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血管年轻人长寿:心脑血管疾病的防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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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心律失常(3)

如果发现心律不齐患者的血脂、血黏度、血胆固醇明显增高,或血压显著增高,同时年龄又偏大,应提高警惕,要考虑心血管病变的可能,及早进行全面、系统检查。

凡曾经出现过非生理性心律失常者,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最好做一次动态心电图,持续观察24小时而未发现异常者,则基本上可以排除器质性心律失常。相反,若心电图明显异常,则不可掉以轻心。

心律失常的病因相当复杂,对其确诊和治疗,必须由有经验的内科医生,尤其是心血管病专科医生进行。

经食管心房调搏如何诊断心律失常?

经食管心房调搏导联心电图,能很好地显示P波,对区别房性与室性心动过速,极为有用。常用于评价窦房结的功能,对房室结双径传导及预激综合征等进行电生理研究,以及筛选治疗心律失常的最佳药物也有一定帮助,而且设备要求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适合于基层医院普及应用。测得的各项心电参数与心内刺激法所得的参数相关性良好。对于房室传导功能的评价,以及对房室传导阻滞和旁路的定位,尚处于探索阶段。

如何从患者病史中了解和评价心律失常?

病史是患者病情长短、病情轻重、病程是否发展的重要记载,为医生诊断病因、了解病情程度提供了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资料,有时甚至是心律失常的重要指征。如心悸是心脏跳动的感觉,正常时见于强力活动或情绪激动时。

期前收缩的患者主诉时有感觉强力心跳或期前收缩之后的间歇;心动过缓的患者可以感到心跳缓慢,心动过速的患者则常觉心悸或心慌。阵发性心动过速的患者突然发作与突然终止特别引人注意。不规律性心悸表明有心房纤颤,规律性心悸可能是房性或室性心律失常。心搏停止或无有效心脏输出的室性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自限性发作可引起阿—斯综合征晕厥,患者可突然意识丧失,但在窦性心律转复后很快恢复。

恢复后,由于皮肤血管床的循环复原,出现脸红。有些室上性心动过速的患者发作时,可出现心悸、憋气、面色潮红、烦躁、脉率快。

同时,有些病史也为我们提供了病因诊断的依据。如过去病史中有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史,而近来出现胸闷、心悸、心前区不适、下肢水肿、脉结代。这样,结合病史,首先要考虑是原发性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心电图证实存在左心室肥厚及劳损、心律失常(频发室性期前收缩)。

因此,认真而详尽地了解病史,对于心律失常的产生病因及预后估计都有重要意义。即心电图检查的结果判定离不开病史,而心电图检查也是心血管疾病及其他相关病变不可缺少的辅助检查。

电生理检查如何诊断心律失常?

心脏电生理检查是以整体心脏或心脏的一部分为对象,记录心内心电图、标测心电图和应用各种特定的电脉冲刺激,藉以诊断和研究心律失常的一种方法。对于窦房结、房室结功能评价,预激综合征旁路定位、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室性心动过速的机制研究,以及筛选抗心律失常药物和拟定最佳治疗方案,均有实际重要意义。

通过电生理检查可以使从实践中得出的理论和认识得到进一步证实和否定。从而提高诊断的可靠性和精确性,使治疗措施更为合理、有效。当前,它不仅是一种有价值的诊断方法,而且也可做为一种治疗手段。但它是一种有创性检查技术,需要较多的人力和时间,且检查本身不无危险。因此,在检查前宜全面考虑,权衡利弊,以策安全。

室性期前收缩需紧急复律的指征是什么?

(1)急性心肌梗死后72小时内。

(2)洋地黄或锑剂等药物急性中毒。

(3)急性心肌炎、心肌病。

(4)心跳停搏复苏后或体外循环术后24小时内。

(5)严重低钾血症。

(6)期前收缩导致心力衰竭加重等情况下出现下列症象之一时,均需紧急复律,因它们有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心律失常。①频发室性期前收缩(大于5次/分)。②室性期前收缩呈二联律。③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④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室性期前收缩。⑤早熟的室性期前收缩。

室性期前收缩的美国Lown分级标准是什么?

0级:无室性期前收缩。

Ⅰ级:偶发,每小时少于30次或每分钟少于1次。

Ⅱ级:频发,每小时多于30次或每分钟多于6次。

Ⅲ级: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

ⅣA级:成对的室性期前收缩,反复出现。

ⅣB级:成串的室性期前收缩(三个或三个以上室性期前收缩)反复出现。

Ⅴ级:期前收缩的R波落在前一个窦性激动的T波上。

应用抗心律失常药应注意什么?

抗心律失常药物应根据其作用特点及心律失常原因而选择使用。

(1)窦性心动过速,常为生理现象,一般不需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如果因自主神经功能失调,交感神经功能亢进或甲亢所引起的,可用β受体阻滞药普萘洛尔(心得安)等治疗。

(2)过早搏动可分为房性、结性和室性。其病因有功能性与器质性两种。

后者多见于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心肌炎、洋地黄中毒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包括房性、结性),分别选用维拉帕米(异搏定)、普萘洛尔(心得安)、丙吡胺、奎尼丁、阿普林定(茚满丙二胺)、胺碘酮等。室性心律失常,分别选用利多卡因、普鲁卡因胺、普萘洛尔、苯妥英钠、美西律(慢心律)、丙吡胺、妥卡尼、恩卡尼、劳卡尼、阿普林定、胺碘酮等。多源性室性早搏,宜用苯妥英钠、利多卡因、美西律等。

(3)慢性心律失常,包括严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窦房阻滞、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可反复出现昏厥,甚至引发阿—斯综合征,可使用阿托品、山莨菪碱(654-2)、异丙肾上腺素等。若药物治疗无效,则需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

(4)心房颤动350~700次/分,室率超过100次/分,应给予洋地黄制剂,尽管不能中止颤动,也可减少室律,无效时改用奎尼丁或普鲁卡因胺等。心房扑动250~380次/分,治疗方法与心房颤动相同。

(5)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①有旁道(即预激症候群包括显性或隐性旁道)参与的折返性心动过速,包括WPW合并房颤、房扑。在紧急处理时忌用毛花苷C(西地兰)、维拉帕米(异搏定),应首选普罗帕酮、普鲁卡因胺、胺碘酮,无效者立即电击转复心律。②无旁道参与的折返性心动过速,在紧急处理时应选择普罗帕酮、维拉帕米、胺碘酮、丙吡胺、毛花苷C等。室性快速心律失常者,应用利多卡因、奎尼丁,苯妥英钠、普鲁卡因胺等。

(6)一般除器质性心脏病所致心律失常外,对其他原因所致者,通过消除诱发因素和病因治疗即可控制。对非器质性室性期前收缩,如无明显症状,一般也无需用抗心律失常药治疗。

(7)几乎所有抗心律失常药均可致心律失常,而且抗心律失常药作用越强,其致心律失常作用越大。因此,同时伴有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

(8)抗心律失常药物的疗效,可因缺氧、缺钾、缺镁、休克、心力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损害程度而不同。不可随意加大用药剂量。因为抗心律失常药除胺碘酮外,安全范围均较小。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压、心率和心律,特别在采用静脉滴注时,应进行心电图监测。

有治疗心动过缓的药物吗?

目前治疗心动过缓的药物确实不多。西药主要是阿托品类和异丙肾上腺素,该类药长期使用不良反应较大,故一般只是短期使用;中成药如心宝、宁心宝等对轻度窦性心动过缓有效,但对严重心动过缓者效果欠佳。因此,严重心动过缓者,特别是因心率过慢已产生头晕眼花、乏力、晕倒或有抽搐者,应及时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以免不测。

另外,在心动过缓基础上出现期前收缩,从某种意义上说来,是机体的保护性代偿措施,可提高心率,增加心输出量。若此时使用普罗帕酮、胺碘酮等抗快速心律失常的药物,不仅抑制了期前收缩,还会使心率变得更慢,带来雪上加霜的后果。因此,在心动过缓基础上出现期前收缩,一般不用抗快速性心律失常药。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如何?

第一类抗心律失常药物:Ⅰa组代表药物奎尼丁、普鲁卡因胺、N-乙酰普鲁卡因、丙吡胺等;Ⅰb组代表药物利多卡因、苯妥英钠、美西律、阿普林定(安博律定)、妥卡尼、莫雷西嗪(乙吗噻嗪)等;Ⅰc组代表药物恩卡尼、氟卡尼、普罗帕酮等。

第二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即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其间接作用为β受体阻断作用,而直接作用系细胞膜效应。具有与第一类药物相似的作用机制。

这类药物有:普萘洛尔、阿替洛尔(氨酰心安)、美托洛尔、氯烯洛尔(心得平)、阿普洛尔(心得舒)、吲哚洛尔(心得静)。

第三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系指延长动作电位间期药物,可能系通过肾上腺素能效应而起作用。具有延长动作电位间期和有效不应期的作用。其药物有:

溴苄铵、胺碘酮。

第四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系钙通道阻滞药。主要通过阻断钙离子内流而对慢反应心肌电活动超抑制作用。其药物有:维拉帕米、地尔硫、普尼拉明(心可定)等。

第五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即洋地黄类药物,其抗心律失常作用主要是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起作用的。其代表药物有毛花苷C、毒毛花苷K、地高辛等。

洋地黄中毒的临床表现如何?

临床常见洋地黄中毒的临床表现有胃肠道反应和各种心律失常以及神经系统表现和视觉改变。

(1)胃肠道反应:一般较轻,常见纳差、恶心、呕吐、腹泻、腹痛。

(2)心律失常:服用洋地黄过程中,心律突然转变,是诊断洋地黄中毒的重要依据。如心率突然显著减慢或加速,由不规则转为规则,或由规则转为有特殊规律的不规则。洋地黄中毒的特征性心律失常有: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呈二联律,特别是发生在心房颤动基础上;心房颤动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与房室结性心律;心房颤动伴加速的交接处性自主心律呈干扰性房室分离;心房颤动频发交接处性逸搏或短阵交接处性心律;室上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双向性交接处性或室性心动过速和双重性心动过速。洋地黄引起的不同程度的窦房和房室传导阻滞也颇常见。应用洋地黄过程中出现室上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是洋地黄中毒的特征性表现。

(3)神经系统表现:可有头痛、失眠、忧郁、眩晕,甚至神志失常。

(4)视觉改变:可出现黄视或绿视以及复视。

为什么药物是治疗快速心律失常的主要方法?

虽然非药物方式治疗快速心律失常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例如射频导管消融根治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和心脏结构正常的室性心动过速(室速);埋藏式自动心脏复律除颤器(ICD)可显著改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预后,但是,心房颤动(房颤)的射频导管消融疗效不确切,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射频导管消融成功率低,或即使接受了埋藏式自动心脏复律除颤器治疗也需长期服药。因此,抗心律失常药物仍然是治疗快速心律失常的主要方法。

药物治疗快速心律失常的适应证是什么?

抗心律失常药物和其他任何一类药物如洋地黄类等一样,都有明确的适应证,并非所有的心律失常患者都需要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的一段时期,为数不少的临床医生一遇到包括良性期前收缩在内的心律失常,似乎没有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但在后来的临床实践中,人们发现并开始重视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促)心律失常作用,以及负性变力性、脏器毒性作用等,认识到服用抗心律失常面临的后果有3种,即有效、无效和病情恶化(严重者可致死亡)。1989年心律失常抑制试验结果的发表,在医学界引起巨大震动。其结果表明,用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心肌梗死后患者的室性期前收缩和非持续性室速,非但不能改善患者的预后,反而显著增加患者的猝死和病死率。因此,对有心律失常的患者在给予这类药物之前,一定要认真权衡利弊,即评估患者使用药物的获益与风险比率。

目前,临床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适应证应该为:①心律失常导致的临床症状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②因心律失常存在直接或潜在的导致或增加猝死危险。

房颤的治疗药物有哪些?

近代将房颤分为阵发性房颤、持续性房颤和永久性房颤。房颤治疗的目标除了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以外,仍为满意控制心室率、恢复窦性心律并防止其复发。用于房颤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有两类:

(1)转复房颤,恢复窦性心律和预防复发的药物,包括ⅠA类(如奎尼丁)、ⅠC类(如普罗帕酮、莫雷西嗪)和Ⅲ类(胺碘酮、索他洛尔)抗心律失常药物。它们主要作用于心房,以延长心房不应期或减慢心房内传导。

(2)减慢心室率的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药、非双氢吡碇类钙拮抗药(维拉帕米和地尔硫)以及洋地黄类药物。它们作用于房室结,以延长房室结不应期,增加隐匿传导。

过去,曾有些临床医生将减慢心室率的药物误解为有转复房颤为窦性心律或预防房颤复发的功能,如洋地黄类(毛花苷C、地高辛)、非双氢吡啶类(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和β受体阻滞药。一些随机双盲的研究表明,毛花苷C与安慰药比较,其复律的有效率和恢复窦性心律距开始给药之间无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