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宜于诗的未必宜于文,宜于文言的未必宜于白话;倒言之亦然。不但此也,文的范围比诗广,白话的范围比文言宽也许是事实(虽然也没法查)。我们却不能否认诗有特殊之领域而文有时不能代,文言有特殊的境界而白话有时不能译。一种工具既与另一种工具不同,一种文体既与另一种文体不同;那么,自然,可以互易只是碰得巧,不可以互易正是无足怪。若说一切的情思,都可以用白话文或口说示之,而没有遗漏,没有扞格的,则其他种种岂不尽成疣赘乎。至少在诗词方面,我有点不敢相信。
这未始不是增加诗的神秘的一个助因。我们可太相信散文和白话了。以为天下最明白的莫过于文,文中之最明白的莫过于白话文,又以为天下最易使人明白的莫过于讲;今有一物焉,白话文既不能达,嘴里又讲不出,这可有点儿怪。此诗之所以在人心目中永远是这么一个怪物也。诗不难读,以硬翻成白话文所以才难读的;无奈大家一口咬定白话文是没错;所以不把这个难读归罪翻译的无聊,颠倒说诗是生来这么难读的,岂不冤哉枉也。吾知古今诗人有知,必曰:“善哉!善哉!”
(二)
我们总以为“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诗人志在读者完全懂得他说些什么;我们也以为诗人懂得诗最多,而在创作的俄顷他可以完全懂:这都是近常识、合道理的说法。仔细咬嚼,见有语病,“完全”都改作“不完全”或者更对。作品的真诠,作者有时候自己懂得不够多;有时候懂得够多了,却又不乐意使人家和他自己懂得一般多,这果然是些特殊的情形,却也可以构成诗的神秘,有称说的必要。
为什么作者自己懂得诗的真义,有时也不够多呢?这分两层说明,或者是不容易分开的,但分开较为方便耳。(一)朦胧,(二)错认;先后说之。
关于这一点牵涉到心理学上去了,可怜我的心理学的知识早巳残缺,零落,陈旧得不像样了。我们还用“意识”一词,可为没落之证。好在我是在讲诗,不是在讲心理学,即为专家所讥亦无妨也。意识依心析论者分为三层,其形状称号作用,据说如下:
意识是一刹那的思,情,意欲。前识是潜藏的意识,现在还用不着,但可以随时唤醒,叫它到意识里来的,我们的知识经验等等均藏其中。无识是被压迫的欲望,资格老而受苦深,它时时千方百怪在那边蠢动,却不受意志的呼召。意识好比居室,前识好比库房,无识好比地基。
所谓“朦胧”与“错认”之殊,最先亦以图示之。
原是游戏涂抹,为说明之方便耳,读者总不会刻舟求剑的。现在言归正传,不必惦记那古怪的顽意儿。我们大概不见得否认诗人有“神来”之一境,即英文呼为“烟士披里纯”者。神来殊有语病,好像真是有鬼似的,不如夷语每令人茫然为佳。这个鬼,依据心析论立说,即埋伏于我们意识之下,这果然也尽够光怪陆离,却视中国之神灵附体说已较为平淡了,所以我们就用了它。
如此说来,“神来”非神来也,只是在前识及无识两层中的埋伏,有时竟“摇摇的”自己走了出来耳。自己走出来的condition有二,滑溜与洋溢是也。滑溜由于技巧之纯熟,洋溢由于感触之深厚,惟熟能滑,惟厚则将溢矣。神来之笔事非大家不办,意在斯乎,意在斯乎?
凡在意识之边缘上滑出而跳过的,意识未必毫无所受,只是来不及注意它,把捉它,分析它,而它已居然在唇边叽哩咕噜,笔下洋洋洒洒了。中国诗史上最有名的例子大约是谢灵运。《诗品》卷中引《谢氏家录》曰:
……后在永嘉西堂思诗,竟日不就,寤寐间忽见惠连,即成“池塘生春草”:故尝云,“此语有神助,非吾语也。”
大谢是夸诞的人,但依上说看来,正所谓“事出有因”,可用唯理的分析。譬喻得规矩点,犹象罔得赤水之玄珠;不规矩点,则人家失却猫儿之谓欤。力索于意识阈内,用力愈多而愈不可得,于休息寤寐之顷,把意识的纲维暂弛,反有从下层自然涌现出来的机会;这实在没有什么神奇。古人不曾了解此,难怪借以夸饰,托鬼神以自重了,所以谢氏说“非吾语也”,也是一种真实,要用另一种看法就好。写这句诗,当然未必是他老弟入梦指点(依观念联合之说,以想做诗而梦见惠连,绝无足异)。也非另有神来助他,无非这康乐不是那康乐耳。(这口气似乎不敬,自注。)
梦中的诗是朦胧的极端的一个例,其实诗人做白日梦的多着哩。以这种因缘成就的诗篇,虽无从加以统计,大概也不会得少罢。凡这些篇章断句,要叫作者说明其真诠,大半是不可能的。所以“池塘生春草”,后人聚讼纷纭,“究竟好在那里?”依我说,简直不知道好在那里──自然不是说它不好──因为谢康乐自己他就不知道啊。他或者知道得不够多,不如咱们理想的那么多,但说世上有比他知道得更多的人,也是不容易的。
朦胧的诗句多半是极空灵自然的,虽然平常喜欢堆砌雕琢的诗人也会有与平素作风相反的作物流露出来。即以大谢而言,他何尝不是琢句炼字的专家,但“池塘生春草”却似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此其所以神,所以妙也,而后之批评家还在叨叨,何耶!此外,这些作品多半是零星简短的。譬如说,“我曾经迷迷胡胡,莫名其妙地写过一篇《两京赋》”:这总是欺人之谈了,虽然人并不怀疑我的“口占”和“梦中断句”。梦是零星,白日梦也差不多呢,只遗忘的成分或者此少于彼。
朦胧和清醒何尝不可混合呢?所以纯粹的事例不可多见,而这桩事实的本身,易为人所忽视了。其实“罕见”不是“没有”。长篇巨著里,这种成分也会有的,只是没有人能够(作者呢,未必干)把它分析提炼出来,于是只好存而不论,留作终古的疑案看耳。记得《文赋》上说:“虽兹物之在我,非余力之所戮;故时抚空怀而自惋,吾未识夫开塞之所由。”这句话能够画出古今作者不能自主之实况,而神思确是会“摇摇的走了进来”的。
朦胧是成诗的一条捷径,意识好比一条沟,目不及瞬,它已一跳而过,诞登彼岸了。情思蓄积之深厚,技巧磨炼之纯熟,果然是很重要的,有如上述;但意识正在麻醉状况中也是促成此境的重要条件。大谢作诗何以竟日不就,而于寤寐得之,其故准此。本来凝思就是一种催眠,就是把意识弄得麻木了,而让在它下面的那些古古怪怪的顽意儿自由活动。所谓“收视反听”,简直同打坐差不多了。若意识老在清醒白醒中,则跳过谈何容易呢。
诗思捷速的人有此经验或者较多,其实也是一般的经验吧。要叫作者讲讲这踊跃着的究为何物,他可为难了。“眼花撩乱口难言”,当时就没看真啊,更何论于后日的追寻。若让他也去研究这已赋与形态的作物,那么,他也是一个旁观者了,与咱们又有何区别呢?算来算去,他无从知道得比咱们多,除掉当这跳跃的一霎中他的实感,即所谓“眼花撩乱”是也。咱们并眼花也并不撩乱哩。作者的意见,无论为真为谎为暗为明,永远值得后人的参考,其理由只在此。
错认又怎么说呢?这更得借重弗老爹一派的说法。他们讲梦的工作须经过Conden sation,dishla cement,drama tization,secondary elaboration种种阶段。真有吗?自然,天知道。最令人踌躇的,是站在前识无识中间的一位censor,假使伍子胥不把胡须变白,那就过不去昭关。这种说头有点近乎儿戏,但我们的思情意欲,往往以被压迫而变形,这也是不容易否认的事实吧。
梦之与诗犹兄弟也,文学心理学的论者都知道有种“戏论”的。以两者比较推想,固不能即谓之背谬,不过梦的本身极其脆弱模胡,甚至杂以神怪,为严正科学家所侧目,取以说诗,非特不能增重,反有出丑之险。好在我的诗论,本是豆棚瓜架下的杂耍,谈狐说鬼都不妨,又怕什么痴人说梦呢。做个把”截搭题”,更满算不了一回事。
伏在最下层的反动势力时时在那边找出路,堂堂正正的走出来既然不可能,为它计只有三条路:(1)趁中央监督偶不留神,溜出来;(2)乔妆改扮的混出来;(3)不顾性命的打出来。只有第三最难最险,果真成功,人就疯了。一二两种,日常生活中随时可遇,只是我们不注意罢了。诗怀梦境都是涤荡幽隐,扫平块垒的绝妙法门,于人生的康健娱悦也非小补呢。
表面上看,错认原不是不知道,但事实上与不知无别。如出来了一个以女郎假扮的红胡子(《辛安驿》),而以为真是红胡子,您虽看得很地道,但她的确不红胡,这又有什么可辩的呢。比之朦胧,一个是看不清,所以说不出;一个却是看失了,不说还好,说则愈远。在理论上朦胧与错认都不算珍奇,事实上错认却珍奇得多了。因为错与不错的认识是永久没法区别,没法证明的。作者曰“如此”,你我安得曰“如彼”?即你我愣说“如彼”,天下后世人尚不信作者之“如此”,难道反来信你我之“如彼”吗?此神秘所以虽可析而终于不可析也。(如近人潘光旦君作《小青之分析》以自我恋母恋夸大狂等术语释小青之心境,吾知起小青于地下,她断乎不会承认潘君之说的,虽然潘说较小青自述,有时反有可信之处,理上也说得通。)
错认究竟是否珍奇?我举出下列的事实来。历来无行的文人多矣,可怪的是,看看他们的诗依然忠厚悱恻和高雅,无别于君子之作。此何说耶?说为遮掩文饰近之矣。“然而不然”。“言为心声”,自己果然装不像,人家亦未必都是瞎子也。──这就难了。
以历史考查,分明是个小人,以文学追寻,他似乎应该是个君子,则其中必有一是非。谁是而谁非呢?说历史叵信吗?它许没有不可信的理由。说文学是伪造的呢,无奈识货的君子说他不假,且将与天下后世以共见。明知必有一是非,苦于说不煞。
如以错认之说进,困难就冰释了。人之性也,鱼龙混杂,既没有绝无道德观念的小人,也少见绝无过失的君子。君子有时露马脚,小人常常耻其为小人,只人世的道德标准无非大概的数目;所以不能说露马脚的即不为君子,也不能说耻为小人的便不是小人。人只是这么一个矛盾而已。淫鄙贪污的意欲闯进意识圈儿里,或者早已化为温柔敦厚的面目了(这也是一种。sublimation)。于是在作者的心和手,读者的眼和嘴,所挥洒,所吟咏,皆蔼然仁者之言,乌睹其为淫鄙贪污也哉!(如阮籍依附司马氏以苟全性命,而其《咏怀诗》,论者以为“洋洋会于风雅”。明代的阮胡,诗格殊近渊明。冯延己虽“专蔽嫉妒!,却又会做“忠爱缠绵的《蝶恋花》”,有人以为非欧阳公不能为此,何其陋哉!)
在未欺读者以前,作者先已自欺了。不自欺怎能欺人呢?这也正是“修辞立其诚”的另一种说法。他已被乔装的意欲所骗,当然不再负解释作品真诠的责任。就算他来解释,老实的读者们也要“跪求请免”的。何则?错误的说头,出于作者自己,更易引人入迷宫也,倒不如客观的看法较为妥当。——至于所谓“作者的意见,无论为真为谎,为暗为明,永远值得后人的参考”,则专为刁钻古怪之精灵言之耳,言各有当,不必泥也。
以下说到作者有意欺瞒读者,这与上述非意识的欺瞒有别,虽然一件作品中不妨具有两种的分子。他怕我们和他懂得一般多,故意藏匿起一部分来,这叫做“曲”或者“间接”。曲与间接只是表现上的一种戏法而已,亦以图示之,一为单纯的曲,一为曲与错认之混合。
言文以达人思,常识即真理也,变态病态属诸例外。凡说总使人可懂,不使人懂除非你不说。若我一字一句清通地说完了,却使你依然不大懂,这需要一种巧妙,戏法似的巧妙。这戏法在文艺上通行,而诗中尤为习见。
老实人不免疑怪,说话使人不懂,说它做啥?就说做诗吧,辛辛苦苦的写好了,难道故意不让人家懂吗?这也是对的,不过老实罢了。老实人似乎不曾理会,一个人总难免有藏藏躲躲背人的把戏,公开出来煞风景,于己有损,于人无益;此其一。无论绕了若干的弯,只要有了表现,总归有法子可以寻的(所谓“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所剩下来的只是如何可懂,懂得多少的问题;此其二。
曲的表现真是诗坛中的一绝,也可以说是一厄。打开窗子说亮话,作者简直是在那边“耍骨头”。文字是清楚的,文法是通顺的,声律是谐和的,典故是有书为证的,样样齐全一首完全可读的诗,但其读后感却异常尴尬,说没味儿罢,有一点儿,说有味儿呢,究竟是什么味儿?读了想,想了复读,经过一番的苦功,似乎已能确认这味儿是什么了;等到打开门来,大家这么一对,吓!满不是这末回事。公有理,婆也有理,我的理呢,谁知道。谁都有理等于谁都没理,其结果无非剩下“汗牛之充栋”的文籍,压得后人不能喘气耳。这种顽法可有点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