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媒不婚
媒人,古称“冰人”。古俗春秋为嫁娶吉时,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为男女撮合牵线之时,故媒人才有“冰人”之称。媒人又称媒妁,民间俗称媒婆、红娘、月老。媒人所司职责,文雅的说法,是“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通俗讲来,就是撮合男女婚事。
中国社会中一句妇孺皆知的话,表明了媒人在传统婚姻制度中的重要角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凡婚姻必须有媒人存在,“无媒不婚”。《诗经·豳风·伐柯》有诗句:“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译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没有斧头做不成斧柄,没有媒人讨不到老婆。后来人们便以“伐柯”、“执柯”、“作伐”代称做媒,以伐柯人”称呼媒人。
在中国古代社会,媒妁之言是和父母之命并重的婚姻条件之一,没有“媒妁”的婚姻是不能成立的。这一点不仅上升到礼的高度,而且被法律所规范。《唐律·为婚女家妄冒条》说: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中也有类似规定。
只有请媒妁出山,男婚女嫁才合法化,如果婚姻自作主张,甚或自己托媒求亲,那就是“淫佚”,是非常可耻丑陋的事情。相传秦代长安城里有个小伙子,童年时与一个叫父喻的邻家女孩整天在一起玩耍,两人青梅竹马,亲如兄妹。长大后,小伙子变成一个威武英俊的青年,父喻也出落成容貌俏丽的大姑娘,他们相爱了,发誓结为夫妻,海枯石烂不变心。谁知战乱中小伙子被征入伍,一去就是几年,杳无音讯,吉凶未卜。父母见父喻到了出嫁年龄,托媒人四处为女儿物色对象,父喻坚决不从。但在“婚姻大事哪有儿女做主之理”的逼迫下,在媒人不厌其烦的催促中,可怜的父喻只好含泪出嫁。汉代出现的董永和七仙女的爱情故事也是请出土地爷、槐荫树为媒,方才完成一段天上人间的美好姻缘。神仙的婚配尚得双媒,何况芸芸众生、凡夫俗子呢?
2.遭人恨的媒人
媒人在抢婚习俗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抢”的帮凶。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就是被抢到贺老六家去的,可见浙江绍兴过去曾盛行过抢亲之俗。按当地的旧俗,婚事议定后,媒人设法让新郎偷偷看一次新娘,然后议定日子,男方邀集邻里亲友摇船在女家附近等候,并派人送信到女家。女方父母故意支女儿去河埠头洗衣、洗菜或淘米。新郎见机上前拦腰抱住新娘,其他人一拥而上,把她捆绑上船,女家还故意哭哭啼啼追赶一番。湖州、长兴一带,过去抢亲之俗也屡见不鲜,而且都在公开场合下抢。男家作好抢亲准备,派人时刻跟踪姑娘的行动,若打听到新娘要去看社戏、赶庙会,那就是最好的时机了。媒人领着抢亲队伍,待新娘一出现,新郎冲上去将她抱住,并摸出一把圆头剪刀,把新娘的裤带剪断。新娘惊慌之中抓住裤腰,新郎抱起她就飞跑。新郎的同伴们迅速出来高呼“抢发!抢发了!”一边喊一边点放鞭炮,往人群中扔红帖子,吹鼓手也吹起唢呐。
在媒人操纵的婚姻中,青年男女找到如意伴侣的机遇很少,绝大多数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以牺牲自己的感情和愿望为代价,苟且建立一个家庭。一旦婚姻不成功,大部分责任落到媒人这个“婚姻掮客”身上。在姑娘出嫁时所唱的《哭嫁歌》(土家族)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是“骂媒人”。在新娘看来,媒人是万恶之首,她们把自己的一腔怨恨倾泻在媒人身上,用最尖刻的词句咒骂媒人:
背时媒人是条狗,那头吃了这头走。
娘家来欢女婿好,婆家去夸嫁妆多。
树上麻雀哄得来,岩上猴子骗得走。
豌豆开花角对角,媒人吃了烂嘴角。铁树开花八寸长,媒人吃了烂大肠。
板栗开花球对球,背时媒人吃了断舌又烂喉。
不仅如此,民间还有许多为难、惩罚媒人的习俗。广东惠州婚俗中有打媒人的习俗。在男家迎新娘上轿前,女方先把新娘藏起来,男家便派媒人去找。女家的女伴、女友便用早已准备好的墨水、胡椒粉等劈头盖脑向媒人扔去,然后一拥而上,对媒人拳打脚踢,直打得媒人鼻青脸肿,旁观的人才会把女家亲友拉开,让媒人扶新娘上轿。
居住在贵州仁怀、遵义一带的仡佬族娶亲时,不论春夏秋冬,男女两家的亲人都要准备一盆冷水放在门后,等媒人一脚踏进门槛,立即兜头淋去,弄得媒人衣湿背脏、蹙眉皱额、狼狈不堪。据说这样能够淋去晦气,夫妇才会和睦亲顺,人财两旺。
3.媒妁之言不可少
尽管媒人遭人怨恨,但在两性关系中却一直发挥着作用。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但是服务于封建礼法的媒人仍没有退出历史舞台。随着社会的发展,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被写进了《婚姻法》,媒妁失去了往日的社会意义,也不同于往日的性质,但是其身影却时常能够见到。
张铭远在《黄色文明———中国文化的功能与模式》一书中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现代社会,恋爱婚姻自由了,可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看中这个自由,或不知道如何去争取爱情,因为祖先毕竟没有留下这个传统。在农村,相亲广泛,在城市“介绍对象”普遍。笔者常听到那些现代“媒妁”聊天:“喂,我这有一个,×年龄,×学历,×工作,×长相……你那有没有合适的,给对一个。”云云。为了一个人能对上象”,家人、亲戚、朋友、熟人,大家一起运动、奔走,当事人自己反而不操心。介绍人把两人拉来见面,旁边还往往有人代为品评。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个体婚姻,还是集体群婚呢?甚至有些在许多方面都已洋化”了的海外华人,也总喜欢采取请家乡人代为找一个,然后相准带走的方式。性爱选择是最能体现个性的,而在此却由人代劳了。
其实,请人代为说媒,并不是抹杀了人的个性。现代年轻人为了求学或寻找职业而远走他乡,家庭已不再成为社交的中心点,而人们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人生地不熟,很难交上合适的朋友。上海、北京等不少大城市一部分大年龄青年婚恋的蹉跎,应该说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据笔者调查,其中有不少是因社交圈相对狭小而被耽误的。有这个现实存在,社会就需要热心牵线搭桥的“红娘”继续存在。现代媒人的说媒与传统的媒人已有很大的区别,媒人多是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互相作个介绍,传递个信息,而婚姻的成败完全取决于年轻人自己的意愿。由媒人和父母主宰的婚姻已经一去不复返,这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4.公共媒妁的兴起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办了具有媒妁性质的婚姻介绍所。不久,全国其他大中城市也纷纷仿效,集资调人,办起了自己的“公共媒妁”。
起初,我国开设婚姻介绍所大多是工会创办的,工会除了管职工的业余生活外,还管青年人的人生大事。其目的是为一些国营厂矿企业、偏远的机关科研单位的大龄青年选择对象提供条件,特别是为那些多女工的纺织厂和多男工的煤矿、钢铁厂提供服务。“红娘们”经常举办一些联欢会、舞会、郊游等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给他们制造机会,营造良好的择偶氛围。后来,婚姻介绍所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也为其他行业青年提供介绍服务,这样就变成了一种社会服务性机构。适龄青年只要到介绍所填一张简明情况登记表,提出自己希望的条件,交点手续费,介绍所的“红娘”便会帮你物色一个条件相当的对象。
近十年来,婚介所如雨后春笋,遍布我国城镇的主要社区。2002年6月10日中新社发布了一条题为《广州“红娘皇后”开婚介所》的报道:
做媒29年、玉成两百多对佳偶的广州红娘皇后”刘健玲,和朋友们共同开办的汇缘婚姻介绍服务中心”昨天在广州金城大厦开业。刘健玲说,她要在“汇缘”把她的红娘事业做得更大、更好。
今年 岁的广州人刘健玲女士,是一家安置残疾人的福利工厂的女工部主任和工会副主席。自19岁为老同学做媒开始,28年来常年利用工余时间免费为他人做红娘,至今已为数千人说过媒,并玉成了两百多对佳偶。广州市总工会曾表彰她为先进红娘”。
刘健玲的名气越来越大,找她说媒的人越来越多。今年初,美国的吴小姐看了美国一份华文报介绍刘健玲的文章后,专程到广州请刘为她说媒。几年前,刘健玲还为香港的邹先生找到了如意佳偶。
在自己家里说媒已经满足不了社会需求了,于是刘健玲和朋友合资十多万元人民币开办了面向社会各界人士的“汇缘婚姻介绍服务中心”。
“汇缘”的收费十分实惠,交费280元,就可以享受两年的婚姻介绍服务。刘健玲说,“汇缘”将采取“集体相亲”和“旅游相亲”等形式。她说,她的“集体相亲”是受到了台湾电视节目《非常男女》的启发之后开始做的:由她“牵线搭桥”,每次安排5男5女同时见面,让求偶者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早日觅到如意佳偶。
除了婚姻介绍所外,有些以青年读者为主要阅读对象的报刊,尤其是各大城市的晚报还专门辟出“有情岛”、“鹊桥会”、芳草地”等栏目刊登各种征婚广告,为广大青年择偶提供了又一种新的媒妁———广告媒妁。
5.现代传媒当红娘
近十余年来,随着电视传媒业的迅速发展、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普及,还出现了电视择偶和电脑“丘比特”等新鲜事物。许多电视台曾经开设过一个“今晚我们相识”的征婚节目,青年人只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手续齐全便可以在屏幕上直接介绍自己的情况,将自己的形象展示出来,并提出自己择偶的条件和希望。而电视台相继开辟的“玫瑰之约”、“为谁心动”、“花好月圆”、“非常男女”、“相约星期天”、“有情+1”等等爱情直销市场,更是令人眼花缭乱。这种方式被社会学专家称为“情爱操练”,短短几个月,便风靡全国。首创此类节目的湖南卫视台的《玫瑰之约》,从1998年8月隆重推出以后,引起轰动效应。如今许多电视台仍以男女现场相约题材为主打节目。2009年12月24日,《我们约会吧》在湖南卫视开播,2010年1月15日,非诚勿扰》在江苏卫视开播。无数对爱情抱着希望和梦想的年轻人从太阳最先升起的珍宝岛,从南方的天涯海角,不远万里赶到长沙、南京去做嘉宾,期待着与她或他来一次浪漫的相会。
将电脑网络用到征婚服务中,为人们择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如北京民政局创办的计算机征婚服务中心,有十几台电脑红娘,数据储存功能相当大。只要征婚者办完登记手续并交100元登记费,就可以入库,并且可根据征婚者的需要调出很多人的档案来选择。伴随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红娘”更受欢迎。每个网站都为未婚男女青年的交往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很多的信息。许多年轻人自封为网虫”,纷纷上网,直接在网上发布征婚信息,在网上交友。这种电脑“丘比特”是最方便、最快捷、最自由的择偶方式。据报道,许多“网虫”因网络而牵手,等最终觉得可以见面时,两人蓦然发现,神交已久的恋人竟出自同一所大学,并同分在一所企业中,两人见面还互相点头,关系还比较熟。这是千真万确的网络爱情故事。
通常个人在利用现代传媒初见成效之后,就得依靠自己的主动性推进双方的恋爱关系了。因此,被匹配的双方是否彼此适应、彼此倾心,还取决于男女双方直接的交往、了解,取决于个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