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自运功调息内气,陪着丁爽逛了这么久,也累了。想当年他也算实际属性值破百的超级牛人,现在的体力只是比一流高手略高而已,走上追求内力极限的路,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明知道单薄的身体是他最大的破绽,依然无法改变。时间,他最缺的就是时间。假如….算了,离开是自己的选择,怪谁?
丁爽又在喊他了,长舒一口气,跟了上去。心里想:她一个女孩子,又不会武功,难道不累吗?练成无量极气尊后他对真气的感应更敏锐了,不但可以控制感应对方的真气,更可以探查他跟骨的属性值。丁爽的跟骨以他的眼光看只是一般,不过她没有修炼过任何内功,更别说意境,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奔波了一天后依然能保持超高的热情和精力,不得不感慨女人对购物的狂热。
当薄暮西垂,摊贩们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家后,冷清的大街上,一个白衣地女孩拉着青衣男子光顾最后一个摊贩。
“嗯,逛完街吃上一碗刀削面就是爽。”
易风挑起一片面叶,舔了舔,味道不错,只是不如普通的汤面细长。“我还是喜欢乌龙面多一点。”有些执拗地说。
“可是我喜欢刀削面埃”丁爽也不甘示弱地说道。
看着她昂起头的头颅,崛起的嘴角,好像一个将军挑衅地看着对手,就差对他勾勾手说:“你来啊!”哧哧地笑了:“不就一碗面吗?这都要争?”
“哼,不以面小而不争,这叫防微杜渐,懂吗?”丁爽的口气像在教训一个三岁的孩童。
易风有些吃味地摸摸鬓角,心里想:“她是不是太敏感了点?”丁爽终究是个女人,在她的身上除了男人的豪爽,自傲,以及独立之外,还有着女人较真的小性,爱购物的天性,喜欢理论的个性。有些女人常说她们能顶半边天,不比男人差,男人能做的她们也能做,其实这些女人本身就错了,在她们拿男人来比较的时候,她们心中已经承认了男人的优势地位。说到底,是嫉妒心在作怪。
假如是蕊儿,她是不会计较这些的吧,对于男人和女人的优劣,她用双手来做出了证明。
她的手和丁爽不同,丁爽的手芊细而灵活,她的手小小的、短短的,像婴儿的手。这样的手,本该是笨笨地,可是它每一次舞动,都能奏响催命的乐曲,每一次插入胸膛,离开时都会攥着一颗火热的心脏。
“喂,你在想什么?”丁爽不满地晃动着手掌,竟然在和美女约会的时候发呆,不可饶恕,除非….是在想我。
易风歉意地笑笑:“对不起,想起了一些往事。”
“往事?说得好老气啊,兄弟”她拍着易风的肩膀:“你还年轻,要往前看,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易风干脆地说。
当丁爽板起脸时,就看到了易风脸上挂着的阴阴笑容,还有那坏坏地眼神:“好啊,敢戏弄我。”
当明月升起,万物空寂。娇笑着,跑动着,两个人来到了洱海之旁。
在码头,和他们抱有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热闹的江面上星火点点,易风看了一眼热闹的人群,想到了离开。只有淘宝的时候他才喜欢热闹,平时他更愿意静静地思考。
可是丁爽的手紧紧地扣在他的手腕上,拉着他一家家的寻船,一家家地打听价钱。终于,谈拢了一家,欢快地坐了上去。一坐到船上就捶打着双腿,抱怨说:“累死我了,今天逛得太疯了一点。”
易风心里想:“何止一点,简直有千点万点。可怜我一个大病初愈的人跟着你东奔西走,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看见心爱的东西竟然会放过,这简直是亵渎,喜欢就应该买下来嘛,没钱?我借给你埃”当然了,这些话他没有说,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可是他也摸清了丁爽的脾气,豪爽又敏感,骄傲又任性。两种极端矛盾的性格完美地存在于一具身体内,不得不感慨造物主的胡来。
船夫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脸上不满了海锈,常年在水上讨生活的人皮肤大多粗糙不堪。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近水的女子多白嫩,那是不操劳的缘故,看看男人明显不符合他们年龄的脸就知道了,水上的生活不好讨。
角落里还散落着花瓣,是特地散上来增添香气的,只是船上那特有的腥气还是无法遮掩,他们并非专业的渡船,白天的时候会去打些鱼虾,晚上就来拉客人。
要不,也不可能租一晚上只要一两银子。
丁爽执意不肯进船篷里休息,非要坐在船头看着月光。从怀里掏出一套茶具,热水是不必担心的,船篷中的火炉上一壶水正嘶嘶地冒着热气。
她泡的不是茶,而是红糖。
看着易风吃惊的样子,她痴痴地笑了:“谁说茶壶就一定要泡茶了?”
“这倒没人说过。”易风有些失望地说,午夜小船,品茶谈天,多么美的事,偏偏….他端起一杯红糖水,这也太简陋了吧,“我说,你买不起茶叶早说啊,让我准备就可以了。”
“哼,谁要给你喝了。”丁爽劈手抢过了他手中的杯子,“再说,你也太瞧不起人了,好茶买不起,次一点的倒有不少。”一包茶叶被仍到了易风的头上。
他一伸手就从半空中拦了下来,笑话,他也是个高手唉,怎么会被一包茶丢中?即使是开玩笑,也不行,被其他人知道了还不扁死?简直是给高手们脸上摸黑嘛。
身为高手,有很多平民的乐趣被放弃了,你获得了,就要失去了。
凑到****上用力嗅了一下,还是蛮香的嘛。看了一眼被丁爽霸占的茶壶,没办法,将一包茶叶一股脑倒进了铁壶里。丁爽不高兴地说:“你也太坏了吧,一壶水都被你霸占了,我怎么办?”
“红糖加茶也不错的,不信你尝尝!”易风挤眉弄眼地说,心里想:“谁叫你不分我糖水喝?嘿嘿。”
丁爽转过头不理他,掏出一个银勺仔细地在杯子中搅动。在银色的月光下,仿佛神圣的圣女在制造圣水一般。易风撇撇嘴,不就一杯红糖水吗?顺手捞过一个杯子,将滚烫地茶水倒了进去。“我喝….”滚烫的茶水冲入口腔,顺着舌头,流入胸腹,一条温暖的大道从咽喉一直蔓延下去。
很早以前,当她还穿着开司米衬衫,坐在高档的咖啡厅里时,就喜欢捧着一本小书慢慢地品尝。书中讲的多是星座,爱情,占卜之类的东西,其中有一则她记得很清楚,在月光下搅动杯中的红糖水一百下,然后喝下去就会得到真爱。
今天的月色很美,红糖水很甜,不知道男人的怀抱暖不暖?有多久没有这样了?
因为美貌,所以吸引了太多浪蝶狂蜂的追逐,当强硬成为他们证明自己男人的有效武器时,浪漫当然无存。她也就忘记了占卜,忘记了星座,只是每日里重复着刺绣,闲暇里,角落间,铺上一张宣纸,细细地画出心中的梦幻。
那时候,是最甜蜜地,也是最隐私的,是只属于她的空间。在遇到易风后,冥冥之中好像有一个声音在说,就是他,就是他。等了许久,难道真的等到了吗?
他英俊,潇洒,又幽默体贴。平常又出手大方的样子,虽然不在乎对方是否有钱,不过有总好过没有埃在他的身上好像看不出缺点,那幽静而深邃地眸子,更是让她如痴如醉,只是为了保持一个淑女的矜持,她可从来没有表现得太主动哦。
她相信自己的眼光,在红褐色的漩涡转动了一百周后,她勇敢地喝了下去,“我的爱情,就要攥在我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