拉·穆赫辛·卡欣的《古兰经精义》(Al-’afā),该书是《古兰经真注》的缩印本,全一册,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和开罗大学图书馆分别藏有该书。哈希姆·本·苏莱曼·本·伊斯玛仪·侯赛因·巴哈拉尼(Hāshim ben sulaymān ben ‘ismā‘īl ben al-usaynīal-barānī,伊历?-1107)的《明证》(Al-burhān),共2册,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阿布杜·莱提夫·卡兹拉尼(Mawlā’abd al-laīf al-kazrānī)的《光明之境与奥秘之龛》(Mir’āt al-’anwār wa mishkāt al-’asrār),该书已散逸,仅存前言部分,共一卷,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伊历12世纪学者穆罕默德·穆尔塔迪·侯赛因(Muhmmad murtaīal-usaynī)的《注述》(Al-mu’allaf),该书手稿为一小册,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赛义德·阿卜杜拉·阿拉维(Mawlāsayyīd ’abd Allah ben Muhammad riāal-‘alawī,伊历1188-1242)的《古兰经注释》(Tafsir al-qur’ān),该书为一大卷,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伊历14世纪学者素丹·穆罕默德·呼罗珊(Sulān Muhammad al-khurāsāniyy)的《阐明功修等级的幸福》(Bayān al-sa ‘ādat fīmaqāmāt al-‘ibādat),共两卷,业已出版,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穆罕默德·坚瓦德·本·哈桑·纳杰夫(Mumammad jawwād ben asan al-najafiyy,伊历?-1352)的《古兰经注释中的至仁主恩典》(’ālā’al-ramān fīTafsir al-qur’ān),作者注完第1章至第4章(妇女章)第56节经文后就撒手人寰。埃及国家图书馆藏有该书第1册。

(二)伊斯玛仪派注释

伊斯玛仪派是什叶派的主要支派之一,产生于8世纪中叶,9世纪末形成独立的教义学说和组织形式。该派源于第七代伊玛目伊斯玛仪,认为伊玛目传系只有7位,即从第一代伊玛目阿里到第七代伊玛目伊斯玛仪,因此该派又称“七伊玛目派”。该派衍生出若干分支派别,如11世纪后在叙利亚和黎巴嫩产生的德鲁兹派,埃及产生的穆斯塔利派,波斯和叙利亚产生的尼扎尔派,土耳其和叙利亚产生的努赛尔派,伊拉克、巴林、阿曼产生的卡尔马特派等,以及19世纪中叶在伊朗产生的巴布派和巴哈伊派。时下,该派人数约为700多万,主要分布在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叙利亚、巴基斯坦、印度、巴勒斯坦、黎巴嫩等国家。

该派为了论证其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是以真主启示的真理为依据,提出了《古兰经》隐义说,并从隐义角度“越经”地阐释了有关经文,以确立本派的宗教权威。在正统派看来,该派的教义主张严重有违经训原则和精神。该派吸收新柏拉图主义的流溢说、穆尔太齐赖派的唯理论、毕达哥拉斯的数论而使其教义和思想神秘化,因此学界又将其称为“内学派”(Al-bāiniyyah,音译为巴颓尼叶派)。“隐义注释”与“拿来主义”的相辅相成,使该派思想观点与《古兰经》义理和伊斯兰精神不相符合,从而被正统的逊尼派和穆斯林学界定性为什叶派中的极端派别——该派根据它所提出的“《古兰经》隐义说”,极端地、肆意地、越位地注释了《古兰经》的有些经文,促使《古兰经》的本义面目全非,经义丧失殆尽。

较之十二伊玛目派,该派阐发经文隐义达到了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地步,他们重视经文隐义远胜于其表义,“伊斯玛仪人不重视《古兰经》的字面意义,而从该书的字里行间寻找隐秘的含义。认为经文有表里两面的意义,其‘里面’真义唯识者知之,应当用注释和比喻的方法了解它,故逊尼派穆斯林称之为‘巴颓尼叶派’,即‘里面派’或‘暗示派’。他们把对教义的领悟分为七种境界,相应地也将其成员分为七个等级。只有宗教上层的人才能达到最高境界。”[17]

该派认为,《古兰经》的“表义包括对经文的明义公认的解释以及根据经文所确定的教法;这种解释和教法,随先知和时代的不同会发生一定的变化。隐义是隐藏在经文和教法中的内在的奥义,隐义是经文的真正内涵,才是伊斯兰教的真理。隐义是任何时代也不会变更的,它只有通过受秘传者的阐释或用譬喻、暗示、象征等方法加以解释,才能揭示出其奥义,达到领悟内在真理的境界。而阐释这种隐义,唯有赖于获得对经文字母和数字隐秘含义的神秘方法的秘传。由于经文中关于宗教真理的内在含义被表面的形式所掩蔽,没有受过秘传的人,不能揭示它的帷幕,无法探究宗教的奥秘。该派的传教师和经注学家,为了给此说寻找根据,他们对《古兰经》的章节编排、章首的缩写字母、各章节经文的内容,均作了附会其教义主张的解释,并论证了其教义的来源是《古兰经》的隐义”[18]。

根据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教授的研究,时至今日,伊斯玛仪派既没有一部注释《古兰经》的独立典籍,也没有发现该派任何学者或注释家根据《古兰经》的章节顺序,著作出一部综合性的注释典籍。学界了解该派的《古兰经》注释,只能通过散见在涉及该派历史沿革、教义主张、思想观点等的各类文献典籍。换言之,学界只有通过其他文献,才能了解该派阐述本派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时对《古兰经》所持的立场和见解。例如法学家、教义学家阿布杜·嘎希尔·巴格达迪(‘Abd al-qāhir al-baghdādiyy,?-1038)的《教派的歧异》(Al-farq bayn al-firaq)、艾布·穆兹菲尔·艾斯法拉伊尼(Abu al-mufir al-’asfarāyiyy,伊历?-471)的《宗教阐释》(Al-tabīr fi al-dīn)、安萨里的《内学派的缺陷》(Faā’ikh al-bāiniyyah),以及伊历5世纪中叶学者穆罕默德·本·马立克·耶玛尼(Muhammad ben mālik al-yamāniyy)的《揭示隐义的奥秘》(Kashif ‘Asrār al-bāiniyyah)等。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教授认为,该派之所以没有出现一部完整的注释典籍,原因在于其信仰教义和思想主张无法符合《古兰经》的每一节经文。如果他们试图根据本派思想主张和理论观点逐章逐节地注释整部《古兰经》,一来难度可想而知;二来如果硬性地注释每节经文,势必漏洞百出,错误难免,且互相矛盾,前后不一。因此,他们选择性地注释了那些有利于本派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的经文。

由于该派没有一部完整的注释典籍,而该派自古至今又衍生出众多分支派别,且各派都根据各自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不同程度地解读了有些经文,因此如果逐一叙述各分支派别关于《古兰经》的观点和见解,势必难以面面俱到。鉴于此,现仅以伊斯玛仪派所持教义主张和思想观点的总纲角度出发,从案例角度概而言之地阐述该派的《古兰经》注释。换言之,明确了伊斯玛仪派的总体思想观点和主要理论学说,也就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各分支派别如巴布派和巴哈伊派[19]等对《古兰经》的见解与观点,可谓万变不离其宗,大体都是伊斯玛仪派的总体思想和注释总纲的结果。同样,各分支派别关于《古兰经》的言论和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对伊斯玛仪派思想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如果伊斯玛仪的注释符合《古兰经》义理和伊斯兰教义,以及教法学的法理和注释学的学理,则其分支派别的注释也就正确无误,反之亦然。

总体而言,伊斯玛仪派基于经文“在那日,伪信的男女,将对信道的男女说:‘请你们等候我们,让我们借你们的一点光辉!’有人将要对他们说:‘你们转回去寻求光辉吧!’于是,彼此之间,筑起了一堵隔壁来,隔壁上有一道门,门内有恩惠,门外有刑罚”(57:13)。提出了他们的内学思想,并使这节经文作为他们注释经文隐义的理论渊源。他们就此讲到:“《古兰经》既有表义也有隐义,经文目的在于其隐义,而不是众所周知的语言表义。隐义之于表义,类似核仁之于皮壳的关系。遵循经文表义者犹如拿书而不知其内容的人,而经文的隐义能够致使人们弃表遵内。”[20]

根据穆罕默德·侯赛因·扎哈卜教授对该派注释的综合研究,以及《宗教、学派与党派简明百科全书》中“伊斯玛仪派”词条对该派的定性,[21]伊斯玛仪派的注释本质上与《古兰经》义理和伊斯兰法理背道而驰。究其原因,该派为了给本派立论立说,不惜“破坏所有法律,尤其是伊斯兰教法律。是故,他们致力于破坏伊斯兰教的坚固基础——《古兰经》”[22]。该派破坏《古兰经》和伊斯兰法律的具体措施,就是揭示他们认为的经文隐义,以便使本派信徒质疑《古兰经》,坚信他们阐释的教义主张和宗教原则以及教法解释都是正确的。该派早期领导人欧拜杜拉·盖尔瓦尼(‘Ubayd Allah al-qayrwāniyy)致苏莱曼·坚纳尼(Sulaymān al-jannāniyy)的信件内容,充分说明了伊斯玛仪派注释《古兰经》的目的:“我命令你让人们怀疑《古兰经》、《讨拉特》、《宰逋尔》、《引支勒》。你号召他们废除一切法律,否定末日归宿和坟墓复生,否定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精灵。我命令你号召他们承认,阿丹之前还有人类生存,因为这有助于你断言世界的古有。”[23]欧拜杜拉·盖尔瓦尼令人怀疑《古兰经》的言论,集中体现了伊斯玛仪派教义思想的本质所在,以及该派伊玛目注释《古兰经》的观点。伊斯玛仪派为鼓励本派信徒相信并接受他们伊玛目的注释,界定了伊玛目及其注释经文隐义的合法性与权威性,“众伊玛目就是这样一些人,真主使他们知晓真主的秘密及其隐藏的宗教,为他们揭示了这些表义经文中蕴涵的所有隐义。遵循正道与摆脱迷误就是回归《古兰经》与圣裔。因此先知对问他——你之后真理何以得知——的人说:‘难道我没有给你们留下《古兰经》和我的后裔吗?’先知的后裔就是那些给穆斯林解读《古兰经》的伊玛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