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有个习惯,凡是写成文字的永远再讲不好。这原是从前在北京大学授《诗选》的一个引论,一直不曾写定,可是常常说要写,并拟名曰“诗无达诂论”,一种断章取义的用法。有友人知道这回事的颇怂恿我写,答应下来又老不写。今年于各校开学之初,忽发高兴,居然着笔。当时的意见只剩下一个空壳,勉强添补一些觉得别无精彩,不知那位友人为什么赏识它。好在他远隔重洋,一时未必看得到,而题目也改了。可是我以后,那讲诗的“开宗明义章”从此没有了。
诗(词也在内),有一部分人看它永远是很神秘的,类乎符咒,似懂非懂,主观的感觉;似通未通,客观的评价。记得我小时候一直是如此想,如此看的,所以知之颇切。直到后来渐觉此为幻见,析言之一种错觉而已。不寓常识,即可指明这种见解的错误。我们说话须要使人懂,使人懂须要说得通(在己曰通,在人曰懂),如说,“我要吃鸡!”说个几百遍,或者有人可怜你当真送过一盘鸡来,虽然,红烧呢,白煮呢,鸡肋与鸡胸,尚在难定;你说得还欠点精密。但你如说“鸡要吃我!”会不会使听见的大吃一惊,原来积年黄婆鸡成精了。又如换一个说法,“我鸡要吃!”其结果更有不忍言者:你老人家束着肚子,看你的鸡“紧一嘴慢一嘴的鹐那米吃”。……说一句话必须要通,通得不含胡,难道说两句三句就不通不要紧吗?那并不。难道写在纸上就不通不要紧吗?那也不。一纸便条,一封家信,一篇万言书都要说得通,看得懂,最好是说得很通,看得使人非常之懂。如不幸而生问题,小之使你闹点麻烦别扭,大之,真不忍言,擦的一下子,不团圆,在中古之国的中国,谁也不保险。历史的前例,也不必列举了。
在言文整个系列中,通是惟一,公共的要义,为什么文学,文学里的一种叫诗的,却是例外,这个道理我说不上来。我们既不把诗当作一种符咒,那么,如其是个读者,我们应当可以懂得一点他人的诗,除非它是冒牌的假货;如其是个作者,我们应当使人懂得我们说些什么。老是这么哼哼唧唧,摇头顿足,兀的不酸杀人也么哥,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
频年作教,兴味萧然,每到秋来必增寥寂,大类逃学之子上元夜观灯也,只有一点差堪自喜的,打破这符咒的文学观,借此得效微力。说诗说词,强作解人,自己偶有所作且每每不顾体统笺释出来,志在使大家明白,相信一句普通话虽未必就是诗,也不足以尽诗,但诗也是一句普通话;事实上诗虽不必全可懂,却可以部分懂,至少作者在作诗之顷,懂得离完全实在差不多。(差得究竟多少的问题,下文详之。)我们要把诗从神秘之国里夺出,放在自然的基石上,即使有神秘,却是可以分析,可以明白指出的。套句老调,非神秘是谓神秘。若符咒之流直神怪耳,踢开则吉。
上边似乎在做反面文章,以下渐入正文。语言及各体文字都不许“不通”插足其间,惟诗独有“不通不要紧”之说,虽无明文,却经默认。此殆非偶然,必有一个原因。若不探得此因,则符咒的神怪终于不能销除,诗在一般人心目中老是这么一个怪物耳。故以下的话与上文互相发明。正反即表里也。
这种传统的成见是一种错觉。所谓错觉者,并非无此感觉张本(data),只是把它弄错了。如听“雷殷殷”而以为“像君之车音”,听“风动竹”而以为“故人来”,皆是也。现在要知道这个张本是什么。找着了这个,则错觉之成因不辨自明,对于此错觉之迷信崇拜更不解自消矣。所以先要根究诗的神秘是什么。
它只是诗的复杂微妙幽沉各属性的综合,似乎一时不能了解,却终久可以分析,叙述和说明的。我还用上文“通”“懂”的说法,通而又懂,那就一点也不神秘;不通而又不懂,那就大神秘;唯其它通而我不懂,我懂而你不懂,你我都懂而你我想尽方法竟没法使他伊也懂,这才叫做神秘,这才有称说的趣味和价值。下面分作品、作者、读者,三节说之。
(一)
作品自身有一种拒绝任何说明、注疏、翻译的特性,以我所知,有时竟没法克制它。这并不是说作品一定怎么不容易懂,它是可以使你懂得的,但在一个条件底下:只许你直接,面对面的懂得它。仿佛当面站着一个人,你瞅他一眼两眼,忽然“似曾相识”起来,脱口叫一声“张三!”那就恭喜。倘若,“会不会是李四呢?”那么一踌躇,针尖可掉在大海里了。张三既然未必,李四亦属可疑,于是蒋大,赵二,至于n老爹,无一似,无一不似。颠倒梦想之余,尊姓大名终于不敢出口,这就算糟到家了。因为你既不会从他的眉梢眼角身个儿上面看出他是谁来,则你已与他无缘,随你怎样旁征博览去打听,也总归是无益。他是孤独的,没有家庭和历史的人,除掉你原来认识他叫张三以外,世上并没有别的办法证明他是张三。
一见如故之缘名之曰夙缘,言虽近诞,却正可自然释之。谁都不否认真实的诗是新的联合,一的表现。假如它是某物的副本,则不得谓之新;假如它容许另一某物做它的副本,则不得谓之一。以它为甲。若以甲说甲,甲固甲也,何说之有。以乙说甲,而乙非甲。所以我说,最要紧的还是直接去认识甲。
一首或一句的诗,没有旁的办法可多懂得一点,这也未必就是难懂。它不与艰深晦涩成正比,也不与明白晓畅成反比;明晦在文学上是偶然,而此特性是必然。如其是明白,原不必说;如其是艰深,也就说不出。懂是运气,不懂是晦气,懂也罢,不懂也罢,都不可说。不可说而定要说,也是你的自由,可是你得记住,说得顶得法,未必使他多懂;说得不大得法,必将使他少懂,如为自己着想,明知隔靴难搔痒,然而偏要用手摸摸,表示我不甘心受痒痒的雄心壮志,“其愚不可及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欤?”这种精神更是对的。但你如得意忘形,竟自命有贯虱穿杨之技,那恐怕不免使古人含冤地下,后人笑掉大牙哩。
诗一首一节一句原不可说,构成一首一节一句的,却不妨大说而特说。这是课蒙,非说诗也,课蒙之与说诗,表面上看相去远矣。再引前譬,眉毛眼睛,鼻头脑瓜,张三原不是没有,解释这些官能,自有人类学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在,专家们不能说不会。可有一说,你请教专家之后,未必能使你知道他是张三。何以?李四也有眉眼之流,合于科学分析的,正和张三半斤八两。进一层说,张三之为人也,或者眉毛粗,眼儿媚,酒糟鼻子,小脑瓜儿,这也可以觉知,且与他人是有点差别的。但是,可也有一层,你虽然把这些印象联合起来,假如你从来未见过张三,并渺渺的前生里(有前生的话)也无一面之缘;那么所谓“张三”这意念又从何而生,顶多觉得眼面前老是有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怪物,晃来晃去罢了。固张三之所以成其为张三,并不只为他有眉眼鼻脑,也不只为眉粗眼媚鼻槽头小,更有内在的潜伏的复合的性格在。性格与形貌的特质或不无关系。眉毛粗许是“命硬”,眼儿媚许是将交“桃花运”,酒糟鼻子我不知道,小脑瓜儿,刚想起来我又忘了,反正相面先生会来找补的──正正经经说,你要归纳的法则,由外以及内,理论上尽可通,事实极不可能,麻烦得不可能。所以数了这么一大套贫嘴,千句并一句,为你计,最好碰碰运气看,前生曾见,梦里相逢,今日之下一见如故,脱口而呼之曰“张三!”不但痛痛快快,而且确确实实,无论如何,要比靠您的研究工作强得多了,即使您对于研究的心和力我十二分的相信得过。
举一个规矩点、切近点的例。李易安《醉花阴》“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人人知道的名句呀!(在这儿,我感谢启明师的启发。)正当的讲法只有拆开来讲,一个字一个字的讲,所谓课蒙法是也。“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至少得分七段。自然,中学以上学生谁耐烦听,老实一点的打瞌睫,性急一点的把瓜子皮花生壳打上讲台来了。果然如此,真真可惜,不仅失态已也。虽易安居士复生,亲临讲座,怕也不过如此讲。读者若以吾言终欠规矩,却是冤枉。
准上说,理想的说诗者虽不能使人多懂,却决不使人少懂:那一位课蒙老师使你少懂什么来?果然听也不中听,讲也不必讲,然靠听和讲去懂得诗,本来不是一回事。所以论说诗的品格,第一是不说,第二是说犹不说,惟低能之徒方才大说而特说。说“诗的神秘”费了一万多字,吾其将坐三等车乎。
再说,假如定要整个儿讲,我想不出怎么才好。何谓“帘卷西风”,照抄四字以外,更有什么妙法?说“西风里卷起帘子”,说“帘子被西风卷起”,说“帘子卷起西风来了”,甚至于说“帘子已经卷好了,西风,你来呀!”这些活见鬼的讲解,曾否使你多懂?还是使你少懂?你总应该仔细想过。“人比黄花瘦”亦然。多神秘的形容!凿方眼说,人何以比黄花;岂诗人之面,中央正色乎?一可异也。人之瘦怎能与黄花同瘦,比黄花还瘦?二可异也。黄花又瘦在何处?花欤?叶欤?其摇摇之梗欤?三可异也。“你不要再讲下去了。”“遵命,您可也不要想下去了!”这就好了!
任何文学的体裁未尝无此特性,诗中较明白耳。正当的讲解只有顿渐两途。渐者何?字义文法是也。顿者何?印象是也。至于顿渐之间并无花头;若有花头,若是扣槃扪籥之谈,招摇撞骗之技,再不然,闹着顽的,以备学人之参考,供解人之谈笑,帮助初学,“只怕,未必。”
凡诗都不容许解释,而“深微”的尤甚。这不是说作者自己不很知道,或者不乐意使人很知道,只是说作者虽分明地知道而说出了,也没法使人亦同样分明地知道耳。此种境界强名之曰“深微”。古人不知有此用法否,杜撰可也。文学原有深浅两种看法,“匹夫匹妇可以与知”,这不是浅近?“圣人亦有所不知”,非高深而何?它之可贵,在于能说出人人要说而苦于说不出的话,又在乎能说出自己常常要想说而亦苦于说不出的话。天下自有一种艰涩缥缈之灵感,平日自己也吐不出,捉不牢的(那自然更不用提到旁人),一旦有缘,居然天从人愿起来,替他想一想应该何等狂喜,以为这一下子真便宜煞你们这班读者了;可是事实上,我们(除掉少数的布尔)这一下子可丢尽脸皮了。他老人家忘了我们是牛哩。
如诗人说的是人人要说而说不出的话,这是普通的诗;如他说的只是自己要说而说不出的话,那就是特殊的诗(深微)。普通与特殊,其界限未必清切,也毫无高下优劣之意,只是前者在中国名著中较多,后者则较少。凡诗都是神秘的(只可以直接地懂),深微的诗更甚(只可以直接地懂,偏偏不容易直接地懂)。再比之这个张三,他是生客,无缘之客,你不认识他,我不认识他,谁也不认识他,只有作者认识他,作者久已想把这“奇绝”的张三介绍给我们,可是这张三不幸而脾气古怪(所以奇绝欤?)眡娗羞涩——张宗子很喜欢用这四字,在《梦忆》中两见之。——好不容易把他请了出来,可是,没缘哩,我们漠然,作者惟有惘然了。这可以算文学上的没奈何的悲哀。
诗的神秘中最深沉的一点,当然非以艰深文其浅陋者所能假借。或者有人要问:“你们反正不懂,假借了又怎么样?换句话说,你们怎能知道他是在假借?”这还得讲讲张三。我们虽不认识他(只为他奇绝),但他的仪容光彩,我们要不感受亦不可得(也只为他奇绝)。这似乎肤浅的仪容光彩正是辨别文学的要诀。文学(尤其是诗)往往有使咱们觉得好而说不出好在那里,其故在此;文学不为一般人所了解而仍为一般人所看重的,其故亦在此。若必须先说出好在何处,然后才觉得有点好起来,那恐怕世界上的文学美术早已断种了,至少也没有人理会它们了。
平心说一句,我们懂得什么叫文学,什么叫诗呢!就是顶普通的家伙也依然不大懂。作品有一种离合的光芒,我们直在它面前打头眩,如此而已。美人之所以为美人,或者不在她的衣裳首饰,或者不在她的容颜体格,或者也不在……或者正另有一种永不可接触的“奇绝”。我们既无福缘做她的“所欢”,原只好把这奇绝搁开,专去领略她的秀色。在她自己或者会感到人间的可悲,在咱们呢实在该骂自己笨得可惨,——不见得罢,被征服的奴才永远是洋洋得意,胡说八道的。她的情人却曰“俗子可怜!”可怜?这一点也不错。
除掉这些内在的原因,有一点顺便也说到,我们原不该无条件的相信口说和白话文。“不尽意”这个缺憾是没法弥补的。文言不行则有白话文,白话文不行则有口讲指画,再不行恐怕要跳脚了。从另一端说,“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是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两头都以跳脚拍手终,岂人间无尽之意,尽于一跳一拍之中乎?这也未必然。原来尽意最难;文学之体裁,分化如此之多,其根蒂固在于应付此项需要,喜新厌故,物极必反,促成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