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均田,奖励垦荒。要使百姓“安静”,首先要有田可种。经历隋末丧乱,州县萧条,人口稀少,大量空荒地的存在是唐初实行均田制的前提。武德七年(624)四月,唐高祖颁布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给田一顷,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永业田,十分之八为口分田。永业田可以世代继承,口分田则是在田主死后由官府收回,再分给别的丁壮。这种计口授田的土地分配法很合理,也便于实施,是一次和平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土地的再分配,在农业社会,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政策。历代中央政府初建,都会在土地分配上做文章,核心内容是使土地的占有趋向平均,实现“耕者有其田”。均田所需的土地,国家可以通过两种渠道获得:一是无主的荒地,准许农民开垦,并发给执照,成为他们的永业田;二是对占有田地过多的大地主,国家通过赎买或收归国有的形式,把他们的田地分割出一部分,分配给无耕地的农民。采取国家赎买或有限剥夺的方式平均土地,可以避免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保证社会财富不会无序流散,这是社会历史进程得以延续的前提条件,历代帝国朝廷都注意这个问题,唐太宗尤其关注均田。所谓均田,就是要保证农夫有田地可耕,同时也要保证地主拥有相当规模的土地,他们将是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为了解决狭乡(人多地少)土地不够分配的问题,唐太宗极力鼓励农民迁往空荒地较多的地区即“宽乡”,以便给足田数。贞观元年(627),关内旱灾,粮食歉收,政府组织饥民到关外“分房就食”。贞观二年(628),唐太宗提出:“安置客口,官人支配得所。”并宣布将把安置客口的情况作为地方官年终考评的指标之一,希望地方官“善相劝勉”。所谓“客口”,就是迁居地附籍的客户。其中有灾民、流民,也有部分自耕农,他们迁居的地方主要是宽乡。贞观十一年(637),新颁布的《唐律》规定,宽乡占田逾限不作违反律令论处,移民垦荒可以得到减免租税的优待。如果狭乡人主动迁居宽乡,还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免除他们的赋役负担:迁往本居千里之外,免三年;五百里外,免二年;三百里外,免一年。官员不按赋役令执行,要受“徒二年”的刑律处分。
租庸调法与“轻徭薄赋”。唐初赋役称为租庸调法,它初定于武德二年(619),修订于武德七年(624)。租庸调法的内容是:受田户每年纳粟二石,叫做租。丁壮每年要服役二十日,如不服役可用绢代役,一天折绢三尺,二十天共计六丈,叫做庸。丁每年绢二丈,另加丝绵三两;或者纳麻布二丈五尺,另加麻三斤,叫做调。由于经受隋末农民战争的打击,唐初比隋代放宽了直接生产者徭役折算的年龄,严格了服庸时间的计算方法。唐太宗即位以后,基本上照章办理,对租庸调法没有做过重大的更改或调整。
“贞观之治”的出现主要的还不是减免租赋,而是在于制止对民力的滥用,反对劳役无时。唐初统治者亲眼目睹隋亡的全过程,有鉴于此,唐太宗十分强调去奢省费、躬行节俭。例如,贞观元年(627),他想营造一座宫殿,已经画了施工图,材料也准备好了,但一想到从前的隋朝因役使民工过度而亡的教训,就不再兴建了。贞观二年(628),群臣再三建议营造一座新的宫殿,以改善“宫中卑湿”的条件,但是唐太宗坚决不允许。他对大臣们说:“修造华丽的宫殿,开辟广阔的水面亭台,这是帝王想要的,但却是百姓不想要的。我们要顺从百姓,压抑自己的享乐欲望。”农民群众减少了劳役的负担,他们用于自己土地上的劳动时间相对地增多,这是与民休息的关键措施。
劝课农桑,不违农时。为了劝课农桑,唐太宗恢复了被废弃达数百年之久的藉田仪式,颁布《藉田诏》。唐太宗的藉田典礼盛况空前,成为国家的盛大节日。皇帝重视藉田,在于告知天下,要以农事为本,国家不夺民力,农夫不违农时,真正使民众富裕起来,民富则国强。
唐太宗经常派遣使臣到各地巡视,劝课农桑。他自己在园苑里种了几亩庄稼,有时锄草不到半亩,就感到很疲乏。由此知道农夫的辛苦。他要求巡察使者到州县时,直接到农人劳作的田地里劝励,不准搞迎来送往的花架子。他说,农夫本来很忙,很辛苦,你们再去搞排场,虚耗民力,这不叫“劝课农桑”,这根本就是去添乱、捣乱。
劝课农桑的关键在于不违农时。唐太宗从农本思想出发,十分强调“农时甚要,不可暂失”。贞观五年(631),曾发生过举行礼仪与农时冲突的事件。当时礼部官员援引阴阳家择用吉日的建议说:“皇太子将行冠礼,宜用二月为吉。”二月正是春耕大忙季节,唐太宗宁愿屈礼而便农,把冠礼改在十月进行。皇太子的冠礼是国家大事,唐太宗不顾阴阳家的推算,将日期改为秋后农闲的十月。唐太宗喜欢狩猎活动,以示不忘武备。为了不妨碍农时,他的狩猎活动尽量选择在农闲时间进行。贞观年间,唐太宗举行过七次田猎,都选在当年冬天的三个月里进行。
唐太宗还运用法律手段来保证这项措施的贯彻。《唐律》有“非法兴造”条文,指出“诸非法兴造及杂徭役,十庸以上坐赃论”。所谓“非法兴造”,就是农忙时进行工程建设,违反农时,故被视为“非法”,体现了唐太宗“不夺农时”的与民休息思想。
兴修水利。贞观年间,水旱连年不绝,治水更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例如,贞观十一年(637)七月,洛水暴涨,淹没六百余家。唐太宗下诏自责说:“暴雨成灾,大水泛滥,静思过错,朕非常恐慌害怕。”同年九月,黄河泛滥,毁坏很多地方,唐太宗亲自到白司马坂巡视,安抚灾民。
唐初对治水的专门机构加以整顿。工部设有水部郎中和员外郎,京师设有都水监,掌管河渠疏浚与灌溉事宜。还制定出水利与水运的专门立法,即所谓《水部式》,以刑律保护河水与堤防的合理使用。凡是违反《水部式》规定的失职官员,务必惩处。贞观十八年(644),太常卿韦挺负责水运粮食至辽东,事先没有视察河道,致使六百余艘粮船因河道“浅塞不能进”。次年正月,“韦挺坐不先行视漕渠”的刑律,被“械送洛阳”,遭到“除名”的处分。
设置义仓,救灾备荒。以藏粮备荒为宗旨的仓储制度由来已久,隋文帝开皇年间尤盛。唐太宗对此又作了新的改进,使仓储制度更加完备。隋末战乱,人口锐减。武德年间(618~626)仅有二百余万户,不及隋朝最多时户数的四分之一。唐太宗即位后,十分关心户籍的变动情况。因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有足够的劳动力,所以,贞观时期采取了措施:一是赎回外流到突厥的人口;二是奖励婚嫁,生育人口。这些措施使人口迅速增长。贞观二十三年(649),全国户数接近三百八十万户,虽然还不到隋朝最多时户数的一半,但比武德年间增了一百八十万户,二十年间人口增加了近一倍。为了显示政府奖励婚嫁,太宗还大批释放宫女。唐太宗即位后,曾两次释放过宫女:一次是在武德九年(626)八月,因整顿宫殿,放还宫女三千余人;另一次是在贞观二年(628)九月,派遣戴胄、杜正伦等于掖庭西门释放宫女。允许这些宫女嫁与平民。
唐太宗推行的这一系列重农政策,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唐帝国呈现出政治安定、经济繁荣的景况。关中地区是唐王朝的京畿之地,首先得到了恢复与发展。至贞观三四年,关中农业丰收,流散人口纷纷回乡。但就全国范围来说,从伊、洛以东,直至泰山,还是人烟稀少的荒凉状况。贞观六七年以后,山东地区改变了昔日残破的面貌,人口滋蕃,商旅兴隆。到贞观八九年,百姓生活已经相当富足,米斗仅四五钱,马牛遍布原野,社会治安可以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来形容。稻米价低,在唐代不会发生“谷贱伤农”的问题,因为唐代处于农业社会,社会总产值以稻米来计算,可以叫做“米本位”。稻米生产增加,需求就会减少,意味着更多的人不需要到市场买米吃,这就是历代人们追求的“富足”,贞观时期基本上实现了这样的富足。
这些“与民休息”措施,并非唐太宗的发明,历代为政者在夺取政权之初,都会静下心来,停止扰民,允许民众专事生产,百姓们只是在皇帝视察来到时跪在道路两旁呼喊几句“万寿无疆”,只有那些性情古怪永远骚动不安的皇帝或者弱智皇帝,才会在国家大局已定、万民顺服的形势下,还人为地制造动乱,把国民投入水深火热之中,并为此自鸣得意。在正常的时代,国民平时并不理会皇帝的事情,既不必关心皇帝的诏书,更不必阅读皇帝的文章,以表现对皇帝的无限忠诚。唐太宗不但是一位正常时代的正常皇帝,而且是一位比较长的时期坚持正常思维的皇帝,所以贞观之治的出现,也就十分正常了。
十五、虚心纳谏天听民听
有一次,唐太宗问魏徵,君主怎样才能“明”,怎样就会“暗”?魏徵回答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唐太宗对此非常赞成。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为政者听取不同意见,判断是非,然后采纳正确的意见,叫做“纳谏”。唐太宗很注意纳谏。他曾经对大臣萧瑀说:“朕少年时就喜爱收藏弓箭,得到几十张好弓,以为再也不会有比这些更好的弓了。不久前,拿给制弓的师傅看,他们却说,这些都不是好弓。朕问什么缘故。他们说,木心不直,自然脉理都邪,弓虽然硬,发箭却不能直。朕这才知道自己过去鉴别的不精。朕用弓箭定天下,还不能真正辨别弓箭的好坏,何况天下的事情繁多,我怎么能全都懂得呢?”
贞观四年(630),唐太宗下令修复洛阳宫,准备自己到洛阳游玩时使用。给事中(专门负责向皇帝上书论述政令得失的官员)张玄素上书反对。他说:“修复洛阳宫并不是当前最紧要的事情。当年,隋炀帝修建洛阳宫,大兴土木,用两千人拉一根大柱,从几千里以外运到洛阳,劳民伤财,给百姓造成多么大的苦难。如今,战争刚刚结束,财力不足,人民的元气还没恢复,陛下却先修缮洛阳宫,这不是比隋炀帝还残暴吗?”唐太宗听了很不高兴,说:“你认为朕不如隋炀帝,那么朕比桀、纣如何呢?”张玄素并不退让:“如果这个工程不停止,陛下和隋炀帝、夏桀、殷纣的差距实在不大。”尽管这番不客气的批评听起来很是刺耳,但是唐太宗还是做了认真的考虑,觉得张玄素的话有道理。他感叹地说:“朕考虑不周到,你说得很对。”于是立即下令停工,并且赏赐张玄素二百匹彩缎,奖励他直言进谏。
濮州刺史庞相寿因为贪污被罢了官。他跑到唐太宗那里求情,说自己多年在秦王府跟随唐太宗东征西讨,如今天下已定,自己却落得这样的下场。唐太宗很同情他,要撤销对他的惩处,恢复他的官职。魏徵坚决反对,对唐太宗说:“过去秦王府的人,现在官居要职的非常多,如果人人都仗着旧关系为非作歹,谁还肯做好事呢?”唐太宗接受了魏徵的意见,对庞相寿说:“朕过去做秦王,不过是秦王府的主人,凡事为你们说话;如今朕是皇帝,就是天下的主人了,不敢偏袒老朋友。”
唐太宗鼓励各级官吏畅所欲言,不要因为怕得罪皇帝而隐瞒真相。有一次,他询问监修国史的房玄龄:“自古以来撰修国史都不让本朝的君主看,这是为什么呢?”房玄龄回答说:“一个正直的史官,他撰写的国史一定会如实地记录,对君主的功业不做夸大,对君主的过失也不加粉饰隐瞒。所以不会叫当代的国君看到,因为国君看到对他不利的记录,就可能发怒,影响史官的工作,还可能强迫史官修改记录,删除君主的过错。君主看到里面记载着自己的过错,一定会发怒,所以国史都不让本朝的君主看。”唐太宗说:“有什么写什么,怎么会得罪君主呢?朕很想看看国史上怎样写的,以前的错误,作为今后的鉴戒不再犯,这有什么不好?”房玄龄把有关高祖、太宗的两部分历史材料整理好,送给唐太宗看。唐太宗看到武德九年六月四日条下,记载有关玄武门之变杀死李建成、李元吉的情形,叙述得十分含糊,有意为秦王发动政变遮掩。他把编写国史的史官叫来,细致地讲了一遍当时的情况,并说诛杀李建成、李元吉一事不必隐讳,因为这是安定国家、有利于百姓的事情。他还说:“史官写历史,应该去掉浮词虚语,秉笔直书,这样才能起到惩恶劝善的作用。”唐太宗看本朝实录,开了一个恶例,使后来的皇帝敢于干涉史官的记录,破坏了中国史官独立的优良传统。但是唐太宗的本意不是这样的,作为一个自认为英明圣哲的皇帝,他很想知道别人尤其是史官认为他在哪些方面有所谓过失。
在唐太宗的倡导下,大臣们都敢于直言,甚至连一个小地方官也敢于说出自己的意见。栎阳县丞刘仁轨是个八品小官,他反对唐太宗在秋收大忙季节出去打猎,要求改在冬闲的时候进行。唐太宗不但采纳了他的意见,还提升了他的官职,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