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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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PS,有人欢喜有人忧——名誉权之战

【案情概述】

2008年12月底的一天,成都人李华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一条利用合成裸照进行敲诈的新闻。“这个方法还不错,有赚头!”他灵机一动,决定效仿这样的操作手法赚上一笔。于是,就在黄色网站上查找到一男一女的裸体照片后,用PS制图软件把四川省内一些政府、学校领导的头像剪切下来粘贴在裸体照片男子的头像上,照片合成后,他又利用假身份证件办理了三张邮政储蓄银行卡。之后,李华找来陈一军帮忙,二人分工合作将照片打印出来,并写好敲诈信,一起装进信封,再按网上查找到的地址邮寄给被敲诈的学校校长和教育局领导。

2009年元旦期间,几十封装有“艳照”的敲诈信陆续被四川省各地教育系统的领导和学校校长收到,信中写道,“不经意拍到这些照片,只要你在两日内在我的卡里存入一万元钱,我就把这些照片全部寄还给你。并保证再也不会来麻烦你,如到时我收不到钱,我只好把他们寄给教育局、报社、电视台和有关领导,并让他们在学校师生中流行,最后在给你们传一份到网上去供大家欣赏,那时不知你如何去面对你的学生和愤怒的家长,所以我想你不会在乎这点小钱吧,我可是说到做到。”接到这些信后,一些校长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案后,警方迅速侦破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李华、陈一军抓获。

【司法判决拟要】

法院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对李华、陈一军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六个月。

【公民行动法律指南】

本案也是近年来呈现出来的一类多发犯罪案件。此类案件通常也分两类。一类是真有其人其事,出轨和偷情的人往往因想要掩盖对婚姻家庭不忠的事实而成为被敲诈勒索的对象;另一类是本无其事,但是被犯罪之人盯上,利用图片合成方式制造“艳照门”事件从中牟利。本案就属于后一种类型。本案的犯罪行为除了应当被追诉受到惩罚外,被害人还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不在赔偿的范围内,而此类案件,应当是对被害人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精神赔偿占了全部,由于法律的限制,这项可能的诉讼就落空了。但是,通常来说,一件刑事案件的告破,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之时,对被害人名誉权的伤害也即停止,而且还因为被告人被惩罚,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项损害。在此,如果问心无愧,在成为被害人之时,勇敢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减小损失的最佳途径。

总结陈词:通过电脑画图方式合成照片在现在已经是习空见惯的了。如果觉得自己还不完美,就可以将别人身上的优点复制到自己的身上,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美女、帅哥。我们常常说,远看一朵花,近看豆腐渣,其实在很大意义上就可以用在PS技术上。追求爱美之心是正常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完美的,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任何事情做过了限度,就会走向它的反面。然而如果将PS用于犯罪,那在这条不归路上你就越走越远了。所以保持一颗平常心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