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孙子兵法·鬼谷子·三十六计:一本书读懂兵书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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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孙子兵法(13)

【译文】

一般进入敌国境内作战的规律,深入敌国腹地,如此,我军军心就坚固,敌人就不易战胜我们。在敌国物资丰饶的地区掠取粮草,保障军队的给养。休整部队,不使其过于疲劳,提高士气,养精蓄锐。部署兵力,巧设计谋,显得莫测高深,使敌人无法判断我方意图。将部队置于无路可走的境地,士卒就会只能拼死而不能后退。士卒既然能拼死不退,哪能不会取胜!这样将领和士卒就能够尽力而战。士卒深陷危险的境地,就不再存在恐惧。一旦无路可走,军心就会牢固;深入敌境,军队就不会散漫。遇到迫不得已的情况,军队就会坚决奋战。因此,这样的军队不需要刻意休整,就能注意加强戒备,不用强求就能主动出力,无须约束就能亲密无间、协力团结,不需要申令就会遵守军令。禁止占卜迷信活动,消除士兵的疑虑,他们至死也不会逃匿。我军士卒没有多余的钱财,并不是不爱钱财;我军士卒都把生死置之度外,没有胆小之人,并非不想长寿。作战命令颁布时,坐着的士卒泪沾衣襟,躺着的士卒泪流满面,但把士卒置于无路可走的境地,他们就都如同专诸、曹刿一样勇敢。

【解读】

本节论述我军深入敌境后的情形和应当采取的作战方法。军队深入敌境,不怕士兵逃亡,只愁粮草不继。所以孙武在这里说:“掠于饶野,三军足食。”也就是说,深入敌国后,首先要掠夺他们的富饶的田野,就地征粮。人一日不食,就会挨饿,何况三军之众,所需极多,而且远道运输,并非旦夕可到。深入敌境,还要注意休养生息,以积蓄力量,准备战斗。所以孙武说:“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

在汉武帝反击匈奴之前,汉朝主要以“和亲”政策来避免匈奴的大规模进攻,但这种被动防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汉武帝决心依靠强大的骑兵部队实施主动出击。公元前129年,汉武帝派卫青、李广等四将各率万骑分四路向匈奴进发,这是汉军首次以骑兵大兵团深入凶奴境内寻敌作战。之后,汉武帝连续派卫青、霍去病以骑兵大兵团奔袭战略战术深入敌境作战。公元前121年,为了彻底控制河西走廊地区,汉武帝决定发动河西之战,此战是霍去病第一次作为汉军集团军最高指挥官指挥作战,此战中他把汉军大兵团远程大奔袭战略战术发挥得淋漓尽致。霍去病领一万铁骑,出陇西对河西地区的匈奴诸部发起攻击。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推进,六天时间席卷了匈奴五国,大败休屠王、浑邪王部,过焉支山向西北掩杀了近千里,杀折兰王,斩卢侯王,俘获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共斩俘八万九千多人,缴获了休屠王祭祀用的金人。霍去病采取远距离机动迂回包抄敌之侧翼和后方,连续快速奔杀,就地补充后勤取食于敌等战略战术,孤军穿插于敌境纵深,纵横几千里如入无人之境,在最短的时间,以自己最有效的战斗力,在敌人最想不到的地方给敌人最大程度的杀伤。匈奴人引以为傲的骑兵快速突击性和机动性在霍去病的千里雷霆下荡然无存,这对匈奴人的心理造成极大震慑。霍去病的成功也在于他能就地补充军需物资,“并气积力”,选取精悍士兵一举攻溃匈奴。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1]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敢问: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马埋轮[2],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注释】

[1]常山:即北岳恒山。汉文帝名叫刘恒,为避讳,把恒山改为常山。

[2]方马埋轮:把马捆绑起来,把车轮埋在地里,这是形容坚守的决心。

【译文】

因此善于用兵的人,能使部队像“率然”一般。“率然”是常山的一种蛇。打它的头部,尾巴就来救应;打它的尾巴,头就来救应;打它的中部,头尾都来救应。有人问:可以使军队像“率然”一样吗?答曰:可以。吴国人和越国人互相仇视,可是当他们同船渡河遇上大风时,他们就会相互救援,如同人的左右手一样。所以,想用拴住马缰、深埋车轮这种显示死战决心的办法来稳定部队,并不靠谱。让部队齐心协力、奋勇作战,如同一人,关键在于将领领导得法。让强弱不同的士卒都能发挥作用,在于恰当利用地形,因地制宜。所以善于用兵的人,能使全军上下携手团结如同一人,这是因为客观形势使得部队不得不如此。

【解读】

本节论述军队作为一个整体的作用。古代作战主要靠军队方阵的整体力量,因此将领十分注重部队上下齐心协力,使三军将士团结成一个整体,如同一个人那样既整齐又灵活。要做到“齐勇若一”,除了在战斗中使用军令之外,古代将领还综合运用多种办法来达到这一目的。其中战前誓师就是最为古老的一种办法。夏、商、周时期军队征战前就有誓师的习惯。如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的时候,在双方交战之前,周武王举行了庄严的誓师大会,声讨商纣王的罪行以激励将士斗志,并严申军纪军令,统一战斗动作以保持阵形严整。誓师仪式极大地鼓舞了联军将士的斗志,同时明确了具体的作战规则,这都是为了达到“齐勇若一”的目的。双方开战以后,武王命令精兵冲击商军前阵。商军饱受纣王暴政之苦,纷纷倒向周军。武王乘势以主力猛烈突击,商军迅速土崩瓦解。纣王仓皇逃回都城,见大势已去,登鹿台自焚而死。周军占领商都,商朝灭亡。“齐勇若一”绝非关键时刻的权宜之计,而是治理军队的长久之策。

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民无知。易其事,革其谋[1],使民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帅与之期[2],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焚舟破釜;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

【注释】

[1]易其事,革其谋:变更部署,改变计谋。

[2]期:将领授予下属的作战任务。

【译文】

统率军队,要做到沉着冷静,深思熟虑,公正严明,有条不紊。要能蒙蔽士卒的耳目,使他们对于战略计划毫无所知。作战部署常常变更,原定计划也要加以改变,使人无法识破其中机关;驻地不时变换,故意迂回前进,使别人无法确定我方意图。将帅向军队赋予作战任务,就像让他们登高而抽去梯子一样,只能进不能退。将帅率领士卒深入敌国国土,就像弩机发出的箭一样一往无前。烧掉渡船、打破做饭的锅,对待士卒要做到像驱赶羊群一样,赶过去,赶过来,使他们只知跟着走,却不知道要到哪里去。集合全军,把他们置于险境,这就是统率军队时要做的事。对九种地域的应变处置,进攻退守哪种情况有利,军心士气如何掌握,将帅都不能不认真加以研究。

【解读】

本节讲将帅在深入敌境后应该如何去做。“使民无识”、“使民不得虑”,我们可以用前面所举裴行俭的例子说明。唐代裴行俭讨伐突厥时,有一次在晚上刚刚扎好营盘,深堑壁垒刚刚挖好,却又突然下令把大寨移到高冈上去。当天晚上,暴风雨突然降临,以前扎营的场所,洪水有一丈多深。有的士兵就问他:“您怎么知道会有暴风雨的?”裴行俭笑着说:“你们听我命令就行了,何必管我怎么知道的呢。”本节所说的“登高而去其梯”、“焚舟破釜”意思相同,都是让士兵有进无退。关于破釜沉舟,大家耳熟能详的是项羽的故事。秦朝末年,秦军大将章邯攻打赵国。赵军退守巨鹿,被秦军包围。楚怀王于是封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副将,率军救援赵国。宋义引兵至安阳后,接连四十六天按兵不动,项羽十分不满,于是要求进军决战,解困赵国。但宋义却希望秦赵两军交战后待秦军力竭之后才进攻。此时军中粮草缺乏,士卒困顿,而宋义仍旧饮酒自顾,项羽忍无可忍,进营帐杀了宋义。随后,他率所有军队悉数渡黄河前去营救赵国,以解巨鹿之围。项羽在全军渡黄河后,下令把所有的船只凿沉,打破烧饭用的锅,烧掉自己的营房,只带三天干粮,以此表示欲决一死战,没有后退的打算。大军到了巨鹿外围,包围秦军,并截断秦军与外界的通道。楚军以一当十,经过九次激战,楚军最终大破秦军。但早在这之前四百多年,也有人用过此计大获胜利。公元前625年,秦国攻打晋国,以孟明视为将领。主将孟明视曾在公元前627年奉命率师袭郑,回师经崤山时,为晋所袭,兵败被俘,靠晋文公夫人帮助才得以逃回秦国。但他仍为秦穆公所重用,再度率师伐晋,又失败了。这次孟明视从茅津渡河后将船全部烧毁,背水一战,大败晋军,占领王官等地。

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1]者,绝地也;四达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浅者,轻地也;背固前隘者,围地也;无所往者,死地也。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2];争地,吾将趋其后;交地,吾将谨其守;衢地,吾将固其结[3];重地,吾将继其食;圮地,吾将进其涂;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故兵之情:围则御,不得已则斗,过则从[4]。

【注释】

[1]师:军队,这里用作动词,作战。

[2]使之属:使我方各部队之间相连接。

[3]固其结:巩固与诸侯的结盟。

[4]过则从:过,陷于危险境地。从,服从。过则从,指军队陷于危险境地,就会听从指挥。

【译文】

进入敌国境内作战,其原则是:深入敌境,士卒就团结一致,军心稳固;入境不深,军心就容易涣散。离开我国本土,进入敌境进行作战,是绝地;四通八达的地区,是衢地;深入敌境,是重地;进入敌境,离我方国土不远,是轻地;前有关隘后有坚固的城堡,是围地;走投无路的地区,是死地。因此,在散地,要使军队万众一心;在轻地,要使各队伍营阵紧密相连;在争地,要急行军,兜抄到敌人的后面;在交地,就要谨慎防守;在衢地,就要巩固与附近诸侯各国的结盟;在重地,就要确保粮草供应;在圮地,要迅速通过;在围地,就要堵塞缺口;到了死地,就要表现出拼死作战的决心。所以,要知道士卒的心理,陷入包围就会抵抗,迫不得已就会战斗,身处绝境就会听从指挥。

【解读】

本节分析我军深入敌境后的各种情况,指出在敌国不同地形上的不同处理方法。北魏末,大都督尔朱荣为控制朝政,杀害皇族王公及大臣两千余人。魏孝庄帝派人杀死尔朱荣,其弟尔朱兆闻讯带兵攻陷京都洛阳,把孝庄帝杀死。大都督、东道大行台、冀州刺史高欢,从信都起兵讨伐尔朱兆。公元531年十月,高欢以朝政被尔朱氏控制为由,另立渤海太守元朗为帝,即位于信都城西。同年十一月,高欢引兵南下攻邺,相州刺史刘诞据城固守。高欢猛攻邺城,令将士挖地道通到城下。城下地道用木柱顶住,然后一齐烧柱,柱焚城陷。高欢的军队攻入城内,生擒刘诞。三月,高欢所立魏帝元朗率百官移都邺城,与尔朱氏所立魏帝元恭形成对峙局面。尔朱氏起兵讨伐高欢,尔朱兆自晋阳,尔朱天光自长安,尔朱度律自洛阳,尔朱仲元自东郡四路大军,会集安阳,号称二十万,沿洹水两岸安营扎寨。高欢战马不足两千匹,步兵不足三万人,与对方差距甚大。他决定背水一战,把军队布置在韩陵山,摆成圆阵,并弄来许多牛和驴,把它们用绳子连起来,堵塞在通往邺城的路上。将士们一看,通路被堵住了,只有死战,就四面奋击,把敌方四路人马杀得大败。

是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预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四五[1]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2]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信[3]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隳[4]。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5],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故为兵之事,在于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者也。

【注释】

[1]四五:指九地,九地中五种为在敌人境内用兵,四种为在本土用兵,所以分开说。

[2]霸、王之兵:霸,称霸诸侯。王,号令天下。

[3]信:通假字,通“伸”,伸展、实现。

[4]隳:毁灭,灭亡。

[5]施无法之赏,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无法之赏、无政之令,指破格的奖赏、打破常规的号令。犯,任用,下文的“犯”,与此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