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府权能场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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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政府权能场域的运动(4)

1.整体一致性耦合

整体一致性耦合是指政府体系的所有构成要素与其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都具有关联关系,并呈现一致性互动。一方面,政府体制、政府性质、政府目的、政府模式等均受到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政府体系中各要素的变化必将关涉和影响权能关系各主体的利益和权利,使政府与其他权利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权利变化具有方向和目的的一致性。而且政府体系自身各要素之间的变化具有正相关性,即某一要素的变化将引起其他要素的变化。这种整体耦合关系硽表示政府体系中的各要素形成的整体上与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

政府体系的构成要素与其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之间产生的整体一致性耦合关系和耦合现象是暂时的,甚至是一种理想状态。这种耦合状态只能存在于一个顺应历史和时代潮流而产生的新政府的初期,新政府诞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政府与其依赖的权能场域基础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由于政府发展与政府权能场域基础变化的背离,政府与其依赖的权能场域基础的一致性逐渐走向破裂。

2.局部关联性耦合

局部关联性耦合是指政府体系的某一要素与政府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或者某一要素所产生的关联关系。这种关联关系体现为政府体系与权能场域基础要素之间互动的不确定性,它们之间既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也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政府权能场域基础中的某一要素对政府体系起着直接决定的作用,这一要素成为决定政府体系选择的最主要力量。例如,“由于政治形式的选择,是由于阶级斗争的最终结果决定,所以,在阶级斗争还在激烈进行、统治阶级尚未完全确立最终统治时,试图成为统治阶级的阶级对政体的选择,往往会随着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里的每一次选择和变化,都是为了如何更好地加强统治,实现本阶级的全部利益”。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阶级在选择阶级统治方式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就是怎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本阶级全部利益的实现,这时政府权能场域中的政治基础要素对政府体制选择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以政府体制为例,说明政府体系中的政府体制要素与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或者某一要素形成的局部关联性耦合关系。硽表示政府体系中某一要素与权能场域基础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依此类推,政府性质、政府目的、政府模式等要素与权能场域基础要素之间亦构成相应的互动关系,用表示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具体图表略。

在政府体系与权能场域基础形成的局部关联性耦合关系中,政治权力和利益依然是各政治主体争夺的对象,政治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仍然是各政治主体之间建立联系的基础和政府权能作用的基础。但是,在这种局部关联性耦合关系中,政治主体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政治主体的政治地位不平等、政治力量对比悬殊。政府性质不仅受到权能场域要素的必然性制约,而且还受各种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政府目的缺少连续性和长期的稳定性,权能场域基础中每一要素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致政府目的的变化。

政府体系的构成要素与政府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之间的局部关联性耦合关系,是政府权能场域关系中普遍的、长期的、正常的现象。政府体系的某一要素与权能场域基础各要素之间很难形成完全的一致性关系,它们之间关系的不一致是政府发展和权能场域基础变化的真实状态表现,任何政府都是在这种相对不稳定的状态中存在和发展的。

3.长期一致性耦合

政府体系与其权能场域基础之间形成的长期一致性耦合关系和短暂关联性耦合关系,是依据政府与其权能场域基础之间的耦合关系存在的时效长短进行区分的。长期一致性耦合关系说明政府体系与其权能场域基础有较长时间的耦合关联,权能场域基础对政府构成和政府权能作用具有持续的影响和作用,政府权能场域基础中的因素与政府体系中的各要素融为一体,随着历史变迁有些因素渐渐凝结为政府灵魂和政府精神。政府体系与其权能场域基础长期一致的耦合现象,不可能存在于政府与权能场域基础的整体耦合关系中,也不可能存在于政府体系中每个构成要素与权能场域各要素之间的耦合关系中,它只能存在于政府权能场域中某一要素对政府体系某一方面的影响。例如,政府权能场域基础中的政治文化因素与政府体系的关系就是典型的长期一致性耦合关系。政治文化基础中的传统、风俗、民情等作为持久的影响因素,久而久之就成为一国政府的品质和精神,乃至对政府体制、政府性质等方面都具有历史影响作用。政府体系与权能场域基础的某些因素形成长期一致性的耦合关系,具有普遍性的世界意义,各国政府在成长、发展的过程中都存在着这种政治现象。但是,就政府体系与权能场域基础之间耦合而成的一致性关系本身而言,并不是永久固定不变的一致性关系,它随着历史和社会变迁而逐渐发生变化。

4.短暂关联性耦合

政府体系与其权能场域基础的短暂关联性耦合是指政府体系作为整体与其权能场域基础之间的耦合关系、政府体系中的各要素与权能场域基础中的所有要素之间的耦合关系,它们之间在性质上、在作用的方向上要保持长期一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耦合关系只是偶然历史事件和偶然政治事件的“机缘”关系,这些情形只可能出现在宏大的政治和社会变革而形成的政治关系中,所以,必然是短暂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具有瞬间性。历史唯物主义强调“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说革命是以推翻现旧政权和破坏旧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行为,这种政治行为导致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发生深刻变化。只有在革命的关键时刻,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全社会才能形成以推翻旧政权和破坏旧秩序为一致性的目标。推翻旧的阶级统治引起社会政治关系的变化,带来社会经济关系和文化生活的变化,只有在这个历史时刻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在面对旧势力的时候取得了空前一致,也只有在战胜旧政权和旧势力之后而成立的新政府与其权能场域基础才形成完全一致性的关系。而这种一致性关系只是短暂的关联性耦合,其发展趋向必然走向不一致和冲突。

二、推引政府权能场域变化的基本张力

政府权能场域是运动和变化的,引起政府权能场域变化的原因是多样的、条件是复杂的,推动政府权能场域运动和变化的动力来自于政府与其权能场域基础之间的内在矛盾。政府与其权能场域基础之间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实质上是由多元政治主体参与而构成的耦合政治关系,政治权力运行和政治主体对政治利益的争夺推动着这一耦合政治关系的变化。政府作为这一耦合政治关系的重要主体,总是通过侵犯和剥夺公民、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来实现其权力扩大、利益扩张、结构和规模膨胀的;而公民和社会在其权利和利益受到侵犯时,总是试图运用法律、通过公民社会组织,以及采取暴力或非暴力抵抗形式等来阻滞政府侵犯。因而,从政府与其权能场域基础耦合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态势来看,政府权能行为是这一耦合关系中的扩张因素和扩张性力量,政府总是寻求自身政治权力和政治利益的最大化,在人类政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呈现着一种不断扩张的态势;公民和社会总是试图以各种手段和途径来阻滞政府的扩张,为争取和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利益而斗争,在人类政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公民和社会作为一种限制性力量而阻滞着政府的扩张。因而,政府的扩张与公民和社会对政府扩张行为的阻滞形成了的紧张关系,“扩张”与“阻滞”就成了推动政府权能场域运动的基本力量和基本矛盾。

(一)政府权能“扩张”与“阻滞”的张力结构

对不断扩张的政府权力和政府行为进行阻滞,必须有相应的阻滞主体、阻滞力量、阻滞手段和阻滞条件,否则,无法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和制约。从严格意义上看,阻滞政府扩张的条件和因素只有到现代国家产生以后和近代市民社会形成以后才具备,对政府权力扩张的阻滞是具有近代意义的话题,真正阻滞政府扩张的事实只能发生在近代以后。在近代以前,尽管出现过不同的政府体制,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也有分工,但是,由于政府垄断了一切政治权力,家国不分,个人权利与自由无任何法律保障,缺乏法治国家的条件以及制约政府的社会力量,因而,分散的孤独的“臣民”无法阻滞专制独断政府这个“权力恶魔”对公民权利的吞噬,最后往往走向洛克所倡导的“强力只能用来反抗不义的和非法的强力”的道路,以暴易暴,以极端暴力形式推翻“不仁仁之君”的残暴统治。

近代以来市民社会开始真正成型,并与政治国家实现了相对清晰的分离,市民社会作为一种实体存在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样式而成为制约国家权力的力量,从此,开辟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发展进程。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及其形成的权力关系结构,成为政府权能作用的基础和空间,政府制度设计和体制模式选择都受制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及其结构,政府权能的内容、手段、方式与途径等均无法超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的疆域。因而,政府的扩张行为、公民和社会对政府扩张的阻滞行为只能发生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疆域内,政府权能扩张与阻滞的张力关系只能存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中。

对政府权能扩张的阻滞是随着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的变化,以对政治权力的多元博弈和对利益的争夺为核心而逐步实现的。国家与社会之间权力关系演进的历史,经历了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异化,到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历史过程。国家权力本属于它赖以存在的社会,但是,当它作为一种普遍的公共权力存在时,就演变成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并统治社会的权力,成为社会权力的异化物。在近代之前,由于社会机体不发育,国家强制力无限延伸,国家权力强制扩张,社会机体萎缩甚至停滞。近代以来,市民社会的发育发展,逐步消灭了国家权力的异化现象,实现了“把国家由一个高居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从此,国家权力不再是个人垄断和家族继承的权力,“政府机器成了形形色色的有组织的群体间永无休止的斗争的对象”,政府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和国家权力的行使者,政府权力不再被用作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来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政府不仅要代表特殊群体的利益,而且要协调全社会的普遍利益。自治的市民社会以实体性的组织力量抗拒国家权力,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结构对专断政府的权力构成了直接制约。公民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员有义务服从政府,政府也只有切实代表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才能具有权威。“共同体成员有义务服从政府,政府则受委托行使共同体的团体权力,拥有组织和调控其成员活动的权威。……政府的权威被限制在为共同体的利益所必需的范围内,共同体利益也是共同体的成员之作为成员的利益,尽管它并不总是以私人身份的形式出现”。然而,由于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具有一定程度的异己性和扩张性、个人利益具有膨胀性欲求,因而,“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以及特殊利益之间不仅具有一种依存互动关系,更具有一种经常性的张力关系”。人们只有根据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矛盾结构的现实进行政治制度设计和操作,并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政府并向政府授权。

政府权能“扩张”与“阻滞”的张力结构,是从静态角度揭示政府权能扩张和阻滞扩张的结构状态,而推动这一“张力结构”运动的内在动机就是多元政治主体对权力的博弈和对利益的争夺,直观上表现为政府权力的扩张,公民、社会对自己权益的争取与保护。政府、公民与社会是这一“张力结构”中的主体,争夺政治权力和利益则是这一结构的客体,法律、权利保障制度与规定、暴力与非暴力抵抗等等是公民与社会阻滞政府扩张的基本手段和惯常方式。

政府权能“扩张”与“阻滞”的张力结构,只是对政府扩张和阻滞政府扩张这两种力量运行态势的直观描述。事实上,政府扩张与阻滞二者并不对称,扩张行为与阻滞行为并不同步,扩张的力量与阻滞的力量不对等。一般而言,总是政府扩张行为在前,阻滞政府扩张的行为在后。政府扩张总是无声无息、无时无刻地进行,只有政府扩张行为到了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程度时人们才会发现,并着手进行阻滞,因而,“阻滞”行为总是呈现事后性、被动性和防守性。政府扩张往往以组织的形式,凭借国家强制力实现的,而阻滞政府扩张的力量是松散的,主要依据法律和规则、制度等限制政府的扩张行为,因而,阻滞政府扩张的力量常常弱于政府扩张的势力。

(二)政府权能“扩张”与“阻滞”矛盾冲突的原因

政府权力具有不断扩张的趋势,公民与社会总是试图阻滞政府权力的扩张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免受损失,政府权力扩张与阻滞的矛盾冲突是不争的政治事实。然而,对产生这一政治事实的原因则有不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