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梦成为政治运作的一种程序,用占梦来选择辅臣和立后嗣,这也是周文王、周武王治国的手段之一。据纬书《尚书·中候》说,姜太公未遇文王时,曾钓鱼于溪,夜梦北斗辅星告诉他以“伐纣之意”转引自(明)陈士元《梦古逸旨·宗空篇》。,这个姜太公实际上就是天神派遣的辅臣了。周人灭殷之后,武王曾为后嗣伤脑筋,他又一次受到天神托梦,梦中又“命诏周公旦立后嗣”《逸周书·武儆解》。,这样成王得以继位,谁能反对他呢?
周初诸王用占梦来解决政治难题是十分成功的,但是他们为什么不用其他占卜手段而偏要用占梦来解决问题呢?这是因为梦是个人的知觉,可以根据需要有声有色地描述,别人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成功系数是相当高的,而其他占卜方式很难做到随心所欲。正因为如此,上自周王,下至平民百姓,无不迷信于占梦。
历史进入春秋以后,周天子地位不断下降,他们的活动,人们已不太关心了,各国诸侯在历史舞台上已有充分的表演,他们无论遇到战事还是进行祭祀,都疑神疑鬼的,因而他们对梦的态度大都相当认真,他们仍然把梦作为行为的根据。《左传·昭公七年》记载,卫卿孔成子梦见卫国的先祖康叔对他说:立元为国君。史朝也梦见康叔对他说:我将命令苟和圉来辅佐元。由于两人之梦相合,卫襄公死后,孔成子立元为国君,他就是卫灵公。孔成子以梦为根据,立元为国君,是因为他认为康叔在梦中说的话,也就是祖先的命令。可见当时对梦的迷信仍是相当深的。他们始终认为,梦的吉凶应验仍然是注定的,谁也无法抗拒它。
不过,春秋时期是个“礼崩乐坏”的时代,随着周天子地位的日益下降,因而占梦和其他传统的宗教迷信一起,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新兴的无神论思潮的冲击。在这个时代,统治阶级中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对梦采取怀疑以至不予理睬的态度,他们对梦保留了自己的看法,梦兆再也不被认为是当然的、绝对的和没有疑义的。
战国时期,七雄相争,完全是一场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以及智术谋略的较量。由于人的作用得到充分的显示,无神论思潮空前活跃。由此,占梦在上层统治阶级中的市场急骤缩小。在记载这一历史时期的文献中,很少看到哪个国君及其臣僚以占梦决定其政治军事行动。当然,占梦在民间的影响肯定还是很深的。
同先秦相比,秦汉以后之占梦,主要有三个显着的变化,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第一,占梦从官方的一种宗教信仰,逐渐变成民间的一种世俗迷信。以后历代帝王虽然仍有许多传统的宗教神道活动,但占梦一般已不登大雅之堂,官制中也不再有占梦之职。因此占梦主要在民间流行,逐渐同卜卦、算命、风水、相面之类一样,成为许多世俗迷信的一种,一般被作为民间方术的一个部分。当然统治阶级由于不了解做梦的原因,他们仍对梦有一种疑惑心理,更由于他们不会放弃占梦迷信为其王权制造根据;因而他们并没有也无意于同占梦决裂,反而以后的历代帝王的孕生、登基,几乎都有神乎其神的梦兆。孕生之前,王妃必有受日怀日之梦,登基之前,帝王必有乘龙、上天之梦。
第二,占梦同其他宗教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互相利用。
第三,占梦作为一种方术,越来越复杂、精巧、圆滑和不可捉摸。先秦时占梦多用“直解”方式,即直接从梦象的内容解释梦意,而人事的凶吉也是同梦中的情节直接相对应。另一种方式是“转释”,其中主要是“象征”的解法,认为梦象并不直接表现梦意,只有梦象所象征的内容才是梦意。不过这两种占法或解法都较简单,是不是灵验,很容易判断。正因为如此,有些梦便不好占释,占释不当则难以证明“占而有验”,这样,占梦迷信要生存和发展,占梦的方式方法就不能不给占者留下回旋的余地。
秦汉以后,除了“直解”之外,在“转释”当中,由“象征”法又衍生出如连类、类比、破译、解字、谐音等新法。不仅如此,还出现了一种名为“反说”的占法。“反说”就是把梦象反过来说明梦境,梦吉为凶,梦凶为吉。这样,一个梦到底是“直解”还是“转释”甚或“反说”,占者就有很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权。由此,占者就很容易根据当时的需要而随意附会,应验与不应验可以左右逢源,极大地增强了占梦迷信的神秘及其生命力,是占梦术求生存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同时,占梦者为占梦活动规定了越来越多的附加条件。占梦不但要分析梦象,而且还要详细了解梦者自身的变化、表现、感情和面相等。梦者的地位和出身的差别等都会导致梦意解析不大相同。甚至占梦还要看梦者占梦时的心态,诚则灵,不诚则不灵。这样,人的梦若没有应验,也不能责怨占梦者,因为你的心不诚。同时也使梦和占梦变得更是不可捉摸,增加了其神秘色彩,为占梦者占梦不验提供了辩护词。更重要的是,它使占梦在民间具有了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能力。
三、古人如何占梦
占梦,极具神秘和宗教色彩,各种《解梦书》的占辞不尽一致,占梦家的占辞随时随地随人而异,增添了后人的迷惑,成为后世文化和心理研究中的斯芬克斯之谜。
占梦之所以神秘,是因为梦者不了解梦的本质,以为神灵或鬼魂在冥冥中支配自己;也因为梦者不了解占梦者的术数,以为他们确实能够通神。一句话,主要是因为人们对梦和占梦方法的无知。关于占梦家的术数,占梦家历来都是秘而不宣、故弄玄虚的,残断的梦书中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记载。但是,经过认真的检索和考察,我们会发现,中国古代的占梦方式有一个历代演变的过程,占梦家的手法无论如何诡秘,也有其内在的逻辑可循,他们采取的不外乎“直解”、“转释”、“反说”这三种占断方法。至于占梦家的占而有验,除了他们善于附会外,还在于他们对梦者及其梦象进行了一定的事理和精神心理分析。只要我们善于分析并深入占梦家的堂奥,弄清占梦过程的思维机制,就能发现占梦术的秘密。
(一)古人的占梦方式及其历史演变
占梦,是根据梦象预卜吉凶的一种活动。占梦术,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梦象具体占释人事吉凶的一种方式方法。由于占梦总是坚持认为,梦是神灵的启示或鬼魂的通引,因而占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运用某种占梦方法,从梦象中寻求并找出神灵或鬼魂对梦者预示的吉凶。然而,占梦又是一种社会现象。由于时代的不同,社会文化水平的不同,加上各种宗教迷信的影响,占梦的方式在历史上也有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玉龟根据对近现代某些残存的原始民族习俗的考察,原始人最初的占梦活动可能十分简单,那就是把有关的梦象都看作一种预兆,然后再按梦兆去预卜人事。至于某种梦象为什么是某种人事的预兆,完全是一种世代相传的习惯性观念。不同的民族,因为民族间的生活经验、宗教观念、民族心理的不同,致使同一梦象所预兆的人事吉凶很可能不一致。但是人的梦象无奇不有,许多梦象很难在这种传统的习惯观念中找到它的答案;为了使得有梦皆占,则需要借助其他占卜形式来占梦。
在殷商时期,同时存在两种占梦方式,一是直接根据梦象来占梦,如殷高宗梦傅说,就是根据梦中看到的形象而找到傅说的;一是借助占龟(龟卜)来占梦,甲骨卜辞中有关占梦的记载都属此列。在民间,那种原始的占梦方式仍然盛行,对那些明显的简单的梦象,殷王一般也是通过梦象来占释的。如果梦象复杂,意义不很清楚,那就只有通过占龟所得兆纹的形状和走向来占断吉凶。在这里,占龟对于占梦似乎具有最后判断的意义。
在周人时期,占龟、占易、占梦,都是观察国家吉凶的占卜方式。根据占卜的功能,占龟和占易,可以说无事不占;这样,周人也可能借用占龟和占易来占梦。通过占易来占梦,我们在《周易》中可以找到一些证据。剥卦说,梦见床掉了足,凶;梦见床掉了头,凶。这里显然是根据卦象来占断梦兆的吉凶。从《周礼·占梦》来看,周王又把占星作为占梦的一种重要方式。这是占梦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重大变化。《周礼》中规定占梦官的职能,说:“占梦掌其岁时,……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用占星进行占梦,主要是观察周王做梦时的星象,日月星辰在何处,有没有变异,有什么变异,由此预示未来的人事及其吉凶,然后据此判断梦象梦兆的内容及其吉凶。用占星进行占梦,其特点就在于不具体分析梦象,而以星象的吉凶为梦象的吉凶,这正是所谓的“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当然,“以日月星辰占梦”,只不过是把占星作为占梦的一种手段。同时,占梦同占龟和占易之间,还有一种参照的关系,就是说,只有占龟、占易和占梦互相参照,才能全面地判断国事的吉凶。《尚书·泰誓》中记载,武王誓师伐纣时曾这样鼓舞他的士兵们说:朕的梦兆和龟卜是一致的,伐纣一定能取得胜利。此事可作为占梦与占龟参照的一个例子。《左传·昭公七年》中曾提到“筮袭于梦,武王所用”,这里“袭”是重的意思。很显然,武王是在他卦筮同梦兆一致的时候,才行事的,这可以作为占梦同占易互相参照的例子。
不过,自从占梦产生以来,不需借助其他工具或其他占卜方式来占梦的方式,即梦象本身的占释活动,实际上从未间断。其间,虽以占龟、占易、占星来占断梦兆,都是占梦在某个历史阶段所采取的一些借代形式。但是,我们从《左传》、《国语》、《史记》所记春秋时代的梦例和占例来看,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分析梦象来占梦。这个事实说明,占梦作为一种占卜方式,已经摆脱其他占卜方式,走上了一条独立的发展的道路。战国以后,占梦从官方的一种宗教活动完全成为民间的世俗活动,一批世俗的占梦家走上舞台,他们的占梦活动都以分析梦象为中心。现存的各种梦书残卷、佚文都是这样告诉人们的:有什么样的梦象,将预兆什么样的事变;哪些梦象是吉兆,哪些梦象是凶兆;在什么情况下是吉兆,在什么情况下是凶兆,都是以梦象为根据而决定的。
(二)占梦的主要方法——占梦术揭秘
占梦家或占梦者对占梦术,总是秘而不宣。这样不但可以保持并增强占梦活动的神秘性,而且便于他们根据占释需要随意附会。但是,他们既然要为别人占梦,就不能不这样或那样地暴露出他们的占梦方法。所以尽管古代文献中没有专门关于占梦术的书籍和文字,但他们的占梦术体现在那些梦例和占例之中。占梦的关键在于必须把已经出现的梦象、梦兆同将要发生的人事联系起来,以说明和证明前后的一致,达到占而有验。然而在实际上,梦象、梦兆和未来的人事之间,有时完全一致,大量的并不一致,甚至还可能完全相反。因此,梦象和人事之间逻辑上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同一关系,二是相异关系,三是相反关系。与此相对应,中国历史上占梦术不管如何复杂多变,不外以下三种占释的方法:
1.直解。直解是一种最容易和最简单的占梦术,就是对梦象直接加以解说,亦称直梦,这在占梦史上出现得最早。它的主要特点是:把某种梦象直接解释成它所预兆的人事。有何种梦象,就一定表示相应的人事。梦象和它所预示的人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十分和谐统一。由于两者有着统一的联系,这种占梦方法也就十分简单,一般情况下,梦者可以自占。如若不能自占,一经占梦者的提示,也很快就能明白。例如,殷高宗梦得傅说,即按照梦见的形貌找到了傅说。又如,武王梦见三神告诉他:我一定要让你去讨伐殷纣。武王认为这就是三神给他的命令,他果然出兵去伐纣。
在占梦术中,“直解”对占梦者来说,实际上属一大忌。若无充分的把握,绝不会轻率用之。因为在人事和梦象之间,完全应合的情况相当少见,若轻率地进行直解,很容易占而不验,使占者失去回旋余地,造成威信扫地甚至会连饭碗也要砸了。
2.转释。历代占梦家或占梦者最喜欢使用的占梦术是“转释”。这种方法不是直接把梦象解释为它所预兆的人事,而是先把梦象进行一定形式的转换,然后再根据转换了的梦象来解释它所预兆的人事。这样,由于梦象经过了占梦家的变换,占梦家就给自己的占卜留下了回旋的余地,他们就可以根据其需要而随意附会。同时占梦家还可以说,梦象同人事表面上虽然不一致,实际上是一致的,只是人们不知道梦象的真相。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占梦家利用其独有的方家术数,去帮助人们揭示梦象所蕴藏的鬼旨或神意。
对梦象曲折地加以解释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拆字法(解字法)、象征法、连类法、类比法、破译法、谐音法等。这些方法的施行,需要占梦家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以及一些心理知识。
(1)拆字法。拆字法是先把梦象转换成汉字,再根据汉字及其笔画结构解释梦意或占断人事吉凶。表面上看,吉凶是从字意或字形而来,实际上吉凶并非拆字的结果,相反一个字如何拆完全是根据预言需要或梦象内容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