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突然觉得口中无味。
味觉丢失了。
身体里的某些感触一点点带着我来到现在,多数情况下,参照只能依照个人的成长史。想一下,周围的参照都不可信。赞美不可信,历史书上的逻辑不可信,广告不可信,新闻常常在后续的时候推翻前面所述不可信,真相常常在瞬间死亡。
如果丢了自己,那么,基本上,活着的意义损失过半,成为机器,或者别人的陪衬。我是一个主动出击的角色,在一切游戏规则中,我喜欢做的事情,要么打破规则,要么制定规则。遵守规则,势必和亲情相关。
我最基本的伦理,不过是:不背叛自己的口感和触觉,不背叛迎面而来的生活善意。
我过于执著个人的感触,或者说,我只爱自己。
昨夜深,我仔细琢磨我的女人的话,觉得,他误解了我。越想越难过。我爱自己父母亲超过自己,初工作时,我单纯幼稚,为自己的真诚付出了难以承受的痛苦,但我从未向他说起过。当时只觉得,我已经长大成人。只能让父母亲分享我的成功,绝不让他们分享我的苦楚。我爱我的孩子超过我自己,尽管,我没有像别的父亲整天亲昵他。我甚至也没有为养育他付出应该有的时间、耐心和钱财。但是我的爱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世界上,如果能让我放弃一切也要获得的,那便是我的孩子。是比较吗,不是,是内心里的一个摁扭,关于我的儿子的摁扭,如灯火一般亮,照耀着我。
我热爱写字超过爱我自己,我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从我喜欢过不同的女人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得出。但是,我能持续用一年周六周日的时间不出家门写一个东西。一年中,几乎每一个周末我都闷在家里,除了在电话里向河南或者江苏等为数不多的地点旅游外,我可以把自己囿在十几平米的室内,我听电视广告,吃即将坏了的水果,翻自己写的书,看历史和哲学,在阳台上坐着发呆,有时候还光着身子,从一间房子里到另一间房子里。放弃睡眠,甚至不惜腰椎疼痛,眼睛昏花。
我其实,大可不必这样,我有还算体面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有固定房产,我完全没有必要像一个打工者一样如此拼命地写东西。
但我从未感觉到疲倦,因为,我喜欢做这样一件事情。超过了对自己的其他爱好的执著。
除了对文字上的偶尔自恋(其实,我常常在面对一些别人的好文字时自卑不已,觉得自己的才华不够),我对自己并不看重。
我对一切都采取不纠缠的态度,我觉得我是个坦荡的人,我曾经遭遇到过一个模样较好的女人的拒绝,我说,我喜欢你是我的事情,你也不必骄傲,你完全可以不理会。她自然没有理会,我自然不会再纠缠她。曾经不止一次有人批评过我,说,你这样算喜欢吗?
我从不喜欢一方压根不理,另一方死缠烂打而终于配对成功的欢喜。我觉得,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若遇到不懂你的人,请马上转身,因为,只要错过一秒钟,你真正需要的那个女人便会乘车远去了。
我觉得真正的喜欢就是轻触即溶,拈花微笑是最好的。
那种把自己的衣兜都翻出来的解释,都是喜欢的灰尘,只能让你灰头土脸。
我解释了吗?解释了。
这还是喜欢吗,不知道,这真让人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