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实用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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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受托”策略的妙用

所谓“受托”策略,即谈判者只须声称所做的一切都是奉命而为,背后有个未露面的主事人为其规定了谈判中务必坚持的条款,来暗示这些条款是不会轻易变更的。

比如你可以这么说:

“我们经理交待过,售价绝不可少于700元。”

对方当然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说:

“我们老总说,价钱要是高于600元就不要了。”

买卖双方可能就这样以虚构的老总作幌子把谈判继续进行下去。一般来说,当对方问价而你不知该如何回答或缺乏足够自信,态度不敢过于强硬时,都不妨用这个办法应付一时。销售人员几乎总是拿虚构的老总作挡箭牌:

“我要是把价钱再降下那么一点点,老板非叫我大吃‘排头’不可!”

或者稍微变个说法:

“同意这些条款,是违反公司方针的。”

当你看出对手流露迟疑的神情时,抬出个虚拟的老总最能增强要价的信心。

这个策略可以在下列情况中运用:

1.坚持自己对对手产品质量的要求,大胆去吹毛求疵。

2.要求对方在交易中必须包括无偿提供某些零配件或服务。如果他不同意,你就有了打退堂鼓的借口,或是改而要求他在价钱上打点折扣以作补偿。

3.坚持让对方提供产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证明,这可为要求折扣埋下伏笔。若是对方提不出必要的证明,你可以说,万一出了纰漏,“花多少钱先不说,光花去的时间和精力就叫人受不了”,如此等等。

这样的要求可以一下举出一大堆,反正什么都能推到那个虚构的主事人身上去。

虚拟一个老总,把自己的主事身份变成代人说话,使自己置身事外,说起话来就方便多了。即使最后闹僵了,对方也怪不到自己头上。如此,你就有了一条退路,可备不时之需。当对方逼得太紧时,可以用它做挡箭牌,即使买卖最后不能成交,双方也不至过于尴尬,因为“不是我不同意,而是老总不答应”。

这种策略在很多大交易中经常使用,而且玩得非常巧妙。你达成的任何协议纲要,都需经过那位不露面的“首长”批准才能有效。而因为“首长”不在谈判第一线,因此受不到谈判过程中的压力,也不受代理人所作承诺的制约,只要对谈判的结果不满意他就可以拒绝。虚拟一个远离谈判场所的老总是“受托”策略发挥作用的关键,事实上,主事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与谈判对手进行商谈。这样一来,主事人离谈判现场越远,就越便于说“不”。因此,当必须采取强硬姿态时,只要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对方即可,不必亲自出马,赤膊上阵。

谈判对手无从知道代理人手上握有多大权限,也就无法知道要作出多少让步才能把生意做成。这样,己方就有机会迫使对手作出更多让步。

代理人请出主事人这个法宝,通常还能争取到更好的协议条款。他可以说:

“若是我可以作主,你的意见是可以接受的。可是委托人说了,必须坚持延迟交货全额罚款的条件。”

或者说:

“我深感遗憾,你这个建议我的委托人是绝不会接受的。”

上面两种说法都是对手难以逾越的障碍。

在谈判过程中把握好火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选择出现在你面前。你必须对这些良机作出及时反应,掌握其中的“度”,引导谈判朝着对你有利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你要会把握和利用时机。