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民间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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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哭嫁”为我国盛行的一种婚礼仪式。将为人妻的新娘,对着亲人悲歌恸哭,直到挥泪上轿。此俗产生甚古,起源于掠夺婚,并历经种种婚姻形式。

人类历史上曾有这样的记录:考古学家发现,十万年前,欧洲有一个种族,学界称其为尼德特人。遗留的骨骼化石表明,该人种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在原始人群中颇有先天的优势,可是后来他们神秘地消失了。科学家们百惑不解,他们到哪里去了?他们的后裔是现在欧洲民族中的哪部分?可就是找不到答案,现代欧洲民族哪一个似乎都与他们没有关系。经过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的共同努力,谜底终于找到了———他们消失了。消失的原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病魔,而是两性生活无规则的恶果。在无约束的杂婚中,为争夺异性,氏族内部成员相互拼斗残杀,成批年轻力壮的男女惨死在性的争斗中。最后,终于一蹶不振,日趋衰落,直至消亡。

人类不摆脱这种兽性的杂乱群婚,是无法再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的先民较早意识到两性生活无约束的危害,同样也逐步觉察到直系血亲联姻带来的人种退化。因此,不得不对兽性式的两性关系实行一定的禁忌、限制。这些禁忌、限制,获得了公认,遂形成了种种的婚姻习俗。

首先产生的是对群婚本身的一定约束,禁止同支系的男女过性生活,要求远系姐妹们与另一远系的兄弟们共婚,这是亚血族群婚。在这个时候,蘧氏之民,虽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从血缘上把父母隔得远了,有利于子女种族的健康发展和人性对兽性的挣脱。至黄帝时代,普遍实行族外婚姻,这从远古传说的帝王的姓氏中可见一斑。远古帝王,大概是从母得姓。如神农、黄帝,皆为少典的后裔,而神农姓姜、黄帝姓姬,都因母姓不同的缘故。

为了得到外族女子为妻,光靠和平地交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先祖也不得不以武力,到他族掠取足够的女子为妻,于是掠夺婚习俗出现了。古文献《易经》中有两首爻辞,大约是上古的民歌,对此作了真实的描绘:“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现汉字之“婚”,本身就凝聚了远古先祖两性生活的一种遗俗。婚字从“昏”,抢婚虽随时可行,终不若黄昏或夜间之为便。骑着马,挟着弓,乘人休憩不备,以暴力求婚媾,女子岂有不哭之理。这种因被掳的惊恐、痛苦而发出的呼救之声,便是现在一般哭嫁习俗的原始形式。以后新娘或忧或喜、或假或真的哭泣,皆为此呼喊的延续。

“哭嫁”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人类社会发展史告诉我们,原始社会初始,实行群婚,知母不知父,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属母方族团,血统按母系计算。后来逐渐向个体婚制过渡,产生了父亲的观念,但在母系制度下,男子到妻方生活,处于服从命令听使唤的地位,所生子女仍属母亲的族团。到原始社会后期,男子在生产劳动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有了提高,男子外居不利于本族的发展,于是男子留在本族,让女子出嫁。社会即由女性中心进化为男性中心,女子失却了原有的至上地位而沦为男子的附庸及所有物。正如恩格斯所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女性自然不会甘愿为男性所辖制,不屈的意识以其强大的生命力积淀于女性的心底,于是便有了女子出嫁时候的哭。

由此可见,萌芽期的哭嫁的泪水至少融合了两方面的内在动因:一是对男权思想的愤愤不平,二是追恋母系氏族社会。如果说在知母不知父的年代,男性不可能有自身权利的要求,性别的差异并没有被强烈地意识到,两性间无矛盾可言的话,那么哭嫁便显示了性别自我意识的觉醒与社会性别差异的冲突,也就是女性自我意识与男尊女卑观念的撞击。此时的婚姻无任何性爱可言,纯粹是为了传宗接代,女性成为男性泄欲及生育之工具。然而女性的性别优越感并未因此而泯灭,性别的支配欲同男性一样强烈,历史的荣耀映在她们身上的光环还未消尽。这种愿望与现实的鲜明反差,使得她们的泪水散发出的是十足的苦楚和悲酸,而不是其他的味道。

哭嫁始于掠夺婚,不仅未随掠夺婚之消亡而灭迹,反而经历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愈来愈盛,其内涵更为丰富,演变为一种婚俗。哭嫁到了成熟期,且哭且歌,种类繁多。

奴隶社会,男女两性间的权力平衡不仅在现实生活中,且于观念上都被彻底打破。女性原先那种留恋母系社会之心态不复存在,唯有默默承受名目繁复的来自男性的压迫。于是,哭嫁习俗得以传承的本质因素增添了新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

掠夺婚虽不复存在,迎娶新娘之手段不再诉诸武力,但随之相继而至的买卖婚、服役婚、交换婚、聘娶婚以及其他特殊的嫁娶形式,皆剥夺了妇女自由选择配偶之权利,为哭嫁习俗的滋长营造了“优越”的社会环境,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买卖包办婚姻或变相买卖婚仍时常死灰复燃。在“哭嫁歌”中,嫁和卖往往为同义语,姑娘成为商品,在媒人的穿针引线中被四处兜售。“人家放女选儿郎,你们放心选家当,拿到女儿做买卖,不管女儿的下场。”(四川《哭嫁歌》)嫁女只为赚钱,性爱荡然无存,乃是对人性的最为严酷的摧残。有了“女”和“家”被强行扯合在一起的“嫁”,女子岂能不哭?婚姻与性爱分离却同家法族规结合,成为妇女性爱生活的桎梏。哭,乃性爱欲望的炽热与婚姻现实的冰冷互相触及后的必然爆发:既是对婚姻悲剧的绝望和无奈,又是对封建家长制压抑性爱的反抗。性爱与婚姻的矛盾是封建时代激发哭嫁习俗传承的最基本的内在动因。

性爱根植于人性,“人为情死,鸟为食亡”。贵州流行民歌有:“妹的门前一颗梨,一刀切断两头齐,宁愿和哥刀下死,不愿和哥两分梨(与‘离’谐音)。”求之若渴的性爱与婚姻冲突,得不到满足,使青春黯然失色。踏上婚途,无异于向火坑迈进,则哭为必然,这种哭声最为令人撕心裂肺。

嫁而悲,悲而哭,而其宣泄之情并非是对失去性爱的哀怜、绝望,恰是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怨恨、憎恶。其讨伐对象主要不在父母,而指媒人。父母毕竟于自身有养育之深恩,加之于封建家长制的熏染,迁怒父母,难免遭众人奚落。媒人是婚姻的撮合者,在新娘眼里,为罪魁祸首。她们将自己的一腔怨恨倾泻于媒人身上:“拿错儿字配错人,绝子绝孙做媒人,做仔格头啥媒人……良勿良仔莠勿莠,是侬格头媒人做勒大勿好,我勿怪东来勿怪西,只怪是侬大媒相。”骂得如此尖刻、痛快淋漓,矛头实指封建包办婚姻,媒人不过是旧婚姻制的替罪羊。这种充溢着控诉意味的哭嫁,将个人的不幸和封建婚姻制度联系起来,使得哭嫁具有历史的现实意义。被剥夺了性爱的新娘们,以自身的境遇,伴随振聋发聩的哭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尽管仍旧以婚嫁告终,性爱被泪水淹没,冲突变为屈服,但自有婚姻嫁娶以来,妇女便以哭嫁这一合理的方式,在一片喜庆声中,为女性的婚姻自由唱着执着追求的歌。

女子嫁到夫家,要承受另一种沉重的精神负担,即生离死别之情。要离开父母,离别从小青梅竹马的兄弟姊妹,眷恋难舍,悲由此生。

哭性爱的夭折,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因为男女授受不亲的道德观念腐蚀着人们的头脑,谈情说爱、自寻婆家被视为羞耻、越轨之举。“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这明显地透露出处于封建礼教氛围中的女性对待性爱的尴尬心态。她们更多的是将对性爱的渴望及不幸融入泪水里,积存于心底,而不能痛痛快快地尽情发泄。然而倾诉亲人之情则为天经地义,符合封建伦理的忠孝观念。于是在“哭嫁歌”中,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为姊妹对哭或母女对哭。其情深意切,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毛南族女子出嫁,启程时唱《出门下阶歌》:

生来是女要出嫁,离爹离娘好心疼。

躲在娘肚九月整,一世难忘养育恩。

思来想去泪淋淋,服侍父母不到头。

侗族母亲在女儿出门上路时唱道:

女儿服侍别人去,丢下娘亲怎忍离。

娘我病了谁递水,雁边屋头叫苦凄。

女儿是娘身上一块肉,一旦分离,娘自然难过;女儿在娘的爱护下长大,“再好的婆抵不过丑(坏)的娘”。此情此景,在婚礼的特定环境中,当是最易宣泄、最需抒发的。感激、牵挂、歉意和忧虑等等复杂的情愫萦绕于母女心胸,不吐不快。

出嫁,带来母爱与性爱之冲突。哭而嫁,是母爱的退化,性爱的勃兴,是性爱对母爱之超越、升华。此为生理成熟之必然,情窦萌动,喜由是盛。然而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婚姻,却使出嫁的意义产生质变,带给新娘的是双重失落:性爱没有实现,母爱也一去不再复返。嫁而哭,乃性爱和母爱双双成熟后被强行骤然扼杀的绝望呐喊。性爱和母爱这两个永恒的主题,随着哭嫁的终止而从女性的生活中渐渐地消失了。而“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从夫、依夫、靠夫的思想,竟然成为女性开始新生活的主要精神支柱。可见,在人类所有的表情行为中,哭嫁的悲剧意识应是最为丰富和浓烈的。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妇女赢得了政治上的解放、经济上的独立和婚姻上的自由,封建礼教的枷锁被彻底打碎。哭嫁之功能已发生了根本转换:封建时代是为失去性爱而哭,而现在则为获得性爱又唯恐失之而泣。此为心理平衡之需要。哭嫁,古来如此,随着岁月流逝,原先激发哭嫁习俗生成和传布的原因不复存在;即使亲人之爱,由于社会环境的优化和婚姻观念的更新,“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已不是现实,生离之情自然淡漠,母女凄戚抱头痛哭实在没有必要。然而哭嫁作为婚礼程序中的一个仪式却延续了下来。新娘在遵从这一习俗时,不再为其内心世界之展露和情感之宣泄。嫁而哭,哭而嫁,家家如此,代代相传,若破例破涕为笑,反显异常,于心不安,担心喜乐不能持久。因此,哭嫁含祥瑞意味,有维持心理安定之功效。此大概与民众的惰性心理有关:守旧最为易事,不会出差错。围观者既不会对其究根问底,也不会为之感染动情,而只视哭嫁为婚礼中的一个“节目”,对新娘哭态之逼真程度加以评论。

因此,现今哭嫁习俗的流传有其盲目性和强烈的惯性,呈现出另一种对抗:性爱与礼仪的冲撞。性爱虽然觉醒,但因封建婚姻制度摧残而盛行起来的哭嫁习俗,并未因性爱的解放而灭迹,却导向性爱的对立面,在客观上起了“抑喜”的作用,致使新娘在性爱即将实现的最幸福美妙的时刻积情于心,不得喜形于色和抒发。正是由于这一内在的缘故,哭嫁习俗进入了没落期。在广大的汉族地区,哭嫁为婚礼中可有可无的点缀。

婚姻礼俗是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必要途径。由于结婚是人生最大喜事,关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社会的安定,因此有关婚姻的习俗也就特别繁多。哭嫁仅仅是婚俗中的一个插曲。以上简单梳理了哭嫁习俗流变的轨迹,从中可以看出,婚俗的历史非常悠久,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婚俗还包含丰富的文化意蕴,充溢着美好的情感以及人们对幸福家庭生活的向往。本书将依照婚礼的程序,展示婚礼中重要环节的风俗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