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新儒家如何面对现代化
13076700000059

第59章 儒家生态理念的价值内涵及其现代意义(2)

此段话中涉及“时”义,达七次之多。读《荀子》,我们常深感其强烈的“顺天”思维的倾向性:“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之谓大凶。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荀子·天论篇》)其实上举其他文献资料,也无不透露出儒家生态意识——顺天协变的思维取向。

重要的是,儒家的这种“协”道或协变精神,是通过“赞天地之化育”而达致的。儒家主张的天地人三才之道,其实也是要积极而合理地发挥人的参天地、赞化育的作用,并在持续的时变过程中自觉地“协道”——与天地合其德。《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倡导的这种大和谐的天地位而万物育,其前提当然是要把握“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根本原则,即人与万物一齐生长发育,和睦相处,各得其宜。然而,没有协变思维,人必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害于自然。何谈天地位而万物育!因而必须以真正的协变思维与精神来掌握人、物之性,行事不违人性、物性,才能参与自然的生化发育过程,并谐于时变、世变。所以这一切都取决于顺天协变的思维取向。故《易传》主张“财(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实质上,“裁”与“辅”都须以“协变”为原则。

这里,对顺天协变的思维不妨再作一历史文化取向的深论。在笔者看来,儒家的生态理念,如界定为“人文生态观”,可能更具合理性。儒家思想史上有十分丰富的“协”论与“时”论,“协乎时中之道”必有“变”之内涵;故可定为“协变”范畴。(事实上,在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与社会学理论中已有这一概念。)“协变”形成了一种内在的思维方式;然其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在稳定状态中求取整体生态和谐的价值取向,显然,它是建立在中国最为典型的农业文明基础之上的。久而久之,求融通、中和,致变通、演进,成了这一思维取向最本质的特征。事实上,这种和谐中求取进步的价值理念,实在可作为当今“可持续发展”主潮的历史前奏曲。然而,这种中国特有的农业文明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协变的思维方式,又是以“万物并育不相害”的“太和”为前提的一种生态“平衡思维”;但平衡是否一定意味着毫无进取或保守呢?非也。从人类文明史看,平衡基础上自然、社会、人文生态“共协”状态是需要的。《易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说的就是各不同性质的事物各有其规律,当其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中才能各得其所从而相互有利、共荣共生。中国几千年之久的文明史,已足证儒家生态平衡思维的作用所在。真正说来,今人在现代化进程中强调的和谐稳定中求取进步的一系列主张,实质上都有儒家思维品质的因素,是儒家思想基因与文化精髓传承延续的一种自然结果。只要我们拉长历史镜头看,那种希冀取得突变性“速成”发展的结果(如“大跃进”与当代大规模的工业污染等),其代价往往是牺牲掉了一些有真正价值内涵的东西。这种例子在中外历史上比比皆是。儒家十分看重整体生态,向往的理想境界是“常”、是“久”中之和谐,而并非在“速成”中摧毁某种价值而求取一种异质性的东西。所以儒家协变思维方式的基本取向是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整体性、生态性的协调、平衡与统一。它当然首先是农业文明天人合一观的思想产物。

现在,我们可从另一视角来看看关于“协”的整体和谐与人文生态之意义,我们先从相关表征上看,如果“协”不仅有协作也有和谐的本义,相应而实际的表征,则可从现代交响乐中众多乐器“和而不同”的协作效应来体验;“变”不仅有变动更有变化的多层内涵,同样可从交响乐展开中旋律的不断变奏过程来体验。交响乐是诸多变化因素的合成,这些因素哪怕缺少一种,则很难构成完整、和谐的演奏。从交响乐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看,似乎一切都流散在不同的局部层次与构件(不同的乐器与不同的声部)之中,但整体的效果却是和谐而统一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没有差异,也就没有和谐。不同因素的层叠交叉但有序而有规律的有机组合,才能形成协调悦耳的音乐。总之,从协变的整合功能,可以看出其中协调性、动态性、有序性、平衡性、互补性乃至和谐性等诸多要素的组合效应。事实上,交响乐的相关表征,印证了儒家对“和而不同”、“同则不继”的正确认识。但就历史价值而言,儒家在哲学义理上强调的“和合”、“变通”、“和而不同”,实质上是想求得一种和谐与稳定条件下的动态平衡态势,故现代术语中的“动态平衡”,似与“协变”概念较贴切。用“协变”比“和合”更能体现儒家的人文生态精神;作为一个基本范畴,它的包容性也更大,而且也更具《易经》强调的“变易”之意味。如“协变”的更深一层的意思即融进了时间的因素,《周易》即提出“与时偕行”的理念,程、朱有“时为大”的观念,王夫之则明确提出“协乎时中之道”王夫之:《张子正蒙》,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61页。的观念。作为儒家的最后一位集大成者,王夫之有着十分丰富的“协”论,其“协于一”、“协于大中”、“协于善”、“协于善”、“协情比物”、“协神人之情”、“协居之伦”等说法,反复出现于《尚书引义》、《礼记章句》、《正蒙注》等文献中,且与其“协乎时中之道”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笔者以为船山的“协乎时中之道”,可作为一协变论哲学命题发掘出来。

当然,儒家的源头经典文献《易经》中已有“与时相偕”的理念,易理强调在此基础上达致“周流六虚(上、下、左、右、内、外)”“唯变所适”的境界。成中英对易理的融合与转化功能颇有认识,他指出:“《易经》中所说‘土生金’、‘金生水’的‘生’,便是一种转化作用……首先,应了解不同功能间的差异……其次,在差异中找出阴阳、动静、刚柔关系,一旦能够如此,便可了解差异间相辅相成、相生相克的关系,进而加以运用;为了整合协调,自然是取差异中相生相成的关系,避免相克之处,转负面关系为正面关系,而产生阴阳互补、刚柔并济的作用,使组织呈现动态平衡状态。”成中英 :《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1-92页。注意!这里成中英先生已关注到易理中的“整合协调”及“动态平衡状态”了。另须指出的是,所谓“与时相偕”之“偕”,既有“同”、“俱”之意,亦有“协调”、“和谐”之意。故《易经》中“与时相偕”,既有“偕”于宇宙自然界的“时”变之意,亦有以人相协于社会、历史变化之理。自然界的“时”变是自然而然的,人须相协(谐)于其中,此即“天——人”关系架构的深意所在;而面临自然之变、社会之变,更须有人之“协”。两种“时”变均有“常道”,然在自然社会历史进化的复杂程度加大时,人常会偏离常道,故须人在“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时“协”之以新“理”,以达到真正的“中和”境界,这是后儒看重的协变观的更深一层的内涵。理即常道,故儒家坚持在不违背常道之基础上而“与时偕行”。这里充分透显出儒家的协变思想不仅体现为一种天人之学,更体现为与社会历史运行相关的通变之学。“与时俱进”,即基于《易经》的“与时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