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杭州研究:2009年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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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城市化进程中的杭州市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1)

侣传振

提要:农民工市民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本文在梳理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内涵基础上,结合杭州市农民工问卷调查分析结果,从经济、社会、心理三个层面对杭州市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特征、阻碍因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退出、城市进入、城市融入三个环节提出了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城市化 农民工 农民工市民化

作者侣传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行政管理教研室助理讲师(邮政编码310015)。

世界经济发展的规律证明,一个成熟的现代经济体,不可能是一个农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很高比例、农业劳动力在劳动力构成中占很高比例、农民在人口结构中占很高比例的经济体。因此,伴随着一个国家工业化进程及其农村劳动生产水平的提高,一部分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转移,实现自身在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和身份认同等方面的市民转变,成为一条基本的经济规律。然而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民进城打工与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是含义完全不同的,因而出现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农民工现象。据统计,1998年农村劳动力进入建制镇以上就业的人数为5482万人,1999年上升为6683万人,2002年猛增到9400万人,同比增长47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的13%。如此规模庞大的进城农民工何去何从,是徘徊于城市与农村之间,还是返回农村,抑或融入城市成为市民一员,也就成为这一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农民工市民化也就是在这种情景下,出现在政府与学术界视野之中的,并逐渐成为学术界和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此为研究背景,以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和代际差异为视角,结合农民工市民化调查问卷分析结果,对杭州市农民工市民化现状特征、阻碍因素、路径选择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与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厘清与调查内容分析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

在现代社会中,农村人口不断转变成为城市人口,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存在的一个重要趋势。但是由于历史条件和具体发展道路的差异,中西方农民市民化的具体路径存在较大差异。在典型的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传统农民转化成为城市市民常常是通过剥夺农民居民的土地、将农村人口驱逐到城市,使之成为城市工厂中的工人而实现的,因为正是这一过程保证了大工业扩张时期的劳动力供给和再生产。而在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和城乡结构转型的进程中,农村人口市民化具有独特的演变路径,第一阶段是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转换,第二阶段是从农民工到市民的转变。学界目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界定有九种之多,但这些界定都有一个核心内涵,即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分歧主要在于如何转化。例如,赵立新认为这种转化主要涉及户口性质、居住地域、所从事产业、文化(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社会组织形态等)四个方面;王竹林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身份转变、地域转换、职业和产业转换、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民工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高峰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职业身份的转变(非农化)、居住地域的转移(城市化)以及生活方式、角色意识、思想观念以及行为模式的变迁(城市化)三个方面;郑航生则强调市民化的理论意涵包括:一方面农民在实现身份与职业转变之前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因子,另一方面在实现转变之后,发展出相应地能力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社会。因此,市民化是指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进程中发展出相应地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可以说,上述理论都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做了有益尝试,为今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毫无疑问,这些理论都没有从农民工市民化的词源农民、市民、农民工三个层面上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市民化中农民(母体,农民工市民化内涵的基本组成部分)、农民工(主体,农民工市民化内涵的基础部分)、市民(方向,农民工市民化内涵的核心部分)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的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心理融入三层次分法,将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重新界定为以下三个层面:(1)经济层面的市民化,主要包括经济收入从农业经济收入(或农业经济收入为主导)转向非农业经济收入(或非农业经济收入占主导),职业也随之从从事农业劳动向从事非农业劳动转变;(2)社会层面上,主要包括社会地域上从乡村社区向城市社区流动和社会身份从农民身份转变成市民身份,并获得与市民身份相一致的市民权;(3)心理层面上,主要表现在生活方式积累城市性,并最终完全融入城市生活之中。

(二)调查内容的基本情况分析

杭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与现代文明的集结地,其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吸引着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据统计,杭州市外来流动人口达218万,务工人员137万,其中农民工占80%以上,是杭州户籍人口的1/6,近百万农民工工作生活于杭州老城区,约占老城区人口的1/2。因此,这些农民工自身状况及其市民化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杭州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杭州市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专门设计了杭州农民工市民化调查问卷,并运用社会学专门统计软件SPSS 16.0做了统计分析。调查样本具体特征如下:

本项调查采取了随机抽样与非随机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对在建筑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中务工的农民工进行了调查。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400份,其中有效问卷396份,问卷回收率为100%,问卷有效率为99%。其中以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的问卷300份,以杭州市民为调查对象的问卷100份。

在农民工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多为男性,占调查对象的64.7%,女性占35.3%;在年龄方面,中青年占绝大多数,其中18岁以下的占0.3%,18~25岁的占25.7%,26~29岁的占29.7%,30~45岁的占30.3%,46~60岁的占11.3%,60岁以上的占2.7%;婚姻状况上,未婚者为28%,已婚者为72%;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占17.6%,初中学历的占42%,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32.7%,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7.7%;在杭州务工时间上,1年以下的占17.3%,1~2年的占14%,3~4年的占20.3%,5~6年的占17.7%,7~8年的占8.3%,9~10年的占4.3%,10年以上的占18.1%。

在杭州市民调查问卷中,基本信息考察主要集中在性别与文化程度两个方面,这也是影响市民对农民工认识与接纳的重要变量。在调查样本中,性别比例男性为45%,女性为55%;文化程度方面,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7.1%,初中学历的占30.3%,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23.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39.4%。

二、杭州市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特征与主要问题

(一)在经济层面上,农民工经济融入程度较深,融入能力逐步增强,但与杭州市城市化水平相比,其经济融入能力与经济发展要求之间尚不适应

农民工在经济层面上的市民化,主要是指经济收入从农业经济收入(或农业经济收入为主导)转向非农业经济收入(或非农业经济收入占主导),职业也随之从从事农业劳动向从事非农业劳动转变。这种转变在具体的分析变量上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经济收入、消费状况以及就业情况。历经多年的社会流动与务工基本经验的积累,杭州市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水平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从事技术服务行业的比重有显著增加,占到总人数的11.7%,而另一部分人通过自身努力,或成为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才,或经商自谋职业(占调查人数的4.7%),跻身于城市中产阶级之列。在就业方面,随着农民工城市社会资本的积累、劳动技能的提升和传统就业渠道的转变,就业领域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展。这都说明在经济层面上,杭州市农民工的经济融入能力不断增强,经济融入程度不断加深,为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入推进奠定了经济基础。但是,这种经济收入、消费状况、就业现状与城市经济发展相比仍不相适应,造成了农民工市民化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巨大张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经济收入与成本支出不平衡,农民工在杭生活经济压力较大。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支出成本基本由政府承担,因此对于农民工个体而言,其过高的个人支出成本,包括个人支付的生活成本、就业成本、非市民待遇成本、心理压力成本等各种成本,成为制约农民工自身市民化的重要瓶颈。在对农民工基本月收入的调查中,虽然有42.1%的农民工基本月收入为1001~2000元,除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外,其经济收入相对较高,但是与杭州市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相比,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仅占该水平的30%左右。而且,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超付工作量的方式获取基本工资。根据调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8个小时工作制工作的农民工仅占被调查人数的20.4%,工作于8至10小时的农民工占42.1%,11小时至12小时之间的农民工为23.4%,12小时以上的农民工为14.1%。与经济收入相对应的是成本支出。调查显示,杭州市农民工月均基本支出在800元左右,与其基本月收入1400左右相比,仍有600元的可支配性收入,但这与在杭州买房定居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要求差之甚远。例如,从事建筑业的陈师傅(45岁,来杭务工4年)曾算过一笔账:月均收入1600元(该收入基本处于农民工收入的中上阶层);月均生活必需支出:租房270元、水电费80元、食物500元、生活日用品150元、电话费50元、交通费用100元、购买衣服100元、其他支出100元,合计1350元,占月均收入的84.4%。可以说,相对较低的经济收入与相对较高的城市消费水平之间的张力,成为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因素。

2.劳动力市场层级结构不合理。2000年和2002年杭州市政府先后废除了《杭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外来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和《杭州市招收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2004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颁布了《关于取消<;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的通知》,以此赋予农民工在就业中的同城待遇。但是,就目前整个劳动力市场而言,杭州市中、高级人才市场运行相对规范,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低层劳动力市场相对较少,并存在某种程度的就业歧视、职业安全、监控不力等突出问题。例如,劳动力市场用工相对不规范。在被调查的300名农民工中,有50.7%的农民工与就业单位签订了正式合同,14.0%的农民工与就业单位达成了口头协议,35.3%的农民工则与就业单位既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也没有达成口头协议。追究农民工之所以不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原因,11.4%的农民工根本不知道需要签订合同,10.7%的农民工是由用工单位不愿签造成的,27.9%的农民工认为劳动合同意义不大,签了也没用,22.1%的农民工则认为有人担保或熟人关系而不需要签订合同。劳动时间超时现象也较为严重。与《劳动法》第36条规定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相比,杭州市农民工实际工作时间远超出8小时/天工作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约为10个小时。同时,在实际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得到相应地加班工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损情况相对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