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期而成正果,尚可理解为男女自由恋爱而最终合法结为夫妇;但“奸骗”而保身没事,却被解释为“前缘”的了结,只要事后及时“收心”,仍可不受报应和谴责,这种观念之“超前”,即使已站在21世纪门槛上的中国人,也不见得敢公然笔之于书。这倒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著名人文主义者瓦拉(Lorenzo Valla)作品中提到的观点,在《论真正的善》一书中,第二位发言者宣称:每种快乐都是善的;而在为性欲快乐的辩护中,他甚至提倡通奸和公妻。瓦拉的作品问世尚早于《二拍》约200年。
明、清小说中作者站出来直发议论的另一种形式是为故事中的地方官员拟写讼案判词——这些判词的对仗用典、卖弄辞藻等特点,确实可在一些明、清判案实例中见到,其内容自然可由小说作者根据故事情节虚构。在这些小说虚拟的判词中,也可见到对人间情欲的理解和赞美,比如《醒世恒言》卷八“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篇末乔太守的判词中有云:移干柴近烈火,无怪其燃;以美玉配明珠,适获其偶。孙氏子因姊而得妇,搂处子不用逾墙;刘氏女因嫂而得夫,怀吉士初非衒玉。
又如《聊斋志异》卷十“胭脂”中引清初施闰章的判词,也是同类例子,中有云:
(胭脂)身犹未字,岁已及笄。以月殿之仙人,自应有郎似玉;原霓裳之旧队,何愁贮屋无金?而乃感关雎而念好逑,竟绕春婆之梦;怨摽梅而思吉士,遂离倩女之魂。……嘉其入门之拒,犹洁白之情人;遂其掷果之心,亦风流之雅事。
如果考虑到晚明以来官员士大夫中思想激进解放者是如此不乏其人,则某些官员在实际判案时真写出上面这样的判词,也就不是难以想象之事——上引施闰章的判词可能就是判案实践中的真实例子。
到了清初李渔的小说中,对男女情欲的讴歌又更上层楼。《无声戏》、《十二楼》中众多的青年男女们,无不听从情欲的召唤而全身心投入恋爱和婚姻生活中。这些青年男女“一见钟情”的基础,更多地建立在肉欲之上——男爱女子美貌,女慕男子俊秀。至于夫妻之间的性爱,作为封建纲常礼教也不能不容忍的人间情欲,更是李渔反复讴歌赞美的主题:人生在世,事事可以忘情,只有妻妾之乐,枕席之欢,这是名教中的乐地,比别样者好不相同,断断忘情不得——我辈为纲常所束,未免情兴索然,不见一毫生趣,所以开天立极的圣人明开这条道路,放在伦理之中,使人散拘化腐。(《十二楼·鹤归楼》)
不过对于婚姻之外的情欲,李渔也绝没有望而却步。这里我们不能不再次谈到小说《肉蒲团》。这部题为“情痴反正道人编次,情死还魂社友批评”的著名色情小说,和当时别的同类小说一样,采用化名发表,从书中无从推测作者为谁。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一说“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造意创词皆极尖新”,本是迄今所见关于此书作者的唯一记载,但不少人又疑不敢信。近年崔子恩从比较此书与李渔其余无争议小说的结构、技巧等入手考证,断定《肉蒲团》确为李渔所著。此书第一回 “止淫风借淫事说法,谈色事就色欲开端”,回首有《满庭芳》词,其下片云: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得趣朝朝,燕酣眼处,怕响晨钟。挣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这已近于用极度夸张人间情欲重要性的“有色眼镜”看世界了,可谓对情欲最高调的讴歌。接下去又畅论女色之对人有益无害:可见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竟是养人的事物,他的药性与人参附子相符,而亦交相为用。只是一件:人参附子虽是大补之物,只宜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女色的利害与此一般,长服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有水火相克之弊;当药则有宽中解郁之畅,当饭则有伤精耗血之忧。世上的人若晓得把女色当药,不可太疏亦不可太密,不可不好亦不可酷好。未近女色之际,当心思曰此药也,非毒也,胡为惧之?既近女色,当思曰此药也,非饭也,而胡为溺之?如此则岂但阳不亢、阴不闭,世无夭折之民,亦可使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则如王者之政亦不为无功。
若回想孟子先前的教诲,上面这些议论其实也没什么过激之处,但是书中男主人公未央生与一个接一个美女之间一场接一场的性爱,却将人间情欲张扬到了极致。“《肉蒲团》的世界只是一幅长长的春宫图,其中的蝶亵蜂狂,不过是美丽而寂寥的男男女女们消磨时光的方式”。
李渔在他的各种作品中尽情讴歌男女情欲,当然要被卫道之士们视为“名教罪人”,深恶而痛绝之。在他们笔下,李渔是“性龌龊,善逢迎,遨游缙绅间,喜作词曲及小说,备极淫亵。常挟山妓三四人,遇贵游子弟便令隔帘度曲,或使之捧觞行酒,并纵谈房中术,诱赚重价。其行甚秽,真士林所不齿者”(见董含《三冈识略》卷四)。其实这即使是李渔的真实形象,若与上节所述晚明士大夫种种越礼放诞之举相比,也绝算不上“出色”。
III理论批判——向礼教作出致命一击看到这一节的标题,有些读者或许会发生疑问:对于“封建礼教”的致命一击,难道不是由“五四”以来的人们才作出的吗?答案恐怕是极为令人惊异的——在理论上对礼教的致命一击,早在清代中叶(18世纪后半叶)就已经完成;而“五四”以来对礼教的激烈的口诛笔伐,还未曾超过清朝已经达到的理论高度!这个如此值得重视的清朝人是戴震。
(一)戴震和他的《孟子字义疏证》
戴震(1723—1777年),字东原,出身小商人家庭。年轻时常以教馆谋生,曾在纪昀家任家庭教师。39岁中举,以后6次参加进士考试都名落孙山。晚年以“特召”充四库全书馆纂修官。一生著述丰富,内容遍及天文、地理、数学、声韵、训诂、哲学等多方面。他恰逢生活在乾隆朝的“盛世”,那时学者大都埋头故纸堆中做考据;戴震钻故纸的成就也非常之大,但他将主要以一个哲学家被载入史册——他的《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是封建社会末世的理性之光,也是他自己最看重的力作。
为经典作品作注,向来是中国学者表达自己观点的重要方式。而戴震选择《孟子》,绝非偶然。事实上,戴震已经明确意识到程、朱等人的“理欲之辨”大违孟子开明的原意。再进一步看,在宋儒所谓的“天理”
中,礼教是最重要的内容;而在他们所鄙弃的“人欲”中,又以性的需求首当其冲。因此,戴震对“宋儒程子朱子”之说所作的揭露和批判,正是对男女大防之礼教的致命一击。戴震的批判中特别值得重视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戴震指出,宋儒“理欲之辨”是一根打人的棍子,“适成忍而残杀之具”:
是故君子亦无私而已矣,不贵无欲。君子使欲出于正,不出于邪,不必无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于是谗说诬辞反得刻议君子而罪之,此理欲之辨使君子无完行者,为祸如是也。以无欲然后君子,而小人之为小人也,依然行其贪邪;独执此以为君子者,谓“不出于理则出于欲,不出于欲则出于理”,……此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为祸又如是也。
人之不可能无欲,虽君子也不例外;但“理欲之辨”则责人无已,即使是君子也会在苛求之下“无完行”。而与此同时,小人则行其贪邪自若。
第二,戴震进一步指出,“理欲之辨”这根棍子是有权势者所把持的杀人工具:
故今之治人者,视古贤圣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而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尊者、长者、贵者,一言以蔽之,就是有权势者。有权势者不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反而以“旷世之高节”——平常人根本办不到的行为或境界——来苛求民众。有权势者以“理”责人,错了也是对;无权势者就是也以“理”抗争,终归是徒劳,对了也是“逆”。有权势者自己可以遂欲乃至纵欲,却要求人民群众禁欲;少数奇人有“旷世之高节”固然可能,但以此来苛求广大民众,谁办不到就“著于义而罪之”,这就是“以理杀人”了——而且“死于理”者,竟比犯法而死还得不到同情!
第三,戴震更进一步,深刻地指出:禁欲在实际上既不可能,却硬要在理论上加以强调,结果只能造成普遍的虚伪:举凡民之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咸视为人欲之甚轻者矣。轻其所轻,乃曰“吾重天理也,公义也”,言虽美,而用之治人则祸其人。至于下以欺伪应乎上,则曰人之不善,胡弗思圣人体民之情、遂民之欲,不待告以天理公义而人易免于罪戾者之有道也!孟子于民之放辟邪侈无不为以陷于罪,犹曰“是罔民也”,又曰“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之为理。此理欲之辨,适以穷天下之人尽转移为欺伪之人,为祸何可胜言也哉!
戴震这段充满激情的控诉,直到今天仍有振聋发聩之功。如果我们回忆“文革”那十年浩劫中有权势者自己恣纵人欲却叫广大群众禁欲而臻于极致的光景,再对照戴震“言之深入人心者其祸于人也大,而莫之能觉也;苟莫之能觉也,吾不知民受其祸之所终极”这样语重心长的论述,能不感慨万端?
从李贽到戴震,我们可以看到很大的变化。李贽那些惊世骇俗的言行,显得锋芒毕露,咄咄逼人,在当时造成的影响很大,然而毕竟比较偏于表层;与李贽的激情相比,戴震的理论批判无疑更为深刻。尽管戴震思想的价值直到很晚以后才为人们认识和重视,但作为历史遗产,今天我们值得从戴震那里继承的远较李贽为多。举例来说,直到现在还有人有意无意地将封建礼教以及其他一些封建道德戒律与今天的精神文明混为一谈,这不仅不可能被时代和人民群众所接受,而且戴震当年早已痛斥过的种种祸害,又何尝不会重演?
(二)戴震的同盟军们
晚明时期思想解放的潮流,曾被认为仅是“昙花一现”——随着清朝的建立而突然中断了。但这种看法实际上很大程度是出于想象,而非历史的真实。清代统治者固然提倡程、朱理学甚力,康熙还下令编辑了《朱子全书》并亲自为之作序;然而清代人对礼教的藐视、抨击和批判,一直嗣响不绝,至戴震而达到高峰。戴震并不孤立,在他前后和同时,有许多同盟军——当然不是指他们之间真有自觉的同盟关系——在与他共同行动着。
我们不妨先看一个略早于戴震的例子。汪景祺是个恃才傲物不可一世的狂生,中过举人,五十三岁那年自投于年羹尧幕府,随年西征,作《读书堂西征随笔》。这虽只薄薄一本小册子,却使雍正帝大为恼火,御笔亲题“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这样咬牙切齿的批语,将他斩首示众,并株连到五服。这主要是受了年羹尧失宠获罪之累,具体罪状则是他书中有“讥讪圣祖(康熙)语”。
清代文字之狱多矣,汪景祺不过其中一例而已,我们这里感兴趣的是《读书堂西征随笔》中那些大违礼教的篇什。其自序称:自问生平,都无是处。忆少年豪迈不羁,谓悠悠斯世无一可与友者。骂坐之灌将军,放狂之祢处士,一言不合,不难挺刃而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