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明王朝时期的敦煌地区
至正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八月,朱元璋的北伐军进占大都,结束了元朝的统治。同年,朱元璋建立了明朝,改元洪武,是为明太祖。
明朝在四川、甘肃等地设立了只限于官府贸易、严格禁止私人贸易的茶马互市,发展汉藏经济,维护了由甘肃到西藏的旧有道路,使西藏与内地的联系更加密切了。
初立国的明王朝,国基很不巩固,当时元朝的一部分残余势力还很强大,退守内蒙古和外蒙交界处的元后裔扩廓铁木儿和占据河西地区的李思奇等还拥有数十万军队,他们武装侵扰陕甘一带,对明王朝造成较大的威胁。
明初于全国平定之后,明王朝统治者认为:“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尔,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防之”叫其诲外诸国,“有《明太祖实录》卷34。
朱元璋《皇明祖训》箴言章。《明太祖实录》卷58。
《明成祖实录》卷12下。
《明成祖实录》卷12下。
《明成祖实录》卷2上4《明史》卷77《食货志》黄景昉《国史唯疑》卷9。
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而“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一般是不会为患于中国的。
明太祖朱元璋为尽快发展农业生产,曾实行屯田制,到永乐时期,民屯、军电都有了新的发展,收效更为显着。明成祖朱棣执政之初,于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九月,命户部遣官核实诸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给户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后征其税”。除了移民屯田和召募屯田两种民屯形式外,永乐初还多次迁徙罪囚屯田凡人命、十恶、死罪、强盗、伤人者依律处决,其余死罪及流罪,令挈家赴北种田”。朱棣更重视的是发展军屯,战争一结束,即命五军都督府移文各都司,“令卫所屯田如旧制”,“岁终,上其所入之数,以课勤怠”。永乐初年,又进一步制定了屯田官军赏罚条例,规定“岁食米十二石外,余六石为率,多者赏钞,缺者罚俸”。还在各屯田处所设置红牌,把赏罚条例逐一写在上面,敦促屯田军恪守。这种赏罚制度,是因地制宜而施行的,随耕田土质肥瘠不同,“令视其岁收之数参校之,谓之样田”。这样定出不同标准的岁收之数,肥田多收,薄田少收,就较为合理,更有利于发挥屯田军士的生产积极性。为了增加军屯的员数,对那些调离原卫所从事其它事务,以及犯法被罚各地及边疆充军的军士,都命令他们复回原卫所屯田。为了加强对军屯的管理工作,朱棣多次派遣官吏分赴各地妥善安置屯田军民,整理屯种事务,改善经营方式,更定军士屯守的数目等。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永乐时期的军屯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军屯制度的完善,又《明史》卷77《食货志》。
桃广孝《平胡颂》,《明经世文编》卷13。
反过来极大地推动了军屯事业的发展。“于时,东自辽东,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在在兴屯矣。”大力发展屯田事业,给明朝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永乐时期,“屯田米常溢三之一,以是边饱恒足。”军屯所获,不仅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军费开支,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且军屯税粮又成为明朝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明成祖朱棣即位以来,在大力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政治上继续实行中央集权,消除割据势力,使封建皇权进一步强化,并从各个方面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经营管理。在西北,封诸西僧为法王、国师、西天佛子等,羁縻西藏,分遣使者宜慰抚谕西域诸国。从永乐八年至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10-1424年),明成祖朱棣五次亲自率军出征,大举讨伐蒙古的遗族鞑靼瓦剌,迫使其向西北退却,北边西边由是奠安。史称四十余年,天清地谧,胡尘不飞者,皆皇帝之力也。”明成祖朱棣在维护袓国统一,开拓、经营和巩固边疆方面的功绩,是远在明太袓朱元璋之上的。
洪武初期,扩廓铁木儿从北面派兵,联合李思奇进攻兰州,企图切断明王朝与西域的联系。明王朝为巩固政权,发展经济贸易,则必须打通西域的道路。于是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派大将徐达、冯胜、李文忠等出兵西征。经过兰州夺战,明军不仅解救了兰州之危,而且消灭了元朝残余势力几万人。冯胜和将军傅友德乘胜继续西进,连克凉州(武威)、甘州(张掖),直追元残兵败将于肃州(酒泉)、亦集等地。元太慰锁纳儿及大部分元兵缴械投降,少数西逃,将军傅友德一举攻克瓜、沙二州,驻守敦煌附近的元屯垦兵士全部投降,明军获金印、银印及杂畜两万余头,沙州遂为明朝所统辖。
明王朝尽占河西走廊及敦煌地区?一经营西域,加强陆上中西交通交流的平稳畅顺,从肃州(酒泉)西至哈密,建立了相互紧密联系的7个卫所,每卫兵员5600人,每所兵员1120人,实行军政、民政合一统治。这就是当时的“关(嘉峪关)外七卫”:赤斤蒙古所(后改卫)、罕东卫、沙州卫、哈密卫、安定卫、阿端卫、曲先卫《其中哈密卫是明王朝西北地区的最前哨;设在敦煌地区的罕东卫和沙州卫则直接担负西域防线军马粮秣的供应,与明王朝的关系更为密切,因为如若敦煌不保,明王朝的西域防线也就不可能存在,也就无所谓经营西域了。
敦煌地区明王朝罕东卫,成立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由罕东部落酋长唢南吉剌思担任指挥佥事,卫址约在今敦煌市南湖乡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一带。氷乐初,唢南吉剌思偕其兄答力袭入朝,被明王耕封为唢南吉剌思指挥使,并授答力袭为指挥同知。罕东卫南连接青海、西藏,西与新疆(西域)关系密切,明王朝为此特别注意这一地区的安定平稳。
从永乐八年(公元1410年)到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之间,明成祖曾亲自率兵五次出塞,先后打败了本雅失里、阿鲁台和马哈木的蒙古骑兵,使鞑靼、瓦剌西部统治者都遭受到很大的挫折。
明朝政府为了防止蒙古的侵扰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积极在沿边修缮长城。
同时,在汉族人的影响下,更多的蒙古人开始了农业定居的生活到了明代后期,蒙汉商业往来更加频繁。这对北部边地和西北边地人民在当时困难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明敦煌地区沙州卫,成立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由原驻敦煌的蒙古部落酋长困即来和买住二人任指挥使,卫址在沙州故城。明正统五年(公元年),沙州指挥使困即来去世,由其子喃哥袭任指挥使,与明王朝始终保持朝贡关系。但到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喃哥兄弟间相互争夺权利,引起部众不满,欲各自逃散异地。在此种情况下,甘肃镇将任礼派遗都指挥毛哈剌,前来沙州安抚其众,劝其安守沙州,勿持异端。喃哥和唢南兄弟表面上虽表示归顺,但暗中却伺机率众西投瓦剌。任礼趁其举棋不定、军心涣散之机,带重兵收复沙州。时唢南已率少数部众逃奔瓦剌,对喃哥部众共200余户,计1230余口,全部让其迁入塞内,耕牧于甘州一带,沙州卫遂废。
明英宗正统初,原驻牧于今安西县境内的罕东蒙古部,因部落内部矛盾发生激烈争斗,其头人奄章率其众逃居沙州地耕牧。以后借其优越的自然环境,经过多年的艰苦经营,部落日益繁盛,逐渐脱离了罕东统属。到奄章子班麻思结时,犹居沙州而不还。“朝廷屡勒还本卫,不奉命。正统中沙州全部内徙(甘州后,思结遂尽有其地。”自此,沙州即为罕东蒙古部驻牧。明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吐鲁番贵族攻陷哈密,沙州面临新的威胁,罕东指挥使班麻思结之孙只克,上书明朝廷请自立一卫,和吐鲁番相抗衡。明政府准其所请,命其在沙州故城建立罕东左卫,授只克为都指挥使,习惯上仍被称为沙州卫。
明朝中叶,西北等地往往是“商贾罕至”,甚至“五谷财物无所售”,或“不能尽售”。有的城市除定期的市集之外,“余日则若五墟”。
畏吾尔(亦作畏兀儿,即今维吾尔族)是明代居住在新疆地区的一个主要民族。在明初已普遍改信了伊斯兰教。畏吾儿族地区的封建主之间常常相互争战,敦煌近邻的哈密等地经常又遭受蒙古旧部瓦剌等的侵扰。
景泰时,吐鲁番势力强大,攻占哈密城,合并了敦煌、安西二州,兵锋直指嘉峪关内的酒泉、张掖等地。从此明朝政府对西北边疆地区和西域的控制日益松弛,不得不在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放弃了哈密。但是当时敦煌、哈密仍然是通向“西域之襟喉”,经过这里来北京和甘肃等地贸易的使者,始终没有中断。
畏吾儿人善于经营商业贸易,他们或“行贾诸番”,或随同使者经敦煌及河西走廊地区来内地贸易,有些人并久留不归,与汉人友好相处,经常往来。另一方面,畏吾儿族地区也有很多汉人,他们大都是被蒙古统治者掳掠和转卖而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在经济文化往来中、在商业贸易中留居畏吾儿的。当时,有许多原居敦煌的汉人流落、迁徙于畏吾儿各地,对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明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瓦剌和安定部联合举兵大肆侵扰抢掠敦煌地区人畜,沙州指挥使只克势弱屡挫不能自保,派人赴嘉峪关求救明政府即拨粮赈济,并宣谕:安定、瓦剌“二部解仇息争,不得构兵招衅”。可见明王朝已减弱了经营沙州、交通西域的兴趣和力量,自此以后,沙州遂多事。正德中吐鲁番再据哈密,沙州经常遭侵扰抢掠。此时只克去世,其子乞台执掌沙州卫事,加之沙州屡遭瓦剌、安定和吐鲁番的侵扰劫掠,势力衰弱不振,难以抵御吐鲁番的力量。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乞台无奈只得求请明政府批准,率部分部众迁入肃州(酒泉)塞内耕牧,以保部族人等平安》
乞台部下贴木哥和土巴二人,当时不愿离开水草丰美、利于农牧的沙州,降附于吐鲁番贵族,以求得生存和发展。但吐鲁番贵族对其横征暴敛太甚,每年要沙州交献妇女,交纳大批牛马。贴木哥和土巴无法忍受这种苛罚,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率部众4500余人,迁徙至嘉峪关内驻牧,沙州就被吐鲁番完全占据,进行直接的统辖了。
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明王朝政府在少数人“闭关绝贡”的主张盛嚣之下,封闭嘉峪关,从此瓜沙二州的敦煌地区,旷无中原王朝建置近200年。
明朝政府“封闭”嘉峪关,使关外地方曾脱离了自己的统治,这只是在军事上、政治上和内地的暂时断绝,是一种维护统治的策略,并非是放弃了对这一带地区的国家权利和版图,更不是断绝了相互间的民族关系和民族交往,其经济、交化的联系和交往还是很密切的,而且一直没有间断过。
明宪宗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甘肃总兵王玺与西域二十九族代表阿吉等,共同订立相互界约,在嘉峪关外“立石划界”、“听界外五市”。以后,甘肃巡抚徐进和总兵刘宁又与吐鲁番酋长满哥亦剌思,订立在肃州(酒泉)一带允许汉族和吐鲁番商民相互进行贸易的办法。隆庆年间(公元1567-1572年),陕甘总督王崇古又向明王朝提出在关外互市贸易的建议:“广招商贩,听令贸易,收其税以充赔赏,其大小部长则官给金、缯,岁市马各有数……”。明朝政府采纳其建议,于是王崇古在公元1571年和关外的蒙古族、藏族酋长吉能及晻答等,共同商议订立了贸易条约,准许汉人和少数民族人进行农、牧、商民的荼马互市,以互通有无。致使“封关”后几度出现“边境休息,东起延水,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民乐业”1:。这种友好相处、相互交流交往的关系,一直保持着。
16世纪后期,隆庆、万历年间,女真建州部的社会生产力已有了显着的发展。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力哈赤在赫图阿拉建立了“后金”政权,做了皇帝。他先后颁布了官制和法律,有了国家的组织。熹宗天启六年(1626年),其子皇太极继承了皇位,其间女真族的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在沈阳改国号为清(天聪元年已不用建州之名而改为满洲当明末农民起义军胜利进军之时,崛起于东北的满洲贵族已经在关外建号大清,势力日益强大。大顺永昌元年(公元1640年)四月二十三日,清军猝然袭击山海关,四月三十日农民军放弃北京撤退陕西,五月一日,清军进占北京。同年九月:清顺治帝迁来北定北京为清朝的首都。
淸王朝统治者在压服了南方的抗清力量之后,便开始向边疆各地发屐。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连续向西北用兵,最后统一了全国,建立了一个空前强盛的王朝。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清兵先后与乌兰布通、昭莫多等地与噶尔丹军进行了激烈的战争,噶尔丹大。
为了驱逐准噶尔的势力,清政府于康熙五十七年至五十九年(公元1718-1720年)间派兵击败了准噶尔的军队,恢复了西藏地方秩序,受到西藏各部僧俗的欢迎。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和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清政府又先后两次平定了西藏的叛乱,西藏长期混乱的局面稳定了下来。其后,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清朝政府发兵入藏,击败了侵入西藏的廓尔喀军队。
到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清军全部平定了在新疆与淸廷为敌并煽动西北各地反清的准噶尔部。至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清朝政府平服了天山南路,维护了西北地区的统一。
雍正二年(公元年),淸朝政府以岳钟琪率兵击败了在策妄阿拉布坦的煽动下封建主罗卜藏丹津胁从游牧各部落在青海的叛乱。
清朝政府为巩固边疆的战争是前所未有的,康熙时与家古准噶尔部的战争,雍正、乾隆时对西藏局势的进一步稳定、与蒙古准噶尔部的战争,乾隆时与“四部”的战争,这些巩固边疆的战争,客观上最终改善了某些少数民族地区落后闭塞的面貌,有利于国内各民族经济、文化的进一步联系,因而也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使清王朝成为一个幅员广大、国势强盛的统一的封建国家。
清朝前期即康熙以后,经过对西北边疆的多年经营,当时在西北各地出现了很多的商业城市,如库伦、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西宁、打箭炉、伊犁、哈密、敦煌、阿克苏、叶尔羌等,其间的商业贸易敦煌起了很重要的中转补给作。
内地的商人、小手工业者和手工业工人,也相继来到了西北地区。他们在这些地区安家落户,还在蒙古、新疆的各大城市开设了许多商店和作坊,使内地和边疆的商业联系更加频繁,并且还把内地很多手工业技术带到了边颗。商品生产的发展促成了西北各地商业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