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历法】历法是以年月日等计时单位,依一定的法则组合起来计算较长时间的系统。最初,古人观察天象,依据太阳的出没、月亮的盈亏和寒暑的变化情况,以昼夜交替的周期为一“日”,以月相的变化周期为一“月”,以寒暑往来的周期为一“年”。相传,伏羲氏时就形成了类似的简单历法,夏朝时历法已相当完备,现今我们使用的农历,又称夏历,就是源于夏朝的历法——《夏小正》。有文字记载的较完整的最早历法,是商朝的殷历。以后,据记载,各朝代颁行的历法共有99种之多,其中以春秋的《四分历》、秦的《颛顼历》、东汉的《三统历》、南北朝的《大明历》、唐朝的《大衍历》、元朝的《授时历》和清朝的《皇历》等最为著名。
【阳历】全称“太阳历”,是以太阳年为单位的历法。一年中分为若干个月是由人意规定。现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阳历称“儒略历”,是由罗马一位叫儒略·恺撒的人在公元前46年始创。后经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命人修订,才成目前所用的“公历”。公历纪元(公元)是以相传耶稣基督诞生年为元年。我国纪时为西汉平帝元始元年(即公元1年)。公历纪元现今已被世界多数国家采用,故称“公元”。
【阴阳历】又称“阴阳合历”。我国在辛亥革命前,除太平天国颁行的天历以外,其余历法都属阴阳历,俗称“阴历”,又叫“夏历”或“农历”。其特点是:既重视月相盈亏变化,又照顾寒暑节气,年、月长度都依据天象。全年的天数与回归年天数的差,就设置为闰月,使其与自然季节相吻合。
【闰月】我国古代历法是阴阳历。阴阳历平年十二个月,六个大月各三十天,叫“大尽”,六个小月各二十九天,叫“小尽”,全年354.355天。而朔望月的长度为29.5306天,全年天数与太阳年365.2422天相差约十天二十一时,所以须设置闰,即每三年闰一个月,五年闰两个月,春秋中叶后规定十九年闰七个月。每逢闰年加的一个月叫“闰月”,闰月加在某月之后就叫“闰某月”。《尚书·尧典》有“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之记载,说明古人很重视置闰。从现有文献看,殷周时代已经置闰,闰月一般置于年终,称为“十三月”。当时置闰尚无定制,有时一年会闰两个月,故又有“十四月”之称,但到春秋时就没有这种情况了。秦至汉初在九月之后置闰,称为“后九月”,《史记·吕太后本纪》:“后九月晦日己酉,至长安,舍代邸。”“后九月”即“闰九月”。这是因为秦至汉初以十月为岁首,以九月为岁末,故将闰月置于年末岁终。上古也有中置闰,如闰三月、闰六月之类。当闰而不闰称为“失闰”。
【四时】指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故又称“四季”。后又按夏历把十二个月分为:正月、二月、三月为“春”,分别为孟春、仲春、季春;四月、五月、六月为“夏”,分别为孟夏、仲夏、季夏;以此类推,七月为孟秋,八月为仲秋,九月为季秋;十月为孟冬,十一月为仲冬,十二月为季冬。依此,古人常用“孟冬”、“仲冬”、“季冬”来作为相应月份的代称。如《楚辞·九章·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合,方仲春而东迁。”《古诗十九首》:“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另外,古代还有四孟、四季的说法。“四孟”指:孟春正月、孟夏四月、孟秋七月、孟冬十月。“四季”指:季春三月、季夏六月、季秋九月、季冬十二月。如:“日月薄蚀,山陵沦亡,辰星出于四孟。”(《汉书·刘向传》)“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素问·刺要论》)但在商代和西周前期,把一年只分为春秋二季,所以称春秋就意味着一年。如:“蟪蛄不知春秋。”(《庄子·逍遥游》)意即蟪蛄生命短促,活不到一年。后来历法由春秋又分出冬夏,故有些古书排列四时的顺序就是“春秋冬夏”。如:“天有四时,春秋冬夏。”(《礼记·孔子闲居》)“制为四时,春秋冬夏。”(《墨子·天志中》)
【二十四节气】划分二十四个节气,源于黄河流域。早在春秋时期即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大节气,只不过起初是把春分、秋分称为“日中”、“宵中”,后又统称为“日夜分”,因为这两天昼夜长短相等。夏至、冬至起初叫“日永”、“日短”,后来又叫“日长至”和“日短至”,因为夏至白天最长,冬至白天最短。后来,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节气逐渐充实,如《左传·僖公五年》载:“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其分即指春分、秋分,至即指夏至、冬至,启即指立春、立夏,闭则指立秋、立冬。《吕氏春秋》一书中则已明确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节气立名。到秦汉间,二十四个节气就完全确立,《淮南子·天文训》中已有和后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节气名称。只是“惊蛰”原名“启蛰”,汉时因避景帝(刘启)讳而更名“惊蛰”。我国古代历法实际乃阳阴合历,二十四节气名称和顺序是:
二月:立春、雨水;三月:惊蛰、春分;
四月:清明、谷雨;五月:立夏、小满;
六月:芒种、夏至;七月:小暑、大暑;
八月:立秋、处暑;九月:白露、秋分;
十月:寒露、霜降;十一月:立冬、小雪;
十二月:大雪、冬至;一月:小寒、大寒。
后来,有人又编出了阳历节气歌谣帮助记忆: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上半年逢六廿一,下半年在八廿三,每月两节日期定,最多不差一两天。
记住二六立春日,推算节气不费难。
【干支】乃天干与地支的合称。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rén)、癸(guǐ)。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干和支相配合如树干和树枝相配合,十干和十二支循环相配,最小公倍数是六十,所以能组成六十组。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
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
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
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
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
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
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这六十种组合,为甲子一周,叫“六十花甲子”。就这样,周而复始,循环使用,用来纪日和纪年。现在农历纪年还在使用干支法,也还有“年已花甲”、“年近花甲”、“年逾花甲”的说法。花甲,指六十岁。
【纪日法】远在甲骨文时代就已使用干支纪日。而干支在开始时也只用以纪日,殷代至战国晚期都是这样。如:“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元年》)《离骚》中说:“摄提贞于孟陬(zōu)兮,惟庚寅吾以降。”(意即太岁在寅那年,孟春那月,庚寅那天,屈原降生了)再如:“元丰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齐安舟行适临汝。”(《石钟山记》)可见,干支纪日就是用干支相配的六十个单位每个单位表示一天。假定某日为甲子日,那么以后日子则按乙丑、丙寅、丁卯……顺推。古人纪日有时只记天干,不记地支。如“出国门而轸怀兮,甲之朝吾以行。”(《楚辞·九章·哀郢》)有时也只用地支纪日,大多限于特定的日子。如:“子卯不乐。”(《礼记·檀弓下》)意即在子日卯日不奏乐。从一个月来说,在古代有些日子有特称:每月初一称“朔”,最末一天称“晦”,初三称“朏(fěi)”,大月十六、小月十五称“望”。如:“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五人墓碑记》)其中“望”即三月十五日。“望”后的第二天称“既望”。如:“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前赤壁赋》)此外,“朔”、“晦”两日有时在古文中既称干支又称“朔”、“晦”,如:“冬十一月己巳朔。”(《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十月……丙寅晦,齐师夜遁。”(《左传·襄公十八年》)由此,一旦你知道了朔晦的干支,就可以推算其他只记干支的日子是这个月的第几天了。
【纪月法】古代纪月通常不用干支,是用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岁首一月又称“正月”,秦代因避秦始皇(嬴政)讳,曾改称“端月”。先秦时代,月份有特定的称谓,如:正月为“孟陬”(《楚辞》),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十月为“阳”(《诗经》)等。此外,古代还有“月建”,是用地支和十二个月相配,以冬至所在的夏历十一月配子,称为“建子之月”,十二月为“建丑之月”,一直顺推到来年十月为“建亥之月”,或称子月、丑月、寅月、卯月……亥月。例:“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盗移国,金陵瓦解。”(《哀江南赋序》)至于用天干配地支来纪月,乃是后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