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二八艳嫦娥
百万十千酬笑歌
罗帐浮云开玉叶
镜台明月湛金波
斗鸡晓向侯家出
走马宵从主第过
绝漠苏卿竟谁问
长沙贾傅奈君何
——杨慎:《思公子篇》
I放荡行为——有意的冲撞?
自宋儒大倡礼教之后,除了少数所谓“真道学”真的压抑自己的人欲而守“礼”之外,有人置礼教于不顾,公然纵欲;有人假装道学,表面守礼而暗里纵欲。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他们都不敢或不想否定礼教本身。在礼教与放荡之战中,礼教遂能常居于“有攻无守”的有利地位:它随时随地可以攻击对手,虽不能完全战胜对手,但自身却不会受到攻击。然而到了晚明时代,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竟有人自己实行禁欲,却对礼教发动攻击。
晚明时期,年代上并无明确界定,大致从16世纪后期算起,直至明亡(1644年)。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时代,后人对此毁誉不一,众说纷纭。
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人斥之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乱世,甚至认为是明朝亡国的原因。而一些现代学者则认为这正是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封建制度面临转机的时刻,是一个值得欣赏、甚至值得讴歌的年代。
晚明特别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是对男女大防之礼教的叛逆潮流。这个潮流中最值得注意的人物是李贽(1527~1602年)。
(一)李贽:“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
李贽早年任过各种下级文官,后来做云南姚安府知府。五十三岁起不再做官,长期客游湖北黄安、麻城等地,著述讲学。晚年被当时的秘密警察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后自杀于狱中。
在男女关系上,李贽本人几乎是个禁欲者。在明、清人所作的十几种李贽传记中,与李贽时代相同的袁中道直接谈到了这个问题,《李温陵传》云:
体素癯,澹于声色,又癖洁,恶近妇人,故虽无子,不置妾婢。
后妻女欲归,趣归之。自称“流寓客子”。既无家累,又断俗缘,……
他在传中还认为李贽有旁人难以达到的特立独行之处五端,其二即断绝情欲:“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他还曾对钱谦益说:“卓老多病寡欲,妻庄夫人生一女,庄殁后,不复近女色,其戒行老禅和不复是过也。”(《列朝诗集小传》闰集“卓吾先生李贽”)
李贽既自觉禁欲,应是最能合于礼教的了,可是他偏偏成为那个时代礼教的大罪人。在麻城时,梅国桢孀居的女儿梅澹然拜他为师,梅家其余女眷也和他颇多接触,这已经足以引起时人侧目,但李贽走得更远:他公开对梅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称赞,把澹然比作观音;还将他和澹然等女弟子讨论佛学的往来问答刊刻流行,题曰《观音问》。尽管《观音问》的内容全是谈论佛学,没有半点违背礼教之处,但这本小册子是他与诸女弟子的问答这一事实本身,就已经惊世骇俗,足以成为罪状了。李贽却还要为此写乖张放肆的诗《题绣佛精舍》:“闻说澹然此日生,澹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看绣佛灯。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身复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浪猜,绣佛精舍是天台。天欲散花愁汝著,龙女成佛今又来。”(《焚书》卷六)关于李贽这些言行对当时礼教的挑战性质,黄仁宇有很好的论述: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贽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些文字中所流露的挑战性,无疑为流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出十余年前李贽狎妓和出入孀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具有一贯性;对这种伤风败俗的举动,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为不检甚至涉及淫乱,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贽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管,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流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挑战,……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性就愈强烈,地方官和绅士也愈不能容忍,对他进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
何况李贽对于礼教还有更为大胆而露骨的冒犯,袁中道告诉钱谦益说:(李贽)平生痛恶伪学,每入书院讲堂,峨冠大带(者)执经请问,辄奋袖曰:此时正不如携歌姬舞女,浅斟低唱!诸生有挟妓女者见之,或破颜微笑曰:也强似与道学先生作伴。于是麻、黄之间登坛讲学者衔恨次骨,遂有宣淫败俗之谤。(《列朝诗集小传》“卓吾先生李贽”)
对于李贽这些言行,袁中道说是“本屏绝声色,视情欲如粪土人也,而爱怜光景,于花月儿女之情状亦极其赏玩,若借以文其寂寞”(《李温陵传》),实恐未得其心。耿定向将“卓吾将优旦调弄”、“卓吾曾强其弟狎妓”、“卓吾曾率众僧入一嫠妇之室乞斋,卒令此妇冒帷簿之羞”等李贽的乖张行动都说成是“禅机”,也遭到李贽本人的否认,他说耿氏这是“无非为我掩丑,故作此极好名色以代我丑耳”(《焚书》增补一“答周柳塘”)——李贽其实是不怕丑的。倒是钱谦益看来更能理解他:而其掊击道学,抉摘情伪,……胥天下之为伪学者,莫不胆张心动,恶其害己,于是咸以为妖为幻,噪而逐之。(《列朝诗集小传》“卓吾先生李贽”)
李贽自尽的前一年,张问达奏疏中对他提出的一系列指控,除了“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之类被斥为“狂诞悖戾”的言论外,特别强调了他的离经叛道所引导的潮流:
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于庵,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而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
这些指控难免有夸张不实之处,但也确实反映出李贽对礼教的叛逆和挑战已经使卫道之士极为恐慌。
其实不仅是“后生小子”喜欢李贽的叛逆,世家大族、达官贵人同情李贽、公然支持李贽的大有人在。李贽晚年的讲学活动,始终得到这类人士各方面的支持,首先是经济方面的支持。他先在黄安依耿定向,与耿决裂后至麻城依周思敬、周思久,又得到梅国桢家的支持。耿、周、梅皆为世家望族。他又与漕运总督刘东星交往极深。甚至皇族宗室沈王也邀请他去作客。最后又得到御史马经纶的崇拜和支持——当秘密警察来逮捕李贽时,马经纶竟坚持要和他一起走,说“朝廷以先生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则俱死耳,终不令先生往而己独留。”(《李温陵传》)周、梅、刘、马诸人或许并不完全赞同他对礼教的攻击,但至少未因此而放弃对他支持——不应忘记,朝廷加给李贽的最大罪名正是攻击礼教而不是别的。
朝廷又几次下令焚毁李贽的书,“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私藏者还要治罪。(《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但其书照样广为流传,根本禁不住。顾炎武对此大为愤慨: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日知录》卷十八)
由此不难想见叛逆的浪潮是怎样在晚明社会涌动着。
(二)李贽并不孤立
在晚明叛逆礼教的潮流中,李贽尽管表现突出,名声特大,遭到的打击也可以说特别严厉,但实际上他绝不是孤立的一员。在李贽同时或前后,士大夫中以各种怪诞举动对礼教肆行挑战者大有人在。钱谦益在《列朝诗集小传》中记下了不少这类事例,试看几则:(康海)既罢免,以山水声妓自娱,……居恒征歌选妓,穷日落月。
尝生日邀名妓百人,为“百年会”。(“康修撰海”)
(杨慎)益自放,尝醉,胡粉傅面,作双丫髻插花,诸伎拥之游行城市。(“杨修撰慎”)
(屠隆)在郎署,益放诗酒。西宁宋小侯少年好声诗,相得欢甚,两家肆筵曲宴,男女杂坐,绝缨灭烛之语,喧传都下,中白简罢官。
(“屠仪部隆”)
(张献翼)与所厚善者张生孝资,相与点检故籍,刺取古人越礼任诞之事,排日分类,仿而行之。或紫衣挟妓,或徒跣行乞,遨游于通都大邑,两人自为俦侣,或歌或哭,……(“张太学献翼”)
(李蔉)其持论多訾毁道学,……左官家居,好纵倡乐。有所狎女优,往来汳洛间,于田(蔉字)微服往从之,与群优杂处,女优登场,持鼓板为按拍。久之群优相与目笑,漏言于主人翁,主人翁知为李翰林,具衣冠,肆筵席,再拜延请。于田拂衣就坐,欢饮竟日,借主人翁厩马,与女优连骑而去。(“李副使蔉”)
康海、杨慎、屠隆等人都是当时有名的文人,他们这些怪诞越礼之事自然很为时人注目,常在各种笔记、传说中出现。比如《四友斋丛说》卷十八也记着康海“常与妓女同跨一蹇驴,令从人赍琵琶自随,游行道中,傲然不屑”;又如前引李蔉与女优事,也在当地流传很久。由于这些越礼的行为是公然进行的,而且普遍带有故意引人注目、耸动视听的动机和效果,这些行动的意义就绝不仅仅是几个行动者个人的越礼或“堕落”,而是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它们构成对男女大防之礼教的严重挑战。
在古代中国社会生活中,官员、士绅一直是道德和礼教的宣传者、维护者,这一点被看成是他们责无旁贷的社会义务。到了宋、明以降,这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的共识。因此,即使他们个人在行动上男盗女娼,只要这种行动是悄悄进行的,不是故意招摇过市、耸动视听的,那么他们口头上的仁义道德仍被认为是尽了他们的社会义务的——这自然极大地鼓励了虚伪;但是在卫道之士看来,即使是这样的虚伪,也远比直面人生的言行一致要好得多,因为这样的虚伪至少照顾到了“世道人心”,注意到了“社会影响”。而现在有相当大一群官员和文士——可以将李贽看做他们的代表——不仅令人痛心地放弃了他们的社会义务,而且还公然以种种行动去冲击和破坏礼教,这在卫道之士眼里,实在是十恶不赦、死有余辜。顾炎武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正可当选这种看法的代表。
lI讴歌情欲以冲击礼教
从晚明开始,礼教的叛逆者们不仅以自身惊世骇俗的行动去冲击礼教,而且还用文字语言为冲击礼教的行动张目。这方面最容易引人注意的,是他们对人间男女情欲的大胆讴歌。
在本书第六章 里我们曾谈到晚明最赤裸裸的色情小说之一《绣榻野史》,现在存世有明万历年间醉眠阁刊本,目录题“李卓吾先生批评绣榻野史传奇”,卷首署有“卓吾子李贽批评”字样。书中评语出现在每回之末,多为不关痛痒的评论语,亦无什么卓异的见解。如果这些评语真是出于李贽之手,那么评语中说些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写了评语这一事实本身——让自己的名字与如此“淫书”直接联在一起,这是“正人君子”们死也不肯干的事。
再看大名鼎鼎的汤显祖。《牡丹亭》歌颂青年男女的爱情,有“反封建”的意义,前人早已反复说过。但是若仔细看一下他对男女情欲的态度,其“超前”的程度足以让我们小吃一惊:《牡丹亭》第十出“惊梦”,是剧中特别有名的一出,在这一出中,汤显祖让柳梦梅与杜丽娘发生了性关系,为此还被一些现代论者批评,说这种安排是“低级趣味”的“糟粕”;但我们这里要注意的是汤显祖对这种安排的态度——他让花神代他说出:
催花御史惜花天,检点春工又一年,蘸客伤心红雨下,勾人悬梦彩云边。吾乃掌管南安府后花园花神是也。因杜知府小姐丽娘,与柳梦梅秀才后日有姻缘之分,杜小姐游春感伤,致使柳秀才入梦。咱花神专掌惜玉怜香,竟来保护他,要他云雨十分欢幸也。
如此明确地肯定和欣赏恋爱中男女的婚前性行为,即使在汤显祖身后四百年的中国人也仍然难以想象,而他还接下去让花神在这对爱侣旁边尽情唱道:
单则是混阳烝变,看他似虫儿般蠢动把风情搧,一般儿娇凝翠绽魂儿颤。这是景上缘,想内成,因中见。呀!……他梦酣春透了怎留连?拈花闪碎的红如片。
真足以让卫道之士义愤填膺。
在《三言》、《二拍》之类的通俗小说中,一篇又一篇男女恋情故事的情节和结局,常常正面讴歌了情欲,自不必说。但有时作者还不满足于让故事表达他的好恶,忍不住站出来直接发表议论,比如《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四“闻人生野战浮翠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弄”开首处一段议论,就比较值得留意:
怎么今世上也有偷期的倒成了正果?也有奸骗的到底无事,怎见得便个个死于非命?看官听说,你却不知,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夫妻自不必说,就是些闲花野草,也只是前世的缘分。假如偷期的成了正果,前缘凑着,自然配合;奸骗的保身没事,前缘偿了,便可收心。为此也有这一辈,自与那痴迷不转头送了性命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