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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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苏洵卷(11)

广士

古之取士,取于盗贼,取于夷狄。古之人非以盗贼、夷狄之事可为也,以贤之所在而已矣。夫贤之所在,贵而贵取焉,贱而贱取焉。是以盗贼下人、夷狄异类,虽奴隶之所耻,而往往登之朝廷,坐之郡国,而不以为怍(1)。而绳趋尺步(2),华言华服者,往往反摈弃不用。何则?天下之能绳趋而尺步,华言而华服者众也。朝廷之政,郡国之事,非特如此而可治也。彼虽不能绳趋而尺步,华言而华服,然而其才果可用于此,则居此位可也。古者,天下之国大而多士大夫者,不过曰齐与秦也。而管夷吾相齐,贤也,而举二盗焉;穆公霸秦,贤也,而举由余(3)焉。是其能果于是非而不牵于众人之议也,未闻有以用盗贼、夷狄而鄙之者也。今有人非盗贼,非夷狄,而犹不获用,吾不知其何故也。夫古之用人,无择于势。布衣寒士而贤则用之,公卿之子弟而贤则用之,武夫健卒而贤则用之,巫医方技而贤则用之,胥史贱吏而贤则用之。今也,布衣寒士持方尺之纸,书声病剽窃之文,而至享万钟之禄;卿大夫之子弟,饱食于家,一出而驱高车,驾大马,以为民上;武夫健卒,有洒扫之力,奔走之旧,久乃领藩郡,执兵柄;巫医方技,一言之中,大臣且举以为吏。若此者,皆非贤也,皆非功也,是今之所以进之之涂多于古也。而胥史贱吏独弃而不录,使老死于敲榜趋走(4),而贤与功者不获一施,吾甚惑也。不知胥吏之贤,优而养之,则儒生武士或所不若。昔者汉有天下,平津侯、乐安侯辈皆号为儒宗,而卒不能为汉立不世大功;而其卓绝隽伟,震耀四海者,乃其贤人之出于吏胥中者耳。夫赵广汉,河间之郡吏也;尹翁归,河东之狱吏也;张敞,太守之卒史也;王尊,涿郡之书佐也。是皆雄隽明博,出之可以为将,而内之可以为相者也,而皆出于吏胥中者,有以也。夫吏胥之人,少而习法律,长而习狱讼,老奸大豪畏惮慑伏,吏之情状,变化出入,无不谙究。因而官之,则豪民猾吏之弊,表里毫末毕见于外,无所逃遁。而又上之人择之以才,遇之以礼,而其志复自知得自奋于公卿,故终不肯自弃于恶以贾(5)罪戾,而败其终身之利。故当此时,士君子皆优为之,而其间自纵于大恶者,大约亦不过几人,而其尤贤者,乃至成功如是。今之吏胥则不然,始而入之不择也,终而遇之以犬彘也。长吏一怒,不问罪否,袒而笞之;喜而接之,乃反与交手为市。其人常曰:长吏待我以犬彘,我何望而不为犬彘哉?是以平民不能自弃为犬彘之行,不肯为吏矣,况士君子而肯俯首为之乎?然欲使之谨饰可用如两汉,亦不过择之以才,待之以礼,恕其小过,而弃绝其大恶之不可贳(6)忍者,而后察其贤有功而爵之禄之贵之,勿弃之于冗流之间。则彼有冀于功名,自尊其身,不敢丐夺(7),而奇才绝智出矣。夫人固有才智奇绝而不能为章句名数声律之学者,又有不幸而不为者。苟一之以进士、制策,是使奇才绝智有时而穷也。使吏胥之人得出为长吏,是使一介之才无所逃也。进士、制策网之于上,此又网之于下,而曰天下有遗才者,吾不信也。

【注释】

(1)怍:惭愧。

(2)绳趋尺步:按绳墨所划的线走,每步一尺。形容循规蹈矩。

(3)由余:其先人乃晋人,后丧亡入西戎。奉使入秦见秦穆公。秦穆公以女乐赠戎王,戎王悦而受之。由余数谏不听,遂奔秦。秦用由余谋伐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4)敲榜趋走:敲锣打人奔忙前后,都是小吏干的差事。

(5)贾:买。

(6)贳:赦免。

(7)丐夺:强夺,强取。

养才

夫人之所为,有可勉强者,有不可勉强者。煦煦然(1)而为仁,孑孑然而为义,不食片言以为信,不见小利以为廉,虽古之所谓仁与义与信与廉者,不止若是,而天下之人亦不曰是非仁人,是非义人,是非信人,是非廉人,此则无诸己而可勉强以到者也。在朝廷而百官肃,在边鄙而四夷惧,坐之于繁剧纷扰之中而不乱,投之于羽檄(2)奔走之地而不惑,为吏而吏,为将而将,若是者,非天之所与,性之所有,不可勉强而能也。道与德可勉以进也,才不可强揠以进也。今有二人焉,一人善揖让,一人善骑射,则人未有不以揖让贤于骑射矣。然而揖让者未必善骑射,而骑射者舍其弓以揖让于其间,则未必失容。何哉?才难强而道易勉也。吾观世之用人,好以可勉强之道与德,而加之不可勉强之才之上,而曰我贵贤贱能。是以道与德未足以化人,而才有遗焉。然而为此者,亦有由矣。有才者而不能为众人所勉强者耳。何则?奇杰之士,常好自负,疏隽傲诞(3),不事绳检,往往冒法律,触刑禁,叫号欢呼,以发其一时之乐而不顾其祸。嗜利酗酒,使气傲物,志气一发,则倜然远去,不可羁束以礼法。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折节而不为此,以留意于向所谓道与德可勉强者,则何病不至,奈何以朴樕小道加诸其上哉(4)?夫其不肯规规以事礼法,而必自纵以为此者,乃上之人之过也。古之养奇杰也,任之以权,尊之以爵,厚之以禄,重之以恩,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而声色耳目之欲又已极于外,故不待放恣而后为乐。今则不然,奇杰无尺寸之柄、位一命之爵、食斗升之禄者过半,彼又安得不越法逾礼而自快邪?我又安可急之以法,使不得泰然自纵邪?今我绳之以法,亦已急矣;急之而不已,而随之以刑,则彼有北走胡、南走越耳。噫,无事之时既不能养,及其不幸,一旦有边境之患,繁乱难治之事,而后优诏以召之,丰爵重禄以结之,则彼已憾矣。夫彼固非纯忠者也,又安肯默然于穷困无用之地而已邪?周公之时,天下号为至治,四夷已臣服,卿大夫士已称职。当是时,虽有奇杰无所复用,而其礼法风俗尤复细密,举朝廷与四海之人无不遵蹈,而其八议(5)之中犹有曰议能者。况当今天下未甚至治,四夷未尽臣服,卿大夫士未皆称职,礼法风俗又非细密如周之盛时,而奇杰之士复有困于簿书米盐间者,则反可不议其能而恕之乎?所宜哀其才而贳其过,无使为刀笔吏所困,则庶乎尽其才矣。或曰:奇杰之士有过得以免,则天下之人孰不自谓奇杰而欲免其过者?是终亦溃法乱教耳。曰:是则然矣。然而奇杰之所为,必挺然出于众人之上。苟指其已成之功以晓天下,俾得以赎其过,而其未有功者,则委之以难治之事而责其成绩,则天下之人不敢自谓奇杰,而真奇杰者出矣。

【注释】

(1)煦煦然:和乐融洽的样子。

(2)羽檄:即“羽书”,军事文书,插鸟羽以示紧急。

(3)疏隽傲诞,不事绳检:疏放隽杰,傲慢不经,不愿受到约束。

(4)朴樕:一种小木,后以之比喻凡庸之材。

(5)八议:周代为了确定等级身份和调整内部关系所定减轻刑罚的八种条件,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实,凡符合上述八项条件的人犯了罪,可以考虑减刑或免刑。

议法(1)

古者以仁义行法律,后世以法律行仁义。夫三代之盛王,其教化之本出于学校(2),蔓延于天下,而形见于礼乐(3)。下之民被其风化,循循翼翼,务为仁义,以求避法律之所禁(4)。故其法律虽不用,而其所禁亦不为不行于其间。下而至于汉、唐,其教化不足以动民,而一于法律(5),故其民惧法律之及其身,亦或相勉为仁义。唐之初,大臣房、杜辈为《刑统》(6),毫厘轻重,明辩别白,附以仁义,无所阿曲(7)。不知周公之刑何以易此?但不能先使民务为仁义,使法律之所禁不用而自行如三代时,然要其终,亦能使民勉为仁义。而其所以不若三代者,则有由矣,政之失,非法之罪也(8)。是以宋有天下,因而循之,变其节目而存其大体。比闾小吏奉之以公,则老奸大猾束手请死,不可漏略。然而狱讼常病多。盗贼常病众者,则亦有由矣,法之公而吏之私也(9)。夫举公法而寄之私吏,犹且若此,而况法律之间又不能无失,其何以为治(10)?

今夫天子之子弟,卿大夫与其子弟,皆天子之所优异者(11),有罪而使与甿隶并笞而偕戮,则大臣无恥而朝廷轻,故有赎焉,以全其肌肤而周其节操(12)。故赎金者,朝廷之体也,所以自尊也,非与其有罪也。夫刑者,必痛之而后人畏焉;罚者不能痛之,必困之而后人惩焉。今也,大辟之诛,输一石之金而免(13)。贵人近戚之家,一石之金不可胜数,是虽使朝杀一人而输一石之金,暮杀一人而输一石之金,金不可尽,身不可困。况以其官而除其罪,则一石之金又不皆输焉,是恣其杀人也(14)。且不笞不戮,彼已幸矣,而赎之又轻,是启奸也(15)。

夫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诬以杀人而不能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以实者,是皆不可以诚杀人之法坐(16)。由是有减罪之律,当死而流。使彼为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得流,刑已酷矣;使彼为诚杀人者邪,流而不死,刑已宽矣,是失实也。故有启奸之衅,则上之人常幸,而下之人虽死而常无告;有失实之弊,则无辜者多怨,而侥幸者易以免。

今欲刑不加重,赦不加多,独于法律之间变其一端,而能使不启奸,不失实,其莫若重赎(17)。然则重赎之说何如?曰:古者五刑之尤轻者止于墨,而墨之罚百锾(18)。逆而数之,极于大辟,而大辟之罚千锾。此穆王之罚也(19)。周公之时,则又重于此。然千锾之重,亦已当今三百七十斤有奇矣(20)。方今大辟之赎,不能当其三分之一(21)。古者以之赦疑罪而不及公族(22),今也贵人近戚皆赎,而疑罪不与(23)。《记》曰:公族有死罪,致刑于甸人,虽君命宥,不听(24)。今欲贵人近戚之刑举从于此,则非所以自尊之道,故莫若使得与疑罪皆重赎。且彼虽号为富强,苟数犯法而数重困于赎金之间,则不能不敛手畏法(25)。彼罪疑者,虽或非其辜,而法亦不至残溃其肌体(26);若其有罪,则法虽不刑,而彼固亦已困于赎金矣。夫使有罪者不免于困,而无辜者不至陷于笞戮,一举而两利。斯智者之为也(27)。

【注释】

(1)议法:本文是《衡论》的第八篇,评论宋朝执法应推行重赎。

(2)夫:发语词,位于句首,表示将发议论。三代:指夏、商、周这三个朝代。学校: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

(3)形见:显形,显现。礼乐:礼节和音乐。

(4)被:覆盖,遍布。循循:遵循规矩貌。翼翼:恭敬谨慎貌。

(5)汉:汉朝。我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唐:唐朝。我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一:统一。数词作动词用。

(6)房:即房玄龄(579—648),字乔(一说名乔,字玄龄),齐州临淄(今属山东淄博)人。刑统:当时制定的刑律条文。

(7)毫厘:比喻极微细。毫、厘均是微小的量度单位。阿(ē)曲:阿谀随便。

(8)不若:不如,比不上。由:原因。

(9)然而:连词。连接分句,表示转折。病:忧虑。

(10)举:拿起,提起。若此:如此,这样。

(11)优异:特别优待,特别优厚。

(12)全、周:均有保全之意。

(13)大辟:古代五刑之一,谓死刑。

(14)恣:放纵,无顾忌。

(15)启奸:引发奸恶。

(16)诚:确实,的确。折:判断,裁决。法坐:犯法获罪。坐:判罪。

(17)莫若:不如,比不上。重赎:增加赎金,重金赎罪。

(18)说:古时候五种刑罚的最轻微的只是墨刑,而墨刑的罚款是百锾。五刑: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秦以前的五刑为:墨、劓、剕(刖)、宫、大辟(杀)。墨:古代五刑之一。以刀刺面,染黑为记。锾:古代重量单位,一锾等于六两。

(19)穆王:即周穆王。周昭王子,名满。曾西击犬戎,东攻徐戎,在涂山(今安徽怀远东南)会合诸侯。

(20)奇:零数,余数。

(21)这句的意思是:如今死刑的赎金,不能相当于那时的三分之一。

(22)疑罪:证据不足,难以量刑之罪。公族:诸侯或君王的同族。

(23)这句的意思是:如今贵人近戚都可以赎罪,而疑罪却不允许赎罪。

(24)致:施加,施行。宥:原谅,宽容。

(25)敛手:缩手。表示不敢妄为。

(26)辜:罪,罪过。残溃:摧残毁坏。

(27)笞戮:拷打杀戮。斯:指示代词。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