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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佛教在印度创立

相传佛教的创始人为乔达摩·悉达多(约公元前566—前486年)。他生于尼泊尔境内的兰毗尼,为释迦族的王子,后被称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隐修者)、如来(意为“成正觉”)和佛陀(简称为佛,意为觉者)。当时印度正处于奴隶制经济迅速发展,奴隶制大国竞相崛起的列国时代。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各种新思潮、新宗教勃然而生。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释迦牟尼开始了创立佛教的活动。相传他29岁出家修行,独处林中,刻苦自身,“日食一麻一米,乃至佛像9日食一麻一米,身形消瘦,有若枯木”,终未获解脱之道。于是他放弃苦行,到菩提树下独自静坐,一心思维,霍然“心地光明”,宿道成佛。这时释迦牟尼已35岁。从此他就在印度恒河流域说法传教,信者纷至沓来,日益增多。于是释迦牟尼将部分信徒派赴印度各地,并偕余者云游四方,广传佛法,80岁入“涅槃”。此后,佛教继续传播,不仅在印度盛行一时,后来又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教主张在灵魂上“众生平等”,不需通过特殊的祭司阶层导引,每个人都可以靠自我修行达到不生不灭的境界,从而否定婆罗门种姓的特权地位,否定婆罗门教的经典。早期佛教不主祭祀,不拜偶像,传教用语通俗,不排斥低种姓的人入教,是其得以迅速传播的重要原因。但是,佛教并不反对奴隶制度,反而为奴隶规定了对奴隶主的种种义务,反对劳动人民用斗争的手段摆脱现实生活中的苦难。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谛”(四个真理),即“苦谛”(人生皆苦)、“集谛”(欲望为因)、“灭谛”(消灭欲望)、“道谛”(法为修行)。它以说苦为出发观点,但掩盖了阶级社会中最根本的阶级压迫之苦。以脱苦为目的,却让人们消除欲望,放弃斗争,追求虚无飘渺的境界,并继承了婆罗门教业报轮回的说教。这说明其本质上也是一种麻痹人民、维护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