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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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苏洵卷(12)

申法

古之法简,今之法繁。简者不便于今,而繁者不便于古。非今之法不若古之法,而今之时不若古之时也。先王之作法也,莫不欲服民之心。服民之心,必得其情。情然邪,而罪亦然,则固入吾法矣。而民之情又不皆知其罪之轻重大小,是以先王忿其罪而哀其无辜,故法举其略,而吏制其详。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则以著于法,使民知天子之不欲我杀人伤人耳。若其轻重出入,求其情而服其心者,则以属吏。任吏而不任法,故其法简。今则不然,吏奸矣,不若古之良;民偷(1)矣,不若古之淳。吏奸则以喜怒制其轻重而出入之,或至于诬、执;民偷则吏虽以情出入,而彼得执其罪之大小以为辞。故今之法纤悉委备,不执于一,左右前后,四顾而不可逃。是以轻重其罪,出入其情,皆可以求之法,吏不奉法,辄以举劾。任法而不任吏,故其法繁。古之法若方书,论其大概,而增损剂量则以属医者,使之视人之疾,而参以己意。今之法若鬻屦,既为其大者,又为其次者,又为其小者,以求合天下之足。故其繁简则殊,而求民之情以服其心则一也。然则,今之法不劣于古矣,而用法者尚不能无弊。何则?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而其间有习于犯禁而遂不改者,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也。先王欲杜天下之欺也,为之度(2),以一天下之长短;为之量(3),以齐天下之多寡;为之权衡(4),以信天下之轻重。故度、量、权衡,法必资之官,资之官而后天下同。今也,庶民之家刻木比竹、绳丝缒石以为之,富商豪贾内以大,出以小,齐人适楚,不知其孰为斗,孰为斛,持东家之尺而校之西邻,则若十指然。此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一也。先王恶奇货之荡民,且哀夫微物之不能遂其生也,故禁民采珠贝;恶夫物之伪而假真,且重费也,故禁民糜金(5)以为涂饰。今也,采珠贝之民溢于海滨,糜金之工肩摩于列肆(6)。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二也。先王患贱之凌贵,而下之僭上也,故冠服器皿皆以爵列为等差,长短大小莫不有制。今也,工商之家曳纨锦,服珠玉,一人之身循其首以至足,而犯法者十九。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三也。先王惧天下之吏负县官之势以侵劫齐民也,故使市之坐贾(7),视时百物之贵贱而录之,旬辄以上。百以百闻,千以千闻,以待官吏之私鼴(8),十则损三,三则损一以闻,以备县官之公籴。今也,吏之私鼴而从县官公籴之法,民曰公家之取于民也固如是,是吏与县官敛怨于下。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四也。先王不欲人之擅天下之利也,故仕则不商,商则有罚;不仕而商,商则有征(9)。是民之商不免征,而吏之商又加以罚。今也,吏之商既幸而不罚,又从而不征,资之以县官公籴之法,负之以县官之徒,载之以县官之舟,关防不讥(10),津梁不呵。然则为吏而商,诚可乐也。民将安所措手?此又举天下皆知之,而未尝怪者五也。若此之类,不可悉数,天下之入耳习目熟,以为当然;宪官法吏目击其事,亦恬而不问。夫法者,天子之法也。法明禁之,而人明犯之,是不有天子之法也,衰世之事也。而议者皆以为今之弊,不过吏胥骫(11)法以为奸,而吾以为吏胥之奸由此五者始。今有盗白昼持梃入室,而主人不知之禁,则逾垣穿穴之徒,必且相告而恣行于其家。其必先治此五者,而后诘吏胥之奸可也。

【注释】

(1)偷:刻薄。

(2)度:量长短的标准。

(3)量:量器。

(4)权衡:秤。

(5)糜金:浪费金子。

(6)列肆:市场。

(7)坐贾:坐地卖东西的商人。

(8)鼴:卖。

(9)征:征税。

(10)讥:检查。

(11)骫:弯曲,这里引申为枉曲,违背。

法制(1)

将战必审知其将之贤愚:与贤将战,则持之(2);与愚将战,则乘之(3)。持之则容有所伺而为之谋,乘之则一举而夺其气。虽然,非愚将勿乘。乘之不动,其祸在我。分兵而迭进,所以持之也(4);并力而一战,所以乘之也(5)。

古之善军者,以刑使人,以赏使人,以怒使人。而其中必有以义附者焉(6)。不以战,不以掠,而以备急难,故越有君子六千人。韩之战(7),秦之斗士倍于晋,而出穆公于淖者,赦食马者也。兵或寡而易危,或众而易叛,莫难于用众,莫危于用寡。治众者法欲繁,繁则士难以动(8);治寡者法欲简,简则士易以察(9)。不然,则士不任战矣(10)。惟众而繁,虽劳不害为强。

以众入险阻,必分军而疏行(11)。夫险阻必有伏,伏必有约,军分则伏不知所击,而其约携矣。险阻惧蹙,疏行以纾士气(12)。

兵莫危于攻,莫难于守,客主之势然也。故城有二不可守,兵少不足以实城,城小不足以容兵(13)。夫惟贤将能以寡为众,以小为大。当敌之冲,人莫不守,我以疑兵,彼愕不进(14),虽告之曰:此无人,彼不信也。度彼所袭,潜兵以备,彼不我测,谓我有余,夫何患兵少?偃旗仆鼓,寂若无气(15),严戢兵士,敢哗者斩(16)。时令老弱,登埤示怯(17),乘懈突击,其众可走,夫何患城小?

背城而战,阵欲方、欲踞、欲密、欲缓。夫方而踞,密而缓,则士心固,固则不慑(18)。背城而战,欲其不慑。面城而战,阵欲直、欲锐、欲疏、欲速(19)。夫直而锐,疏而速,则士心危,危则致死(20)。面城而战,欲其致死。

夫能静而自观者,可以用人矣。吾何为则怒,吾何为则喜,吾何为则勇,吾何为则怯(21)?夫人岂异于我(22)?天下之人,孰不能自观其一身(23)?是以知此理者,涂之人皆可以将(24)。平居与人言,一语不循故,犹且欐而忌(25)。敌以形形我,恬而不怪,亦已固矣(26)。是故智者视敌,有无故之形,必谨察之勿动。疑形二(27):可疑于心,则疑而为之谋,心固得其实也;可疑于目,勿疑,彼敌疑我也(28)。是故心疑以谋应,目疑以静应(29)。彼诚欲有所为耶?不使吾得之目矣(30)。

【注释】

(1)法制:法令制度。

(2)持:相持,对立,对抗。

(3)乘:凭借,利用。

(4)迭进:连续进击。

(5)并力:合力,戮力。

(6)这句的意思是:而且其中一定有道义附和着。

(7)韩之战:指鲁僖公十五年(前645),秦穆公与晋惠公在韩原(今山西河津、万泉之间)作战,晋惠公战败被俘。

(8)治众者句:治理众多人的法令须要多,制度多了士兵就难以动摇。

(9)这句的意思是:治理少数人的法令要简明,简明了士兵就容易明察。

(10)任:胜任。

(11)疏行:分开,分散行进。

(12)险阻惧蹙句:险要阻塞之地害怕追逼,分散行进用以纾缓士气。

(13)故城有二句:所以城邑有二种情况不容易坚守,一是兵少不够用来填满城邑,一是城邑狭小不够用来容纳士兵。

(14)当敌之冲句:面对敌人的进攻,人家没有不把守的,我用疑兵之计,他惊愕不敢冒犯。

(15)偃旗仆鼓:放倒军旗,停敲军鼓,指军队隐蔽行动,不暴露目标。

(16)严戢:严格管理。哗:嘈杂,喧闹。

(17)时令老弱句:时常命令老弱之人,登上城墙以显示怯弱。

(18)夫方而踞句:阵势广大又占踞有利形势,间隔紧密又延缓进军速度以等待之,那么士兵的心里就稳固,稳固就不恐惧。

(19)面城而战句:面对城墙进行战斗,布阵须要直、须要疏、须要速。

(20)危则致死:危险而招致死亡,士兵就会拼死作战,方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21)吾何为则怒句:我因为什么就发怒,我因为什么就欢喜,我因为什么就勇敢,我因为什么就胆怯。

(22)夫:发语词,表示议论开端。

(23)孰:疑问代词。谁,哪个人。其:第三人称代词。

(24)涂:通“途”,道路。将:统率。

(25)平居与人言句:平时闲居与人谈话,一句话不遵循旧典,尚且惊籣而忌讳。

(26)敌以形形我句:敌人以阵形显示给我看,我恬静而不惊异,心已经很稳固了。

(27)疑形二:可疑的形势有两种。

(28)这句的意思是:在眼里看到可疑,不用怀疑,这是敌人在故意迷惑我。

(29)这句的意思是:所以心里怀疑以谋划来应付,眼睛看到怀疑以冷静来应付。

(30)彼诚欲句:他确实想要有所作为吗?不会使我在眼睛中看到。

兵制

三代之时,举天下之民皆兵也,兵民之分自秦汉始。三代之时,闻有诸侯抗天子之命矣,未闻有卒伍叫呼衡行(1)者也。秦汉以来,诸侯之患不减于三代,而御卒伍者乃如蓄虎豹,圈槛一缺,咆勃四出,其故何也?三代之兵耕而食,蚕而衣,故劳,劳则善心生。秦、汉以来,所谓兵者,皆坐而衣食于县官,故骄,骄则无所不为。三代之兵皆齐民(2),老幼相养,疾病相救,出相礼让,入相慈孝,有忧相吊,有喜相庆,其风俗优柔而和易,故其兵畏法而自重。秦、汉以来,号齐民者,比之三代,则既已薄矣,况其所谓兵者,乃其齐民之中尤为凶悍桀黠者也,故常慢法而自弃。夫民耕而食,蚕而衣,虽不幸而不给,犹不我咎(3)也。今谓之曰:尔毋耕,尔毋蚕,为我兵,吾衣食尔。他日一不充其欲,彼将曰:向谓我毋耕毋蚕,今而不我给也。然则怨从是起矣。夫以有善心之民,畏法自重而不我咎,欲其为乱,不可得也。既骄矣,又慢法而自弃,以怨其上,欲其不为乱,亦不可得也。且夫天下之地不加(4)于三代,天下之民衣食乎其中者,又不减于三代,平居无事,占军籍,畜妻子,而仰给于斯民者,则遍天下不知其数,奈何民之不日剥月割,以至于流亡而无告也?其患始于废井田,开阡陌,一壤而不可复收。故虽有明君贤臣焦思极虑,而求以救其弊,卒不过开屯田,置府兵,使之无事则耕而食耳,呜呼,屯田府兵,其利既不足以及天下,而后世之君又不能循而守之,以至于废。陵夷及于五代,燕师刘守光又从而为之黥面涅手(5)之制,天下遂以为常法,使之判然不得与齐民齿。故其人益复自弃,视齐民如越人矣。太祖既受命,惩唐季(6)、五代之乱,聚重兵京师,而边境亦不曰无备;损节度之权,而藩镇亦不曰无威。周与汉、唐,邦镇之兵强;秦郡县之兵弱。兵强故末大不掉,兵弱故天子孤睽(7)。周与汉、唐则过,而秦则不及,得其中者,惟吾宋也。虽然,置帅之方则远过于前代,而制兵之术吾犹有疑焉。何者?自汉迄唐,或开屯田,或置府兵,使之无事则耕而食,而民犹且不胜其患。今屯田盖无几,而府兵亦已废,欲民之丰阜,势不可也。国家治平日久,民之趋于农者日益众,而天下无莱田(8)矣。以此观之,谓斯民宜如生三代之盛时,而乃戚戚嗟嗟无终岁之畜者,兵食夺之也。三代井田,虽三尺童子知其不可复。虽然,依仿古制,渐而图之,则亦庶乎其可也。方今天下之田在官者惟二:职分(9)也,籍没(10)也。职分之田,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诸吏;籍没则鬻之,否则募民耕之,敛其租之半而归诸公。职分之田遍于天下,自四京以降至于大藩镇,多至四十顷,下及一县亦能千亩。籍没之田不知其数,今可勿复鬻,然后量给其所募之民,家三百亩以为率。前之敛其半者,今可损之,三分而取其一,以归诸吏与公。使之家出一夫为兵,其不欲者,听其归田而他募。谓之新军,毋黥其面,毋涅其手,毋拘之营。三时纵之,一时集之。授之器械,教之战法,而择其技之精者以为长,在野督其耕,在阵督其战,则其人皆良农也,皆精兵也。夫籍没之田既不复鬻,则岁益多。田益多则新军益众,而向所谓仰给于斯民者,虽有废疾死亡,可勿复补。如此数十年,则天下之兵,新军居十九而皆力田不事他业,则其人必纯固朴厚,无叫呼衡行之忧,而斯民不复知有馈饷供亿之劳矣。或曰:昔者敛其半,今三分而取一,其无乃薄于吏与公乎?曰:古者公卿大夫之有田也以为禄,而其取之亦不过什一。今吏既禄矣,给之田则已甚矣。况三分而取一,则不既优矣乎?民之田不幸而籍没,非官之所待以为富也。三分而取一,不犹愈于无乎?且不如是,则彼不胜为兵故也。或曰:古者什一而税,取之薄,故民胜为兵,分三分而取一,可乎?曰:古者一家之中,一人为正卒,其余为羡卒(11),田与追胥竭作。今家止一夫为兵,况诸古则为逸,故虽取之差重而无害。此与周制稍甸县都役(12)少轻,而税十二无异也。夫民家出一夫而得安坐以食数百亩之田,征繇科敛不及其门,然则彼亦优为之矣。

【注释】

(1)衡行:同“横行”。

(2)齐民:普通百姓。

(3)不我咎:不咎我,不怨我。

(4)加:多于。

(5)黥面涅手:黥面,用刀刺刻人的面额,再涂上墨。涅手,将手染黑。

(6)季:末。

(7)孤睽:孤单不合。

(8)莱田:荒芜的田地。

(9)职分:指职分田。古代官吏的禄米田,按官品等级分给。

(10)籍没:指官家没收的田地。

(11)羡卒:候补编外之卒。

(12)稍甸县都役:指周代距王城三百里之地辖区内所制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