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性张力下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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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附录(1)

高罗佩

《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荷兰职业外交官高罗佩(R.H.van Gulik),因撰写《秘戏图考》及《中国古代房内考》两书而驰名欧美与东方,由此奠定他作为汉学家的学术和历史地位。两书先后问世迄今已数十年,在此期间这方面的研究已有许多新进展;则今日回顾高氏两书,就其得失及有关问题作一专题研讨,既有必要,亦饶趣味。

一、“两考”缘起,及其作意、内容与结构高氏生前先后在世界各地出版论著、小说、译作及史料凡十六种,从这些出版物足可想见其人对古代中国及东方文化兴趣之深、涉猎之广。

其中在欧美最为风靡者为高氏自己创作之英文系列探案小说《狄公案》,自1949年出版起,至今在美、英等国再版不绝。书中假托唐武周时名臣狄仁杰,敷演探案故事,致使“狄公”(Judge Dee)在西方读者心目中成为“古代中国的福尔摩斯(S.Holmes)”。高氏对古代中国社会生活、风俗民情及传统士大夫生活方式之深入理解,在《狄公案》中得到充分反映——此为撰写“两考”必不可缺之背景知识。

“两考”之作,据高氏自述,发端于一“偶然事件”。高氏在日本购得一套晚明春宫图册《花营锦阵》之翻刻木版——中国色情文艺作品收藏家在日本不乏其人,高氏也热衷于搜藏及研究晚明色情文艺,认为这套印版价值甚高,遂着手将其印刷出版。起先只打算附一篇关于中国春宫图艺术的概论,及至动笔撰写,始觉洵非易事,还须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性生活、性习俗等方面的知识;因感到在此一领域并无前人工作可资参考,高氏只好自己来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功夫,于是有《秘戏图考》之作,1951年印行。数年后,此书在学术界引起一些反响与争论,高氏自己也发现了一些新的相关资料,方思有所修订,适逢荷兰出版商建议他撰写一部“论述古代中国之性与社会”的、面向更多读者的著作,于是有《中国古代房内考》之作。

《秘戏图考》全书共三卷。卷一为“一篇汉至清代中国人性生活之专论”,又分为三篇。上篇为中国古代与性有关的文献之历史概述;中篇为中国春宫图简史;下篇为《花营锦阵》中与图对应之二十四阙艳词的英译及注解,主要着眼于西人阅读时的难解之处。

卷二为“秘书十种”,皆为高氏手自抄录之中文文献。第一部分系录自日本古医书《医心方》卷二十八之“房内”、中医古籍《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之“房中补益”,以及敦煌卷子伯卷二五三九上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第二部分为高氏搜集的明代房中书《纯阳演正孚祐帝君既济真经》、《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义》、《素女妙论》,以及一种残页《某氏家训》。第三部分为两种春宫图册《风流绝畅图》、《花营锦阵》之题词抄录。

又有“附录”,抄录若干零星相关史料,最重要者为四种色情小说《绣榻野史》、《株林野史》、《昭阳趣史》及《肉蒲团》中的淫秽选段。

卷三即全书最初方案中的主体——《花营锦阵》全册(二十四幅春宫图及各图所题艳词)。此外在卷一中,还有选自其他春宫图册的春宫图二十幅,其中十幅系按照晚明春宫图木刻套色彩印工艺在日本仿制而成。

考虑到《秘戏图考》后两卷内容不宜传播于一般公众之中,高氏未将该书公开出版,仅在东京私人印刷五十部。全书自首至尾,所有英、汉、梵、日等文,皆由高氏亲笔手书影印。高氏将此五十册《秘戏图考》分赠世界各大图书馆及博物馆。他认为“此一特殊专题之书,只宜供有资格之研究人员阅读”。他后来公布了此书收藏单位的名录,但只包括欧美及澳洲之三十七部,而“远东除外”。根据现有的证据,中国大陆未曾获赠。

《房内考》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秘戏图考》卷一那篇专论的拓展和扩充。他打算“采用一种视野开阔的历史透视,力求使论述更接近一般社会学的方法”,意欲使两书能相互补益,收双璧同辉之功。《房内考》分为四编,用纵向叙述之法,自两周依次至明末,讨论古代中国人之性生活及有关事物。为使西方读者对所论主题易于理解,还随处插叙一些王朝沿革、军政大事之类的背景知识。因《房内考》面向大众公开出版,书中没有淫荡的春宫图、色情小说选段、全篇的房中书等内容;若干事涉秽亵的引文还特意译为拉丁文。

二、“两考”成就及有价值之论点

由上文所述,已可略见高氏其人对于中国古代文化有甚深切之浸润及理解体验,因而高氏与其他西方汉学家相比,甚少“隔”之病。故“两考”不仅成为开创之作,其中还多有高明的见解与论断。

“两考”之前,对于古代中国人性生活的专题论著,在西方可说是完全空白。既无客观之作,自然误解盛行,那些涉及此事的西人著作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中国人在性生活方面是光怪陆离、荒诞不经,性变态广泛流行,要不就是女人的小脚或是色情狂……西人如此,犹可以文化隔阂解之,然而求之于中土,同类论著竟也是完全空白,就不能不使人浩叹中国人在这方面禁锢之严、忌讳之深了。正因如此,高氏“两考”

之作虽难尽美,但开创之功已是无人可比。而直至今日,“两考”仍是西方性学及性学史著作家了解中国这方面情况之最主要的参考文献,也就毫不奇怪了。

“两考”中不乏高明见解及有价值之论述,特别值得揭出者有以下数端:

甲房中术为中国多妻家庭所必需

高氏确认中国古代是通行一夫多妻家庭制度的,至少上层社会是如此——他认为这一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无需进行论证。在此一正确认定基础之上,高氏能够对一些重要而奇特的历史现象作出圆通的解释。其中最特出者为房中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的基本原则是要求男子能“多交不泄”,即连续多次性交而不射精,甚至达到“夜御九女”的境界;这一原则垂两千年而不变。高氏指出,这是由于在多妻制家庭中,男性家主必须让众多妻妾都得到适度的性满足,始能保证家庭和乐:这些房中书基本上都属于指导正常夫妻性关系的书。我说“正常”,当然是指相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来说的正常。这些材料中谈到的夫妻性关系必须以一夫多妻的家庭制度为背景来加以考虑。在这种制度中,中等阶层的男性家长有三四个妻妾,高于中等阶层的人有六至十二个妻妾,而贵族成员、大将军和王公则有三十多个妻妾。例如,书中反复建议男子应在同一夜里与若干不同女子交媾,这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是鼓励人们下流放荡,但在中国古代却完全属于婚内性关系的范围。房中书如此大力提倡不断更换性伙伴的必要性,并不仅仅是从健康考虑。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得宠与失宠会在闺阁中引起激烈争吵,导致家庭和谐的完全破裂。古代房中书满足了这一实际需要。

为了让众多妻妾都能得到性满足,男子必须掌握在性交中自己不射精却使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套技巧。房中术理论中的“采补”、“采战”等说,也都可溯源于此。高氏从多妻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说明房中术的原则及其在古代中国之长期流行,自然较之将房中术说成“古代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所需”、“满足兽欲”,或者“中国古代重视房中保健”等等,要更深刻而合理得多。

乙“后夫人进御之法”精义

《周礼·天官冢宰》“九嫔掌妇学之法”郑玄注中有如下一段:自九嫔以下,九九而御于王所。……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

古今学者严重误解上引这段郑注者,不乏其人。主要的误解在将“御”字理解为现代通常意义上的性交,遂谓在一月之内天子要性交242次,断无可能;顾颉刚斥之为“经学史上的笑话”,不料自己反倒闹出笑话。其实这里“御”可理解为“侍寝”,未必非逐个与天子性交不可;即便真的“雨露承恩”,天子也必行房中之术,依“多交不泄”之法,故“夜御九女”确有实践的可能。高氏并未提及这些误解(很可能他并未见到),但他根据对房中术理论的理解,为此事提出了极合房中之旨的解释:低等级的配偶应在高等级的配偶之前先与王(按即天子)行房交媾,并且次数也更多。而王后与王行房则一月仅一次。这一规定是根据这样一种观念:……即在性交过程中,男人的元气是由女人的阴道分泌物滋养和补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级的妇女频繁交媾之后,当他的元气臻于极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怀上一个结实聪明的王位继承人时,他才与王后交媾。

高氏对“后夫人进御之法”的解释,较之前人仅从郑注中谈及月相而望文附会,无疑深刻合理得多,至少更具实证色彩。

丙古代中国人性行为非常健康

高氏曾寓目中国春宫画册十二种,共三百余幅,他统计了其中所描绘的性行为姿势,得到如下结果:

百分比(%)性交内容、姿势或体位

25正常男上位

20女上位

15立位(女腿倚于桌凳等处,男立其前)

10男后位

10肛交

5侧卧体位

5男女蹲、坐合欢

5cunnilinctio(与女阴口交)

3penilinctio(与男根口交)

1反常状况(如一男共二女等)

1女性同性恋

高氏认为,“性学家会同意上表是健康性习惯的良好记录”。他认为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变态性行为——在传世的房中书中未见这方面的任何讨论,其他文献中也极少这类记载。只有女性同性恋(lesbianism)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例外:在一个大量女子被迫密近相处的社会中,女性同性恋似乎相当常见。……女性同性恋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有时甚至被鼓励。

此处高氏仍立足于对古代中国上层社会多妻制的考虑。

尽管高氏对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了解主要限于春宫图,而且他也未能注意到在浩瀚的中国古籍中其实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性变态记载,但是他下面的论证仍不失其雄辩合理:春宫图本有煽情之旨,画家自当竭尽其想象力以作艺术之夸张,况且晚明时代正值一部分士大夫放荡成风,而三百余幅春宫图中仍未画出多少变态性行为——勉强要算,也仅有口交、肛交和女性同性恋三种,可见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主流是很正常而健康的。这一结论就总体而言是正确的。

丁士大夫狎妓动机

高氏对于古代中国士大夫与妓女(通常是艺妓之类较高等的妓女)的交往,所涉史料虽不甚多,却有颇为真切的理解。他认为在这种交往中肉欲的满足“是第二位的因素”,而许多士大夫与艺妓交往甚至是为了“逃避性爱”,高氏论此事云:

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社会习俗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他们渴望与女子建立一种无拘无束的朋友关系,而不必非导致性交的结果不可。

高氏的理由是:能够交往高等妓女的士大夫,家中多半也妻妾成群,不仅不存在肉欲不得满足的问题,相反还必须维持“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有时殆近苦役。高氏此说,因特别强调了一个方面,听起来似乎与多年为大众所习惯的观念(狎客渔色猎艳荒淫无耻,妓女水深火热苦难无边)

颇相冲突,但考之史实,实近于理。古代中国社会中,受过最良好文学艺术教养的女性群体,通常既不在良家妇女,也不在深宫后妃(个别例外当然会有),而在上等艺妓之中;故士大夫欲求能够诗酒唱和、性灵交通之异性朋友,舍此殆无它途。在这类交往中,狎客与妓女之间仍存在着某种“自由恋爱”的氛围——性交既不是必需的,尤其是不可强迫的。

戊关于“清人假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