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动物故事枕边书Ⅰ:打开孩子眼界的128个动物进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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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消失的王者(4)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世界各地把“美人鱼”与海牛联系起来。这令人匪夷所思。因为就海牛的长相实在算不上标致,甚至还有些丑陋。哥伦布在1493年的航海日记中写到:

“美人鱼”不像寓言中描写的那么惹人喜爱。它有两只深陷的小眼,没有耳轮,偌大的鼻子连着上唇,隆然鼓起,两只可以闭合的鼻孔位于顶端;下唇内敛,嘴边生着稀疏的短髭。前身两侧各有手臂似的前肢一条,顶端外侧尚有指甲,与大象相似,但也无任何用处。后肢退化,肥大的身躯向后渐渐收小,末端有一似鱼尾鳍的扁平尾巴。

哥伦布的诠释显然不能消除人们对“美人鱼”的向往。因为有人亲眼看到海面上海牛的行踪,美妙绝伦。许多目击者和有关记载对美人鱼的描述大致相同:美发披肩,目光安详,裸露上身,下身是披满鱼鳞的鱼尾,将上半身浮在水面上,用手臂怀抱婴儿哺乳。1974年,苏格兰的一位教师威廉·马龙在海滩散步时突然海中出现了一个“美女跃出水面”,她在水中游了5分钟,还向他深情一瞥,然后消失在大海中。

海边这道美丽的风景,尽管难得一见,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一饱眼福。在非洲和北美一些地区的水手忌讳出海时撞见“美人鱼”,认为是不祥之兆。因为“美人鱼”能吸引了水手的注意力,致使船触礁而沉。

后来,在白令海域,随着无齿海牛的灭绝,“美人鱼”早已成了一个神话。

无齿海牛的灭绝是人与大自然合唱中动物的一次无奈谢幕,也是人类的一次自我亵渎。

非狗非鼠非虎非狼的袋狼

塔斯马尼亚岛位于澳大利亚的南面,那里是“世界的尽头”,大自然主宰着一切。它是澳大利亚最小的州,这里连绵的丘陵,山谷,高原,火山和陡峭的海岸,让人联想到从前的英格兰阿根廷的帕姆帕草原和南非草原。

50年前的一天,澳大利亚的两个渔民莫瑟和汤姆森又来到塔斯马尼亚沿海捕鱼。这里是他们常来的地方,海岸美丽的风景和丰盛的渔业资源吸引着他们。他们像往常一样,在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搭起了帐篷。

天黑了下来,白天的疲劳使他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朦朦胧胧中,汤姆森突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一只动物在翻弄外面存放鱼饵的篓子。

汤姆森忙把莫瑟叫醒,他们悄悄从床上下来。莫瑟随手抓起一块劈柴,在帐篷口向外观望。黑暗中,他们隐约看到篓子边有一只大野兽的影子。莫瑟一个箭步冲出去,抡起劈柴向野兽砸去。这只被惊吓的野兽瞬间便逃之夭夭。

第二天清晨,两位渔民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雄兽。凭着多年的狩猎经验,他们断定这是一头袋狼。袋狼发现了他们,就马上跑掉了。这让他们很奇怪,因为他们知道袋狼在十多年前就已从塔斯马尼亚消失了。

这两位渔民为了证实这头野兽是不是袋狼,就将带血的劈柴送到动物专家那里鉴定。经专家鉴定,这些毛和血毫无疑问是属于袋狼的,然而他们却再也找不到这只来去匆匆的袋狼了。

塔斯马尼亚袋狼是一种很古老的动物,是塔斯马尼亚地区特有的动物,因而得名。塔斯马尼亚袋狼是一种很难以形容的奇妙动物。从它的头和牙齿来看,它的确是狼。可是,它的身体又像老虎一样有着条纹。它可以像狗一样用四肢奔跑,也像袋鼠那样用后腿跳跃行走。由于这只动物有着其他种类动物的特征,却又有着特别的地方,因此当地人称它是澳大利亚的“四不像”:头似狼而非狼,尾似袋鼠而非袋鼠,斑纹似虎而非虎,开口向后的育儿袋似负鼠而非负鼠。

塔斯马尼亚袋狼生活在树林较为稀疏的地方,或是草原上。一旦有人来到它们的生存地,它们马上就会躲到森林的深处去。袋狼主要捕食袋鼠和鸟类。白天进洞休息,夜晚或黄昏觅食。袋狼的颚骨像蛇一样分为两段张开,它们会一下子就将猎物的头咬碎。它们往往单独行动,奔跑的速度并不快,但它们会穷追不舍,直到猎物筋疲力尽为止。

在19世纪,当塔斯马尼亚地区鼓励和支持发展农业时,由于塔斯马尼亚袋狼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家畜,因此塔斯马尼亚袋狼就一批又一批的倒在了猎人的黑洞洞的枪口下。到了1914年,塔斯马尼亚袋狼就已经非常罕见了。大约在上世纪30年代,最后一只塔斯马尼亚袋狼被射杀,它终于永远地从我们的视觉中消失了。

捕鱼能手——僧海豹

在碧波荡漾的太平洋中部,有一个碧玉般的小岛,叫尼豪岛。这是一个牧场岛,僧海豹就在这个岛的沙滩上繁衍生息。

僧海豹是一种古老而稀有的海豹,是世界上惟一一种一生都在热带海域中生活的海豹。历史上僧海豹曾一度在加勒比海和地中海大量的繁殖,由于人类的狂捕滥杀,今天僧海豹在世界其他地方已难觅其踪,而仅仅在夏威夷群岛北部生存着一个不大的群体。

僧海豹与其他海豹一样,没有外耳,可有很好的听觉。它还有一对敏锐的眼睛,不但能看清水里的东西,也能看清空中的物体。僧海豹的体型比海狮海象更适宜在水中生活,如它的后肢不能曲向前方,这在水中运动十分重要。还有它的身体外表平滑,几乎成了流线型,非常适合在水中快速游泳、潜水。敏锐的视觉和听觉再加上水中的灵巧,使它更容易捕捉到各种鱼类。而一旦到了陆地上,它的动作就显得十分笨拙,滑稽可笑,善于游泳的四肢只能起支撑作用,只好缓慢的匍匐爬行,陆地上的笨拙也成了它们日后灭绝的原因之一。

僧海豹脸上长着又黑又密的刚须,两只黑眼睛又大又亮。僧海豹很聪明,对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它们对人类很友好,当它们遇到在附近游泳的人时,就会好奇地游到人的面前,直愣愣地盯着人的脸看上一阵,然后悠然自得地游开。它们游泳的姿势非常优雅,好像根本不用鳍划水,只是身体略略晃动,便能毫不费力地在水中转来转去。在它们生活的海域有着丰富的食物,僧海豹们吃饱喝足了就在水中互相追逐,翻滚打闹。当然恼怒的时候,它们也会扭打撕咬,所以它们的身上经常有一些牙齿的痕迹。

在哺乳期间,僧海豹的警惕性很高,一旦发现危险,会立即将小海豹推下水去,然后自己潜水而逃。如有小海豹被擒,大海豹会不顾自己安危,抢夺小海豹。如果是人抢走小海豹,大海豹就会怒气冲天地向人发动攻击,可是最终它们也没能逃脱人类的手掌。

除了捕食之外,僧海豹喜欢在僻静的岛屿上晒太阳,常常几十上百的聚集在一起。进入15世纪后,僧海豹宁静的生活被人类彻底打破了,因为加勒比海地区一直是欧洲及美洲列强相争之地,早在1462年就有西班牙人进入此地,后来英、法、丹麦和美国等一些国家的人也先后来到这里,并且开始逐渐进入到了加勒比海腹地各个岛屿,而这些岛屿正是僧海豹常年栖息之地。由于食物短缺,人们来到这里后,便开始了捕杀海豹来充饥。在陆地上笨拙的僧海豹只能束手就擒。因小海豹浑身长着厚密的乳毛,可以制成上好皮毛制品,因此也没能逃脱厄运。就在猎食僧海豹的同时,人们又发现海豹油是一种非常好的油料,这下情况就更糟了。到了19世纪,随着这些国家实力的增强,他们想占有更多的殖民地,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加勒比海地区。为了获得更多的海豹油、海豹皮,这些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捕杀行动。美丽的海滩瞬间变成了屠宰场,到处都是僧海豹的尸骨。顿时,蓝色的海水也被染成了红色……

狮子:百兽之王内心的风暴

动画片《狮子王》描写了森林中狮子王的后代小白狮辛巴在一批朋友和它父亲的帮助下,由一个小狮子成长为一个狮子王的经历。这部带着童话色彩的影片在编织离奇故事的同时,也在向人类发出爱的呼唤……

狮子以前广布于除了撒哈拉沙漠中部和热带雨林以外的非洲大陆,在印度也有少量分布,但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杀,现在只在东非及南非有少量分布,并且大多生活在国家公园内,仍处在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在东非及西非却早已不见其踪迹了。特别是西非狮,在人类的干预下,狮子没能进入20世纪就已经灭绝了。

其实,狮子比其他任何动物更受人类的青睐。在欧洲,人们一直把狮子看作是勇气和崇高的象征,英国、苏格兰、挪威、丹麦等国的国王在其王冠上饰以狮子的图像,狮子也出现在苏黎世、卢森堡、威尔士和德国黑森省等国家和地区人们所佩戴的臂章上。因而,狮子在这个世界上的行走比其他动物更具有文化的象征意义。

狮子是猫科动物中惟一能够真正发出吼叫的动物,吼声可传到八九公里以外。狮子的视力极佳,在很远就能发现猎物,集体捕食,速度快且效率高。主要捕食有蹄类,如牛羚、大羚羊、斑马,有时也捕食大象、犀牛。吃饱后要喝大量的水,然后回到隐蔽处消磨时光。

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被人类赋予了更多光环和灵性的动物,从古罗马时代开始就遭到人类强加给它的巨大威胁。很久以前,强大的罗马人征服了其他地方的种种文明,同时,他们也征服了这种“百兽之王”——狮子。被罗马人征服的其他国家中的人民被迫成为罗马的奴隶,而这些狮子被运送到大竞技场,供人们娱乐。有时,人们会安排狮子们与斗剑士进行格斗表演;有时,又会被基督教徒挑斗;还有的罗马皇帝为了举行一次盛大的战争胜利纪念游行,而捕获很多狮子运到罗马。在罗马帝国灭亡之时,北非的大部分地域再也看不到北非狮的踪影了。

狮子在动物界中一直被视为百兽之王,可是人类并没有把它们放在眼里。早在16世纪。欧洲人就踏上了西非和北非。来到这里后,他们经常进行狩猎活动,并把猎杀狮子视为最隆重的狩猎活动,是显示勇敢和技巧的行为。狮子在这些人的贪婪与胜利的欢笑声中一个个地倒下去。人类不但猎杀成年的狮子,幼狮也被他们捕捉,然后带回欧洲,卖给那些有钱人及王公贵族。随着欧洲人的不断猎杀、捕捉,狮子在西非、北非一天天地减少。到了1865年,最后一个西非狮也倒在了枪口之下,北非狮也在1922年永远的消失了。

斑驴已成永久标本

美丽的斑马对现代人来说人尽皆知,而人们对亮丽的斑驴则知之甚少,因为早在1883年,斑驴已经从地球上永远消失了。

斑驴身上的条纹不像斑马那样遍布全身,只是头到身体的前半部有条纹,并且脖颈上的条纹延伸到它短而立直的棕毛上。它的身体后半部为黑色,而腹部和四肢却为白色。斑驴脖子长,头也长,而耳朵却非常短小。斑驴的眼在脑颅的后方,这使它视野开阔,白天的视觉非常敏锐,夜晚也可和狗、猫头鹰的视觉相媲美。

斑驴以特立独行的姿态驰骋在南非从好望角到奥兰治的广阔的草原上。在南非的草原上,它常常与牛羚、鸵鸟等动物混群吃草,相安无事。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狮子。

在对付被称为“动物之王”的狮子的过程中,牛羚、鸵鸟和斑驴的默契配合成为动物世界的一个传奇。牛羚有灵敏的嗅觉,鸵鸟有良好的视力,而斑驴的听力异乎寻常,三者取长补短,发挥了神奇的效用。一旦出现狮子的踪影,它们相互传递信息,很快逃之夭夭。斑驴的四蹄健硕,奔走速度很快,有“草原骑士”之称,再加上它的聪明伶俐,因而斑驴很少能被狮子捕获。

斑驴机警、健硕,在南非的大自然中特立独行,但在装备精良的布尔人面前,斑驴却显得力不从心。

布尔人发现斑驴是一种很容易得到的食物来源,肉质香嫩可口,其皮毛则可供收藏或出口之用,于是在短短几十年里,他们利用马匹、火器和套索,使数以千计的斑驴遭到杀戮。

作为一种野生动物,斑驴的个性十分倔强,早年人们不得不用“桀骜不驯”和“宁死不屈”来形容它的性格。1860年,一头饲养在伦敦动物园的斑驴,因不能忍受长期的禁锢,奋然撞墙而死,举世震惊。

1840年,南非野外还有种群兴旺的斑驴,但30年后,随着自然资源的大面积开发,斑驴几乎全军覆没。最后一头野生斑驴是1878年被杀死的。斑驴消失后的许多年里,人们还能在自己的日用品中不时见到斑驴皮的制品。

世界上最后一头斑驴是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动物园的一头雌驴,它孤苦伶仃地活到1883年,便无可挽回地走向灭绝。

斑驴以其尖利的、带有警示意味的哭诉嘶鸣:“夸嘎”……“夸嘎”……似乎在提醒人类,切勿忘记南非草原那一个个血泪斑斑的记忆……

“活化石”——大熊猫

大熊猫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称为“国宝”。它不但被世界野生动物协会选为会标,而且还常常担负“和平大使”的任务,带着中国人民的友谊,远渡重洋,到国外攀亲结友,深受各国人民的欢迎。

在动物进化史上,大熊猫是佼佼者,在生存竞争中,大熊猫是成功者。

早在800万年前,在中国南方的热带潮湿森林的边缘,就生活着大熊猫的祖先——始熊猫,这是一种由拟熊类演变而成的以食肉为主的最早的熊猫,个体犹如一只较肥胖的狐狸。时间又过了500万年,由于气候的变迁和环境的变化,大熊猫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体型只有现在大熊猫的一半大,像一只胖胖的狗,其化石被定名为大熊猫的小种。这时,它已进化成为兼食竹类的杂食兽。到了大约距今7000年前,大熊猫就变得只吃竹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