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问撒旦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撒旦回答耶和华说:“约伯敬畏神岂是无故呢?你岂不是四面圈上篱笆围护他和他的家,并他一切所有的吗?他手所做的都蒙你赐福;他的家产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毁他一切所有的;他必当面弃掉你。”94
在约伯经历种种不幸之后(巧合的是,大部分不幸都与其财产相关),其不幸也表明约伯做善事并非为了利益(他像是神在善与恶之间的赌注)。他们的辩论或多或少地集中在约伯的“朋友们”如何证明他肯定以某种方式犯了罪,而且因为这种罪过,他应该受到上帝的惩罚。他们绝对无法想象这种情况,约伯是个正直的人,不会没有(道德)原因就受苦受难。然而,约伯坚持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惩罚,因为他没有犯错:“就该知道是神倾覆我,用网罗围绕我。”95
首先,这种观点与前面关于正义回报的论述相冲突。但约伯仍然保持他的纯正,即使他的正义没有得到回报。
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96
而且——
……我至死必不以自己为不正。
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97
约伯正直的生活并不是为了利益。即使他唯一的回报是死亡,他依然坚守正直。他从中获得了什么经济利益?
善有善报
生活中,正直的人遭受苦难,而邪恶的人安居乐业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善有哪些本体论的情形呢?又有什么样的逻辑呢?我们行为的善或恶(支出)与我们完全作为回报获得的善或恶(收入)之间究竟有没有关联呢?从上面的文字中似乎可以发现,这其中的关联是随机的。如果结果的状态(收入)是随机的,那为什么是善而不是恶(支出)呢?除了《约伯记》外,这种特性在《旧约》《传道书》中也有提及:
世上有一件虚空的事,就是义人所遭遇的,反照恶人所行的;又有恶人所遭遇的,反照义人所行的。我说,这也是虚空。98
《诗篇》作者对此也有类似的深刻见解,充满苦难:
至于我,我的脚几乎失闪,我的脚险些滑跌。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的力气却也壮实。他们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99
那么,究竟为什么还要行善呢?毕竟,遭受苦难是许多《圣经》中人物的命运。只有一个答案——为了善本身。善有其自身的回报。从这种意义上讲,善得到了回报,这种回报也可能并不体现在物质层面。然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讲,道德在生产能力和计算方法的经济层面上就考虑了。犹太人的使命就是行善,不管有没有回报。如果善终得善报,那么这是额外的报酬,100而不是行善的出发点。善和回报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