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小多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骆驼的行走速度本来就慢,这样小多一慢我们就更像是蜗牛爬行了。老何有点着急,就搁小多屁股后面轻轻踹了一脚,没想到小多就这么卧了下来,我们吓了一跳,跑过去一看小多的脚掌在流血,老何说应该是被尖利的岩石划破了脚掌,她在沙漠中,将头抬得高高的,眼睛不会被地面上阳光反射的高热所灼伤,但这样她就不太会注意到地面的情况。
老何说她没有那么娇气而且我们水也不是很够。我固执地昂着脖子,想好好照顾她包扎小多。小多丝毫不理会我们的争论,只顾眯着眼睛睡觉,优雅的姿态与世无争。我披着毯子哆哆嗦嗦去烧水然后钻进了帐篷。夜色降临我紧紧搂着小多的脖子,揉着肿得桃子一样的眼睛说,你不给她喝水,我就不走了。老何吃力地把小多的脑袋移进帐篷仔细查看伤口。用不多的灯油点燃马灯,把艾草和一些云南白药涂抹在小多的脚掌上,然后拿了一大把草料和一壶水递到小多嘴边。小多很痛很懂事一声也不吭,但她一直流泪,可见很遭罪。我不知道那是感激的泪还是疼痛的泪,或者是想母亲的泪。
收拾好小多后,老何开始做晚饭。我躺在帐篷里,因为过度劳累连梦都没有做,粥的香味唤醒了我。我执拗地紧闭着嘴巴,坐在火堆旁。温暖暂时抚平了身上因疲倦而带来的疼痛。在旅途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品质独特的人,而老何可算十分难得,他对淘金有着比我更雄厚的野心,去过更多的地方,他用金子换来的财富难以估量。很久没有见过篝火,老何把两只地瓜和一只烤羊腿埋在地下,覆上树叶用火烘烤,并且用土锅熬了米粥。
很难评价老何这个人,但他的确是好人,像是父亲,像朋友。这样踏实的人,难以不依赖他。所以我算是足够幸运。
天亮了小多的脚好了大半。我们继续前行,我率先为自己的倔强道歉说,老何,我是一个性格冲突矛盾的人,脾气也不好,抱歉。小时候,路过菜市场,我妈背对着我在挑拣几只大菜花,我转过身看见一笼刚出生的小兔子。我嚷嚷着扯皮耍赖让我妈给我买一只。我妈知道我的德性,斜着眼睛看我,你敢摸一下我就给你买。我死活不肯。但妈最后还是给我买了,5元一只,那兔子站在妈买的菜花上跟我一路对视着回了家。但我到她死也没有摸过她。事实上我怕她咬我,但是我还吃了她的兔子肉。
我们在沙漠里走了好几天,没有日历也没有手表。看太阳计算时间,大概有十天左右。
走到大概第八天我们好像渐渐地偏离了预期的路线,因为沙漠越走越大,越走也没有生命的影子和声音。我说,我去过内蒙古,风景跟这里的很不一样。老何说,怎么不一样了。我说,那里草原很美,羊比较可爱,而这里却看不到任何生命。
我们停了下来,小多一直精神抖擞。老何拿着指南针和地图研究了半天,对着我偷偷塞到行囊里的一堆马奶葡萄鼓着腮帮子苦笑。临行前他建议我扔掉马奶葡萄多带一些水,我不干。我说光淘金的话就太无聊,有了马奶葡萄我才有淘金的动力。那些著名矿区的名字像是电码一样难背。老何却如数家珍,他十分专业,路线密密麻麻标得活像蜘蛛网,有金矿1号,2号,6号。
老何研究完路线,开始清点我们剩下的水和食物,他的脸色好像有点不对,忽然他扭过头来对我说,让你别带马奶葡萄,你还把那么多水给了小多,现在好了,我们的水不够了。在沙漠里说水不够了,这句话,比喊死神来了更有杀伤力。而我尴尬的神色在老何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慢慢颓然下去,我低着头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水壶,感到死亡的味道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我们加速了前进。
老何的预言十分准确,我们的行程超过了十日,水壶已经见底,水消耗得比我们预想的快得多。老何还说,沙漠里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这让我打了好几个寒噤。我们把小多的尿液都收集到一个塑料瓶里,在这行程中,老何命令我一直跟在小多的屁股后面,一旦看到她又要撒尿的迹象就赶紧取出瓶子来接。而我们到达最近村庄的时间应该还有三天三夜。我们都沉默了,保持体力前行。
走到第二天下午,我开始发烧,同时生理期也提前到来。我浑身着了火一样烫,嘴唇干得结了块,脸也多日没洗,泾渭分明。刘海黏在前额上。我又饥又渴,脚步实在是难以挪动。
我紧攥着小多的绳子。手心里全是汗。
傍晚再次降临,那是第九天,老何的力气也不多,他不对我说话,只对我使眼色。他打发我去烧水。我一边嘟囔着让病人烧水,这像话吗,一边从小多身上取下最后的一点水,拿出水壶。然后放开拴小多的绳子,转身去不远处找枯草来点火。
当我再回来的时候,我站在不远处的山丘上,烧开的热水嘶嘶地晌。夕阳洒下通红的光芒。我看到了那样的一幕。我的手脚都麻木,完全动弹不了。我扔下肩上的一捆枯草,撇下水壶迈开大步飞过去。
老何拿出了一把亮闪闪的剔骨刀。
但还是太迟了。
当过庖丁的老何把骆驼小多撂倒,肢解巨型动物对于经验丰富的他来说不是难事。一对驼峰里的液体粘稠地斜淌出来。雌性骆驼很快闭上了她修长、温顺的毛茸茸的眼睛,眼睛浸了泪水,明亮得像星辰一样。她的睫毛盖着暖烘烘的一滴长长的泪水。她的神情依旧逆来顺受,并没有哀伤。我看到老何蹲下去舔了舔小多脸上的泪水,然后用刀子在小多身上比划着肢解的区域。
我的脑袋昏昏沉沉,唯一记得的是我大概发了很严重的高烧,额头肿胀,但是老何把我支开让我去烧热水。因为体内缺水,高温在我体内沸腾,像是没有水在干烧的壶。
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大吼:老何,你干吗!你在干吗!
老何的屠刀不回答。
很快小多驼峰里的液体和骆驼的血被集到马皮袋里,拎起来沉甸甸的。老何颤抖着提起来对着太阳看了看。他的嘴唇彻底起了皮。两个狼狈的,落魄的刽子手淘金者。他曾经想当一个坐在金库里看着金子的人,也算离自己的梦想,比较近吧。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淘金者,沙漠就是他的战场,他的故乡。老何点了一支烟,靠在稻草垛旁。沙漠蒸发厉害,血渍已经渐渐干涸。小多涅槃了,带着永远的沉静的嘴唇。这场酷刑,执行者是我们自己,观众是我们的梦想,实现地一号戈壁滩。小多就算有无声的抗议也只是化成粉末,投身茫茫沙海。
而我很快彻底晕了过去。我不光头晕,我还血晕。老何烤了小多的肉,还把小多的血源源不断地输进我的嘴里。一边喂我还一边喋喋不休地说,你能吃兔子肉,也就能吃骆驼肉。老何杀了小多。半睡半醒的状态下,我在沙漠里哭泣了整整一天。老何无奈地摇头,我甚至至别离也没有和老何说过一句话。我高烧39度在彻底昏迷的状况下老何还是喂了我小多的血,我嘴里竟然有一种淡淡的清香。
老何留了一块小多的肋骨给我,那是小多给我最后的礼物。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朦胧的梦,那个天彻底冷透的傍晚,小多的血浸透了一大片沙漠。而我和老何静静地躺在沙漠里,嘴唇一张一合,我轻轻地自言自语,我以后听妈妈的话,再也不淘金了。我们躺在软绵绵的沙漠里。他说他希望的就是这样马革裹尸地死去,体面不体面的早就无关痛痒。他还说小多的驼掌上蒙着的纱布是遥远村落的老太太从小脚上扒下来给他的,他当时用来包裹自己被砂石砸中的右眼。老何说,给我纱布的老人是镇长的妻子,年轻的儿子一次去沙漠写生,就再也没回来。小多在天上,会原谅我们的。
而我好像看到那纱布渐渐被骆驼的血晕染,看上去凄惨至极。老何撇撇嘴,但并不准备给自己找借口掩饰杀生的罪行。小多不死,我们就得死了。沙漠里没有任何方向,一如在海上。海上还有海鸥、大摊的鱼和海鸟,只是虽然有水,却越来越干涸,沙漠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死寂。
老何背着梦境昏暗中的我走了20多里走出了沙漠,找到沙漠边缘一个小村落的诊所打了消炎的点滴。
再醒来已经是三天后。我在昏迷中看到我背着一大袋金子从沙漠淘金站地下的泉水涌出,带着重生般的喜悦,和脱胎换骨般的清爽。而老何拖着孤独的壳,向那寂寞的落日奔赴而去。
救助站的穆斯林麻花辫姑娘递给我一堆白色的药片,塞给我一张纸条。老何只留了一张字条给我。我们没有互留联系方式。也许此生有缘,还能相遇。
老何写:我从孤独的河流来,现在亦动身往那烟雨之处去。心想,老何真酸,但却偷偷捂住鼻子,眼泪从指缝里漏出来。我的身上只剩下他的一本勘探日记和1000元钱。我惊呼,我的日历!我的葡萄梗!我只留了小多的肋骨系在脖子上。
这是我唯一确定没有发作幻觉症的旅途。
我不能总生活在淘金的旅途上。我们要做的事情也许并不需要梦想成真,生活就像发了酵的蛋糕,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发黄的奶油层放上一枚性感的樱桃。和命运作斗争,是一场漫长而煎熬的凌迟,锐利的刀片刮去你所有的骄傲。像水花的斑斓生不起任何骄傲。
是的,成长。时光把你磨成了粗粝的模样,而人们却停止了生长。
我手里握着小多的肋骨,勘探日记带着老何的体温。
老何的勘探日记的扉页上写:沧海桑田的时候我只记得被腐蚀了的地下熟睡的灵魂和枯骨,逐渐枯萎的仙人掌流出新鲜的汁液,血色的夕阳里金灿灿的沙子在嘲笑我笨拙的梦想。而其实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
在回家的火车上,我看到颜色越来越深的戈壁,山野渐渐向身后退去,浓得像水墨化不开。当有一天有勇气和往事相对,我更愿意对着静下来的夜晚祈祷更美的日落。远处寂寞的点点星火,分不清是星辰还是小村落。乡间村野的小路如同一条银带子,随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奔向远方,从未回头,无论冬夏。听见雨打在窗上,这令我十分心安。
老何,愿你自由不羁的灵魂,如风,不停歇。
点评
这是一篇吸引人眼球的小说。探险,遇难,淘金,生死,爱恨,诸种成功的文学惯例元素织成了一张捕捉读者感情的网。一般写作者只知道讲故事,讲什么;高大上的作者还知道追求怎么讲,讲的效果如何。这就是叙事方式与技巧。这篇小说设计了一个患有间歇性幻觉症的叙事者。这很高明,千万不要把作者与叙事者混为一谈。其艺术效果是作品弥漫着神秘、离奇甚至怪诞的氛围,一切显得真真假假,真假难辨。小说技巧的第二点是留空白,一些事件与细节写得不清晰,原因么,叙事者早就交代自己有幻觉,从而留给读者想象与思索的天地。小说语言也不错,有表现力。毕竟还有稚嫩的地方,如篇名写小多,其实写老何;结尾有点拖沓不利索;老何的日记有卖弄词藻之嫌。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方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