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对的,那么“你”就是错的,当然你也可以这么说,于是争论就会产生。如果你和我都不说,那么就不会有争论。反过来,即使争论有结果,事实就如结果那样吗?
罪恶的根源是“我”
【原文】
今者吾丧我。
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①,其觉也形开②。
(《齐物论》)
【注释】
①魂交:心神不宁。②形开:形体不安。
【译文】
现在我丢了我自己。
聪明的人自以为了不起,不那么聪明的人则抓不住要害;善辩的人盛气凌人,不善于表达的人则啰啰唆唆。(但是不管哪一类人,生活都不幸福。)他们勾心斗角,劳心费神,以至于在睡梦中都心烦意乱,而醒来以后身体更是处于高度紧张之中。
这里所丧失的“我”是指偏执的我,违反了天道的我。这个“我”是一切冲突甚至罪恶的总根源。有了“我”就有了你、我之分,有了你、我之分,争执就产生了。人人都为我,都去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同的“我”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这样的“我”必定生活在一种恐惧之中,是不可能有安宁的,整日患得患失,如何安宁呢?由于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人们的心灵就难以平静,时而悲伤,时而欣喜,时而愤怒。这都是他们相互争斗的结果啊!庄子慨叹说,人们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不是很可悲吗?
人们之所以处于这样一种悲惨状态,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人们过度以自我为中心。每个人都把自己看做是主体,是中心,将一切都围绕着这个自我转。这种自我意识是一切祸害的根源。只有消除了这种自我意识,人们之间的冲突才能够消失。
庄子之言的确是真理,无可辩驳的真理。天下本并不属于谁,天下是天下之天下。若无你我之分,天下就安然太平。然而,一有了你我之分,有了“你的”和“我的”这样的观念,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天下就熙熙攘攘起来。
人类学家的研究证实,人类处于原始状态的时候,曾经是十分安宁的,原因是那个时候人类的意识还非常简单,还没有那么“聪明”;另外人类的能力也还很弱小,而且物质财富也很少。而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因为他们有了自我意识,变得越来越聪明了,人类就没有一天停止过争吵、争斗,于是人们就生活于提心吊胆之中了。这不仅使人怀疑,人类真地变得聪明了吗?
然而,庄子所发现的这个真理又是一个无可奈何的真理!因为人不能没有“我”,不能没有自我意识。一个人刚生下来时是没有自我的,这就是庄子所向往的“婴孩”状态。可是任何人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停留在这个阶段,要对他进行教育,使他获得意识和自我意识。人的本质就是意识,没有意识就不能算是一个人。人实在是处于一种左右为难的境地:作为一个人必须具有自我意识,但这种意识和主体却必然会导致人们之间的冲突!
庄子所提出的消除主体意识的方法虽然是一个根本的解决途径,但却不现实——以我来消除我。既然我已经存在了,怎么可能消除掉呢?要消除我,其前提是已经有了我,若没有我,就不存在消除我的问题;可是那消除我的就是一个我。
也许有人会说,要消除掉的是那个有偏见的自我,而那个消除者则是一个没有偏见的自我。但是,谁能够说清有偏见的自我与没有偏见的自我之间的界限呢?我们怎么能够知道这种消除活动本身就不是一种偏见呢?这个我是不可能消除掉的,如果真地消除掉了,我就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我丧我”的问题。看来,人就只有在这种不断地产生偏见,又不断地消除偏见的过程中生活下去了。而这也就意味着,人类将永远生活于烦恼之中。
要想避免冲突,我们就只能按照庄子提供的另一个思路——限制自我。这看起来是消极的,但是根本上却是最积极的方法,因为这是我们自己唯一能够控制、支配的方法:我们所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是控制自己,而不是控制别人。控制别人不仅不能做到,而且必然会产生争斗,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伤害。而控制自己,在无法预料事情结局的时候“消极”逃避,则可能会有积极的结果,这就是:避免了被伤害。这就是说,一味地积极或盲目地积极,并非就是真的积极。如果结果很悲惨,那种积极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非是争论出来的
【原文】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齐物论》)
【译文】
要说是非,那么任何事物都有是的一面,也有非的一面。从我这方面看是“是”,而从别人的方面看可能就是“非”。“彼”是由“此”产生的,“此”则是由“彼”产生的。生同时伴随着死,死同时伴随着生;对伴随着错,错也伴随着对。这样也就意味着,说“是”也就是说“非”,说“非”也就是说“是”。因为此就是彼,彼就是此。所以圣人不去确定是非而主张回归天道,就是这个原因。
此也是彼,彼也是此。彼有彼的是非标准,此有此的是非标准,彼真的不是此,此真的不是彼吗?使彼和此失去对立,才是得道的关键。得到了这个关键,才能够应对无穷的是非。如果要辩别是非,那么“是”是无穷的,非也是无穷的,(怎么能够找到一个最终的结果呢?)所以说,只有用空明的心境才能够达到这种状态。
人们常说,真理越辩越明。但庄子的看法正相反:辩论不仅不能达到真理,反而产生更多的是非。庄子是这样论证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之?愚者与有焉!”(《齐物论》)在辩论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标准,而这个标准实际上只是一种成见。如果是这样的话,谁没有标准呢?不仅那些知道变化之理的聪明人有自己的标准,就连愚蠢的人也有自己的标准!既然如此,这些不同的成见之间的交锋又会产生新的成见,不是越辩论问题越多吗?再者,彼此总是相互伴随的,在这种对立的状态中我们无法判断是非。
因此,庄子主张放弃是非的辩论,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认识事物。其次他认为只有超越对立才能够达到大道,或者说,对立并不是本真的状态。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彼此不互相对立,才是道的关键。得到了这个关键,就可以应对无穷的是非。只有用空明的心境才能够达到这种状态。所谓空明的心境就是抛弃是非的心境。
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是非来自何处?自然本身并无是非,也没有问题;一切是非、一切问题只能来自人自身,也即来自人的自我意识。人们考虑问题总是从自己这个方面出发,而看不到对方观点的合理之处。在这种情况下,越争论问题就越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剑拔弩张的争论往往是由于本来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引起的,一些流血的冲突也是由于鸡毛蒜皮的事情引起的。双方本来是想通过交流达到沟通的目的,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争论很容易引起新的争论,产生新的问题。
因此,学会沉默是非常重要的。学会沉默比学会辩论要困难得多,人很难压制自己的表达欲望。这就使沉默显得尤为珍贵,有时一个沉默可以避免重大的损失,甚至血光之灾。
之所以要学会沉默,还由于事物存在的原因和意义并不是绝对确定的,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主要是人的一种理解;而从根本上说,人们无法最终确定事物存在的原因和意义。“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齐物论》)大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物本来没有名称,人们这样叫它也就有了名称。何以如此?如此就是如此。何以不如此?不如此就是不如此。事物本来就有如此的性质,事物本来就有可以肯定之处。因而也可以说无物不是如此,无物不是对的。而从道的角度看,小草与大柱子、丑陋的厉与美丽的西施、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是相通的。那么,小的与大的、丑的与美的之间是怎样统一的呢?
从一般的角度讲,无论什么事物,无论它多么大或小,也无论它多么难看或者美丽,都是道的不同存在形式,从道的角度看是无所谓美与丑或大与小的。美与丑只是人的一种判断。既然它是一种判断,那么西施在不喜欢她的人看来就是丑的,而丑女厉在喜欢她的人眼中就是美的。从变化的角度看,西施不会永远美丽,她也会变成一个破牙漏风的老太太,而丑女由于年轻时就很丑,所以到年老时也不会变得更丑,因而相对于老太太西施或许更好看一些。而且西施原本是由并不美丽的东西变化来的,在她成为人之前只是一些普通的物质而已,那时候她与厉之间并无分别。再者,厉与西施都不可能永远存在,她们必定会死去,谁能够说厉死之后不会转变成西施呢?如果是这样,谁又能够说西施不是构成以前的厉的那些物质所转变而成的呢?
事情本身本没有什么永恒而普遍的美丑、善恶,这都是人赋予事物的价值观念。既然如此,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状况下其意义或价值就会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人渴的时候,水可以解渴,对人是有益的;但当人落入水中的时候,水却会致人于死命。爱情是美丽的,但若以爱情作为赚钱的工具,就成为丑恶的了。偷盗是恶的,但若是偷走了朋友用来自杀的工具,那么就是善的了。因此,善恶、美丑因人、因事、因地、因时而异。因此,如果用一种抽象的标准去剪裁善恶与美丑,则必然会给人们带来痛苦。
人们之间的冲突都是由于他们之间的分歧所导致的。这些分歧有时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悲剧。但正像庄子在这里所说的那样,其实这些分歧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大多是表面上的差异,甚至只是一些说法上的分歧而已,而本质上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