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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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苏辙卷(5)

汉光武下

高帝举天下后世之重属之(1)大臣,大臣亦尽其心力以报之。故吕氏之乱,平、勃得置力焉,诛产、禄,立文帝,若反覆手之易。当是时,大臣权任之盛,风流相接,至申屠嘉犹召辱邓通,议斩晁错,而文景不以为忤,则高帝之用人,其重如此。

景、武之后(2),此风衰矣。大臣用舍,仅如仆隶。武帝之老也,将立少主,知非大臣不可,乃委任霍光。霍光之权,在诸臣右(3)。故能翊昭建宣(4),天下莫敢异议。至于宣帝,虽明察有余,而性本忌克(5),非张安世之谨畏,陈万年之顺从,鲜有能容者。恶杨恽、盖宽饶,害赵广汉、韩延寿,悍然无恻怛之意。高才之士侧足而履其朝。陵迟至于元、成(6),朝无重臣,养成王氏之祸。故莽以斗筲之才,济之以欺罔,而士无一人敢指其非者。

光武之兴,虽文武之略,足以鼓舞一世,而不知用人之长以济其所不足。幸而子孙皆贤,权在人主,故其害不见,及和帝幼少,窦后擅朝。窦宪兄弟恣横,杀都乡侯畅于朝,事发,请击匈奴以自赎,及其成功,又欲立北单于,以树恩固位。袁安、任隗皆以三公守义力争(7),而不能胜,幸而宪以逆谋败。盖光武不任大臣之积其弊乃见于此。其后汉日以衰。及其诛阎显,立顺帝,功出于宦官;黜清河王,杀李固,事成于外戚。大臣皆无所与。及其末流,梁冀之害重,天下不能容,复假宦官以去之。宦官之害极,天下不能堪,至召外兵以除之。外兵既入,而东汉之祚尽矣。盖光武帝不任大臣之祸,势极于此。

夫人君不能皆贤。君有不能,而属之大臣,朝廷之正也。事出于正,则其成多,其败少。历观古今大臣任事而祸至于不测者,必有故也。今畏忌大臣,而使他人得乘其隙,不在外戚,必在宦官。外戚宦官更相屠灭,至以外兵继之。呜呼,殆哉!

【注释】

(1)属之:托付给。

(2)景、武之后:汉景帝、汉武帝时。

(3)右:上。古代以右为上。

(4)翊昭建宣:辅佐汉昭帝,(昭帝死后)又拥立汉宣帝。

(5)忌克:猜忌,苛刻。克,通“刻”,苛刻之意。

(6)陵迟至于元、成:衰落的状况一直到汉元帝、成帝时。陵迟,衰落。

(7)三公守义力争:以三公的身份遵守原则力争。三公,辅助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最高官员。

刘玄德

事固有当作而不可作者,智者论其公私,权(1)其轻重。而可否可决也。蜀先主(2)之于关羽,名虽君臣,而义则父子也。先主入蜀,而羽攻曹仁于荆州。吴乘其敝,羽以败死。先主欲为羽报仇,义不可已也,然吴、蜀之于魏,国小而兵弱,本以季汉(3)君臣之分,缔交相亲,与魏为敌,则报仇之义,其公且重者在魏也,释魏而事(4)羽之怨,则为失所先后矣。先主之在白帝(5)也,吴之君臣惧而乞和,若以仇魏之重,俯而从之,义无不可也。先主念羽之厚,拒而不许,君臣之义则至矣。至于奋不虑害,兵败而继之以死,忘两国之大计,而徇一夫之遗忿,则未为得矣。诸葛孔明有言:“法孝若在,必能止君此行,虽行亦必不至于败。”然则孔明亦自以伐吴为失计矣哉!

【注释】

(1)权:权衡,衡量。

(2)蜀先主:指刘备。刘备,字玄德。在诸葛亮的辅佐下,建立蜀汉政权与魏、吴形成三足鼎之势,为三国。

(3)季汉:汉末。季,末。

(4)事:致力,专注。

(5)白帝:指白帝城,在今四川奉节,刘备死于此,并托孤于诸葛亮。

孙仲谋

任人莫难于托国。汉武帝因文、景富庶之后,虐用其民,厚自奉养,征伐四夷,几丧天下。逮其晚岁,托国于霍光。光知用兵之害,罢均输榷酤(1),与民休息,而天下复安。凡武帝之所以得称贤君者,惟用霍光故也。蜀先主知嗣子之暗弱(2),举国而付之诸葛孔明。孔明又废李严、杨仪,援蒋琬、费祎而授之。虽后主之不明,而守国三十余年,君臣相安,蜀人免于涂炭之患,过于魏、吴远甚。

吴大帝方其属任贤将,抗衡中原,曹公惮之(3)。及其老也,贤臣死亡略尽,喜诸葛恪之劲悍,越众而付以后事。恪乘其用兵劳民之后,继起大役,兵折于外,既归而不能自克,将复肆志于僚友。恪既以丧其躯,而孙氏因之三世绝统,吴、越之民陷于炮烙之地,国随以亡。夫以进取之资用进取之臣,以徼一时之功可耳,至于托六尺之孤,寄千里之命,而亦属之斯人,其势必至是哉!

【注释】

(1)罢均输榷酤:废除了均输榷酤法令。均输,汉武帝时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匀输令,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榷,专营、专卖。酤,酒。榷酤,由国家管理和经营酒的买卖。

(2)蜀先主知嗣子之暗弱:蜀先主刘备知道自己继位的儿子愚昧软弱。

(3)曹公惮之:曹操对比很畏惧。曹公,指曹操。惮,畏惧。

晋武帝

立嫡以长(1),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古今之正义也。然尧废丹朱(2)用舜,而天下安;帝乙废微子立纣,而商以亡。古之人盖有不得已而行之者矣。得已而不已,不得已而已之,二者皆乱也。子非朱、纣,而废天下之正义,君子不忍也;子如朱、纣,而守天下之正义,君子不为也。

汉高帝始谓惠帝仁弱,欲废之而立如意,既而知人心之在太子也,则寝(3)废立之议而用平、勃。平、勃皆贤而权任均,故惠帝虽没,产、禄虽横,而援立文帝,汉室不病也。武帝(4)既老,知燕王旦、广陵王胥之不可用也,废之而立少子,任霍光、金日脩、上官桀、桑弘羊以后事。当是时,昭帝之贤否未可知,而四人枉直相半(5)也。幸而昭帝明哲,霍光忠良,桀、羊虽欲为乱而不遂。其后复废昌邑,立宣帝,而朝廷晏然无患。盖人君不幸而立幼主,当如二帝属任贤臣,乃免于乱,此必然之势也。魏明帝疾笃而无子,弃远宗子而立齐王,始欲辅以曹宇、曹肇,而幸臣刘放、孙资不便宇、肇之正,劝帝易以司马仲达、曹爽。齐王既非天下之望,而爽又以庸才,与仲达奸雄为对,数年之间,遂成篡弑之祸。

晋武帝亲见此败矣。惠帝之不肖,群臣举知之,而牵制不忍,忌齐王攸之贤,而恃愍怀(6)之小惠,以为可以消未然之忧。独有一汝南王亮,而不早用,举社稷之重而付之杨骏,至于一败涂地,无足怪也。帝之出齐王也。王浑言于帝曰:“攸之于晋,有姬旦之亲,若预闻朝政,则腹心不贰之臣也。国家之事,若用后妃外亲,则有吕氏、王氏之虞(7),付之同姓至亲,又有吴、楚七国之虑。事任轻重所在,未有不为害者也。惟当任正道,求忠良,不可事事曲设疑妨,虑方来(8)之患也。若以智猜物。虽亲见疑,至于疏远,亦安能自保乎?人怀危惧,非为安之理。此最国家之深患也。”浑之言,天下之至言也。帝(9)不能用,而用王佑之计,使太子母弟秦王柬都督关中,楚王玮、淮南王允并镇守要害,以强帝室。然晋室之乱,实成于八王。吾尝筹之(10),如攸之亲贤,夺嫡之祸,非其志也。不幸至此,天下所宗。宗社之计,犹有赖也。如佑之计,使子弟据兵以捍外患,如梁孝王之御吴、楚尚可,若变从中起,而使人人握兵以救内难,此与何进、袁绍召丁原、董卓以除宦官何异?古人有言,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如武帝之择祸福,可谓不审矣。

【注释】

(1)立嫡以长:确立正宗的长子,要靠长幼次序。嫡,正宗,正支。

(2)丹朱:帝尧之子。尧因为丹朱不肖,禅位于舜。

(3)寝:停止,扣住不发。

(4)武帝:这里指汉武帝刘彻。

(5)枉直相半:好坏各占一半。枉,不正直、不正派。直,忠诚正直。

(6)恃愍怀:凭借怜悯之心。

(7)虞:忧患。

(8)方来:未来,将来。

(9)帝:指晋武帝。

(10)筹之:为之谋算。

晋宣帝(1)

世之说者曰:“司马仲达之于魏,则曹孟德之于汉也。”是不然。二人智勇权略则同,而所处则异。汉自董卓之后,内溃外畔,献帝奔走困踣之不暇(2),帝王之势尽矣,独其名在耳。曹公假其名号以服天下,拥而植之许昌(3)。建都邑,征畔逆,皆曹公也。虽使终身奉献帝,率天下而朝之,天下不归汉而归魏者,十室而九矣。曹公诚能安而俟之(4),使天命自至,虽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事纣,何以加之?惜其为义不终,使献帝不安于上,义士愤怨于下,虽荀文若犹不得其死(5)。此则曹公之过矣。如司马仲达则不然。明帝之末(6),曹氏之业固矣,虽明帝以淫虐失众,曹爽以骄纵得罪(7),而颠复之形未见,天下未畔魏也。仲达因其隙而乘之,拊其背而夺其成业,事与曹公异矣。

汉武帝之老也,托昭帝于霍光(8),昭帝尚幼,燕王、盖主有篡取之心(9),上官桀、桑弘羊助之(10)。此其祸急于曹爽。霍光内毙燕、盖,外诛桀、羊,拥护昭帝,讫无骄君之色。及昭帝早丧,国空无主,迎立昌邑(11)。昌邑不令,又援立宣帝(12)。柄在其手者屡矣(13),然退就臣位,不以自疑。中外悉其本心,亦无一人有异议者。以仲达擬光,孰为得之邪?然光犹不足道。蜀先主将亡,召诸葛孔明而告之曰:“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复语后主:“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后主之暗弱,孔明之贤智,蜀人知之矣。使孔明有异志,一摇手而定矣。然外平徼外蛮夷(14),内废李平、廖立(15),旁御魏、吴,功成业定,又付之蒋琬、费祎(16)。奉一昏主三十余年,而无纤芥之隙,此又霍光之所不能望也。

故人患不诚,苟诚忠孝,舜之于父母(17),伊尹之于太甲(18),终无间然者(19)。自仲达之后,人臣受六尺之寄(20),因而取之者多矣。皆以地势迫切(21),置而不取,则身必危,国必乱,至自比骑虎不可复下,此亦自欺而已哉!

【注释】

(1)晋宣帝:即司马懿,三国魏温人,字仲达。

(2)献帝:刘协,汉灵帝子。

(3)植:通置,安放。

(4)俟:待,等候。

(5)荀文若:名彧,东汉颍川颍阴人。

(6)明帝:曹叡,曹丕之子,227—239在位。《三国志·魏志》有纪。

(7)曹爽:曹操族孙,字昭伯。

(8)昭帝:汉武帝幼子刘弗陵,年八岁即位,在位十三年(前86—前74)。

(9)燕王:汉武帝子燕剌王刘旦。

(10)上官桀:武帝时为左将军,与霍光同受命辅昭帝。

(11)昌邑:昌邑王刘贺,武帝子昌邑哀王刘髆之子。

(12)宣帝:刘询,汉武帝曾孙。

(13)柄:权力。

(14)徼外:边界外。

(15)李平:原名严,字方正。

(16)蒋琬:三国零陵湘乡人,字公琰。

(17)舜:古五帝之一,传说其为大孝之人。

(18)伊尹:商汤臣,名挚。

(19)间:嫌隙。

(20)六尺之寄:托孤。六尺:六尺之孤,未成年的孤儿。周代一尺相当于今之六寸,故六尺指未成年之人。

(21)地势:形势。

唐高祖(1)

唐高祖起太原,其谋发于太宗(2),诸子不与也。及克长安,诛锄群盗,天下为一,其功亦出于太宗。盖天心之所付予,人心之所归向,其在太宗者,审矣(3)。至立太子,高祖以长立建成,建成当之不辞,于是兄弟疑间,卒至大乱。夫建成不足言也,其咎在高祖。其后武氏之乱(4),废中宗,立睿宗(5),以睿宗长子宪为太子矣(6)。及中宗之复,睿宗父子皆以王就第。韦氏之乱(7),临淄以兵入讨(8),睿宗践祚而唐室复安(9)。又将以长立宪,宪辞曰:“时平先长嫡,国乱先有功。不如此,必且有难。敢以死请。”睿宗从之,而后临淄之位定。以太宗之贤,而不免于争夺,玄宗之贤不逮太宗,而晏然受命,则宪不让,贤于人远矣(10)!

吾尝论之:高祖、睿宗皆中主也,其欲立长,非专其私也,以为立嫡以长,古今之正义也。谓之正义而不敢违,胡不考之前世乎(11)?太王舍太伯、仲雍而立季历(12),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而周以之兴。诚天命之所在,而吾无心焉,乱何自生?虽然,太伯奔吴,以避王季,亦畏乱故尔。废长而立少,虽圣贤犹难之。宪与玄宗,兄弟相安,终身无间言焉(13),盖古今一人而已乎!

【注释】

(1)唐高祖:李渊,唐王朝的开国之君。

(2)太宗:李世民,唐李渊次子。

(3)审:清楚、明白。

(4)武氏:武则天,唐并州文水人。原名媚娘,后名曌。

(5)中宗:李显,唐高宗第七子,母为则天皇后。

(6)宪:睿宗长子,本名成器,避昭成太后讳,改为宪。

(7)韦氏:唐中宗后。中宗朝时专权,并弑中宗。新旧《唐书》有传。

(8)临淄:唐睿宗李旦第三子李隆基,曾封临淄王、楚王。

(9)践祚:即皇帝位,登位。

(10)贤:胜于,超过。

(11)胡:何。

(12)太王:又称古公亶父,古代周族首领。

(13)间言:嫌隙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