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注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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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古兰经》注释在中国(2)

(二)注释各有依据

尽管诸译家释文不尽相同,出入颇大,但都事出有因,各有所本,引有所据。[10]古往今来,在《古兰经》流传的1300多年来,经学家、注疏家争相解释。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有不少原先不甚理解的微言寓意,经过世代相传的经注家反复琢磨体会,总是不断有所发现,有所领悟,而把自己的心得体会附注于释文中,种种解说,自然越来越丰富。诸译家都是根据自己所征集的新旧注释本,按照自己的理解从中筛选择取,基本上持严肃的态度,读者当然也有必要以慎重态度去考虑、思辨。当然,应以领会原文为主,参阅释文为辅,不舍本逐末,才不致扑朔迷离,进退维谷。

(三)发挥个人见解

在带注的汉译本中,也有译注者的个人见解,视之为各自研习的心得体会,也是正常现象,不足为怪。何况有些言之有据、述之成理的看法,有特定的针对性,确实必要,也有积极意义。例如王静斋丙种本中,不时针对一些群众显然受其他文化影响的歪风邪俗、陈规滥调进行语重心长的批评,就珍贵可取,实际上也是对《古兰经》精神的维护与捍卫。再如马坚先生的前8卷带注本,针对不同教派中的一些细枝末节、鸡毛蒜皮的分歧发表议论,如对诵读经文究竟是高声好还是低吟好,提出了旨在加强团结、切忌纠缠的高见,力避偏袒倾斜,值得赞扬。又如时子周译本对“性灵”发展的三个阶段进行较系统深入的说明,有助于读者参悟深思。当然,发挥个人见解,绝不容许不着边际的任意泛滥,与经文无关或相违背的“注释”,危害不浅。

综上,尽管中文注释《古兰经》的时间,远远滞后于世界其他语种诸如波斯语、土耳其语、英语、乌尔都语等语种的注释时间,注释的深度和广度、注释的量和质,很大程度上既不能与这些语种的注释相提并论,更不能与阿拉伯语的注释典籍同日而语。然而,《古兰经》中文注释典籍的问世,毋庸置疑成为世界范围内《古兰经》注释成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兰经》注释整体格局中的一个主要分支。同样,《古兰经》中文注释典籍的问世,既推动了中国伊斯兰教及其学术活动向纵深发展,也成为深入了解和研究中国伊斯兰教及其学术活动整体发展的一个平台。

[1]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6页。

[2]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1984年版,第9页。

[3]同上书,第114页。

[4]7种版本分别是:1899年昆明刻印的马联元的《孩听译解》、1921年上海本刻的杨敬修的《亥贴注解》、刘锦标的《可兰经选译本笺注》(出版年不详)、1928年北京刻印的《琐雷释义》(翻译者不详)、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研究部与上海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言文化研究室于1981年出版的《古兰经选》、1981年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林松的《古兰经文选》,以及云南大理地区刊印的纳广运的《亥听译讲》。

[5]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页。

关于《古兰经》的中文翻译,详见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林松《古兰经知识宝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4-186页;杨怀中、余振贵《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6-536页。

[6]杨怀中、余振贵:《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2页。

[7]该节经文的马坚译文是:“信道的人们啊!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纪念真主,放下买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

[8]刘智:《天方典礼》,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97页。

[9]杨怀中、余振贵:《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4-546页。

[10]例如,王静斋阿訇参考了13种阿拉伯文的注释典籍,马坚先生参考了包括注释典籍在内的30种阿拉伯语和英语文献,马金鹏先生参考了7种阿拉伯语的注释文献,马仲刚先生参考了10种文献。

第二节《古兰经》译注名典举要

一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

王静斋(1879-1949),子文清,经名耶尔古卜(Ya’qūb),天津回族穆斯林,现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学家、翻译家。王静斋出身经学世家,8岁从父王兰庭阿訇习读阿拉伯文,后投师李长贵、马玉麟、于志诚、金连荣、刘绪魁、海思福等研习经训、教义、教法。26岁毕业后,历任河北、北京、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台北等地10余所清真寺教长,传道授业,门生众多。1922-1923年,王静斋携弟子马宏道赴埃及爱资哈尔大学进修,期间赴麦加朝觐,并到埃及、沙特、土耳其等地考察伊斯兰教现状,收集抄录了600余种阿拉伯文献,带回国内。1927年,王静斋创办并主编《伊光》月报,介绍伊斯兰学术文化、中国穆斯林生活和“遵经革俗”的主张。同年,王静斋与杨敬修等在天津创办新式中阿文大学。1936年,王静斋在北京组织中国回教典籍编译社组织穆斯林学者著述、翻译、出版伊斯兰经籍。

王静斋精通阿拉伯语、波斯语,对古汉语、英语亦有一定造诣。他学识渊博、通晓《古兰经》注释学、圣训学、教法学、凯拉姆学(教义学)及伊斯兰教历史,毕生致力于弘扬伊斯兰文化事业,力主改革经堂教育,实行新式教学,培养中阿文兼通人才,以教育兴教。

王静斋终生致力于伊斯兰教学术研究,翻译伊斯兰经典,译著极富,被誉为“现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学大师”、“学通古今中外、品学兼优的伊玛目”。他历经20年潜心译著,四易译稿,先后以文言文、经堂语、白话文翻译出版甲、乙、丙本3种不同文体的《古兰经译解》。其中丙种译本附有“略解”、“附说”及1943条注释,深受海内外穆斯林信赖与欢迎,被视为最实用的汉译《古兰经》之一。王静斋的其他译著有《回耶辨真》、《中亚字典》、《中阿双解新字典》、《欧母代序文》、《选译详解伟戛业》、《真境花园》等,发表文章《五十年求学自述》、《我之译经小史》、《中国近代回教文化史料》、《发扬伊斯兰文化之必要》、《巡礼游记》等。1949年5月25日,王静斋旅经贵阳时病逝,安葬于贵阳郊区白桦山回民公墓。[1]

王静斋对《古兰经》的注释,主要体现在他的丙种本《古兰经译解》中。该部译注是王静斋三种译本中最为成熟、流传最广的一种。该部译注自上海永祥印书馆于1946年出版发行以来,多次被海内外辗转翻印、影印或重排。2006年,经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审定后,东方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古兰经译解》的最新版本,全经共1000千字,872页。新版目录前分别附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阿訇的序言、译者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研究部撰写的《古兰经译解》校订重印说明、例言。书末附有“注文所采取的经名简称对照表”(共计13种)、阿拉伯文的“向海内外同人说几句话——为什么翻译《古兰经》”,以及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研究部撰写的后记。

通观《古兰经译解》,其译注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参考权威文献

王静斋的丙种本《古兰经译解》,参考了包括《古兰经》注释典籍在内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文献资料,共计13种,分三类:

其一,《古兰经》注释典籍,分别是:土耳其著名学者伊斯玛易·哈吉(Ismā‘īl al-āj,伊历?-1136)的《辞义之魂》(Rūal-bayān),即对照表中的《鲁白》;哈兹尼的《启示真义释萃》,即对照表中的《哈金注》;拜达维的《启示光辉和经义奥秘》,即对照表中的《噶追》;拉齐的《幽玄之钥》,即对照表中的《罗机经注》;侯赛因的波斯语经注《胡赛尼经注》,即对照表中的《侯注》;阿鲁西的《古兰经义精华》,即对照表中的《鲁埋》;《哲迈利经注》(Tafsir al-jamal),即对照表中的《哲注》,未注明原书作者;《简易注释》(Awa al-tafāsīr),即对照表中的《奥注》,未注明原书作者。

其二,著名宗教典籍,分别是:安萨里的《宗教学科的复苏》,即对照表中的《圣道重光》;拉希德·里达的《穆罕默德的启示》,即对照表中的《卧穆》;《穆罕默德生平》,即对照表中的《哈穆》,未注明原书作者。

其三,英文的《古兰经》译注本,分别是:穆罕默德·阿里译注的《古兰经译注》,即对照表中的《阿注》;优素福·阿里译注的《古兰经译注》,即对照表中的《郁注》。

以上参考资料说明王静斋译注《古兰经》的严谨学术态度。他所引证的权威注释典籍、宗教典籍和译注典籍,折射出他是基于注释学、古兰学和翻译学等学科的学理和法理开展《古兰经》的译注工作。他在“注释”、“略解”和“附说”中引证并标明出处的各家释文,定性了其注释的权威性——既在“传闻注释”的范畴内,“见解注释”也符合它的法理和学理要求。

(二)释文形式多样

王静斋在《古兰经译解》中,首先在每章章首,用音译方式音译章名的同时,亦在括号中注明了章名原意,章名下又注明该章的节数和颁降经文的地点。然后,注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释了有关经文。注释的形式主要有:

1.夹注

夹注即翻译经文时,穿插在正文译句中的注释,多半是简释词汇、短语,连贯上下文,说明代词所指事物,或配合书眉提要彼此呼应。夹注一般仅寥寥数字,亦偶有七八十字者,改用小字检排成双行列于译文之下。例如经文“敬慎的人”(2:2)的夹注是:“敬慎就是守正,不作非理的事情。”此类夹注,旨在扫清阅读正文之障碍,相当于词语解释,细致周到。[2]

2.注释

注释分别附于译文段落之尾,即尾注。尾注的内容主要涉及经文中的人物、事件、典故、传说及其丰富的内涵,比夹注详细具体,少则数十字,多者达几百字、近千字甚至远远超过千字,如注释经文“吃利息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来”(2:275)的第159条尾注,长达1500多字。[3]

整部译注中,共有1943条注释,是《古兰经译解》中的注释主体。有的章节有注释,有的章节无注释,例如第111章无注释。此外,长注多反映时代背景、故事本末、有关传说。中短型注释的主要内容是:挖掘原文内在含义;阐明某些特殊称谓来由;介绍与经文相关之情节;引述各家注释作参证;抒发译者之见解。[4]

3.略解

略解是尾注之外的引申或补充,内容多限于某一专门议题,具有专题注释的性质。例如,作者在注释第104章(诽谤者章)时,通过略解形式说明了该章经文的降示背景。再如,作者注释第110章(援助章)时,以该形式说明先知穆罕默德解放麦加后伊斯兰教的发展态势,以及他的去世时间:“在攻下墨克(即麦加)以后,各方面的人纷纷来归伊斯兰。在这章天经颁下后,穆圣一再赞颂真主,求他饶恕,自知不久于人世了。攻取墨克,是在纪元后第八年‘来默臧’月(即斋月)。圣人殁于第十年‘勒比欧尼洛奥卧卢’月(即伊斯兰教历3月)。”[5]

整部译注中,有的章中有略解,有的章中没有略解。略解有长有短,长者达千余字,如对第113章(曙光章)的略解;短者则字数有数十字者,亦有数百字者。

4.附说

附说内容丰富多彩,应有尽有,涉猎范围广,篇幅也较长,一般均有数百字,最长者达四五千字。这是丙本的精华所在,出现较多,也是中国穆斯林特别赞赏的部分。由于附说多联系实际,故常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有时还针对社会舆论的曲解与非难,有的放矢地发挥。[6]“附说”性注释既有作者援引的“传闻注释”,如第86章(启明星章)中的“附说”,[7]也有注者基于原理原则的“见解注释”,如在注释第4章(妇女章)第36节经文时,针对“民本主义”发表的见解。[8]类似这样的附说不胜枚举,注者引经据典,有史有论,叙议结合,短者可谓心得体会,长者可谓专题论述。

5.眉批

眉批一般见诸译文、释义或附说上端,位置显著,概况提示重点,文字更简洁,一目了然,且贯穿始终。[9]例如经文“的确,一般归信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沙便人,其信真主和末日并作善举的人,可在养主御前获得自己报酬,在他们无惧无忧”(2:62)。王静斋对该节经文译文处的眉批是:“不论何教人皆有善恶之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