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迎接天子成为自己的政治筹码,发展生产稳固军事的后备资源,是曹操真正走上霸道政治路线最关键的一步。
曹操从一个忠心于东汉政权的官员,到控制中央争夺霸权的霸主,因为乱世的作用,而成长为霸道政治路线的推行者。在东汉王朝的解体和军阀混战中,不仅董卓、李傕等凉州军阀到处屠杀人民,抢劫财物,就是打着勤王旗号的东方将领也“纵兵抄掠”。因而普遍出现了“人相食”的荒凉景象。这种情况的造成,除了应当归罪于东汉王朝的反动统治外,镇压农民起义和破坏社会生产的军阀,自然也是不可饶恕的罪魁。但相对来说,各军阀之间,毕竟还是有差别的。曹操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政策,虽然是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但是也体现了有益于人民的地方,这一点比被他消灭的那些军阀还是胜过一筹的。比如他推行屯田,兴修水利,实行盐铁官卖制度,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经济的整顿起了积极作用。
在曹操迎接汉献帝到许昌以前,曹操和袁绍分别在黄河南北发展自己的势力,双方还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但随着双方势力的扩张,利害冲突也随之而来。曹操打着“天子”招牌,操纵封赏大权,自封为大将军,以袁绍为太尉。袁绍素来骄横,声望和地位一向在曹操之上,这时,袁绍耻于处在曹操之下,不肯接受太尉官职。由于袁绍势力很大,曹操不得不把大将军让给他,而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建安三年(198年)十二月,曹操擒杀吕布,取得徐州。次年三月,袁绍消灭公孙瓒,兼并幽州。于是袁、曹两大势力之间的对立显得更加突出,便不能不以兵戎相见了。
不拘一格降人才
由于时代的变化,造成了社会上人才观的改变,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淡化职业道德约束。这种改变,相当于把两汉时期推行的推荐为主的察举制下强调品德重于才干的原则完全倒了过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一个具有远见的领导者,曹操采取的方式是通过连续发布政令表明自己选择人才的倾向,以期突出一种新的人才选拔理念、打破旧有察举制度的影响,为建立新的人才选拔制度制造舆论、争取支持。
他前后三次颁布《求贤令》,在三道《令》里,体现了他的人才观和人才选拔标准。
第一次,建安十五年(210年)春,颁布《唯才是举》令,内容为: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膝、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第二次,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二月颁布。内容如下: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观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恩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第三次,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八月颁布。这次的内容显得更加直接: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著声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曹操一开始走上仕途就试图用比较严格的法律改变当时权豪横行的情况。但由于祸害根子在中央,曹操无法施展自己的意图。到他自己掌握政权以后,才得全面推行抑制豪强的法治政策。他起用王修、司马芝、杨沛、吕虔、满宠、贾逵等地方官吏,抑制不法豪强。如果把袁绍和曹操在冀州先后推行的治术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情况:袁绍对大家族、豪强采取的是放纵的政策,所以在袁绍的宽纵政策下使豪强加强了土地的兼并和对人民的欺凌,自然不能使百姓归附。所以袁绍虽地较大、兵较多、粮较足,终为曹操所败。曹操取得冀州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因而收到了比较能使“百姓喜悦”的效果。在曹操统治下,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都与以前有所不同。朝中既少有倾轧营私的大臣,地方上恣意妄为而不受惩罚的官吏和豪强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曹操还提倡廉洁,用崔琰、毛玠掌管选举,在选用人才必须廉洁的方面进行了政策指导。这样的形势下,社会风气有所好转。以上三道求贤令,前后时间跨度将近十年,但基本思想不变,就是要举有才能者为官。
通观三道求贤令,可以看出其中的思想内涵既有大体上相同的部分,又有具体而言有所改变的部分。相同的部分,就是强调只要有才能就可以被征用,不必一定要是一个品德和才能上都十分完美的君子圣人才行。而具体上的变化,则可以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三道求贤令里面都曾以西汉初年的丞相陈平作为例子,来说明“唯才是举”的理念。不过,第一道令中,他讲到的是陈平虽然有“盗嫂”的不良行为,但最终还是受到重用;第二道求贤令里,提出陈平虽然没有“笃行”,但却可以在吕后专权之后重新恢复西汉王室的权威,这对臣子来说,无疑是大功一件;第三道令文中,则宣称虽然陈平的名声不好,但最终还是成就了王侯之业,千载留名。可见,这三道令一道比一道更加现实,更加具有说服力,从而使对新的人才观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显著。从强调陈平个人的被重用,到他对国家社稷的功劳,再到他个人依靠才能所获得的名利,越来越接近士人们的现实考虑,越和士人们的心态相一致。
曹操不但在舆论上颁布三道求贤令宣扬自己的人才观,而且还在具体的人才招揽方面进行了实践工作。曹操手下著名的谋士荀彧,在推荐人才、选拔官员方面,执行了曹操的用人政策,可见,曹操在人才选拔方面,不但有舆论宣传和观念推广,还有具体的相应措施与之配套。除了颁布三道求贤令之外,他在其他场合也经常强调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和观念。在一道法令中,曹操更加明确地强调当时随着时局和形势的变化应该调整人才观念的重要性:“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在这里,把人才观念和时局变迁联系起来,提出人才观念不应该一成不变,究竟是要看重德行还是重视才能,不是靠人的主观愿望可以决定的,而是要在一定的政治形势下因地制宜,加以调整。
这种人才观念,十分具有实用价值。在两汉的几百年之间,因为儒家学说的影响,儒家的一套伦理价值观念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人才观念上也是如此。儒家重视修养强调德行的原则成为人才观的主要内容,而且君臣百姓都认为这是千载不变的准则,是一个具有绝对性的尺度,何时何地都适用。而曹操则把人才观念放到具体的政局环境下对待,具有“相对论”的味道。这种“相对论”的思想,破除了儒家迂腐保守的人才观念,为自己广泛招纳才能之士作好了思想上和舆论上的准备。
不但如此,曹操还有一个高明之处,就是不用自己的长处做规范和尺度,不用自己所长比别人所短,而是尽力去发现每个人的特长。这也是一种“相对论”的表现,认为人和人之间有差异,不能求全责备,也不能要求一个人的素质面面俱到没有缺点。这也和以往的用人政策不同。以往的两汉政府用人政策,是要有特别才能的人做皇帝的耳目肱股,代替皇帝处理一些非常难办的事务。而曹操用人,不但选择可以担当重任、独当一面的人才,还选择可以踏踏实实做具体工作的官员。这就是为什么曹操本人善于用兵、富有韬略而又选任一些才智并不很高明的谋士在身边的原因。这些谋士或者做粮草运输和仓储工作,或者做前线和后方的信息沟通工作,或者做文书起草和总结工作,至于在会议上发表意见、出谋划策,却是他们的业余工作,并非正职。这种因才授职的做法,使曹操的手下可以人尽其才,不至于造成“产品积压”的问题,也不会出现“断档缺货”的尴尬。军阀们在中原进行争夺的战乱时期,各地的大小军阀大多得不到充足的粮食作为给养和军备。正是这样的做法,才让曹操能够避免了像董卓那样做一个骄横的权臣,也避免了像袁绍那样做一个对地方治理和军备建设毫无建树的霸主。
与推行法治政策相辅而行的是曹操力图集权于己,不容许臣下有结党行为。为了监视群臣,他设置了“校事”。他要监视和控制的大臣,主要是指世家大族,他们累世为官,枝连叶附,名望和势力很大。曹操对之一方面不能不加以笼络,使之居上位而不予实权;一方面也利用出身微贱的校事来监控他们的行动。后来,孙权也仿效曹操设校事一职,可知在当时情况下,行霸道者设置监视大臣行动的校事,以防汉末和袁绍集团内大臣结党拉派的重演,还是有道理的。从曹魏政权的内部结构看,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最多,潜在的危险也较重。曹操为自身及子孙计,设置校事以伺察大臣,虽有些苛刻和搞权术,但不这样,是难以制伏他们的。曹操还令诸将家属迁居邺城,以防军将们叛己外逃,也是比较有成效的霸道权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