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整顿,以严军纪
应该承认,我们军队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以后,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以及在林彪、“四人帮”的长期干扰和破坏下,在管理上曾经走过一段弯路。优良传统失传,组织机构涣散,作风纪律较差,一度影响了军队的全面建设和原有形象。对此,邓小平将其概括为“肿、散、骄、奢、惰”。为了改变军队建设的这种状况,邓小平本着对党和军队质量建设及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勇气和胆略,作出了军队要整顿的英明决策。通过整顿,一个是要提高党性,消除派性;一个是要加强纪律性。以使军队建设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的要求,恢复和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全面走上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是明确了整顿的内容。面对十年动乱给军队建设造成的破坏,针对军队各级机关臃肿、机构重叠、制度废弛、职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实状况,主持军委工作不久的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抓管理首先要抓住根本性问题,从体制编制整顿做起。搞好军队的编制整顿,体制整顿,可以适当解决军队的其他问题。对此,邓小平还非常尖锐地指出,真正说到底,我们军队成堆的问题、核心的问题是什么?不是这个人那个人的问题,而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这是最根本的。除此之外,还要整顿纪律。整顿必须要严格整顿纪律。不整顿纪律,照此发展下去,我党亲手创建的这支有着优良传统的军队就会不成样子。对于部队中有的单位闹派性、搞山头问题,对于有些干部对上面的指示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的问题,对于有些部队组织纪律差的问题,邓小平忧心忡忡,他反复强调,军队要像军队的样子;军队没有纪律不行。一支军队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无法执行各种任务,就难以形成战斗力,就谈不上质量建设,走精兵之路。所以,整顿的内容,一要整顿编制体制,二要整顿组织纪律,这个重点要突出出来。
二是明确了整顿的要求。邓小平在组织实施军队的整顿中,他一再强调整顿一定要严。“这次编制要严格搞,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整顿编制要严,落实编制也要严。看来要用一点革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把编制体制调整和整顿当作一场革命来搞。不采取革命的行动,总是怕得罪人,就什么都搞不好。整顿纪律,严明军纪也是如此。要下这样的决心,要有这样的勇气,把纪律整顿好,把作风培养好。正像他深刻分析时所指出的,面对新的形势,对于军队来说,是从长期的战争环境中转到和平环境的,这是军队面临的最大的不同。要从严格的组织纪律人手,提高官兵素质,提高军队的正规化程度。在军委的一次扩大会议上,他严肃指出,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结合回顾我军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建设和发展历程时,邓小平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这个军队,历来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强调遵守组织纪律。不这样,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大得多的敌人吗?能保证党对军队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吗?能够加速我军的革命化建设吗?所以,要经常不断地教育我们的同志,我军是中国共产党亲手缔造的人民军队,是无产阶级的军队。无产阶级是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的阶级。无产阶级的军队必然就体现了本阶级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纪律严明,在思想政治、作战、训练等一切工作、一切军事活动中都坚持从严要求。正因为这样,我们的军队才做到了任何艰难困苦而不溃散,步调一致走向胜利。这个优良传统我们一定要发扬下去。怎样发扬,怎样做到严格呢?就是严在坚持标准上,严在贯彻落不走样上。
三是明确了整顿的重点。整顿的重点在干部,做到严军先严官。我军各级指挥官,不仅是各种纪律落实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者,而且还是以身作则的表率和模范。如果各级指挥官在执行纪律方面做不出榜样,坚持不到标准,那么他所实施的领导管理,就没有感召力,更投有说服力,也就必然没有效果。所以,从执行纪律,加强管理的基本规律看,严军必须先严官,让官做出表率,让官在严格执纪中知道怎样严部属,严部队,军才能严起来,才会严起来。在严军先严官中,邓小平还特别强调对领导班子要严,对高级干部更要严。高级干部要做艰苦奋斗的榜样,傲实事求是的榜样。他针对我军有的领导和机关中存在着严重松散的问题深刻指出,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连长指导员不以身作则,就带不出好兵;领导干部不做出好样子,就带不出部队的好风气,就出不了战斗力。所以,军队整顿纪律,首先要从整顿干部抓起,从整顿班子抓起,这样,整顿才有说服力,管理才有基础,带兵才有权威,建设才能出质量。四是明确了整顿的方法。在纪律整顿方面,首先要从建章立制开始,把体制搞得更加合理,管理关系更加顺畅,管理责任更加落实,就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出更好的管理环境,形成更好的守纪氛围。在严守纪律上,要坚持两点:一个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一个是自觉遵守纪律。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对不执行命令的,有的开除军籍,有的降级,要执行纪律,如果军队连这一条都办不到,还叫什么军队!邓小平讲得严厉深刻,足以看出他整顿军纪的决心和勇气。
二、建章立制,以定军规
完善各项军事法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前提。因为这些法规、章程和制度,既是军队各项建设和工作的遵循,也是对建设水平和工作效果检查评价的依据。所以,邓小平从客观和全局的需要出发,多次强调道,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没有法规,就谈不上治军,可见法规、章程和制度问题是管理能否落实和落实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恢复完善了各项法规制度。为了保证军队整顿后,在各方面有所遵循,立见成效,邓小平强调要加强各项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没有规定纪律或规定得不完善的、不合理的要迅速规定和完善,要求应在军队所有的领域,所有的方面都订出章程,建立和完善军队的各种条令条例等法规制度。正是在邓小平的指示下,仅1977年12月的军委会议上,就制定并通过了九个决定、条例。邓小平对此还强调说:“这次会议,对我们军队几乎所有的领域,所有的方面,都订出了章程。这些章程有些是过去有的,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这次把他们恢复了,有的是新订的,所有这些章程,都是整顿军队,准备打仗所必需的。有了这些章程,我们就有章可循,就能够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后来他又多次指出:制度要建立,要非常严,每一个人都要有。一点差错不能有,每个人要有自己的职责。从而,使军队的各项工作,各种建设,各种行动,都得到了全面的规范,完全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强调法规制度的落实要按级负责。建立了法规制度,就要有人抓落实,就要有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否则,再好的法规制度就形同一纸空文,就等于束之高阁。所以,邓小平明确指出,在管理制度上,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要建立很多规章制度。比如讲责任制,什么责任,归哪个部,归哪个承担,都要明确。一定不要像过去那样,缺少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很多人往往不能独立负责地很好地承担起所分管的工作,很多责任都没有落实,这样的管理肯定要出事。为了杜绝此类问题继续发生,一定要按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法规制度的很好落实。三是要求落实法规制度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必依、必严的要求。邓小平多次告诫军队,党有党规,国有国法,军有军纪,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有的要依法处置,有的要执行纪律。否则,就失去了法规、纪律存在的意义和作用。在军队中,尤为如此,不应有半点的松动和犹豫。这关系到军队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建军质量的高低。所以,军队落实法规制度,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维护法规、纪律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利于以法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