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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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政治管理(2)

前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同的具体形态,其中最为典型的两种形态就是家产制政治管理和历史官僚帝国的政治管理。

在家产制的政治管理模式中,政治管理主体还没有实现和社会的相对分离,也缺乏明确的政治管理目标。萌生于氏族或家族共同体的世袭家长制首脑还没有从生产活动中完全解脱出来,与其一道从事政治管理活动的臣仆与主子之间也是一种严格的孝敬关系。对传统的虔敬和对家长本人的孝敬构成了权威行使的两大基础,从而也就成了政治管理活动所依凭的两大规则①。

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还没有从其他社会角色(如亲缘关系)中完全分离出来,因而政治管理活动与其他的管理活动很难分开。游牧社会和农业社会早期的政治管理模式多属于这种形态。

在历史官僚帝国的政治管理模式中,政治管理体系已经发展出了某种有限的自主性目标,政治管理组织也基本上从社会当中实现了权力向中央的有限集中,专门性政治管理活动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自主化水平。但是最高管理者仍然是依世袭而产生,其合法性的来源也主要是传统和魅力的成分为主。

所不同的是参与政治管理的官员已经不再是随机录用,而是通过一定的能力和成就考核而获得终身官位,因而管理主体已经有了某些专门化的特征,管理所依凭的规则里面也有了一些法理的成分。但是与现代的官僚制政治管理相比,作为被管理者的臣民并没有与他的其他社会角色(如地方共同体成员)区分开来,许多传统的亲缘共同体也仍然还发挥着某种政治管理的作用,政治管理的总体范围也还相对有限②。所以,历史官僚社会的政治管理模式既不同于家产制的政治管理模式,又不同于现代的官僚制政治管理模式,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性政治管理模式。古代埃及、巴比伦、从汉到清的中华帝国、波斯帝国、罗马帝国,和从封建体系衰落到绝对专制时期的西欧、中欧和东欧国家都大致属于这种类型。

(二)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

在由前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向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过渡的过程中,有不少西方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特殊的、以政党为主的政党分肥型政治管理模式。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洗礼之后,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国家政权的拥有者也已经从君主变为人民。在为落实主权在民原则而展开的选举和动员活动中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并开始成为现代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但是由于这一时期的主权在民原则在制度安排上还是一种简单粗陋的形式,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也就天然地成了全面掌握国家政权的主体①。由于政党将国家政权当成了实现政纲的工具,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也就全面垄断了政治管理活动。在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下,在选举中获胜的政治领袖也就成了政治管理的最高主体,国家机构中的职位便按照在选举过程中的功绩大小而由政党独家分配,“胜者全胜、败者全败”便是这一时期政治角逐的最终定局。

尽管这种安排在当时的西方学者看来最能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能全面彻底实现选民意志,但是就政治管理的角度而言,却有两个致命的弱点。第一是政治管理所要求的连续和稳定性不能实现。承担着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的政治管理活动是整个共同体得以存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因而政治管理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有一种内在连续性和稳定以持续不断地进行全面的管理活动,但是在政党分肥的格局之下,每一次选举都会带来整个政治管理体系的大换血,国家的日常管理事务就失去了必要的连续性,政党轮替的结果也必然使其缺少管理活动所要求的经验的积累,政治管理的效率就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第二是政党分肥制在当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腐败现象。政党分肥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政党分赃,那些能够在选举中以金钱助上一臂之力的金钱拥有者必然会要求在政府的职位分配中拥有自己的一官半职。金钱与政治的结盟,必然带来大量的腐败现象,因而这一时期的政治现象又被人们称作是“老板政治”或“寡头政治”,国家政权服务的对象往往是少数有钱有势者。为了缓解这一困境,西方国家大都相继实行文官制度,通过常任文官制的建立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党分肥所带来的弊端,从而全面进入了现代官僚形态的政治管理。

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是现代社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政治管理形态。从规范意义上讲,官僚制是现代政府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即以层级结构和法理权威为基础而建立,在指挥和控制现代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统治和管理体制及方式②。最能体现官僚制度的三个特征是劳动分工、层级结构和对事不对人的法规。以专业为基础的劳动分工意味着所有的工作都合理地按职能而分成若干单元,各单元之间有明确划分的权力和责任,并按照系统的劳动分工来确定各自的职责领域,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层级结构则要求官员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地依阶层制原理设置,自上而下地分配权力和责任,上级机关和官员统治和监督着下级机关和官员;职位的分层同时也构成了报酬的基础,对功劳的赏赐则表现为自下而上的晋升。对事不对人的法规要求官员们在管理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定的规则和程序来处理业务工作,个人的主观意志被排除在管理活动之外。在规则和程序没有变动之前,一切都循常规而行,以此来保证业务的统一性和连续性。

官僚制政治管理形态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政治管理的专业化和技术化。

在现代民主体制与官僚制的结合之下,官员按照产生方式的不同被分成了三类:选举产生的官员、任命产生的官员和考试产生的官员分别各自体现了现代政治运作的不同机制,并按照各自的特点实现了细致的分工和合作,实践中的政治管理走向了技术化。政党官员、立法人员、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共同构成了国家政治管理专业化队伍。

官僚制政治管理形态的第二个特点是实现了政治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尽管在政党轮替的体制下政治领袖和政党的政策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和左右政治管理行为,但是他们都必须在公众所接受的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政策必须经过合法化的过程之后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出现才能成为实际政治管理的依据。官僚制内部的一切行为则都依照法律和法规以公开的程序有序进行。个人专断和任意妄为被排除在现代政治管理的过程之外。

最后是实现了管理手段的多样化。民主政治、官僚体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得现代政治管理在原有的行政和教化的方式之外出现了新的法律和经济的管理方法。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道德手段成了现代政治管理的四大基本方式。此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政治体系之内的传播和扩展,定量化、信息化和系统化的政治管理技术在现代政治管理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政治管理的科学性和操作化的程度越来越高。

值得注意的是,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并不是纯粹以官僚制为基础的政治管理。在现代国家中,官僚制是作为代议民主体制的支撑结构而存在的。

这一时期的典型形态应该是代议民主官僚制。

(三)后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

官僚制政治管理在现代社会的成长和壮大带来了政治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且在大范围内大大提高了政治管理的效率。但是正如官僚制理论的集大成者马克斯·韦伯所早已指出的那样,官僚制与工业资本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法律一样,只有在纯粹形式的、与价值无涉的意义上才具有合理性。如果以某个特定的价值判断为参考,从价值上分析官僚制,那么它就很可能是非理性的。其形式上的合理性越大,价值上的合理性就可能越小①。官僚制在形式上的理性化和科学化的程度越高,它就越发要求官僚化组织体系中的个人将自己内心和精神需要排除在外。长此以往,身处其中的官员将逐渐失去其个性和本能,而异化为没有个性的机器零部件。也就是说,官僚制越发展,它越有可能成为一部脱离人性的冷酷的牢笼。

对外而言,官僚体制越成长,其作为政治机制对经济机制的替代程度就越多,政府功能的扩张必然带来市场功能的萎缩,社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也必将受到更大的压抑。西方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已经深刻感受到了政府干预过多给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弊病,要求限制政府权力的反国家主义思潮四处泛滥。同时,官僚在现代社会的成长也是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即与工业社会的标准化、大批量的经济产品相适应,官僚制的政治管理也能在政治上提供大批量的标准化政治产品。但是随着信息革命所带来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社会结构的改变已经使社会需求走向了多元化的发展,人们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所需要的都不再是单一性的标准化产品,而在更大程度上是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官僚制政治机器所带来的服务已经不能再适应新的社会。此外,信息革命所带来的技术发展使得人与人之间直接交往空间也更大,公众在大范围内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在技术上成为可能。因此,不少西方国家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就在尝试进行新的政治变革,80年代以来更是陆续开展了一场号称为“新公共管理”的政治管理变革运动。

后官僚制形态的政治管理在一些国家已经初露端倪。

首先是在政治管理的输入端口,部分国家开始提倡直接参与民主制②。

即由人民直接来行使创制权、复决权和罢免权,以保证公民能够广泛地参与国家立法和监督政府,直接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有的国家甚至用电子表决的方式来征询公众对部分政府事务的意见,以提高公众在一般决策事务中的参与能力。在政治管理的输出端口,西方国家的一个普遍做法是所谓的“政府卸载”运动,将政府所直接经营的大量经济和社会事务放给企业和社会,使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由划船的角色转变为掌舵的功能③。其具体展开方式则主要有国有企业的民营化、行政事务的社会化、放松对企业的规制和削减福利开支等四个方面。两方面改革的主要目的都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官僚制的活动空间,通过社会的自我管理来提高自主性和创造性能力。

对于放权和卸载后仍然由政府管理的那一部分事务,这场新的改革运动的主要做法就是将企业家精神引入政府管理活动中,借用了一些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新的管理技术来对政府自身的政治事务进行管理,以在政府部门内部也建立起竞争和新的责任机制,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提高政府管理的活力。其主要措施有内部合同制、权力关系重组、小规模化的结构调整和新程序的引进等。如英国政府的执行局自主化和消费者主权运动、美国政府的还权于州和澳大利亚的大部制改革等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