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必有姓与名,名与姓既是人的一种符号的代表,同时又是人的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自己名与姓十分珍重。我国的姓与名,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才发展到了今天的人们所惯用的“姓名”。但是在我国古代,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姓与名的,而是先有姓与氏,后有名、字、别号,古人的一生有很多名字,各有用途,意义不同。
一、姓
按“商务印书馆”所编权威之《新华字典》解释为“表明家族系统的字”;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现代汉英词典》(AModernChinese--EnglishDictionarry),用英文的解释为familyname;surname,clanname。
“姓”字,为左右结构,左从“女”右为“生”,从“女”而生。在母系社会,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母姓为后代能唯一确定的尊亲,正如《白虎通?三纲六纪》。所云:“古元时,未有三纲六纪,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姓”是一个集合名词,是家族的标识,或表示某个大家族的某一血缘关系更为亲近的部分。《说文解字》中,以姓为义的字均从女。如“姚”,虞舜居姚虚,因以为姓,从女,兆声。女其,人姓也,从女,其声。赢,少昊氏之姓,从女,赢省声。这里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大部分上古的姓都有“女”字旁,它代表了当时妇女的尊贵地位。而母系氏族社会以后,随着妇女地位的降低,姓氏中就极少再出现带“女”字旁的了,后来逐渐被父姓所取代,子从父姓成为一种习俗延续下来,所以姓代表的就是一个人的父系血缘关系。我们现在同姓的人碰到一起,多多少少还是感觉有些亲近,甚至于说:“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是这个道理了。
二、氏
只是在汉朝以前才独立存在,它是“姓”的分支。上面说过,“姓”是氏族的族号,氏族的成员都是以这个族号作为自己的姓。但后来子孙繁衍,人丁兴旺,这些氏族都分成许多支,逐渐散居各地,相互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了,所以每一个分支又给自己另外设定了一个名称,这就是“氏”。这样,每个分支的成员就既有一个姓,又有一个氏了。比如说商族人的姓是“子”,后来又分成了“殷”、“时”、“来”、“宋”“空同”等氏,他们都是商族人,但居住在不同的地方。
那么古人是怎样给自己起“氏”的呢?受当时历史文化条件的限制,许多部族在氏名选择上,大多以“图腾”而生。有的以植物作为自己的氏,有的以动物作为自己的氏,或以其它作为自己的氏族代号。以此为某个氏族所指的动物或植物,自然而成为这个氏族的“图腾”。同一图腾氏族的成员禁止通婚,图腾成为用以区别婚姻界限的标志。较早的氏族有:狼氏、熊氏、龟氏、鹿氏、遂人氏、有巢氏、少典氏、有穷氏、西陵氏,神农氏、蜀山氏、金天氏……。
进入战国时代后,姓氏基本合而为一,大多数的人便只称姓而不称氏了,“氏”这个字也就失去了往日的意义,它往往跟在姓的后面,表示一个姓这个姓的家族成员,如“张氏兄弟”,“王氏兄弟”,“刘氏兄弟”即指姓张的兄弟,姓王的兄弟,姓刘的兄弟……。
三、名
名是特指个人的符号,带有个人的烙印。“商务印书馆”权威之《新华字典》对“名”的解释为:名,是人或事物的称谓;[名词],表示人、地、事、物的名称的词。“外研社”编《现代汉英词典》对“名”的解释为:name,title,指名字或名称。
在我国传统习俗中,“名”是在婴儿出生百日之后由父亲取定的。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便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所以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现在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
从历史的习俗延革来看,名有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之分。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个人在孩童时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小五、凯凯、方方、宝贝、宝宝、小花、小香……长大以后一般不用,除非长辈对晚辈偶尔呼之;笔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据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别名;艺名,即艺人演出时用的别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又名李桂珍。评剧表演艺术家,其艺术风格,被称为“白派”。从以上“名”的各色特异的表现形式来看,既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称谓,又象征着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身份。
四、字
在古代社会被作为“名”的解释和补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字”的定义是这样的:“根据人名中的字义,另取的别名叫‘字’”。
“字”的产生,是出于避讳,也就是尊崇长辈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灵和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所以字实际上是表示尊敬的人名。在古代,君王对臣民,长辈对晚辈都可以直呼其名。而晚辈对长辈和平辈之间的称呼,却必须称字或更尊敬的称谓,如果称名,就会被视为大不敬。名一般是父母长辈所取,古人十分看中,同辈人之间一般不用,成年以后随着交往的广泛,人们之间总是以字相互称呼。《礼记?檀弓》说:“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就是说男子20岁以后,要做父亲了,所以朋友不能再叫他的名,而只能叫他的字,到了五十岁以后,由于要做爷爷了,所以连名字也叫不得了,只能叫他的排行,也就是伯、仲、叔、季等。人死了以后,连排行也不可以叫了,要由君王另外赐一个,“谥号”,只用“谥号”称呼他。这一套规矩在后来历史的发展中慢慢起了一些变化。
古人取名字,名与字之间是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的,互相映衬,互相补充。例如:屈原,字平,原为名,平为字,平与原二字相连。
唐寅,字伯虎,寅为名,伯虎为字。(按传统十二地支、十二属相来说,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分别与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相对应,寅与虎正好相对)。
孔融,字文举,“融”为名,意为融汇贯通,“文举”为字,文章一举成名,文星高照。
张衡,字平子,“衡”与“平”意同,可组词为“平衡”。
曾巩,字子固,巩与固音相近,可组成“巩固”一词。
白居易,字乐天,乐天与居易,相辅相成。
五、号
有很多古人除了有姓有名有字外,还有号。号是我国姓名文化中一个很有趣味的现象。广义的号有多种,有别号、绰号、谥号之分。号是自取的,也有别人赠予的。狭义的“号”是一个人的别字,又为别号。别号在文人中比较流行,名与字一般有一定的联系,而号与名无任何限制。别号始于唐,盛于宋,而亡于清。古代有很多人以别号闻名天下,这样别人也就经常以别号称呼他。例如:
唐朝: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杜甫,字子美,号少陵野老。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
宋朝: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
黄庭坚,字鲁直,号山谷道人。
陆游,字务观,号放翁。
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
元明清时期:
罗贯中,名本,号湖海敬人。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
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
曹雪芹,字梦阮,号雪芹。
王夫之,后人号其为“般山先生”。
在了解古代人名的过程中,不免经常遇到这些姓加别号的称呼,如果不知道它的所指,往往会造成许多误解。字与号在清末以后,随着中国文化的变迁,很少再有人沿用,而逐渐被笔名,艺名、绰号等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