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收费的电视机构诞生的土壤是电视节目市场以及电视观众的不断细分。电视事业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自身不断细化的过程:刚刚开始无线播出的电视台都是综合台,从新闻到电影到杂耍,各类信息无所不包。后来,专业台出现了,电视内部分化出专门的电影频道、新闻频道、音乐频道等等,频道细分意味着观众群落的细分,即意味着电视市场中出现了专门通过电视观看电影、新闻和音乐节目的观众群落。当某一种电视观众的群落大到一定程度,即对某一类电视节目的市场需求已经形成足够大的市场的时候,那么直接收费的电视机构就应运而生了。因为有这样一个足够大的市场,直接卖节目而非广告时段,就同样有可能获取相当可观的利润。
由于直接收费的电视机构面对的是已经细分了的观众市场,所以它的节目可以做得非常精细和深入。就像产品定位一样,每一个收费电视机构往往也会有自己的独特定位以满足观众的特定需求。比如,在香港有线收费频道的组合套餐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收费频道的定位:电影一台:24小时播放港产电影;
电影二台:每晚9点30分至早上6点播放国际影片;
儿童台:重视趣味与益智,以轻松的手法培养生活常识与公民意识;
探索频道:探索科学新知、自然生态、世界文化、历史及人类探险;
TCM及卡通频道:播放美国和亚洲的动画片,好莱坞电影等等;
18台:报道全球金融行情及本地赛马活动;
MTV:流行音乐频道;
HBO:每月70多部好莱坞电影……
直接收费的电视机构虽然也以经济效益作为自己的目标,但是,它获取利润的方式和途径显然不同于商业型电视机构通过收视率获取广告费的盈利模式。商业型电视机构若要扩大利润,就得要用越来越大的收视规模换取越来越丰厚的广告费投入;而直接收费的电视机构是要用自己的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吸引观众。因此,既有如探索频道、音乐频道等定位高端的频道,也有品位低下的成人、色情收费频道。从整体上看,商业电视机构经历着不断“俗化”的趋势,这种“下拉”的力量使得电视文化的品位不断下降。
四、国营和商业并行不悖的中国当代广播电视体制
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形成今天宏大的媒介产业规模。由于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的社会变化天翻地覆,形成了中国电视业如今相对复杂的广播电视运营体制。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广播电视的运营机制是国营和商业两种类型的结合,或者说,这两种运营方式在中国都有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这是一种较为先进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媒介运营体制。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长期实行国营型广播电视体制。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期以内,中国实施的都是完全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协商制,这就从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奠定了对广播电视媒介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广播电视机构采取这样一种经营体制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的传媒事业是诞生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的。对媒体进行相应管制,突出其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作用是战争环境下的必然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我国常年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国营型的媒介管理机制在我国传媒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延续了下来。无论是报社、电台,还是电视台、通讯社,在业务指导和管理之外,都还有各级党委宣传部对它们进行舆论导向的管理和控制。如今我国广播电视机构依旧受到的是双重管理:一重是以国家广电总局为领导的业务管理系统;另一重是以中宣部为领导的意识形态管理系统。所以,我国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有着国家经营型的特色。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随着社会形态的变迁,广播电视媒介的经营机制也出现了多元化的态势。1983年广播电视发展的“四级策略”确定,这个政策是当时中央将办电视机构的权力下放的重要举措,它的本意是“光靠中央拨款无法满足发展广播电视的巨额费用,而动用地方投资就不能不下放部分权力”。但它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得中国在短短的几年内,电视机构的数量迅速膨胀。这也为商业逻辑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早在1979年1月28日,上海电视台在屏幕上映出了“上海电视台即日起受理广告业务”的幻灯片,随即播出了中国电视史上第一条商业广告——1分30秒的《参桂补酒》。从此,广告在中国广播电视媒介上一发不可收拾。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力度不断加深,广告业飞速发展,而电台和电视台的功能和理念在这种背景的冲击下也在不断调整。广告开始仅仅是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的一个补充,被当成一类为受众提供商品服务的节目类型而被定位;随着国家对广播电视事业投资的逐步退出,广告费成了电台、电视台收入主要的甚至是唯一来源,提升收视率,获得更多的广告利润成为各级电子媒介事业生存的不二法门。广告给媒介机构带来了滚滚的利润,从资金和物质基础上为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同时,这种商业化并未恶性泛滥,这是我国国营性广播电视媒介管理体制调和的结果,即政府的管理机制并没有被消除,进而被纯粹的商业机制所取代。这样,政府就有可能通过管理部门对广播电视媒介进行文化、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调整,使其不会因为商业化而发展到恶俗的地步。
我国政府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来完成这种对广播电视文化的调整:
一是通过宣传部对电视媒介的传播口径、意识形态进行正确方向的引导;
二是通过任免电视机构领导人的方式保证电视媒介遵循健康、正确的发展方向。
这样中国广播电视机构的体制就表现为一种独特的混合体——国营型和商业型的混合。这种混合一直延续到现在。
这种体制对于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具有一种独特的正面推动作用。一方面,中国的电台、电视台大多是商业型的电视机构,这表现在它们非常重视经济效益的提升。于是,收视(听)率的高低往往就会成为一档节目乃至一个媒介生死攸关的要素。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的广播电视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受众的需求,尊重受众,以受众的收视兴趣为导向成为广播电视媒介运营的主导方针,这是“为人民服务”在新时期媒介发展中的独特表现。比如,有很多电视台,都曾经或者正在实施收视率末位淘汰的管理制度,即在一个时间段内比如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内,如果一档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连续排名末位,那么这个节目就将被取消,或者将会被从主流频道转移到非主流频道、从黄金时段转移到非黄金时段等等。在此,“收视率至上”的价值取向背后是“观众导向”的科学观念的体现。
另一方面,中国的广播电视媒体又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力量的制约,这种制约对于维护广播电视文化的品格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样,我国的广播电视媒介始终能够得到正确引导,尤其是在价值观念、品位方面,始终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更不容易滑入低级趣味、庸俗品位的深渊。改革开放30多年来,健康的文化导向使得我国的广播电视文化始终没有偏离健康、光明、正确的轨道。比如2004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推出了《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各级电视台的节目播出提出了10条禁令,其中有一条是“严禁在黄金时段播出涉案题材电视剧”,原因是这类电视剧中涉及的暴力、凶杀和恐怖等内容对净化社会风气不利,对青少年的心理成长不利。虽然涉案题材电视剧当中的暴力、血腥、悬念、打斗等元素都是提高收视率的有效保证,以至于在这条禁令发布之前很长一段时期内,很多电视剧的拍摄都是为了获得高收视率而刻意在这几个方面大做文章,但这无疑从某种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此时,我国广播电视体制中“国家经营”的要素开始发挥作用,它用行政命令从总体上优化了电视文化的品质。这些禁令虽然让一些电视台和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在经济上有些损失,但对电视文化的健康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的管理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是直接任命媒介的负责人,目前我国各级电台、电视台的负责人都是由相关党委宣传部直接任命的,这体现出我国广播电视媒体鲜明的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的特色。这是对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者把了一道“政治关”,即要求他们不但要有科学经营广播电视事业的能力,还得有正确引导规范广播电视文化的能力。在追求收视率的同时,还得遵循先进科学的规范、进步的伦理道德等等。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目前所实施的广播电视经营体制既有中国特色,又有一种普遍优势,是目前比较适合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一种经营体制。
第三节社会文化的变迁是广播电视媒介发展的外部资源
对广播电视媒介的准确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功夫在诗外”的。因为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广播电视媒介只是一类子系统而已,它们的性质和发展轨迹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发展和限制。我们以中国电视事业的发展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即中国不同时期的社会文化特征是如何造就中国电视不同时期体现出的特色和精神气质。
一、“理想主义”的时代精神造就的“文人电视”
20世纪80年代,中国电视被称为“文人电视”,其“文人”的特质是由那个时代的社会特性决定的。
80年代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理想主义年代。
于是,中国电视也就此沾染了某种“理想主义”气息,它表现在“文以载道”的传统文化观念成为电视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电视工作者以知识分子自居,电视成为他们当时试图“兼济天下”的重要舞台。
在电视创作中,理念先行、主题先行落实到脚本先行,最终就是循着文字的逻辑拍摄相应的电视画面和制作电视节目,这种模式反映在新闻、专题片、纪录片等一系列的电视节目形态中。这是一种昂扬的电视理念,是电视人以知识分子的姿态试图借助电视表达观念、传播思想乃至启蒙当时中国民众的电视创作理念,它使得电视人更容易坚守对画面唯美主义的追求。这些都结构出80年代中国电视文化中那一抹理想主义亮色。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电视在80年代的发展并不完全是在大众文化体系中进行的,主流文化和精英文化成为那时中国电视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首先是大型电视纪录专题片的拍摄和广泛传播。
当时拍摄的一系列大型电视专题片《丝绸之路》、《话说长江》等,总体倾向是追求美而忽略纪实,其背后的理念则是中国电视人对自己的定位,即他们将自己定位成电视艺术创作者的同时还定位自己为中国传统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所以,他们在追求电视艺术效果的同时,还追求着对电视观众的精神世界和思想意识的引导。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不是以一种纪实理念,也就是按照这个社会本来的样子拍摄电视节目,而是要按照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形象为观众建构一个独特的电视时空,以此提升观众的品位。“美”是这种建构的一个方面而已。更重要的是思想价值观念的引导,电视人的主体性将就此凸显在电视节目中。因此,这样的电视节目往往主题先行,具有鲜明的文学性的特征。这也突出地体现在中央电视台随后拍摄的一系列大型电视专题片当中。
在文人电视意识的笼罩下,这一时期电视节目的解说词不但文采斐然,而且很多时候可以脱离画面而独立存在。比如《话说长江》、《话说运河》的解说词,当我们脱离画面叙事,仅仅依靠聆听或者阅读的时候,我们不但像在欣赏一篇篇优美的独立成章的散文,而且从中能够窥见整部电视片的大致含义。或者,它们首先是一篇篇意境优美、立意高远的散文,其次才被加工成精良的电视专题片。自然,这些电视片画面与画面之间的逻辑并不明显,整个电视节目是依靠解说词而被整合到一起来的。
更鲜明的表征体现在80年代的电视剧上。
80年代的中国电视剧具有鲜明的精英文化的特性。这一时期电视的拍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行为,而非市场行为。电视剧拍摄目标按照当时的语言来说首先是“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的需要”,而非为了电视媒介的发展,更不是为了积累资金,获得利润。正如夏衍1981年在全国电视编导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电视是最富群众性的传播媒介,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工具能够超过电视。电视剧对促进现代化的实现,对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情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直接的影响,负有光荣和重大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剧首先担负起的是社会责任,而这个社会责任责无旁贷地由知识分子这样的精英阶层担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