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安全需求包括安全感、稳定感、秩序感等,如要求摆脱失业威胁、在年老或生病时生活有保障、避免职业病的侵袭,等等。安全需求在谈判中主要表现为人身安全、地位安全和经济安全等方面。
人身安全是指对处于客场的谈判者而言,由于对当地的社会民情、风俗习惯、治安交通等情况不了解,通常会缺乏安全感。主场的谈判者应当尽可能地在这些方面予以照顾,如专人负责接送,陪同参观、游览购物和进行介绍等。
地位安全是指谈判双方对平等地位的需求。谈判双方都可能会把达成协议作为自己的任务和前提,甚至错误地认为:达成一个不太理想的谈判协议总比达不成协议、一无所获的结果更好。这是在谈判中委屈求全、一再退让的症结所在。对于这样的想法,谈判者及其上级应对谈判的平等互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能简单地以是否达成协议作为标准来考核谈判人员的业绩。
经济安全是指谈判人员对自身经济利益的需求。上级为了激励谈判人员,往往会以这种方式将谈判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其谈判结果挂钩。但是,必须认识到,如果片面强调这种方法的作用,会对谈判人员形成一种经济压力,有时甚至会导致谈判人员为个人既得利益而不顾组织(国家)利益去达成妥协协议的严重后果。此外,还要防止谈判者为对方所笼络、收买而牺牲组织(国家)利益的恶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